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明确三个观念

更新时间:2006-09-09 14:48:56作者:未知

一是实施素质教育不是不要学生课业负担。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只是一种手段,是通过这种手段为学生争得一块相对宽松的天地,使某些薄弱环节得到加强,促使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实施素质教育必须减轻那些不必要的、不合理的课业负担,对那些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学业则必须强化。

二是实施素质教育不是不要考试。

自古以来,只要有选拔存在,就有考试存在。“应试教育”把考试作为教学活动的唯一目的,考什么,教什么,学什么,最终导致学生的片面、畸型发展,这种教育模式显然是不可取的。而素质教育则把考试作为一种检测学生学业的一种重要手段,注重全面发挥考试的功能,追求考试的正面导向,使之服务于学生的全面发展。

当前,在考试内容上,要紧紧抓住一个“两全”,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就是实施“两全”的一个依据,只要课程计划上有的,大纲明确规定了的,都应该纳入我们检测的范围,或者说考试范围。当前,许多中小学教学中存在突出的问题,就是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劳动技能等方面的教育相对文化知识课教学而言,显得薄弱;音乐、美术、历史、体育、地理、生物等所谓的“副课”不受重视;语文、外语、物理、化学等课程中的口头表达与动手操作诸方面能力的培养得不到很好的落实。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基本素质的形成。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得学科并重,改革和完善考试方法、内容和形式,凡纳入课程计划的科目都要考,但不能搞频繁的考试。只有通过全面的考察、测试,才能全面地了解学生的整体素质,才能检验我们教师自己教得如何,才能及时总结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所以说,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一些必要的考试是不能取消的,关键是改变方法。

三是素质教育要求学生全面发展而不是平均发展。

实施素质教育真正是为了促使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但必须澄清的是:全面发展并不是要求所有学生在各个方面都平均发展。因为,从遗传学角度讲,由于遗传因素与后天环境的影响,人与人之间客观上存在着差异,这种个性差异,正是我们实施素质教育的出发点。因此,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全体与个体的关系,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切实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本文标签: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