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022-11-12
更新时间:2022-11-13 12:50:08作者:未知
曲师大附中2013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学案
专题四民主集中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一、核心观点
㈠民主集中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的地位: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集中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区别于任何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体制的鲜明特点。
2.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表现
⑴从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⑵从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看,一方面,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另一方面,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其他国家机关依照法定分工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
⑶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看,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划分职权。一方面,地方必须服从中央;另一方面,在保证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为什么实行民主集中制?
⑴从根本上说是由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⑵意义: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必然要求;
①有利于统一人民的意见和要求统筹地方和局部的工作,协调各方面利益;
②既能保证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又有利于各个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的履行职责,促进国家机关合理.高效运转;
③有利于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便于人民参加对国家的管理,能够真正把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力量集中起来,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如何坚持民主集中制
⑴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正确认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关系。
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一方面,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民主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另一方面,集中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和保障。离开必要的集中,民主就会失去正确的方向和目标。
⑵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克服官僚主义和极端民主化.无政府主义两种错误倾向。
⑶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正确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既要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又要增强纪律性,维护中央权威和全国法律.政令的统一。
㈡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这主要是因为:
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决定着国家的其他各种具体制度,是所有其他制度产生的基础。
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
★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原因
⑴客观必然性:是历史的必然,是人民的选择,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好制度。
⑵从根本上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显示了巨大的优越性: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动员了全体人民积极主动地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⑴坚持和改善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这也有利于把党的主张与人
选修三第四专题 1
曲师大附中2013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学案
民的意志统一起来,有利于国家政权机关及其领导人员把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
⑵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不断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依法治国既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又保证党的执政地位。
⑶必须加强人大的自身建设。
进—步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工作,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密切各级人大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等。
⑷必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践。 ★4.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民主制度的区别
⑴两者的经济基础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西方议会民主制度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基础之上。
⑵两者的阶级实质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西方议会民主制度维护和实现资产阶级的利益。
⑶两者权力运行方式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西方议会民主制度按照三权分立原则建立。
⑷两者实施的效果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又避免权力过于分散、相互消耗牵制而导致低效率;西方议会民主制度下国家权力由不同国家机关掌握,难免相互消耗牵制,降低了效率。
⑸结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好制度,我们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绝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
二、模拟训练
1.(2011 山东卷)(10 分)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级地方政权都在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
(1)据材料,指出我国的国家管理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2 分)
(2)据材料,分析我国的国家管理形式为什么能有效保证国家机关的协调高效运转。(8 分)
2.(2007 山东卷)(10分)
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统治形式。──恩格斯
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列宁
每个国家的基础不同,历史不同,所处的环境不同,左邻右舍不同,还有其他许多不同,别人的经验可以参考,但是不能照搬。──邓小平
⑴概括以上论断所揭示的主题。(2分)
⑵依据上述结论,以我国实行的政体为例,简要说明邓小平论述的正确性。(8分)
选修三第四专题 2
四、民主集中制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换届以来临江市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巩固班子团结稳定。
1、科学决策:临江市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从科学分工、便于工作的原则出发,根据班子成员各自的专业、成长阅历、熟悉业务、性格特点等情况,合理确定各成员分管职责,做到了以人为本、人岗相宜、人尽其才、用人所长。建立和完善了《市委常委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凡遇重大事项都必须召开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同时,临江市越来越重视发挥全委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票决制和全委会议事程序。凡重大事项决策前,要求班子成员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主动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和基层群众意见;对决策后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实行目标分解,按照领导分工落实责任,并派督察组进行重点督办,保证决策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2、自身建设(民主生活会):结合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按照“逐步形成经常性地提醒与相互提醒、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化解分歧增团结,取长补短增才干”的要求,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采取会前征求各方意见,确定主题;会中深度剖析、建言献策;会后落实整改,定期通报的方式开好生活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时采取背靠背的形式,既对工作又对人,不搞形式、走过场;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坚持上级领导参加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评分通报制度,对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分数较低的要责令重开。通过开好民主生活会,较好地达
到了沟通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
3、领导班子团结:“孤则易折,众则难摧”。团结,是一个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象征,是一个领导班子良好的整体形象的标志。搞好领导班子的内部团结,是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十分注重做好四大班子之间的协调沟通,健全市四大班子工作协调运作机制。坚持做到“五个必须沟通”,实行市四大班子领导联系乡镇、联系行政村“双联”制度,进一步实行市属重点企业、市管信访案件分包责任制,并成立了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做到了“一岗双责”,实现了对重点工作的齐抓共管。
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根本制度。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 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它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由选举产生。
(二)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在地方范围内是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这些委员会向代表大会负责并且报告工作。
(三)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必须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研究他们的经验,及时地解决他们的问题。
(四)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下级组织的工作中应当由上级组织决定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请求指示。
(五)党的各级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任何重大问题都由集体决定,同时使个人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党的决议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少数必须服从多数,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全国的各个组织必须统一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
一、民主集中制是富有深刻内涵的制度,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民主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二者相互渗透,相互贯通,民主孕育着集中,集中包含了民主。两者相互以对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离开了民主讲集中,或离开了集中讲民主,都不是党的民主集中制所要求的。
二、民主集中制是科学合理的制度首先,民主集中制是以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群众路线为基础的科学制度。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上的从实践中来和群众路线上的从群众中来推广到党内生活,就是党内民主,而集中就是把来自实践、来自群众的各种意见、建议集中起来,形成科学决策,再到实践中去实施并接受检验,变成群众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伟大实践。民主集中制就是这两个过程的有机统一。
三、民主集中制充分体现了工人阶级政党组织建设的根本规律。党要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要有正确的理论、纲领和路线,还要有严密的组织体系、严格的组织制度来保证其得到贯彻落实。
四、民主集中制维护党内公正,充分体现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愿望。民主集中制的一条根本要求就是实行党内民主。在党内,所有党员的地位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每个党员和党组织都有发表意见、表达愿望的机会与条件;在党内实行讨论自由、批评自由,人人都可以畅所欲言,提出建议;所有党员都必须执行党的决议,接受党的监督,遵守党的纪律,在党规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凡属党内重大问题的讨论决定,都必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集中制从组织制度上对党员的权利予以了保障。
五、民主集中制能正确合理地处理党内各种矛盾关系,有效地维护党内团结。民主集中制是党内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我们党是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组成的统一整体。在这个统一体中,根本的目标和利益是一致的,但也存在个人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冲突,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诸多矛盾,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的六条基本原则,为我们提供了正确合理地处理党内的这些矛盾、保持党内的和谐和秩序的规范。
六、民主集中制能够集中全党的智慧,统一全党步调,确保决策的正确制定和有效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能够统一全党的意志和行动,确保政令畅通,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能够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最广泛地听取广大党员在实践中对党的决策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使决策在实施中不断得到修正和完善,推进我们的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民主集中制的科学合理性,是已被我们党的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所一再证明了的。什么时候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党就有凝聚力、战斗力,事业蓬勃发展;反之,党就缺乏生机和活力,事业受挫。正如邓小平所说:“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因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民主集中制主要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民主集中制主要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 主集中制的核心和关键是少数服从多数。
民主集中制是指在民主基础上实行集中,在集中指导下民主的一个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原则,体现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在具体的政治生活中包括两方面,政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
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
体现了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由人民组织国家机构。
(1)从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选出的代表所组成的。
(2)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3)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苏联布尔什维克派提出并实行的一种国家机构实行的制度,意思是国家机构不采纳权力互相制约原则。由书记主持工作,各委员集体研究制定部署、决定、规定和要求,并把它贯彻落实到部门系统的工作中。
简介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在集中的前提下发扬民主,所以民主集中制的重点在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它规定了领导和群众、上级和下级、部分和整体、组织和个人的正确关系,是胜利推进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保证。
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它的基本含义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和结果。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与目标,就是要在党内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对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构来说,民主集中制主要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
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生活的内在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防止和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
由来
一般认为K.马克思、F.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已经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思想。1847年,在正义者同盟改组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主要由恩格斯和W.沃尔弗起草的新章程。章程规定同盟由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构成;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执行权属于中央委员会;各级委员会都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这些规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1864年,马克思为第一国际起草的《协会临时章程》,也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但是,他们都没有用过“民主集中制”的提法。第一个明确地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是В.И.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建立之初,由于组织松散软弱和处于秘密状态的特殊条件,列宁强调党要实行严格的集中制。1905年俄国革命爆发后,党的斗争环境发生变化,列宁适时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同年 9月,他在《德国社会民主工党耶拿代表大会》一文中说:“实行彻底的集中制和坚决
扩大党组织内的民主。”1906年 3月20日,他又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一文中说:“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同年党的“四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载明:“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十月革命后,民主集中制推广成为各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组织原则。
基本内容
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二者密切相关,缺一不可。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达到正确的集中;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只有实行高度集中,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民主集中制是要使民主和集中二者辩证地统一。在政治上,围绕着共同的目标,使各方面的意见得以充分发表,然后对其中科学的符合实际要求的东西,通过集中形成统一的意志,作为共同的行动准则。在这过程中,要求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个人服从集体、全党服从中央。在利益关系上说,民主集中制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它要求统筹兼顾,使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统一。在维护个人合理利益的基础上,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如果把民主与集中割裂开来,只讲集中,不讲民主,就必然出现个人独断专行,官僚主义滋长;反之,如果只讲民主,不讲集中,又会出现极端民主化以及无政府状态。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
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
在中国,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组织原则。1982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①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③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④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⑤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⑥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
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表现
1、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中,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以及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民代表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对违反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不称职的代表,人民有权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2、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直接去办,而是由国家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去贯彻执行。国家的行政机关,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政府;国家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4、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表现就是极少数人对大多数人的绝对服从。 反思
新华网2006年12月20日《制度反腐才是根本之道》一文指出:只有改革监督机制,使制度架构真正形成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该文指出:近期陈良宇、何闽旭等大要案的暴发,使人们再一次意识到,制度设计缺漏,监督机制失灵,干部权力过大,约束惩治太弱,是腐败案件频发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