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探寻理论化的德性伦理思想的复兴之路

更新时间:2011-11-07 12:27:15作者:admin

1958年,安斯库默在英国皇家学会的哲学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现代道德哲学公认为当代西方德性伦理复兴的标志。德性伦理分为主张理论化的德性伦理和反理论化的德性伦理这些主张理论化的思想家包括努斯鲍姆!、斯洛特、赫斯特豪斯、大卫?威金斯、亨利?理查森等人。以反理论思潮著称的德性伦理为何后期出现理论化的主张,其思想根源、理论意义何在,很值得探讨。

  一、复兴的起点:理性的拓展。

  如果说主张反理论的德性伦理主要起源于对康德主义的不满,那么,主张理论化的德性伦理则主要起源于对功利主义的不满。他们认为,善的多元性被忽视;理性仅仅被作为工具性的运用,即理性仅仅能沉思手段而不是目的;情感和欲望成为了非认知性概念,即它们常常在功利主义的哲学,尤其是经济学论文" target="_blank">经济学中被视为当然如此。努斯鲍姆等人试图拓展理性的范围,让理性和沉思在我们的道德哲学和政治生活中发挥比功利主义常常所承认的大得多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重视理性,他们很喜欢诉诸亚里士多德,同时,对康德怀有同情之心,甚至希望综合亚里士多德和康德。在这些方面,主张理论化的德性伦理学与主张反理论化的德性伦理学有着很大的区别。

  其一,相信善的多样性,批判功利主义。相信善的多样性,是欣赏理性的德性伦理学家从亚里士多德那里发展而来的观点。在他们看来,人类生活所珍视的善是多元的,不可公度的。友谊、正义、勇敢、谦虚等等?每一个,就其自身而言,对于行为者来说都是必须追求的。对它们的追求就是要把它们本身视为明确的有价值的目的,而不是作为实现更进一步的价值,如快乐和满足的手段。

  因此,这些思想家强烈地反对人类生活中善的可公度性,把它们当做获得快乐或满足的手段。因此,他们对功利主义进行了批判。在功利主义那里,功利?常常是某种单一的价值的最大化的观念,在功利主义者看来,在生活中各种独特的善都臣服于某种特定的并非某种其他类的善。同时,功利这种观念还引进了自利的优先重要性。这些正是德性伦理所要反对的。

  这些德性伦理学家反对功利主义主要在社会科学和公共政策方面,因为功利主义常常根据其效果论所构成的经济学理论来引导社会公共政策,其思想完全与从德性伦理学所引导出的社会公共政策相悖。德性伦理学家们常常提倡在社会实施仁爱、关怀等德性,关注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如斯洛特提出了普遍仁爱的思想,希望在社会中推行德性正义,把人与人之间的关怀、关爱视为高于经济利益的目标。他反对从功利论引导出的社会理论和政策。边沁认为:一个行为是善是恶,只要考虑它的结果如何而定。

  其所以是善,是因为它能够引起愉快或排除痛苦;其所以是恶,是因为它能够引起痛苦或排除愉快。从同一个动机,以至任何动机都可以产生善的、恶的乃至无善无恶的行动。功利论产生了相应的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与其将财政津贴直接用于福利事业或公共事业建设,不如将财政津贴交由大企业再陆续流入小企业和消费者的手段更能促进经济增长。这种经济学说的倡导者实际上就想要说明推行普遍仁爱动机事实上就是弊大于利,消减福利事业和公共事业有助于社会的发展。斯洛特认为:如果每个人包括经济学家都不知道,冷酷无情的资本主义竞争要比人们相互之间更多地给予仁爱,尤其是同情穷人所带来的结果,创造更高水平的福利,而认为资本主义的冷酷无情在道德上是比善良和怜悯更好的动机,这看起来就不符合直觉。当然,也许有些人会认为如此冷酷无情或许并不是件坏事。因为即使动机在道德上可耻,它的结果是好的,这绝不是有良知的人所希望看到的社会发展方式。正是对这种情况的分析和论述,斯洛特认为,好的效果并不能证明动机是善的。就此而言,德性伦理学在涉及社会公共政策方面要比效果论更有说服力和吸引力。

  其二,理性能够调节各种善之间的关系,并且把握最终目的。主张理性追寻的德性伦理很重视理性的作用,然而,这种对理性的重视与功利主义不同。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看,任何行为都要以功利、效果来评价,就必然要求对行为的后果有清楚的认识和预见,即重视理性的判断力和明智的计算。功利主义是把理性作为实现功利最大化的工具,它臣服于感性的苦和乐这两个主人的统治之下,本身并不能沉思最终目的。而德性伦理则认为,理性不仅作为工具来调节各种善之间的关系,而且它本身还能够把握人生的最终目的,引导情感和欲望。

  如所周知,既作为社会成员而存在,又作为个人成员而存在。在社会中,个体总是以某种身份处于某种地位,承担一定的义务,同样在家庭关系或朋友关系中,又要承担与之相应的义务,从而具有其各自独特的价值。即使两个孩子,不管他们在质上多么相像,甚至我们可以假设他们是双胞胎,但每个孩子都是独立的,各有其价值。但是,在社会关系、家庭关系、朋友关系中,彼此冲突的义务是广泛存在的。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彼此之间是不同质的。而且鉴于他们每个人都具有其内在价值,彼此的独立性就会造成令人痛苦的冲突。在解决这些价值冲突时,功利主义会问:我应该为他们投入我的时间和资源吗?提供多少?德性伦理学认为,这种方法根本无法真正解决问题,因为许多问题的解决根本无法量化。从德性伦理的角度来看,每种德性都体现了珍视具有内在价值的特别目的。就此而言,各种德性和它们之间是有序而和谐的。这种有序而和谐代表了一种珍视有价值事物和把它们组织起来的愿望。从古希腊的社会状况来看,我们可以把这看成是其多神论的伦理表现形式:在古希腊,神是众多的、彼此独立的,你必须尊敬每一个神。但是,正如威金斯和理查森所看到的,强调具有内在价值的这种特别目的的组织性协调绝非轻而易举。毕竟亚里士多德的沉思充满了困难。然而,理性能够发挥其作用,形成理论或某种规范,帮助人们沉思。所以,威金斯说:我深入思考((提出不受欢迎的怀疑,借助理性的科学理论,与其说来自对科学的激情((不如说希望通过概念的魔力,把理论转化为规范性的要求,或相应的规则系统,由此免去理性沉思的所有痛苦。也就是说,理性的沉思能够协调各种善之间的关系。

  当然,人们可能会同意理性或沉思能理解多元性和不可公度的善,但否认在人类生活中理性能沉思最终的目的,如同石元康所指出:现代人对于理性的观念做了一个大的转变。人们不再认为理性能够处理目的世界的事情,理性的功能只是推论及计算,它所能处理的是经验世界以及工具世界的东西我们要了解经验世界时,理性的功能是帮助我们做计算及推论。但是什么才是有价值的东西这回事,完全只能由主观的喜好来决定。亚里士多德的阐释者就是持如此观点,认为作为人生的最终目的必须通过非理性情感、宗教权威或传统习俗等来理解。威金斯和理查森认为,亚里士多德并不认为如此!。

  事实上,整个%尼克马可伦理学&就是一个对最终目的进行理性沉思的扩展了的例子。如此沉思,在很大程度上,如同威金斯和理查森所主张的,一方面产生高度概括的、普遍的最终目的;另一方面,基于你以同样方式理解了其他目的,从中选择。理查森所引申出关于沉思生活最终价值的观点,可以称之为亚里士多德主义理性的当代表现。

  因此,理性不仅调节各种善之间的关系,而且在沉思中就向上扩展了它的作用。这样一来,最终目的,不是像典型的功利主义那样由欲望和感觉所确立,而是由理性所确定。

  其三,理性渗透于情感,情感并不仅仅是无意识的冲动。理性在沉思中向上拓展了它的作用,确定了人生的最终目的,与此同时,理性采取一种密切相关的方式,向下阐述了欲望和情感的结构。这些德性伦理学家认为,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完整人格能够由理性来引导。德性是一种涉及情感和行为的中道,因为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性能够修正激情、引导道德选择,直到在激情和道德选择中展现德性。自我控制并不是亚里士多德主义有德者的理想状态,因为仅仅行为自控的人和他的情感的自然流露之间不一致。默多克举出了很典型的例子。一位婆婆对儿媳在行为上无可挑剔,但自认为自己在遏制憎恨和嫉妒的情感。在去看儿媳的途中,随着时间的流逝,她批评自己的自私情感,直到她以新的比较正确的图式取代了利己遮蔽中的图式。她的情感也就随之而改变。尽管她的行为和过去一样,但是,从德性伦理学的角度上看,她已经在道德上做了非常有意义的工作。用亚里士多德主义的语言来说,她现在是一个有德性的人,而不仅仅是一个自控的人。

  这些德性伦理学家们还反对把情感看成无意识的冲动。赫斯特豪斯认为,亚里士多德很重视人的理性,承认情感具有理性的成分,而不是仅仅表现为动物性的非理性冲动。在她看来,德性与行为和情感有关,道德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情感教育。她以种族主义为反例,认为极端种族主义就是由于种族主义的灌输所形成,其中情感教育从儿童时期就发挥了关键性的作用。

  努斯鲍姆认为,情感构建了我们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图景。情感在道德哲学中被赋予重要的地位,并不意味着它由此获得特别的信任,从而免于理性的批判性审视。在努斯鲍姆看来,一种好的伦理学理论就是发展适宜的情感的理论。鉴于此,她运用斯多葛的思想,对个人的情感做了深入的分析和理性的探讨,从而使她在学术上备受瞩目而达到新的顶峰[9]。她认为,那种把情感视为完完全全的非认知性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努斯鲍姆还提出了情感启蒙的观点。她指出:哲学治疗人类由于错误观念而产生的疾苦。它要治疗人的灵魂,就像医生治疗的是人的身体一样。在她看来,如果我们是真正的当代亚里士多德主义者,我们就必须给自己设定如下任务:通过教育来帮助人们选择合适的价值目标,我们能够而且应该根除诸如种族仇恨之类的不良情感,它们是能够通过教育改变的思想和判断。

  总之,这些自称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很重视对道德心理学的研究,认为情感并不是无意识的冲动,理性不仅能够渗透在情感中,而且还能把握调节各种善之间的关系,把握最终目的。

  二、复兴的特色:伦理理论化。

  与崇尚情感、传统的反理论化的德性伦理学家不同,主张理论化的德性伦理学家,认为只有伦理理论化,德性伦理学才能真正与规范伦理学相抗衡,从而成为真正独立的第三种伦理方法。斯洛特指出:这些主张理论化的德性伦理学家们负有重任,来解释他们所提出的理论与效果论者、康德主义者以及其他人所提出的伦理学类型的区别,同时证明他们所提出的理论是有道理的。因此,我们首先需要看看这些主张理论化德性伦理学家是如何诠释伦理理论的内涵,这种伦理理论的内涵与主张反理论化的德性伦理有了哪些不同,然后在此基础之上探讨他们是如何阐述接受伦理理论的原因。

  (一)理论化的德性伦理学家视野中的伦理理论。

  努斯鲍姆认为,伦理理论的界定是个很棘手的问题,因为这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分歧。这些分歧如此之大,如果接受它们就等于直接承认了伦理理论已经陷入危机。比如说,如果认为伦理理论能解决一切道德两难,或规则没有例外,这本身就意味着这些伦理理论是错误的。而一些反理论的德性伦理学家又往往拒绝给伦理理论给出明确的定义,比如,拜尔指出,伦理理论应该是具有清晰性、普遍性、系统性、等级秩序,但没有提供这些理论的一般界定,因此,当她认为亚里士多德、休谟都没有伦理理论时,就令人怀疑她所提出的伦理理论标准。应当说,努斯鲍姆的确看到了伦理理论与反理论中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如何理解伦理理论。反理论的德性伦理学家们对伦理理论的攻击,很大程度上就如同罗伯特?劳顿所说,反理论的道德理论的概念是有目的地过于狭窄。它并不能准确地反映伦理理论的本质和特征。

  努斯鲍姆正是在对罗伯特?劳顿等人关于反理论思想家们所提出的伦理理论的总结基础之上,明确地提出了主张伦理理论化的伦理理论的六条标准:

  其一,为实践问题提供建议。在努斯鲍姆看来,一个伦理理论要能指导实践,能够为我们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认为,这种进步一定要求把理论没有变通地直接运用于实践之中?相反,它需要对制度革新和道德教育具有指导作用。

  其二,阐明了如何验证信仰、规则和原则的正确性。

  努斯鲍姆认为,对于任何一个理论而言,最重要的是它能够为我们道德判断提供如何继续前进的说明。同时这些说明也会为进一步的判断与阐释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因此,理论能够阐明如何验证信仰、规则和原则的正确性。

  其三,系统化并拓展信仰。努斯鲍姆进一步指出,伦理理论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调整伦理经验材料,使之系统而有序,通过必要的修正与放弃,将不一致的变成一致的,并能够揭示出各个相关事物之间的联系,从而将原则运用于尚未经考虑的伦理经验之中,引导人们的具体判断。同时,各种伦理经验材料的系统化,在帮助人们做出具体判断的过程中,使人们逐渐形成某种信仰。

  其四,天下论文具备某种程度的抽象性和普遍性。在努斯鲍姆看来,伦理理论具有相应的抽象性和普遍性。一个伦理理论并非仅仅由具体和特殊关系的具体陈述汇集而成。理论之所以为理论,就在于它至少在某种程度上的抽象性,能够指导未来。

  其五,可普遍化。努斯鲍姆认为,一个伦理理论应该适用于所有行为者,而并非仅仅适用于某个特定的社区或宗教社团的成员。每一种好的理论都具有触类旁通的效力。它可能包括,也可能不包括对家庭关系、朋友关系以及人的性格倾向方面的质疑,还有是否代表其本人的意见。如果说理论不能涉及这些方面,这种理论只能是空洞无力的,不能算为理论。从某种意义上看,理论的普遍性是高度具体的,能够进行相应的指导。

  其六,明确性。一个伦理理论就是针对一系列行为的指导原则,能够为人们提供相应的明确指导。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能明确人的一切方面,如人们的内心世界所在的爱与宗教信仰就很难明确化。同样,这也不意味着它在许多确定的环境中不能提供明确的指导。在这里,努斯鲍姆看到了理论自身的有限性。事实上,她就把那些把伦理理论歪曲为凡事都要提出明确的原则的观点排除掉了。

  总之,伦理理论,按照努斯鲍姆的归纳,是指具有明确性、系统性、清晰性和某种程度的抽象性和普遍性,可以用来指导实践一系列的推论。应该说,努斯鲍姆对伦理理论的概括,有效地把一些反理论思想家们所强加给主张理论化的伦理学家们的显著谬误删除了,如道德两难的问题、规则的例外、原则先于境遇的无例外等级秩序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努斯鲍姆特别把理论和普遍性的规则作了区分,因为她认为伦理理论的任务是描述普遍性规则的特点、作用和局限性,给规则提供一个相应的解释。也就是说,伦理理论实际上内在地包括了规则的产生和形成,但不等同于规则。这样一来,伦理理论和反理论就具有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比较的可能。

  (二)接受伦理理论的原因。

  接受伦理理论的重要性可以从德性伦理的批判对象、伦理理论自身的重要性和人类基本需要的满足等三个方面来探讨。第一,从德性伦理的批判对象来看,德性伦理的主要对手是那些理论化的规范伦理。斯洛特敏锐地看到:

  康德主义、契约主义和后果主义都是理论化的最佳例子。

  鉴于这些理论在当代伦理学中的重要性,任何反理论的伦理学能够或将被视为对于这些伦理学很好的替代物或竞争物,这是极不可能的。现在,德性伦理学日益受到认真对待,我想,部分原因在于德性伦理开始显示能够形成结构宏大、内容丰富而明晰的理论,容许与其他流行的伦理学样式进行评判性比较。而且如果德性伦理学(某种形式或解释)能够完成伦理学的系统理论化所必须完成和做到的,就比康德主义者、后果主义者或契约主义者所能证明的,更看上去可信或更有条理,那么这比较有利于德性伦理学。[1](p.336)因此,从德性伦理与规范伦理的抗争角度来看,德性伦理需要实现理论化。

  第二,从伦理理论自身的重要性来看,理论对实践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击败那些使重要思想沉寂的恶的理论。道德先驱帮助改变大众思考这些事情,如奴隶制度、对妇女的征服或非常穷困者的权利,至少有些像理论一样的成分在他们的思维中。他们明白所有的被运用于白人的道德思考还可以运用于黑人,适用于男人的同样适用于女人,普遍性的强制实施预防与许多熟悉的道德要素相联系的穷困,和非常穷困者的困境有特殊的关系在德性伦理学家看来,关于家庭暴力中的婚内强奸的主流理论?妻子不能指控她丈夫犯了强奸罪,因为按照他们之间的承诺和契约,妻子已经把她自己交给了她的丈夫,她不能撤回自己的承诺[13](pp.941-1001)?内化了许多男人的日常丑恶行为,并使他们的恶行合理化。女权主义理论以论据反驳它的假设,同时阐述了社会法律制度要关注妇女的尊严和独立人格,从而导致旧有的理论有所改变。最终,他们提出了关于配偶的义务和权利的理论来取代它。

努斯鲍姆认为,我们习惯中一些关于人的尊严和声望的概念导致我们憎恨另外一些人或团体,并且试图以侵害性的行为来对待他们。如果我们停留在非理论化的批评性论述和实践的水平,如同反理论者建议的那样,我们可能会被抛弃,像康德在%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所说的那样,一些善的思想被自私、侵害性和渴望统治他人的堕落情感败坏了。即使最终这些思想没有沉寂,也无法以协调的方式驾驭实践。有时这些善的思想仍然会成功,但它们的成功不会持久。因此,普通人的判断要超越自身的范围,向哲学寻求帮助,力求使善的思想以明白的、系统化的方式排列,以能在未来清楚准确地在不同的生活领域中使用。在主张理论化的德性伦理看来,这样我们可以抢在前头,建立起一个思想堡垒来抵抗急需解决的蔑视他人尊严的倾向。当我们受到诱惑时,我们能利用它自我反思。同时,伦理理论可以通过抛弃腐朽的愿望、判断和情感来形成好的判断。努斯鲍姆认为,一方面,伦理理论把善的思想变得更加清晰、明确。清晰而明确的理论可以如同快刀一样割断自欺欺人的罪恶之源。另一方面,伦理理论可以给我们关于错误本身的说明,提示我们自己认识自我,不断反思自我,扩展善的领域。毕竟伦理理论并不要求我们彻底相信一个人,但它要求我们听取一个观点后就相信自己。它反对奴隶式的服从。

  另外,善的伦理理论塑造了良好的法律和制度。努斯鲍姆认为,当今世界,恶行仍然普遍存在,善的伦理理论能够提醒我们创建制度性的机构对他们进行攻击。因为有着足够多的人认为要制定好的法律和制度,来限制某些人的不良行为,所以,国际法发展起来了。但是,我们社会生活中有许多不利于伦理理论发挥作用的因素,其中之一就是不相信理论而仅仅崇尚情感和直觉。在一个非理性的力量以及相关理论甚嚣尘上之时,发展善的伦理理论塑造法律和制度就是十分必要而有效的。因此,在德性伦理看来,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康德和塞涅卡所向往的有序伦理实践所构筑的天真世界中。我们很清楚,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了邪恶和残酷的理论、自私自利的情感以及不良判断的世界之中,好的情感和判断需要竭尽全力才能普及和求得生存。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理论。如塞涅卡所说,当我们的敌人拿起了武器,我们需要我们的武器更加精良、更加系统,才能抵御他们。至于反伦理理论的观点,他们认为是天真的。天真的确是很荣耀的事,但真实的世界是邪恶的,它需要哲学(理论)。第三,伦理理论化还能够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即想象力和好奇心。在德性伦理看来,伦理理论化不仅有助于和规范伦理相抗衡,驱除那些陈旧的恶的理论,构建良好的制度,而且还能充分反映和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想象力和好奇心。

  一方面,想象力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能力之一,其中,道德想象力是人类不能没有的东西。没有道德选择性的想象能力,有目的的道德变化、成熟、改革和演变都无从谈起。甚至试图证明现存道德实践的合理性,或重新评价和捍卫过去道德实践,都将失败,因为一旦创造性地想象道德理想的基本能力被否定,所有合理性论证的策略都将不可能。对道德现状的捍卫和批评都借助现存的实践和态度需要评价而预设了想象理想的能力。在日常评价的具体标准方面,伦理理论对道德想象力的需要甚至是更为明显。为了知道具体标准在现在的背景中如何运用,等等,不依靠道德想象力就不能决定哪些规则是和身边事例相关,道德沉思和判断就不可能产生。道德想象力至少以四种方式进入普遍性的道德判断:1.有选择性地突出一个情景中的某些细节,发现道德原则与身边的例子相关;2.权衡身边的例子和其他原则已经证明可运用的其他例子之间的相互关系;3.解释各种涉及明确表达原则的潜在含义(比如,对待所有人就像对待他们自己);4.从这种特别状态的例子中提炼出某种可理解的道德规则,因而用一种新颖的方式来处理它。因此,在道德沉思和判断的每一阶段和每一刻,富有想象力的过程是需要的。

  正因为如此,伦理理论化在人类道德想象力的培养和扩展方面是必不可少的。毕竟伦理理论不仅寻求解释和批判现存的道德现象,而且还提出了道德生活应该如何,用R.G.科林伍德的话说,构建可能的世界,其中的一些,在以后的发展中,思想将发现真实,或行为将产生真实。在构建可能的世界中,伦理理论不仅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和评述道德变化和发展的道路,而且还能够被用来捍卫正在出现和将要出现的需要进一步支持伦理实践的理想。所以,伦理理论化能够满足人类想象力,尤其是道德想象力的基本需要。

  另一方面,伦理理论化还是人类表达出他们的普遍好奇心的主要活动之一。劳顿认为,作为具有自我意识的理性的存在,生活在具体的持久的具有特别传统的社区,人类深深地体验了需要来表达他们是谁和他们来自何方,探索人类在宇宙中的地位。尽管这种探讨可以采取的形式众多,甚至无穷,但是,人类是理性生物,能够从宏大的和长期的角度来观察事物,还感到必须对他们的观点进行合理性论证,一种不可避免地采取的明确形式就是理论的形式。伦理理论作为人类好奇心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表达。毕竟,你不能#尝试?或#不去尝试?成为一位理论者。理论不是一件简单的意图或愿望或有意识的事情。理论是一件必要的事情:一种冲动,一种欲望。总之,在德性伦理学家看来,无论从德性伦理的批判对象、伦理理论自身的重要性还是人类基本需要的满足等方面来分析,德性伦理的理论化是十分重要的,它是德性伦理发展的重要前提。

  三、伦理理论化的意义。

  伦理理论化和反理论之争实际上涉及如何正确认识理论、规则以及解决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关系等问题。一般而言,人们常常认为,伦理学包括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一些德性伦理学家把用于实践的规范作为理论中的一种,认为规范具有普遍性,但他们发现了规则的例外?非普遍性。如果说德性伦理学对规范伦理学的批判是有效的,看到了规范的局限性,那么它很容易陷入相对主义之中。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主张理论化的德性伦理学家们看到了理论化在德性伦理学未来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他们重新解释了伦理理论,认为伦理理论具有明确性、系统性、清晰性和某种程度的抽象性和普遍性,可以用来指导实践。实际上,它把理论和规则系统之间作了区分。这样一来,它也就为伦理理论化找到了一个发展的空间,使之既能和规范伦理学划分界限,又能为坚持德性伦理学的发展方向提供支撑的前提。同时,这也可以加强所发展的理论对规则的指导。恰如努斯鲍姆所说:理论可以使我们可以纠正本来可能无法理解的一般规则的局限性,因此使我们可以纠正任何规则系统的内在缺陷。因此,对规则系统的批评不需要对伦理理论进行批评;而且事实上,它还可以给我们一些理由回到伦理理论。伦理理论化的上述重要意义,具体地体现在处理理论和规则的实践运用中。一方面,理论为规则提供存在的依据。在努斯鲍姆等德性伦理学家看来,不断发展的理论了解行为者对合理性的怀疑,能够为被质疑的规则的价值提供理由。我们知道规则具有局限性。单纯地遵守规则体系,可能是愚蠢的。毕竟人不是遵循规则的机器。我们不能简单地、孤立地从规则认识规则。努斯鲍姆认为:假如你已经洞察了某个理论,你就可以理解规则的特点和作用,因而在遇到新的特殊情况时,你就可以看得更清楚;通常,你就能懂得这种情况下如果听任规则的指挥,将是毫无意义。在罗马史上,布鲁斯及其同谋暗杀了恺撒,也杀死了他们的一个朋友。西塞罗认为,如果从规则来看,要谴责其行为。但是,理论表明,共和政体在自由培养人性、崇尚友谊等方面是至关重要的。而恺撒的权势严重威胁着共和国的生存。因此,杀了他,保护共和政体,构成了规则的例外。借助这一事例,努斯鲍姆指出:转向理论,我们可以了解规则的特点和目标,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可以偏离它们。而且我们还可以走得更远:没有目标地偏离一个规则本身就是愚蠢的。同时,她也看到:那些有权决定好的规则的例外的理论家担心他们的许可可能会鼓励恶的行为,这种担心是有其根据的。理论家们坚持例外只是在理论可以证明此刻的行为和人类行为的全部目的和特点有确定关系时才这么做,这颇有道理。通过给采取例外者施加严厉的和公共的智力上的负担,理论家不鼓励人们使用例外。另一方面,理论并不排斥规则,规则在理论的指导下,可以在道德实践中发挥良好的作用。在主张理论化的德性伦理学家看来,人们把各种经验性的睿智汇集而形成为规则或某种道德专家系统(moralexpertsystems),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规则比我们自己更为有经验,也更为聪明。当我们由于自己或朋友的特殊诉求而产生偏见,误入歧途时,它们就能保证我们不偏离正道。另外,生活是复杂多变的,我们处于各种不同的具体环境之中,规则可以帮助我们恢复记忆,形成我们认识世界的视角,并使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到可能忽略的地方。同时,规则可以节省时间。讲清一套理论常常要花费很多时间,但规则则非常清晰地指出了在各种道德选择中我们应该如何行事。

  显然,一些德性伦理学家如麦金太尔、拜尔等反对伦理理论化主要在于规范伦理学把规范性作为伦理学的核心,并试图将之普遍化。他们认为,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规则,以规则为核心构建的规则理论体系不符合道德生活的本质?我们应该怎样生活,因此,他们反对伦理理论化。然而,如果德性思想不能理论化,整个德性伦理学就变成为威廉斯所说的传统和无思想的经验。这只能是日常生活的令人痛苦的肤浅、多数日常生活经验所包含的歪曲。同时,任何学科,如果缺乏普遍性,它很难成为一门学科。因此,努斯鲍姆等德性伦理思想家提出了伦理理论化的观点,他们重新解释了伦理理论的内涵,澄清了理论和规则之间的关系,认为要在德性的基础上,使之具有伦理学的普遍性品格。应该说,伦理理论化的企图对于德性伦理学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另外,自从伦理反理论的德性伦理学对规范伦理的批判以来,反理论的德性伦理学家以牺牲一种理论化形态的代价对规范伦理进行批判,以彻底的实践取代伦理理论,最终使自身陷于层层危机之中,德性伦理学似乎只能成为对规范伦理学的一个补充,具有某种纠偏价值而存在。恰如一些评论家所言,反理论的德性伦理是天真的。因此,德性伦理的理论化,既为德性伦理学保留了理论上的独立性,又能和功利论、义务论相区别,对于德性伦理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标签: 思想  

为您推荐

和谐社会视野下司法伦理道德建设的意义与原则

建设以法治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以公平正义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人员的司法伦理道德建设,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平台。加强司法伦理道德建设,只有坚持公正、人性、平等、理性等原则,才能使司法人员真正以人为本,实现为建设社会主

2011-11-07 12:29

家庭伦理道德的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培养健康、良好、新型的家庭人伦关系,对于构建当代中华民族精神,尤其是构建新形势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   本文通过对中国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文化的追溯;家庭伦理道德建设三个方面内容的逐一阐述;以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

2011-11-07 12:28

探寻理论化的德性伦理思想的复兴之路

20世纪50、60年代之后,西方德性伦理的复兴成为当代伦理学发展的前沿领域。在德性伦理思想的复兴中,主张理论化的德性伦理思想与早期反理论化的伦理思想有着重要的区别。努斯鲍姆等人认为,自近代以来,德性的失落与现代道德哲学中理性没有真正地充分发挥其本来作用直接

2011-11-07 12:27

论现代道德人格的文化养成

现代道德人格是人的文化实践的凝结。文化实践是道德认知、道德意志、道德理想的来源;文化超越产生道德需要,文化冲突孕育着道德情感,文化矛盾是道德人格的发展动力;文化理性引导文化人性,是道德人格的评价准则。置身于文化经济时代,现代人对文化具有旺盛的需求,深

2011-11-07 12:26

中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的路径选择

加快我国公务员行政伦理建设已经成为政府建设的新任务。公务员行为失范不仅有行政人员自身的原因,也有环境及社会因素,更有现存的行政伦理规范机制不健全的因素。因此,加强行政伦理教育,加快行政伦理立法,完善行政伦理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等是加快我国

2011-11-07 12:25

思想道德教育中生态道德观的培养策略

生态道德是指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保护人自身的生存环境时所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反映了人对自然界,对人类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文从生态道德观的由来入手,阐述了在思想道德教育中培养生态道德观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思想道德教育中培

2011-11-07 12:24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