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022-11-12
更新时间:2022-11-12 08:26:03作者:未知
A.0.4
浦口区象山路等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 安全管理 )
内容提要:
专业工程特点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要点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
日 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第一节、专业工程特点随着2014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的《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大了政府监管和部门执法力度,也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
本次招标浦口区象山路等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位于浦口区江浦街道,项目改造面积2212公顷,范围广,牵涉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众多小区,施工过程中极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我们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首要重视的地方。
1、沿线企事业单位、、学校、小区多,人车流量大,协调问题多,施工难度较大,需要各方积极配合才能顺利圆满地完成。
拟改造的浦口客运站
2、该项目沿线有众多地下管线,有的未知,且已知的管线会出现和图纸上不符的现象,施工时易发生管线破坏的情况。
拟建的健康学院内有军用光缆
3、本项目沿线有众多小区和学校,工程施工过程中扬尘、噪音控制和安全施工尤为重要。
(1)、在学校内施工要避免学生上课时发出噪音,学生上学放学时还要禁止工程车辆进出;
(2)、在小区内施工时要避开居民作息时间,夜间22:00-5:00和中午午休时间都应该禁止施工,防止出现投诉现象。
(3)、在道路上施工要组织好交通,做好交通疏导,相关警示标示和维护措施必须要做到位,保障安全施工。
4、该项目无论顶管和开挖施工,均需要进行管材吊装作业,因此,管材的吊装过程中安全是施工过程中控制的重点。
5、管道沟槽回填后路面恢复前钢板覆盖的防滑、周边道路的扬尘和围挡夜间照明警示,是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必须注意的地方。
6、、本项目施工周期长,前期施工方对安全会比较重视,随着时间长,会出现安全意识懈怠的现象,因此,安全的长效管理也是本章节考虑的重点
7、本工程地处长江流域,土质差,工作井、沟槽的支护安全是我们施工前首先应考虑的问题。
监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重大,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更要对安全生产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督促、引导、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程序规定
1、监理组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组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在施工阶段,监理组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组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组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
、监理组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签收备案。
5、工程竣工后,监理组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附图:监理组主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程序
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二、监理主要工作的程序
1、开工报审程序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具体列出开工条件准备情况,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监理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开工条件准备情况。条件具备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开工;条件不具备的,不能同意开工。
开工条件不具备,施工单位坚持自行施工的,项目监理部应予制止,并视情向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单位坚持开工的,项目监理部应予识别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按照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开工条件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1)、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经理资质已经审查通过;
(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测量控制点、首道工序的准备工作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均经审查通过;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已经审查通过;
(4)、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已领;
(5)、施工现场的场地道路、水电、通讯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
(6)、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
(7)、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已按计划提供齐全;图纸审核中心已经审查同意;
(8)、施工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已按计划进场;
(9)、施工用机械、材料已按计划进场;施工机械、材料等已具备报验条件;
(10)、工程围挡、冲洗台设置和现场平面布置符合政府有关部门要求。
2、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中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及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2)、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写,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
(3)、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应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书面论证审查报告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报送项目监理部审批。
(4)、专家由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组成;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参加、但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5)、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实施;当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
(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参照 [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3、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报审程序
(1)、施工特种作业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配备施工特种人员进场计划,并将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列表报送给项目监理机构审查,项目监理机构应核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进行核查核验,并留存复印件备案。监理机构应注意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质量(作业级别、工作年限等)、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应符合《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2)、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不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施工单位有无证上岗等情况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监理机构应注意督促、发挥总承包单位和其他承包单位的管理作用,加强对施工现场各施工专业、各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管理。
监理机构在抽查中发现问题后,除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外,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查找管理责任,制定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书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在特种作业证有效期满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符合要求的将核发新证或延长有效期。监理机构应提醒施工单位提前安排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以保证特种作业的工作质量和施工安全。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的报审程序
(1)、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及费用清单,并填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时应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申请。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如:电工、焊工、挖机操作手、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6)、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沟槽开挖施工方案、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
(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3)、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5)、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机械不得投入使用。
3、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竣工或分项竣工签发交接书后,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过程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二、本工程安全监理控制重点本工程在居民、学校、企事业单位聚集区内作业,不可避免要和上述人群发生交织,安全管理是首先考虑的重点,也是最大的难点。
安全管理是监理过程中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能否实现安全生产不仅决定着本工程施工能否顺利进行,更是关系到周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文明施工是项目建设综合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各参建单位的形象窗口,同时也是建筑业和社会的需要。
1、本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理工程师要抓好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是至关重要的。本工程安全控制管理的重点:
(1)、施工临时用电、消防防火和安全防护与沟槽施工作业的安全。该项目大部分位于小区、学校内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由于场所不固定、负荷不固定、操作人员素质低等原因,易产生设备、人身触电事故。本工程内容涉及广、工种多、专业队伍多,又存在交叉作业的特点,且周边均为小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极易发生因临时用电、消防防火、安全防护或违规作业而引发安全事故。
(2)、关键施工阶段、关键施工时期的安全。本工程体量大、工种齐全,要重点抓好关键施工阶段、关键施工时期的安全。如沟槽边坡稳定问题,电焊施工、明火施工的消防问题,挖掘机、吊机等机械施工时出现的人身伤害等等。
(3)、开挖管道段落需要进行全封闭围挡,顶管段落需要对工作井周边进行围挡,相关警示标志要悬挂到位,且围挡要定期检查牢固情况。
2、在本工程文明施工监理中,项目监理机构将重点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中的文明施工设计方案入手,对工地围挡设置、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系统、噪音控制、施工现场硬化与扬尘防治、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等多个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3、监理工程师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完善的监理方案和强有力的控制措施,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组织施工,有效杜绝各类安全隐。最终实现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既定的监理目标。
4、我监理公司也将对本工程施工安全进行重点关注。公司总工办会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月度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告项目监理部,督促现场监理人员针对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同时我公司以项目监理部为平台,组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评比,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得当,成效突出的施工管理人员或班组给予一定的奖励,意在激励施工单位,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第四节、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一、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工作方法在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生产安全控制的主要监理工作如下: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工作方法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本项目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开展现场安全控制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控制监理工程师职责和权限、安全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必要时应报建设单位备案。
(2)、安全控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编制安全控制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同时明确本工程项目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并编制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施工总包单位编制的施组设计。
(3)、项目开工之前,监理机构组织召开由项目参建各方参加的施工准备阶段安全交底会议,使各参建方了解安全控制监理工程师关于安全控制监理在监督和管理方面的程序和意见,了解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监理工程师要履行的职责、权限范围等,并按照“安全控制监理工作程序及流程”开展监理工作。
(4)、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5)、总监组织安全监理人员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路基工程、结构层工程、路面工程各阶段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确定各阶段的施工中的安全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建立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特别是高危作业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6)、检查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7)、查验工程项目所有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核查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有效。
(8)、查验施工单位拟在工程项目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和安全设施的相关证照和资料是否符合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机具的安全可靠性能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等进行检查。
(9)、审查工程项目施工
安全重大危险源目录、内容与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防护保证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2、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工作方法
(1)、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检查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防护保证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2)、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按照规定内容组织专家论证,并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控。
(3)、审查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等设施、漏电保护器及其他安全设施等的检测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手续。参加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临建设施的安装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登记手续。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正确使用。
(5)、督促并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台帐建立、检查记录、整改记录情况;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重大危险
源的动态管理情况。
(6)、核查安全文防护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使用情况。
(7)、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自查记录。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包括其工作日志;检查施工临时用电、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运行维护记录等。
(8)、安全控制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每天开展的安全工作内容及交接注意事项(包括安全监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处理意见等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应记录相关文件的编号。项目总监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
(9)、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项目监理机构将使用照相或摄像的措施正确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留存现场第一手资料,作为签发《安全文明类通知单》的依据之一。
(10)、在每周召开的工程例会上,要把施工安全工作作为一项主要的议事内容,对所发现的安全施工隐患,应该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并视情况召开安全工作现场会或专题会。
(11)、监理机构每月应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建设单位。
(12)、当发现施工中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的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或暂停施工指令,规定整改期限。在施工单位按监理指令要求整改完成后,监理机构应对整改情况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收意见。
(13)、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暂停施工,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应采取书面形式;事态紧急时应先口头报告再补书面报告。
二、本工程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工作方法作为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应积极贯彻落实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方面的要求。在本工程文明施工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重点监督管理: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中的文明施工组织方案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中的文明施工设计方案内容,重点包括: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围挡的设计;
(2)、现场工程标志牌的设计;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硬化、临时道路等单体设计;
(3)、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
(4)、粉尘、噪音控制措施;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的建、构筑物的保护;
(5)、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2、开工前,对工地围挡、现场出入口等进行检查验收
(1)、工地围挡设置。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对围挡形式、材质,围挡高度、围档底部封闭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督促与控制监理。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围挡底部应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泄;围挡应设专人保洁维护。施工区域与社会通道应采用封闭警示亮化围挡隔离,沿线应设置提示、告示和警示等标志;
工地标准围挡
(2)、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对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的门楼搭设及工程名称和施工企业标识;工程各种标示牌设置;车辆冲洗台设置及污水泥浆的清扫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督促与控制监理。
3、对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加强日常巡查管理
(1)、施工区域。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场区环境保洁;防护及警示标志设置;建筑材料、土方、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的堆放;施工产生的渣土、泥浆及废弃物处置;扬尘治理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督促与控制监理。
(2)、办公区域。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对施工现场办公室规范化布置、医疗保健急救措施等进行督促与控制监理。
(3)、生活区域。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对职工生活区消防安全;职工宿舍、淋浴间和厕所的设置与管理;食堂及就餐场所卫生和防疫、生活用电系统、生活垃圾堆放与处置等进行督促与控制监理。
垃圾分类
4、对扬尘防控、治污减排实施长效管理
(1)、施工现场硬化与扬尘防治的监理。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对施工现场出入口硬化措施、车辆冲洗台设置及车辆冲洗管理;现场围挡设置;场内道路硬化;办公、生活区域的硬化;存放物料场所及物料堆放;开挖土方、垃圾的处置与运输;渣土及废弃物的运输与清理;粉状建材的保管与使用;易产生粉尘施工工序的降尘措施等各方面加强施工现场的扬尘与环境污染监理工作。
现场人工洒水降尘
(2)、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系统的监理。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对施工现场排水系统的设置,包括排水管沟、化粪池、沉淀池以及最终排放的去处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督促与控制监理。
(3)、噪音控制的监理。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对易产生扰民噪音的施工工艺、方法,在机具使用上、作业时间段及手续审批等方面进行监控。
(4)、光污染控制的监理。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对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扰民、电焊弧光遮蔽措施进行有效控制。
(5)、落实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的日常工作监理工程师应重点督促并检查承包商安全保卫制度的建立与运转情况,以及承包商对职工进行的法纪和文明教育的情况。
现场材料覆盖
三、本工程安全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我们在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控制中,将采取的主要监理工作措施有:审查预控;监督与检查;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隐患并严格处理;必要时报告主管部门等。
1、审查预控
(1)、对施工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机械证照的审查
项目监理机构将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审查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审查大型施工机械的检验检测合格报告、政府部门备案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的审查
监理工程师将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组织专家论证。
2、对现场的监督与检查
(1)、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正常情况下,对施工单位安全落实情况定期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必要时将缩短检查周期。根据所收集内部、外部信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部门的要求,随时确定检查的期限及检查次数,组织开展不定期的安全监理工作检查。必要时邀请政府安监部门现场指导检查工作。
(2)、旁站监督: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部位,以及需要控制的重大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监理机构将指派相关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督。通过安全监理旁站,督促承包商执行和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与不利的环境因素的影响。
(3)、巡视检查:作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事务,项目实施过程,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必须根据承包商每天的工作内容,对施工作业的所有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督促承包商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状态,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承包商进行纠正。
3、安全隐患处理
当发现了安全事故隐患,监理人员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对于一般性的安全隐患,监理机构将签发《安全、文明类通知单》,书面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于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总监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签发《工程暂停令》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执行。
施工单位整改结束,应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经监理机构检查验收合格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
严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暂停施工,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应采取书面形式;事态紧急时应先口头报告再补书面报告。从而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以减少质量隐患的发生或进一步扩大。
4、建立安全台帐制度
动态跟踪管理根据安全监督的要求,建立本工程安全台帐制度,逐项检查落实。尤其是对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将建立动态跟踪管理台帐。
四、本工程安全控制重点难点的监理措施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须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制定强有力的安全施工监理控制措施,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最终实现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既定的监理目标。
1、对承包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查控制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程序性”审查控制
对方案进行“程序性”审查主要是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过程与审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程序。
①、先强调施工单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用电方案,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单位编制的方案要有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当施工单位未编制时,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并按规定先进行内部审查,否则不同意施工。
②、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一定要有施工单位(法人)的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对于专业承包单位的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还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专家论证
④、项目监理机构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批准。
⑤、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在实施施工前,还应当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查签认。
⑥、审查未通过的,监理工程师应当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及时纠正和完善,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方案不得实施。
(2)、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审查控制承包商编制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②、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③、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④、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⑤、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⑥、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⑦、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3)、强制性标准“符合性”审查控制
①、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②、沟槽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等存在较大危险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③、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④、冬季、夏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⑤、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⑥、其他方面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五、本工程管道施工特点及安全措施(一)、本工程管道施工特点分析
1、本工程紧邻长江边,地下土质的天然含水量较大,对挖土的难易、土方边坡的稳定、填土的压实等有较大影响。
2、本工程地下土质为砂土,含沙量较高,开挖后体积因松散而增加,经振动夯实后难以恢复到原来体积,对回填土方量、土方平衡调配有重要影响。
3、施工过程中,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平面位置、标高等进行重点管理,并经常复测检查。
4、本工程管道将穿越池塘、河道,地下水位含水丰富,施工过程中的降水方案的选择,应根据地勘报告、周边环境综合考虑。
5、住宅小区内的管道工程多数为开挖施工,在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小区居民的日常通行、噪音、扬尘、大气等污染控制,都是控制重点、难点。
(二)、沟槽开挖监理安全控制措施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要求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基坑(槽)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破面、坡顶、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1、基坑开挖前应先进行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定出开挖长度,按放线分段分层挖土。根据土质和水文情况,采取在四周或两侧直立开挖或放坡,保证施工安全。
2、当开挖基坑(槽)土体含水量大而不稳定、或基坑(槽)较深,或受到周围场地限制而需用较陡的边坡或直立开挖而土质较差时,应采用临时性支撑加固。
3、基坑(槽)开挖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当动用人工挖土,基坑(槽)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15-30CM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
4、采用机械挖土时,为避免破坏基底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结合人工挖掘修整。
5、污水管采用大开挖,沟槽开挖时应采用机械开挖和人工开挖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配备挖掘机配合人工进行,自卸汽车配合外运,到指定地点堆(排)放。挖掘施工过程中,挖出的淤泥应马上运走或按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并及时运走。当挖到距设计坑底50cm 以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坑底50cm的水平线,以防错挖或超挖。挖出的土方应堆放在槽口边1.5m以外。
序号 | 土质 | 边坡(高:宽) | ||
坡顶有静载 | 坡顶有动载 | |||
1 | 粉砂、细砂 | 1:1.25 | 1:1.5 | 1:2 |
2 | 砂质粉土、黏质粉土 | 1:1 | 1:1.25 | 1:1.5 |
3 | 黏土、粉质黏土 | 1:0.75 | 1:1 | 1:1.25 |
深度在3M以上的沟槽边坡的最陡坡度
6、开挖沟槽断面形式,要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承包人应将其施工方案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没获批准不得开挖动工。所有开挖沟槽应按图纸所示的位置断面尺寸、深度和标高进行。
小区内沟槽土方开挖
7、工程进行过程中,开挖应处于无水状态,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沟槽排水应从基槽开挖直到排水工程结束。基槽外的排水系统应在基槽顶的外侧砌筑截水沟,阻止地表水从基槽面流入基槽,同时防止边坡和基底土浸泡变软,以加强施工安全。基槽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分层设置基槽内的集水沟和集水井,及时用抽水机把基槽内积水抽至基槽外的排水沟,防止基底被积水浸泡变软。现场准备足够的抽水设备,保证基坑内的积水、渗水不影响施工。
8、埋管前方的沟槽开挖长度,应根据施工进度的要求进行,除非在现场有足够的沟管和配件。否则,不应超过管道铺设长度的沟槽开挖。
沟槽开挖施工工艺流程
9、沟槽开挖时不能超宽,如有超挖必须用统砂回填并夯实。其压实度应达到95%以上。
10、管道穿越软基、暗塘路段时,需按设计要求挖除淤泥,回填50cm道渣,再回填4%灰土,填至管顶以上50cm并压实后,再开挖沟槽,施工管道。
11、在深基坑土方开挖前,要制定土方工程专项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要对支护结构、地下水位及周围环境进行必要的监测和保护。
综合条件 | 沟槽开挖断面形式 | |
地形空旷、地下水位较低 地质条件较好、土质均匀 沟槽开挖深度不超过3m,有较好堆土场地 | 可不设支撑,采用梯形槽断面(放坡沟槽开挖) | |
施工环境狭窄、周围地下管线密集 | 开挖深度小于3m | 应选择直槽断面,宜用横列板支护 |
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3m | 应选择直槽断面,宜用钢板桩支护 | |
土质极差、降低地下水位困难,或在建筑物、地下管线、河道旁等特殊地区 | 应采取特殊支护及加固措施 | |
上层土质较好、下层土质松软,当环境条件许可、沟槽深度不超过4.5m | 可采用混合断面,即上部采用梯形断面,下部采用直槽断面 |
沟槽开挖断面形式的选择表
12、在沟槽内铺设任何基础之前,应将底部槽断面和坡度正确修正,使之符合图纸的要求。
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
管道的外径D0 | 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b1 (mm) | ||
混凝土类管道 | 金属类管道、化学建材管道 | ||
D0≤500 | 刚性接口 | 400 | 300 |
500<D0≤1000 | 刚性接口 | 500 | 400 |
1000<D0≤1500 | 刚性接口 | 600 | 500 |
1500<D0≤3000 | 刚性接口 | 800~1000 | 700 |
注:1 槽底需设排水沟时,b1应适当增加;
2 管道有现场施工的外防水层时,b1宜取800mm;
3 采用机械回填管道侧面时,b1需满足机械作业的宽度要求。
13、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影响建(构)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
2)、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3)、堆土距沟槽边缘不小于0.8m,且高度不应超过1.5m;沟槽边堆置土方不得超过设计堆置高度。
14、采用坡度板控制槽底高程和坡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坡度板选用有一定刚度且不易变形的材料制作,其设置应牢固;
2)、对于平面上呈直线的管道,坡度板设置的间距不宜大于15m;对于曲线管道,坡度板间距应加密;井室位置、折点和变坡点处,应增设坡度板;
3)、坡度板距槽底的高度不宜大于3m。
15、沟槽的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沟槽的开挖断面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槽底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机械开挖时槽底预留200~300mm土层由人工开挖至设计高程,整平;
2)、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槽底局部扰动或受水浸泡时,宜采用天然级配砂砾石或石灰土回填;槽底扰动土层为湿陷性黄土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3)、槽底土层为杂填土、腐蚀性土时,应全部挖除并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4)、槽壁平顺,边坡坡度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
5)、在沟槽边坡稳固后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沟槽的安全梯。
沟槽开挖的允许偏差
序号 | 检查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查数量 | 检查方法 | ||
点数 | ||||||
1 | 槽底高程 | 土方 | ±20 | 两井之间 | 3 | 用水准仪测量 |
2 | 槽底中线每侧宽度 | 不小于规定 | 两井之间 | 6 | 挂中线用钢尺量测,每侧计3点 | |
3 | 沟槽边坡 | 不陡于规定 | 两井之间 | 6 | 用坡度尺量测,每侧计3点 |
16、沟槽开挖后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槽,检查基底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的松软土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符合要求后,再由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17、验槽的方法通常采用观察法为主,而对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要先辅以钎探法配合共同完成。
1)、观察槽壁、槽底的土质情况,验证基槽开挖深度,初步验证基槽底部土质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观察槽底土质结构是否被人为破坏。
2)、基槽边坡是否稳定,是否有影响边坡稳定的因素存在,如地下渗水、坑边堆载或近距离扰动等。
3)、基槽内有无旧的房基、洞穴、古井、掩盖的管道和人防设施等。
18、基坑(槽)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械间距应大于10M。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允许进行其他作业。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破挖土。
19、基坑(槽)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坑边保持一定的距离,当土质良好时,距坑边1M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M。
20、基坑(槽)工程的监测包括支护结构的监测和周围环境的监测。重点是做好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地下管线变形、地下水位的监测。
管道地基土方开挖施工工艺流程图
(三)、基坑支护监理安全控制措施
基坑支护必须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需要编制专项方案。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支护工程以及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的支护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需要编制专项方案且进行专家论证。
1、采用撑板支撑应经计算确定撑板构件的规格尺寸,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2、木撑板构件规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撑板厚度不宜小于50mm,长度不宜小于4m;
2)、横梁或纵梁宜为方木,其断面不宜小于150mm×150mm;
3)、横撑宜为圆木,其梢径不宜小于100mm;
3、撑板支撑的横梁、纵梁和横撑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根横梁或纵梁不得少于2根横撑;
2)、横撑的水平间距宜为1.5~2.0m;
3)、横撑的垂直间距不宜大于1.5m;
4)、横撑影响下管时,应有相应的替撑措施或采用其他有效的支撑结构;
4、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横排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沟槽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0m;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为0.4~0.8m,
5、横粱、纵梁和横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梁应水平,纵梁应垂直,且与撑板密贴,连接牢固;
2) 、横撑应水平,与横梁或纵梁垂直,且支紧、牢固;
3)、采用横排撑板支撑,遇有柔性管道横穿沟槽时,管道下面的撑板上缘应紧贴管道安装;管道上面的撑板下缘距管道顶面不宜小于100mm;
4) 、承托翻土板的横撑必须加固,翻土板的铺设应平整,与横撑的连接应牢固。
6、采用钢板桩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的规格尺寸经计算确定;
2)、通过计算确定钢板桩的入土深度和横撑的位置与断面;
3)、采用型钢作横梁时,横梁与钢板桩之间的缝应采用木板垫实,横梁、横撑与钢板桩连接牢固。
7、沟槽支撑应符合以下规定:
1)、支撑应经常检查,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雨期及春季解冻时期应加强检查;
2)、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作业要求和安全措施;
3)、施工人员应由安全梯上下沟槽,不得攀登支撑。
8、拆除撑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支撑的拆除应与回填土的填筑高度配合进行,且在拆除后应及时回填;
2)、对于设置排水沟的沟槽,应从两座相邻排水井的分水线向两端延伸拆除;
3)、对于多层支撑沟槽,应待下层回填完成后再拆除其上层槽的支撑;
4)、拆除单层密排撑板支撑时,应先回填至下层横撑底面,再拆除下层横撑,待回填至半槽以上,再拆除上层横撑;一次拆除有危险时,宜采取替换拆撑法拆除支撑。
9、拆除钢板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回填达到规定要求高度后,方可拔除钢板桩;
2)、钢板桩拔除后应及时回填桩孔;
3)、回填桩孔时应采取措施填实;采用砂灌回填时,非湿陷性黄土地区可冲水助沉;有地面沉降控制要求时,宜采取边拔桩边注浆等措施。
10、铺设柔性管道的沟槽,支撑的拆除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11、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沟槽底面高程,且开挖深度在5m以内、沟槽不设支撑时,沟槽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深度在5m以内的沟槽边坡的最陡坡度
土的类别 | 边坡坡度(高:宽) | ||
坡顶无荷载 | 坡顶有静载 | 坡顶有动载 | |
中密的砂土 | 1﹕1.00 | 1﹕1.25 | 1﹕1.50 |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 1﹕0.75 | 1﹕1.00 | 1﹕1.25 |
硬塑的粉土 | 1﹕0.67 | 1﹕O.75 | 1﹕1.00 |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黏性土) | 1﹕0.50 | 1﹕O.67 | 1﹕O.75 |
硬塑的粉质黏土、黏土 | 1﹕0.33 | 1﹕0.50 | 1﹕0.67 |
老黄土 | 1﹕0.10 | 1﹕0.25 | 1﹕0.33 |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 1﹕1.25 | — | — |
12、深基坑土方开挖,当施工现场不具备放坡条件,放坡无法保证施工安全,通过放坡及临时支撑已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一般采用支护结构进行临时支挡,保证基坑的土壁稳定。
支护的选型有排桩、地下连续墙、水泥土墙、逆作拱墙等
排桩支护 | 通常由支护桩、支撑及防渗帷幕等组成。排桩可根据工程情况为悬臂式、拉锚式、内撑式和锚杆式支护结构 | 适用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适用于可采取降水或止水帷幕的基坑 |
地下连续墙 | 可与内支撑、逆作法、半逆作法结合使用,施工振动小、噪声低,墙体刚度大,防渗性能好,对周围的地基扰动小。 | 适用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的深基坑 |
水泥土墙 | 依靠本身自重和刚度保护坑壁,一般不设支撑。 | 适用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三级;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 |
逆作拱墙 | 当基坑平面形状合适时,可采用拱墙作为围护墙。 | 适用条件: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三级;淤泥和淤泥质土场不宜采用,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时,应采取降水或截水措施 |
(四)、管道工程监理安全控制措施
1、管道基础工程
管道地基填筑前应做试验段,通过试验段确定管道地基填筑施工工艺和参数,然后根据确定的工艺和参数严密组织施工。
1)、基底处理
(1)、管道地基用地范围内的垃圾、树根应清除运走。
(2)、当管道地基的填筑高度在1.0米以下时,应按要求清除表土。
(3)、场地清理后,应将原地面压实后,才能在其上回填。
(4)、场地清理压实后,重新测量地面标高,重新绘制出填挖断面及土方调配图,方可进行管道地基填筑。
(5)、推除地表以下至少100~300mm内的腐植土、杂草、表土,水田或集水洼地地段应开沟、排水、晒干、清淤,设置横向排水碎石盲沟,并做好施工期间的排水工作。对不适宜的填料彻底清理干净,不留隐患。场地清理完成后,应全面进行填前碾使管道地基基底密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6)、基底土密实,且地面横坡不陡于1:10时,管道地基可直接填筑在天然地面上。在管道地基高度小于0.8m时的地段,应将清除表土后的地面翻松,并分层碾压。
(7)、在稳定的斜坡上,管道地基基底横向坡度为1:10~1:5时,应将原地表土翻松,再分层水平填筑。横向坡度大于1:5时,原地面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大于2m,台阶顶面做成2%~4%的内倾斜坡。
(8)、半挖半填的管道地基,应按设计图纸或监理要求挖好横向台阶,再逐层逐台填筑。
(9)、管道地基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如松土厚度不大于0.3m,应将原地面夯压密实;当松土厚度大于0.3m,应将松土翻挖再回填分层压实。过水田、池塘等松软地基时采取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抛填片石等加固措施。
2)、管道地基填筑
(1)、每50m为一断面测放管道地基边桩,为保证管道地基完工后边缘的压实度达到要求,管道地基两侧在设计宽度基础上再各加宽1m。管道地基填筑完成并稳定后再对边坡进行清理。
2)、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一般采用C15混凝土基础,管顶以上25㎝范围内采用6%石灰土加固,采用重型击实标准,压实度为大于87%,路床下覆土小雨0.6m时,加固土做至路床。立模前管壁、基
础表面冲刷干净、污泥清除、面层积水抽除。模板沿混凝土基础线垂支立,中心角呈135º斜面拍实抹光。
地基处理和排水管道基础施工流程
3)、横穿车道的支管应为反开挖施工,垫层为10cm的中粗砂,采用C25混凝土满沟槽回填至管顶以上15cm,满沟槽回填中粗砂至管外顶以上10cm,碎石应夯实,粗砂应洒水拍平。
4)、混凝土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基与管座的模板,可一次或两次支设,每次支设高度宜略高于混凝土的浇筑高度;
(2)、平基、管座的混凝土设计无要求时,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15的低坍落度混凝土;
(3)、管座与平基分层浇筑时,应先将平基凿毛冲洗干净,并将平基与管体相接触的腋角部位,用同强度等级的水泥砂浆填满、捣实后,再浇筑混凝土,使管体与管座混凝土结合严密;
(4)、管座与平基采用垫块法一次浇筑时,必须先从一侧灌注混凝土,对侧的混凝土高过管底与灌注侧混凝土高度相同时,两侧再同时浇筑,并保持两侧混凝土高度一致;
(5)、管道基础应按设计要求留变形缝,变形缝的位置应与柔性接口相一致;
(6)管道平基与井室基础宜同时浇筑;跌落水井上游接近井基础的一段应砌砖加固,并将平基混凝土浇至井基础边缘;
(7)、混凝土浇筑中应防止离析;浇筑后应进行养护,强度低于1.2MPa时不得承受荷载。
5)、管道基础在施工时,必须使基础与管基结合良好,管基每隔20m 设一沉降缝,检查井每侧第一节管道基础开始设沉降缝,缝宽2cm,内填油浸木屑板。
6)、基础应夯实紧密,表面平整。管道基础的接口部位应予留凹槽以便接口操作。接口完成后,随即有相同材料填筑密实。
7)、管道基础如果落在淤泥质土层上,首先清除淤泥,换填6%石灰土60㎝,然后填土至管顶以上50㎝,碾压夯实后,再开挖沟槽,铺设管基。
8)、管道如果穿过既有暗塘地段,首先清淤并按要求填道渣、灰土、素土至管顶以上50㎝,再开挖沟槽,铺设管道。
2、管道铺设工程
1)、球墨铸铁污水管安装
(1)、球墨铸铁管管节及管件的规格、尺寸公差、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时其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管节及管件表面不得有裂纹,不得有妨碍使用的凹凸不平的缺陷;
B、采用橡胶圈柔性接口的球墨铸铁管,承口的内工作面和插口的外工作面应光滑、轮廓清晰,不得有影响接口密封性的缺陷。
(2)、球墨铸铁管管节及管件下沟槽前,应清除承口内部的油污、飞刺、铸砂及凹凸不平的铸瘤;柔性接口铸铁管及管件承口的内工作面、插口的外工作面应修整光滑,不得有沟槽、凸脊缺陷;有裂纹的管节及管件不得使用。
(3)、球墨铸铁管沿直线安装管道时,宜选用管径公差组合最小的管节组对连接,确保接口的环向间隙应均匀。
(4)、球墨铸铁管采用滑入式或机械式柔性接口时,橡胶圈的质量、性能、细部尺寸,应符合国家有关球墨铸铁管及管件标准的规定。
(5)、橡胶圈安装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管道安装。
(6)、安装滑入式橡胶圈接门时,推入深度应达到标记环,并复查与其相邻已安好的第一至第二个接口推入深度。
(7)、安装机械式柔性接口时,应使插口与承口法兰压盖的轴线相重合;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用扭矩扳手均匀、对称地紧固。
(8)、管道沿曲线安装时,接口的允许转角应符合下的规定。
2)、钢筋混凝土管及预(自)应力混凝土管安装
(1)、管节的规格、性能、外观质量及尺寸公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管节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发现裂缝、保护层脱落、空鼓、接口掉角等缺陷,应修补并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管节安装前应将管内外清扫干净,安装时应使管道中心及内底高程符合设计要求,稳管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管道发生滚动。
(4)、采用混凝土基础时,管道中心、高程复验合格后,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及时浇筑管座混凝土。
(5)、柔性接口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橡胶圈应符合下列规定:
A、材质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B、应由管材厂配套供应;
C、外观应光滑平整,不得有裂缝、破损、气孔、重皮等缺陷;
D、每个橡胶圈的接头不得超过2个。
(6)、柔性接口的钢筋混凝土管、预(自)应力混凝土管安装前,承口内工作面、插口外工作面应清洗干净;套在插口上的橡胶圈应平直、无扭曲,应正确就位;橡胶圈表面和承口工作面应涂刷无腐蚀性的润滑剂;安装后放松外力,管节回弹不得大于10mm,且橡胶圈应在承、插口工作面上。
(7)、刚性接口的钢筋混凝土管道,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A、选用粒径0.5~1.5mm,含泥量不大于3%的洁净砂;
B、选用网格10mm×10mm、丝径为20号的钢丝网;
C、水泥砂浆配比满足设计要求。
(8)、刚性接口的钢筋混凝土管道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抹带前应将管口的外壁凿毛、洗净;
B、钢丝网端头应在浇筑混凝土管座时插入混凝土内,在混凝土初凝前,分层抹压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
C、抹带完成后应立即用吸水性强的材料覆盖,3~4h后洒水养护;
D、水泥砂浆填缝及抹带接口作业时落入管道内的接口材料应清除;管径大于或等于700mm时,应采用水泥砂浆将管道内接口部位抹平、压光;管径小于700mm时。填缝后应立即拖平。
(9)、钢筋混凝土管沿直线安装时,管口间的纵向间隙应符合设计及产品标准要求,无明确要求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10)、预(自)应力混凝土管沿曲线安装时,管口间的纵向间隙最小处不得小于5mm,接口转角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11)、预(自)应力混凝土管不得截断使用。
(12)、井室内暂时不接支线的预留管(孔)应封堵。
(13)、预(自)应力混凝土管道采用金属管件连接时,管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3)、管材技术要求:
管材及接口:UPVC直壁管应采用加筋管,橡胶圈接口,环刚度为不低于8Kpa,技术指标参照《无压埋地排污、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GB/T20221-2006。钢筋混凝土管应为承插式钢筋混凝土管(管径略小者),橡胶圈接口,或为钢筋混凝土企口管(管径略大者),楔形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道须符合《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国家标准》GB/T11836-2009的Ⅰ级管标准。
4)、管道接口使用的橡胶圈需满足:
(1)、UPVC管橡胶圈按《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122:2001)质量要求如下:应采用具有耐酸、碱、污水腐蚀的合成橡胶,由管材生产厂家配套供应,外观应光滑平整,不得有气泡、裂缝、卷摺、破损、重皮等缺陷,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邵氏硬度:50±5;伸长率:≥500%;拉断强度:≥16Mpa;永久变形:<20%;老化系数:≥0.8(700,144h);
(2)、钢筋混凝土管的橡胶圈须符合国家标准《橡胶密封件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材料规范(GB/T 21873-2008)》中相关要求。
5)、所选用的管材及配套的橡胶圈除须满足技术要求外,还应经业主认可后方可订货。
6)、管道铺设施工监控要点:
(1)、排管前需检查基础标高、轴线,并清扫基础表面的污泥、什物及积水。龙门板标高经复核后排管,排管时以控制管内底标高为准。
排水管道安装施工流程
(2)、待用的管材要进行检查,如有裂缝等缺陷的管材,不得使用,并做好记录,退回原厂。
7)、铺设承插式管道时,承口应迎着水流方向,管子间的橡胶圈接头以及管子与窨井的连接处必须确保密封不漏水。施工前需对管子和橡胶圈的质量进行检查,在UPVC污水管与井壁连接处需加一橡胶圈。
8)、采用汽车吊下管时应轻起轻落,防止造成管材和砼基础断裂。
9)、下管用的起吊设备应停放在坚实的地面上,若地面不坚实,则要用方木、路基箱板铺垫进行加固。吊车下管时设专人指挥,在吊臂回转半径的影响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或站人。若发现起重设备有故障,严禁带病操作。起重作业完成后,驾驶人员要对停放在施工现场的起重设备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离开现场。操作人员上下沟槽时,应采用扶梯,扶梯要高出地面1m,并应密切配合。
10)、管道铺设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将橡皮止水带拿掉排管,管道接口需严密,管道间隙符合设计要求,管枕、垫尖、管道不得左右晃动。
11)、雨季施工应采取防止管材漂浮措施。可先回填到管顶以上一倍管以上的高度。管安装完毕尚未回土时,一旦遭到水泡,应进行管中心线和管底高程复测和外观检查,如发现位移、漂浮、拔口现象,应返工处理。
12)、排管铺设结束后,需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当线型、标高、接口等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3)、管道接口施工监控要点:
(1)、管节内外口要清洁干净,接口材料需做密实,凝固后要进行湿治养护,防止开裂。
(2)、为防接口合拢时已排设管道轴线位置移动,需采用稳管措施。
(3)、接口完成后,如发现少量脱落、裂缝等现象,要及时修补。情况严重要凿除重做。
(4)、管子间的橡胶圈接头以及管子与窨井的连接处必须确保密封不漏水。施工前需对管子和橡胶圈的质量进行检查。在UPVC污水管与井壁处加一橡胶止水圈。钢筋混凝土污水管与窨井采用半节管连接。
(5)、UPVC管橡胶圈应采用具有耐酸、碱、污水腐蚀的合成橡胶,由管材生产厂家配套供应,外观应光滑平整,不得由气泡、裂缝、卷摺、破损、重皮等缺陷。钢筋混凝土的橡胶圈也应符合有关标准。
3、窨井、边井工程
1)、污水管窨井采用砖砌不落底窨井,圆形钢纤维混凝土井盖、铸铁座,在污水井井壁与UPVC管连接处须增加一个橡胶圈。
2)、雨水管窨井采用砖砌落底窨井,方形钢纤维混凝土井盖铸铁座。
3)、雨水边井采用钢纤维混凝土井篦,边井支管采用UPVC管,纵坡大于或等于0.01。
4)、窨井砖砌体应采用M10水泥砂浆砌MU15标准混凝土实心砖砌筑。窨井井盖上除应注明“雨”、“污”字样外,其余由甲方自定,窨井井口设置防跌落设置。
5)、钢纤维混凝土井盖须达到国家建材行业标准《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GB26537-2011)规定的D400级标准,钢纤维混凝土井篦应达到国家建材行业标准《钢纤维混凝土水箅盖》(JC/T948-2005)中的Ⅰ级标准。井篦、井盖到现场后加强检测,井盖井座间须设橡胶垫块,以缓冲车震。
6)、在机动车下的污水井的施工顺序要求:井分两次砌筑或浇筑,第一次砌筑到土基顶,盖钢板,摊铺路面基层到沥青面层底,再反开挖砌筑,完成井的施工。位于车行道的井周加固详见设计文件。
7)、施工时最低点处的雨污水边井必须设置准确并加密,机非分隔带内设置泄水孔。
8)、井面标高要与道路平齐,井底设流槽。
9)、砌筑前必须将管道先洗涮干净,定好井中、井底高度和井顶面标高。
10)、砌筑前砖块先淋水湿润,砌筑砂浆严格按配合比配制,砌筑时必须保证灰浆饱满,灰缝平整,井壁必须互相垂直,不得有通缝。接槎要正确,随时检查垂直度。
11)、井壁抹应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抹灰养护完成后立即回填土方,当道路路面形成时再安装井圈和井盖,必须完整无缺,安装平稳,位置准确,与路面齐平。
4、闭水试验工程
1)、污水管管道闭水试验时,试验管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2)、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3)、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
(4)、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5)、顶管施工,其注浆孔封堵且管口按设计要求处理完毕,地下水位于管底以下。
2)、管道闭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m计;
(2)、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加2m计;
(3)、计算出的试验水头小于10m,但已超过上游检查井井口时,试验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
(4)、管道闭水试验应按本规范附录D(闭水法试验)进行。
3)、管道闭水试验时,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且符合下列规定时,管道闭水试验为合格:
(1)、实测渗水量小于或等于下表规定的允许渗水量;
(2)、异型截面管道的允许渗水量可按周长折算为圆形管道计; (3)、化学建材管道的实测渗水量应小于或等于按下式计算的允许渗水量。
q=0.0046Di
式中 q——允许渗水量(m3/24h·km);
Di——管道内径(mm)。
4)、管道内径大于700mm时,可按管道井段数量抽样选取1/3进行试验;试验不合格时,抽样井段数量应在原抽样基础上加倍进行试验。
5)、不开槽施工的内径大于或等于1500mm钢筋混凝土管道,设计无要求且地下水位高于管道顶部时,可采用内渗法测渗水量;渗漏水量测方法按附录F的规定进行,符合下列规定时,则管道抗渗性能满足要求,不必再进行闭水试验:
(1)、 管壁不得有线流、滴漏现象;
(2)、对有水珠、渗水部位应进行抗渗处理;
(3)、管道内渗水量允许值q≤2[L/(m2·d)]。
6)、污水管道接口施工完毕后必须做闭水试验,试验合格后方能覆土。且橡胶圈接口闭水前不允许用水泥砂浆或其它材料勾缝。
7)、闭水试验应按设计要求和试验方案进行。
排水管道闭水试验工艺流程
8)、试验管段应按井距分割,带井试验,试验管段应符合下列规定: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不得渗水;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验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管外,应封堵检定、坚固,不得渗水。方法是在每段管道口和间墙平衡孔用砖砌封口,并用1:2 水泥砂浆抹灰以防止渗漏,待封口有一定强度时即可进行注水。
9)、闭水试验应符合下列程序:试验管道灌满水后浸泡时间不应少于24h;试验水头应按规定确定;试验水头达规定水头时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量,直至观测结束时,应不断的向使用管段内补水,保持试验水头恒定,渗水的观测时间不得少于30min。
10)、允许渗水量应符合规范规定,并同时做好闭水试验记录。
11)、闭水试验的水位,应为试验段上游管道内顶以上2m。如上游管内顶至检查口的高度小于2m时,闭水试验水位可至井口为止。
12)、对渗水量的测定时间不少于30min。
13)、排水管道闭水试验允许渗水量见下表所示:表中D为管径。
闭水试验
(五)、沟槽回填监理安全控制措施
管道地基填料压实的标准应根据工程规模、场地大小、填料种类、压实度要求、气候条件、压实机械效率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采用重型标准,分层压实。
1、回填要在管道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凡具备复土条件,均应及时复土,防止管道暴露时间过长造成损失。回填前要将槽底杂物清理干净。
2、车行道下的沟槽回填土及窨井周围采用6%灰土回填,土块应粉碎,配料应准确,石灰摊铺均匀。位于路基范围内的填料同路基,钢筋混凝土管两侧及管顶以上50厘米、管道砂回填部位以上至50厘米范围内采用人工夯实,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密实度应达到市政验收规程的要求,按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每层填土压实后,按照《土工试验规程》要求,利用重型击实试验用环刀法、核子密度仪等进行现场填土压实度测定。
压实度检测
4、路幅处理范围的管道沟槽回填土采用4%灰土回填,,位于路基处理范围内的回填材料同路基,灰土所用土块应粉碎,配料应准确,集中拌合,摊铺均匀,压实度按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4.6.3中相关规定执行。管顶砂回填部位以上至50cm,钢筋混凝土管管顶以上0.5米以内采用人工方式分层夯实。
5、管顶0.5m以上部位的回填,可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回填,夯实或碾压。回填时应分层对称进行,每层回填高度应不大于0.2m,以确保管道及检查井不产生位移。回填的密实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填土应从场地最低处开始,由下而上整个宽度分层铺填。每层虚铺厚度应根据夯实机械确定。
7、填土管道地基分层铺摊后,用推土机进行整平。填石管道地基用大型推土机整平,个别不平处,人工配合以细石屑找平。用平地机使填料按要求均匀地摊铺在整个管道地基宽度上。
分层回填
8、填方应在相对两侧或周围同时进行回填和夯实。
9、填土应尽量用同类土填筑,填土应控制土的压实系数满足设计要求
10、管道地基面整形:管道地基从底基分层填筑碾压至设计标高后,管道地基进入预压期,预压期结束后,利用推土机配合人工按设计要求对管道地基顶面整形,超出部分用刮刀刮掉,不足部分再填土、压实。
11、管道地基边坡按设计要求坡度,挂线自上而下利用人工进行坡面整修,坡面有冲沟或坍塌缺口时,自下而上分层挖台阶加宽填补夯实,再按设计坡面刷坡。两侧超填部分也应刷除。
12、管道地基填土碾压前,含水量偏大时,要进行翻松晾晒,含水量偏小时,洒水使填料达到最佳含水量再压实;
13、管道地基填筑高度预留一定的沉落量以保证管道地基的沉降稳定;
14、填石或土石混填时严禁倾填,严禁采用超粒径的石块;
15、零填挖顶面30cm范围内压实度≥95%,填料含水量达到最佳含水时再压实;
16、雨季施工时,每一层表面应做成2%~4%的排水横坡,防止雨水侵泡管道地基。
17、刚性管道沟槽回填的压实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压实应逐层进行,且不得损伤管道;
2)、管道两侧和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胸腔夯实,应采用轻型压实机具,管道两侧压实面的高差不应超过300mm;
3)、管道基础为土弧基础时,应填实管道支撑角范围内腋角部位;压实时,管道两侧应对称进行,且不得使管道位移或损伤;
4)、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的基础底面位于同一高程时,管道之间的回填压实应与管道与槽壁之间的回填压实对称进行;
5)、同一沟槽中有双排或多排管道但基础底面的高程不同时,应先回填基础较低的沟槽;回填至较高基础底面高程后,再按上一款规定回填;
6)、分段回填压实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台阶形,且不得漏夯;
7)、采用轻型压实设备时,应夯夯相连;采用压路机时,碾压的重叠宽度不得小于200mm;
18、柔性管道的沟槽回填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回填前,检查管道有无损伤或变形,有损伤的管道应修复或更换;
2)、管内径大于800mm的柔性管道,回填施工时应在管内设有竖向支撑;
3)、管基有效支承角范围应采用中粗砂填充密实,与管壁紧密接触,不得用土或其他材料填充;
4)、管道半径以下回填时应采取防止管道上浮、位移的措施;
5)、管道回填时间宜在一昼夜中气温最低时段,从管道两侧同时回填,同时夯实;
6)、沟槽回填从管底基础部位开始到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回填;管顶500mm以上部位,可用机械从管道轴线两侧同时夯实;每层回填高度应不大于200mm;
7)、管道位于车行道下,铺设后即修筑路面或管道位于软土地层以及低洼、沼泽、地下水位高地段时,沟槽回填宜先用中、粗砂将管底腋角部位填充密实后,再用中、粗砂分层回填到管顶以上500mm;
19、柔性管道回填至设计高程时,应在12~24h内测量并记录管道变形率,管道变形率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钢管或球墨铸铁管道变形率应不超过2%,化学建材管道变形率应不超过3%;当超过时,应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当钢管或球墨铸铁管道变形率超过2%,但不超过3%时;化学建材管道变形率超过3%,但不超过5%时;应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A、挖出回填材料至露出管径85%处,管道周围内应人工挖掘以避免损伤管壁;
B、挖出管节局部有损伤时,应进行修复或更换;
C、重新夯实管道底部的回填材料;
D、选用适合回填材料按本规范第4.5.11条的规定重新回填施工,直至设计高程;
E、按本条规定重新检测管道变形率。
2)、钢管或球墨铸铁管道的变形率超过3%时,化学建材管道变形率超过5%时,应挖出管道并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管道填筑施工工艺流程图
六、安全文明生产过程中的动态监控措施
1、下达开工令前严格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安全保证体系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有:项目监理机构认真审核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分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的上岗资格、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技术、安全管理投入、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工程重大危险源识别、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控制。
对分包单位项目监理机构还应审查分包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资格证明、机具仪器装备情况、业绩等有关资料。
2、督促并检查承包商的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转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监督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确保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安全文明领导体系、管网络要健全;安全员要坚守岗位;相应的安全文明责任制、安全文明奖罚制度要上墙,并便于操作;关键工序、关系部位的安全文明巡检要留下记录;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加强对本工程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
(1)、严把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关。对施工单位检查其资质等级证书,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有效期限、企业性质等资料,填写“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资质情况汇总表”;对于存在安全劣绩的单位,坚决予以淘汰。
(2)、要求总包单位在分包单位进场时,做好安全生产总交底,交底后履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保存相关交底记录。日常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均应制度落实、措施落实、资料落实。
4、加强对机械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审查与督促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设备提供合法的安全施工检验证明文件,对危险性较大的机械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准许使用;
(2)、审查电工、焊工、挖掘机、压路机操作手、汽车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5、对承包商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投入的督促管理
(1)、开工前严格审查承包商申报的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并督促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拨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否按照已批准的使用计划进行专款专用,投入于本工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6、承包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其执行落实。
7、对本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当地安全监督主管部门的要求,实行网上登记的动态管理。
8、工程开工后,对本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安全体系正常运转实施动态监管,重点包括下列内容:
(1)、现场硬件设施条件;
(2)、临时用电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的设置;
(3)、分包行为的合法性;
(4)、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与执行;文明工地创建方案的制定、审批与执行;
(5)、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6)、根据施工条件、进度变化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7)、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的配置;
(8)、进场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登记与维修;
(9)、现场公示、警示标志设置;
(10)、其他应当动态监管的内容。
十一、建立安全监理台帐,对本工程安全文明实施信息化监管
安全监理台帐是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的直观反映,也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全面、详细、整齐的台帐,是体现监理工程师日常工作最好最有效的载体,同时可以更好地促进本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开展。在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理工作中,监理机构将建立并完善本工程安全监理台帐,依据台帐目录与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从而促进本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得到落实。
1、建立本工程安全监理台帐
(1)、项目监理机构应由安全监负责安全监理台帐的日常管理工作。
(2)、项目监理机构需要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资料及相关要求,应于开工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应做到安全监理台帐所需外业和内业资料的同步。
(3)、项目监理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应对相关资料按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对所使用的各类规范和标准应注意检查其有效性。
(4)、施工单位按要求需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的相关资料,应要求施工单位履行必要的书面报验手续,相关资料应齐全并且责任人员签字盖章完备。
(5)、涉及安全监理的各项审批材料、按规定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关键性的资料应有现场原始检验记录,必要时按规定留存相关影像资料。
(6)、本工程项目拟建立的安全文明监理工作台帐内容见下表。
针对本工程特点,建立安全文明监理工作台帐
台账目录 | 分类台账 | ||
第一部分 | 工程概况、行为资料等 | 一 | 工程概况 |
第二部分 | 管理台账资料 | 七 |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台账 |
三 | 安全旁站、巡视检查 | 十一 | 安全旁站监理记录 |
第四部分 | 重点部位安全文明专项检查 | 十三 | 其他重点部位/工序安全文明专项检查记录 |
第五部分 | 其他内容 | 十四 |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安全文明类)、暂停令登记表 |
2、依据台帐内容,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逐项检查并督促落实监理机构将依据台帐目录与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从而促进本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得到落实。具体检查、督促工作开展如下:
(1)、根据安全监理台帐中有关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对安全监理的要求,实施开展现场的安全文明监理工作。
(2)、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规范和统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资料。
(3)、根据安全监理台账中目录索引,督促施工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如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资格证、岗位证;安全技术交底;大型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前的验收等),监理工程师根据所提交的资料,对现场实际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
(4)、对台帐中存档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逐条整改,直到每个问题在台帐资料中得到闭合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