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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教育发展探索

更新时间:2006-09-09 14:48:56作者:未知


【 标 题】高职教育发展探索
【 作 者】仲耀黎
【摘 要 题】高等职教
【 正 文】
  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很快,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办学特色日趋明显,已成为各地教育发展的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焦点。据统计,仅2001年全国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就增加202所,高职高专院校总数已达1314所,约占全国高等学校总数的68%;当年招生人数达到了276.27万,在校生数增加到639.74万人,占高等学校在校生数的54%。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三教统筹有了较好的进展,初步形成了高职、高专、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本科院校的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民办高教等6路大军合力发展的局面,其中有一批高职院校已经形成了自身的办学特色,在社会上建立了很高的认同度。但是,还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高职教育在发展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如认识不高、投入不足、政策不力、体制不顺、办学特色不明显等仍是制约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矛盾,作为职业教育工作者应认真思考研究制定对策,加以解决。
    一、面临的问题
  (一)部分高职院校办学规模偏小、办学效益偏低、发展缓慢、招生较难
  高职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总体规模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但有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却存在着规模小、效益低、发展慢等问题,现有的办学规模与规划办学规模存在着较大的差距。由于受传统旧的教育观念和人才观念的影响,社会、家长、学生对高职教育的认识还不全面,对高职教育培养的人才类型、特点不清楚,误认为高职院校就是差的学校,差的老师,招差的学生,办低水平的高等教育。人们对高职教育认识不足所带来招生难的问题已成为影响高职教育发展的首要问题。
  (二)管理体制不健全
  根据国家规定,高职学校应实行行政上归市政府、行业(部门)领导,业务上归省教育厅指导的管理模式。但在实际运作中高职院校特别是市属院校行政归属不明确,有的市政府直接领导,有的沿用以往的模式归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领导,还有的由市政府代管,甚至少数院校上级政府已发文批准成立却仍然是学校筹建时的筹建领导小组管理等等,象这些管理体制上的不健全、不规范,导致主管部门的职责、权限与办学单位的职责、权限在实际运作中不清晰。加上有些学院是中专学校合并、升格而成,有些是成人高校改制而来,原来的类型不一,但现在作为高等学校具有的办学层次、特点、性质与原先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因设置机构、人员编制得不到批准,学院没有事业机构代码而成为黑头户,只能沿用原有的建制,级别不明,内设机构不能按高校标准建立,严格影响学院的人才引进和正常管理、建设与发展。
  (三)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双师型”教师匮乏
  近几年,经过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高职院校的共同努力,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同整个高职教育发展相比仍存在着:(1)数量不足,观念落后。在高等教育持续扩招中,高职院校的教师人数明显不足,面对新形势多数教师观念落后,知识老化,教育方法、教学手段陈旧;(2)学历层次偏低。我国高职教育起步较晚,加上一些历史原因,教师队伍学历水平普遍偏低,很难适应高职发展需要;(3)结构不合理,实践能力不强,“双师型”教师匮乏,基础课教师偏多,专业课教师不足,一专多能教师奇缺;(4)补充渠道不畅。现高职院校师资补充主要来源是普通高校的毕业生,他们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不足,成长起来需要时间;企业优秀人才进事业单位严格受控,“双师型”人才很难补充进来;(5)职务评聘不规范,队伍不稳定。高职教师职务评定没有自己的系列,其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教师系列,由于过分强调科研、论文的质量和数量,迫使高职教师必然把大量的精力用于科研或理论研究,使他们失去了自身应具有实践能力强的特色。
  (四)高职教育培养特色不鲜明
  一是培养目标定位不够准确,对人才的社会需求没有进行定量分析,缺乏前瞻性;二是人才培养方案或多或少带有学科式痕迹,教学内容和课程整合力度不够,体现不出高职教育培养模式的特色,有些还仅仅是内容的删减或课程的叠加,没有真正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和职业素质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素质教育三大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三是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工作尚未真正起步,大多是在解决实验、实训等浅层次的结合上,而校企互惠互利、双赢共生的深层次机制上的结合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
    二、两点思考
  (一)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尽快解决主观原因制约高职教育发展的问题
  1.布局和合理规划问题
  发展高职教育必须立足高职教育自身特点,才能办出特色。不能把办高职当成是解决目前中专和成人高校艰难生存的途径。对一些办不下去的中专学校和成人高校,可以通过市场运作的方式妥善处理,要依法治教,绝不能办不下去的就改办高职。应考虑布局和合理规划。需要就办,不需要就不办;符合条件就办,不符合条件坚决不办。一要合理规划院校的地区布局、类型布局,对新申报的高职院校不批或缓批,即使审批,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条件,不打“欠条”。要着力于办好已有的高职院校,使之上规模、上水平。对已批高职学院,应大力扶持,特别在招生上政策要倾斜,使之尽快扩大规模,办出特色,提升高职教育在社会上的形象,增强吸引力;二要控制普通本科院校举办高职教育。本科院校在校生规模已大大膨胀,严重超负荷运转,二者办学模式与培养目标不同;三要切实按照学院原有的特色、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及市场需要,合理设置院校和专业,形成与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
  2.尽快制定高职院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
  应按《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地方制定的高等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尽快核准高职院校的机构编制,把高职院校领导班子配齐、配强,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学院领导必须具有必备的学历、资历等资格条件,省教育工委要把好关,不能让高职学院成了安排地方干部的场所。要明确党政各自的职责,重大问题由学院党委集体研究,日常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由院长全面负责。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文)关于“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并逐步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明确高职院校由市政府直管,或实行市政府领导,由计划、劳动、财经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或高职学院董事会)领导下的管理体制。
  (二)从实际出发,制定有利于高职教育发展的特殊政策
  发展高职教育既要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还要靠正确的政策、措施来推动。如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定问题,对教师队伍建设关系甚大。目前全国高职院校基本上都是采用普通本科院校的评审标准来要求高职院校教师,这很不合理,不符合高职教育的特点和发展要求。去年10月教育部在湖南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召开的现场会议上,教育部有关领导已明确提出要从高职教育的实际出发,高职院校的教师职称评定应单独开设一个系列,不能套用普通本科院校的评审标准。高职院校教师从自身任务出发,要求教师具有教学素质、能力,又具有该专业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但在套用的职称评审标准中除教学要求外还要求有科研成果、著作或论文,科研得的什么奖,论文有几篇,登在哪一级刊物上,都规定的很硬。两者相悖之处不少,教师权衡结果只能向职称评审标准靠。如此,适合高职教育特色的教师队伍就很难建设起来,这也是高职教育难以办出特色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人事教育部门要制定促使高职院校教师向“双师型”努力的职称评审条件。
  高职院校要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尽量减少硬性的行政干预,更多地运用市场机制,让社会和人才市场引导和监督它的发展。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还处于发展初期,不能管得过死,必须解放思想,给予高职院校一系列办学自主权。高职学院中层干部选拔选聘任命应由学院审批决定,报上级备案;设置专业、学生转学转专业的权力应下放给学院。院校设置专业,均是从本校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和自身办学条件的实际出发,学生作为消费者有权选择专业,因此高职学校新调置专业,学生转系转专业应自主决定,报省教育厅备案,不应再实行审批。在高职招生政策上也应再放开,学院根据自身培养能力提出的计划且本地生源状况又是许可的,要少作或不作限制,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跨区域招生,可以与本地、异地高职学校联合办学。对服从分配的学生,应尽量录取到高职院校,促使高职规格扩大。同时还应放手让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实行双专科教育办学试点。以上这些都需要政策支持。
    三、积极实施五项工程,促使高职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双证”并重工程
  职业教育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是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要加强高职教育与劳动就业的联系,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关键是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搞好服务。一是劳动、人事及各用人部门严格执行就业准入的各项规定,规范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切实落实持证上岗,真正把好用人关。对于违反规定招用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作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二是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大力支持高职院校设置职业技能鉴定站,为学院全方位推行“双证”制度打下基础。三是实行高职教育学历证书与相应层次、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衔接制度。对于获得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者,有关部门发给相应种类和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是一个系统工程,可通过实施“双师化教育”,来弥补“双师型”教师的不足。事实上将两种能力集中于一人,并且都要求是高水平的,真正做到是很难的。必须树立新的用人观念,本着“不唯我有,但为我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建立“双师化”教师队伍,实施“双师化教育”。根据每位教师的各自优势,实现各自不同的教学任务,有些教师以理论教学为主,有些教师以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为主,即使不是每位教师都具有双师资历,但同样能够保证学生接受“双师化教育”。
  另外,还要制定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定标准,建立师资培训基地,通过专业学位等形式提升专任教师的学历学位,以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特色课程体系建设工程
  在构建高职教育课程体系过程中,必须坚持从人才培养目标出发,牢固树立职业本位思想,把知识、能力、素质培养贯穿课程建设的始终。力求使课程体系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上,既有针对性,又有前瞻性和扩展性,让学生在掌握必需文化知识的同时,又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从而保证毕业生在一定的专业领域内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不会因职业岗位变换而失去自身工作能力。在加大技术基础类课程比重的同时,注重开设人文社科知识、专业技术发展动态、科学方法和科学思维、形势政策、择业就业指导等,构建一个“基础宽、技能精、针对性强、适应面广”具有高职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以培养学生活应未来职业岗位发展变化的需要。
  (四)产学研结合工程
  教育部已就高职学院产学研结合工作作出部署,并指出产学研结合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由之路和根本方向。高职院校要以不同的形式进入企业或与企业合作,积极开展应用科技研究和开发工作,一方面对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等改革有直接的促进作用,为学习参加科技活动,增强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提供条件;另一方面,还可增进学校与企业的关系,推进企业与学校合作教育,提升企业在产学研合作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应用性科研为基础,促进校办科技产业的发展,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应用人才模式的教育工程。
  (五)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一是要建设1~2个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或中心实习实训基地,还可分片建立3~4个实习实训基地;二是各校要建好校内实习基地,确保基础技能训练;三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校企合作,建好校外专业实习实训基地,使学生直接接触生产实践,熟悉现代化生产工艺,掌握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四是要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下,按照“统一指导、院校协作、依托企业、资源共享”的思路,形成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院校实习实训基地和企业实习实训基地相互开放的实践教学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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