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可行性
分析 (一)社会环境成熟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截止2002年6月底[11],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10567万,参保离退休人员3418万,实行养老金社会发放的
企业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3241万,社会化发放率达99.2%;参加事业保险人员10095万,2002年上半年月平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达348万;全国1930.8万城市困难居民得到基本生活保障。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人们对社会保障的认同感逐步增强。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2]200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93.8%的被调查人关心社会保障
问题,88.5%的被调查人希望国家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从中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只有现在缴纳了社会保障金,将来才能享受到社会保障福利。同时,“社会保险费”改为“社会保障税”后,征收具有强制性,管理具有规范性,税款具有专项返还性,能够保证所有纳税人从中受益,易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二)税源基础基本具备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国民
经济迅速
发展,
经济货币化程度不断加深,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向个人倾斜,私人收入积累也有了一定规模,工薪阶层已具备了一定的纳税能力。同时,国有
企业具备了一定的纳税能力。另外,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发展前景广阔,它们愿意也有能力负担社会保障税。据世界银行统计[13],2000年我国国内储蓄率43%,世界总计为23%,其中低收入国家(
中国和印度除外)为17%,中等收入和高收入国家为22%。
(三)开征社会保障税符合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指的是税收必须在税务行政、资源利用和经济运转三方面尽可能地讲求效率。即税收效率的含义包括三个方面:规模效率、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从开征社会保障税上看,是基本符合税收效率上述三原则的。
1.税收的规模效率。从经济角度上看,社会保障税是符合规模效率原则的。2001年[14],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与支出分别达到2914.6亿元和2591亿元,约占当年GDP总量的3.6%左右,占当年工商税收总量的22%上下;历年社会保险基金累计节余1396.6亿元;全年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事业费支出达到426亿元,覆盖1500多万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6000多万获得临时救济的城乡居民及相当数量的优抚对象、残疾人群及部分特殊保障人群。
2.税收的经济效率。开征社会保障税,把原来由企业管生管病管死的事,交由社会来处理,对企业无疑是一种解脱,会对企业的生存、生长和发展带来事半功倍的效益。
3.税收的行政效率。
目前,我国税务机构遍布全国,分布面广,渗透性强,拥有一大批经验丰富的税务人员。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统计,截至2003年6月[15],全国已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税机关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当地政府规定,负责征收各项、单项或部分企业社保费。2003年1-6月份,税务部门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已达7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77亿元,增长约29.4%。
三、社会保障税的税制设计
开征社会保障税的长远目标应该是为所有劳动者(由城镇逐步到
农村)筹集维持其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基本保障需要所需资金,为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率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资金来源。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开征社会保障税的近期目标应该是为除
农村劳动者以外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医疗保障资金来源。
(一)征收范围和纳税人。我国社会保障税的纳税人可先定为以下单位和个人:1.国家机关及各企事业单位。2.国家公务人员。3.实行财政拨款的机关、团体、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5.自营人员采取自愿原则缴纳社会保障税。6.县(市)人均收入水平达到一定标准的农业人员。
(二)税目的选择和计税依据的确定。按照与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和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社会保障税的税目可确定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个,统一税基,分别征收,以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再逐步增设税目。根据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养老保险、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失业保险主要由企业缴纳。对于个体经营者和农民,则全部由个人负担。在计税依据上,采取以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本人工薪收入额为主原则。根据我国实际,社会保障税的计税依据主要应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单位工资总额,另一部分为职工个人工薪收入额。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非工薪收入者的计税依据,按纯收益为计税依据,对不易核定的,可授权征收部门在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限度以内确定或定额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