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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项目成果”新闻发布会

更新时间:2006-04-17 00:00:00作者:未知

 “在3+1机制中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项目成果”新闻发布会于2006年4月4日下午两点在全国妇女活动中心举行。会议由国际劳工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项目组、中国企业联合会项目组和全国妇联项目组联合举办。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妇联等部门的代表,联合国性别组、国际劳工组织等国际机构的代表,以及学者、专家、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和和二十余家的媒体记者等六十余人出席了会议。全国妇联副主席赵少华出席了发布会。国际劳工组织北京局局长和项目国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刘丹华发表了致辞,项目国家协调人和个项目组代表介绍了3+1项目及成果,与会的国际劳工组织专家Nelien对该项目进行了评价和介绍,各方代表对“3+1”项目圆满完成表示祝贺,对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项目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在3+1机制中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项目于2002年8月在北京启动,2006年3月顺利完成,产生了丰富的成果和积极的影响。国家项目协调人刘伯红向大家介绍了“3+1机制”和“社会性别主流化”。1997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对社会性别主流化的一致定义是“把性别问题纳入主流是一个过程,它对任何领域各个层面上的任何一个计划行动,包括立法、政策或项目计划对妇女和男人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它是一个战略,把妇女和男人的关注、经历作为在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领域中设计、执行、跟踪、评估政策和项目计划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来考虑,以使妇女和男人能平等受益,不平等不再延续下去。它的最终目的是达到社会性别平等。”所谓“3+1机制”指的是国际劳工组织特有的三方机制:政府、工人和工人的组织、雇主和雇主的组织,在这个项目中,还加上了妇女组织。在中国,这个项目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和全国妇联共同实施。项目的技术支持来自国际劳工组织性别平等局、亚太局和北京局。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在3+1机制中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和促进就业政策中的性别平等,而具体目标则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而形成。
 
  在“3+1机制”中,每个机构承担了不同的任务和职责,反映出各自的特色。劳动部门积极促进有关积极就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工会将以往的女工维权的工作扩展和纳入到各个部门主流的日常工作中;企联将性别平等与企业的社会责任紧密联系在一起;妇联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探索突破妇女工作边缘化的模式。
 
  四方代表分别对此项目进行了介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项目组高林女士谈到劳动部项目的工作和特色,将项目与当前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相结合,围绕促进就业领域中的性别平等开展一系列的活动,比如,对女大学生就业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研究,对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应加强立法以促进平等就业;对妇女自主创业进行了调研,并编写了妇女自主创业的手册。全国总工会国际联络部副部长王黎明先生谈到,对工会来讲这是一个新的领域,采用了新的方法和新的理念。工会建立了协调机构,由负责女工和国际的两个负责人牵头,开展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工作,将以往的女工维权的工作扩展和纳入到各个部门主流的日常工作中,始终贯彻性别平等,挑战“工会工作主要是男人的世界,女工权益主要是女人的事情”这一传统观念。中国企业联合会项目代表马超介绍,企联积极参加并实施了在3+1机制中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的项目,鼓励和领导企业转变用工的性别观念,消除性别歧视,将社会性别主流化纳入企业战略,创建先进的企业文化,并培养更多的女企业家。企联于2006年3月8日成立了妇女工作委员会。全国妇联项目组代表蒋永萍谈到,通过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开展多层次的培训,使大家对性别平等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该项目最终形成了《将性别平等纳入决策主流——人人享有体面工作》一书,开发了《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能力指导手册》、《城镇妇女创业手册》、《工会推进社会性别平等主流化能力培训教材》、《性别平等与企业——企业性别平等主流化指导手册》等,劳动部还建立了专门的妇女就业网页。
 
  国际劳工组织专家Nelien对项目的完成表示祝贺,并表示非常荣幸能和中方的专家一起在推动就业性别平等方面做一些工作。国际劳工组织在很多国家,包括欧盟、印尼等等开展了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的项目。无论社会经济发展如何,他们都在为推动性别平等而斗争。在过去5、6年的时间,国际劳工组织在23个国家开展了提高社会性别主流化的项目。而在中国的项目非常有特色,因为它融入了来自劳动领域的专家和来自性别领域的专家,但是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性别歧视的有色眼镜深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让我们保护妇女,赋予妇女平等的机会和报酬是我们共同的事业。目前我们在政策层面已经取得了一些相关成果,但是实践中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会后,各项目组负责人与新闻媒体代表和其他各方代表进行交流讨论。
本文标签: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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