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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的“体”概念

更新时间:2005-12-20 14:13:23作者:未知


语法范畴,用添加前缀、后缀或变化中间元音的方法来表示。‘体’表示的时间概念不多,而是表示所叙述
的动作的类型和动作是否持续。”(第30页)《语言学和语音学基础词典》说:体是“对动词作语法描述
的一个范畴(与时和语气一起),主要指语法标志动词表示持续或表示活动类型的方式。”(第41页)在
现代汉语中,一部分形容词也有体的分别,所以《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说:“体的范畴表示动作(
或状态)的过程”。(第471页)
    现代汉语中是不是有在体的语法范畴?有不少语法学家对此作了肯定的答复。王力把体称为“情貌”,
他在《中国现代语法》中认为:“大致说来,人们对于事情和时间的关系:第一,着重在事情是何时发生的
,不甚问其所经过时间的远近,或长短;第二,着重在事情所经过时间的长短,及是否开始或完成,不甚追
究其在何时发生。前者可以罗马语系(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等)为代表,后者可以中国语为代表。”
(第151页)高名凯在《汉语语法论》中说:“汉语语法构造,则没有时间,而有‘体’。”(第189
页)由张斌、胡裕树给《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撰写的条目中认为:现代汉语同古代汉语的差异,在
词类上的表现之一是“动词时态范畴的出现。”(第178页)龚千炎在《谈现代汉语的时制表示和时态表
达系统》中说:“现代汉语只有‘体’的语法范畴而无‘时’的语法范畴。”[①]相比之下,否定的意见
不多,但确实存在。徐烈炯在给《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撰写的条目中说:“汉语没有时的形态范畴
。有些语法学家认为它有体的形态范畴,例如‘着’表示进行体,‘了’表示完成体等。但是这样的分类是
不够精密的,例如‘台上坐着主席团’的‘着’字表示的是一种静止的状况,而‘屋顶上盖着一层厚厚的雪
’的‘着’字表示的是动作遗留下来的状态。至于‘了’,它确有完成体的功能(做了一件好事),但有时
‘了’和‘着’却很难区分。例如‘开着窗户睡觉’:‘开了窗户睡觉’,‘着’和‘了’在这样的上下文
里几乎是同一意义。因此,汉语语法学家没有采用体的范畴,而把这一些词作为动词词尾或语气词来处理。
”[②]同样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有影响的语法教材和论著在涉及到这个问题时的下述做法:不明确断言体的
语法范畴的存在,但又介绍体助词。比如黄伯荣、廖序东主编的《现代汉语》(增订版)中,是在说明动态
助词“着、了、过”的时候才介绍由它们表达的几种体。朱德熙《语法讲义》中认为“了、着、过”是动词
后缀,分别表示动作的完成,动作或变化的持续,曾经发生某事或曾经经历某事,他也不提及体、时态或动
态。大家知道,除去少数人之外,国内语法学家如果承认现代汉语中存在词的语法范畴,那么体便是唯一的
范畴。对于这样一种语法范畴,上述教材、论著的作者为什么要采取避而不谈的态度呢?我们揣测,这可能
是为了控制教材的难度,也可能是服从整体的基本框架,但是不是他们也觉得直截承认体是语法范畴不太合
适呢?看来未尝没有这个可能。
    承认现代汉语中存在某些虚词,它们表示体的意义,这几乎是不可抗拒的。如若不然,对“了、着、过
”这些助词又作何种解释呢?然而,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承认现代汉语中存在体的语法范畴,则如上文所
述,就有分歧了。从表面看来,这种分歧并非原则性的。因为不管怎样,毕竟大家都承认现代汉语中有表示
体意义的手段,承认体意义是有几种类别,这就够了。至于它们是否上升为语法范畴,尽可以仁者见仁,智
者见智。但是若能透过表面现象作一深入的思考,就会意识到,这并不是一个可以轻视的问题。体能否成为
一种语法范畴,这个问题本身或许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对它的探讨涉及了对现代汉语语法学分类框架赖以构
建起来的几条重要规则的反思,循此探求下去,我们得到的收益可能是极为重要的。退一步说,如果我们仅
仅把注意力限制在体本身的范围内,那么这种探讨也不是无足轻重的。初步的考察表明,即使我们目前尚不
能对现代汉语中的体能否概括为语法范畴作出明确的答复(因为它涉及的是一个全局性的思考),我们也能
透过对此而作的辨析和思考,对现代汉语中的体概念有一个更为深刻、更为全面的认识。
            二
    在《理论语言学引论》中,莱昂斯区分了三种语法范畴:首要(primary)语法范畴指词类,次要(secon
dary)语法范畴指时、式、格等,而主语、谓语、宾语等属于功能范畴(functional categories)。按照这
样分类,体若作为语法范畴属于次要范畴。次要语法范畴又可称为狭义的语法范畴。如高名凯所说:“以狭
义的意思来说,语法范畴则指一般语法学家在词类下所讨论的名、动、形容等词所有的形态变化所表示的那
些语法意义的概括。”[③]这种观点,和前文所引《语言与语言学词典》、《语言学和语音学基础词典》
的说法都相吻合。显然,它们的共同性源于对普通语言学理论的遵守,众所周知,这种理论得以建立的材料
基础是有形态变化的语言,主要是印欧语。
    正是在这方面,现代汉语吴现出另外一种面貌。正如吕叔湘主编的《现代汉语八百词》指出的:“汉语
语法的最大特点是没有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我国某些兄弟民族语言和西方语言里边用形态成分来表示的概
念,汉语里边或者不作表示,或者用半独立的词来表示。”(第1页)这些半独立的词(即虚词)在语法上
往往有这样的特点:经常附着在实词之上,全也经常附着在自由短语之上。
    利用半独立的词来表示体意义,是现代汉语表示体的主要语法手段。这一点,在各家的研究中都有反映
。王力在现代汉语中分出七种情貌,除了普通貌是零形式之外,其他六种都用情貌成分表示。这些成分按今
天的一般说法,包括助词“着、了”,趋向动词“起来、下去”,语气词“来着”和动词重叠。高名凯认为
现代汉语中有三种体,“这些词,除了叠动和加强是重复或连用词外,其他的则由补助词表现之。进行体和
起动体的虚词加在具有动词功能的词之前,这些虚词多半还带有规定者的意味。完成体和结果体的虚词则是
加在具有动词功能的词的后面的,这些虚词都是实词变来的,其本身本来可以具有动词的作用。”[④]高
名凯所说的虚词,今天分别称为副词如“正在、刚、才、恰”,助词如“了、过”,动词如“到、中”。《
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提到了五种体,其中三种用助词“着、了、过”表示,短时体(或尝试体)用
动词重叠表示,可能体例如“说得清”“听不懂”。“说得清”“听不懂”之类,按吕叔湘的看法,是由在
复合动词中插入“得、不”构成的。龚千炎在文章中分出了八种体,分别由时态副词如“曾经”,准时态副
词如“就要”,时态助词如“了”,准时态助词如“起来”和语气词如“来着”表达。
    以上各种表示体的手段,除去动词重复、连用、零形式以及动词“到、中”等之外,都是或多或少地具
有附着性的词,其中体助词或语气词是公认的半独立词(朱德熙认为“了、着、过”是词缀),至于时态副
词之类,有人不同意它们是半独立的词,但它们具有附着性是不能否认的。
    概括地说,现代汉语中用半独立的词表示体的意义时,它们的附着对象可以是动词、形容词,也可以是
谓词性短语,又可以是一个句子。例如:
    ①屋里的灯还亮着。(“着”附着在形容词后)
    ②师傅们曾经不止一次地批评帮助过他。(“过”附着在谓词性短语后)
    ③程斌终于找到一个没人坐的座位了。(“了”附着在句末)
    ④洗干净了一盆脏衣服。(“了”附着在谓词性短语后)
    ⑤今天星期一了(“了”附着在名词性谓语句末)
    这种现象表明,即使我们承认半独立的词表示体的意义是外部形态,也无法把有关体的形态变化看作是
汉语动词、形容词所独有的特性。这意味着如果在现代汉语中存在体的语法范畴,它并不仅仅属于动词、形
容词。由上文可见,一部分语法语学家在给现代汉语建立体的语法范畴的时候,已经表现出了一种把该范畴
扩大到谓词短语乃至句子之上的倾向,只是由于他们尚未对此作出理论化、系统化的概括,这一点目前表现
得并不明朗。这一做法一旦变得明朗,则势必导致对体一类次要语法范畴的定义作出重大的修正。果正这样
的话,其影响无疑是重大而广泛的。
            三
    徐烈炯认为现代汉语中不存在体的语法范畴,其理由不外乎相应的概括缺乏一贯性。应该承认,徐烈炯
所指出的现象的确存在,它们的存在也不是偶然的。比如“菜热着、上着石膏、晾着衣服”都可以或者表示
运动、动作正在持续,或者表现运动、动作造成的结果正在持续。又如“他当了三年主任”和“他当过三年
主任”意思不同,但是“北京他去了三次”和“北京他去过三次”意思差不多。“画了一幅画”和“画着一
幅画”意思不同,但是“穿了这件衣服真好看”和“穿着这件衣服真好看”意思差不多。另外,还有一种现
象徐烈炯没有提到,即有时候用不用体助词意思也差不多。《现代汉语八百词》曾指出:表示复数的“们”
,表示完成的“了”等半独立的词,“它们的主要特点是缺少普遍性:有的场合一定要用,有的场合可用可
不用,有的场合甚至不能用。……‘你看见〔了〕没有?’和‘我已经知道〔了〕,你甭说了,里边的加括
号的‘了’都可以用可以不用的。”(第1页)在新闻报道尤其是新闻标题中可用而不用体助词主要是“了
”这种现象,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例子几乎可说俯拾皆是:
    ⑥浦东开发又有一个新题目(新闻标题)
    ⑦由市委、市府召开的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今天上午拉开帷幕。(新闻正文)
    有时候标题不用“了”,正文则用“了”,如:
    ⑧英重新关闭与爱尔兰通道(新闻标题)
    ⑨英国警方5日重新关闭了爱尔兰与北爱尔兰之间的三条通道。(新闻正文)
    根据普通语言学理论,语法范畴的建立是有条件的,“构成语法范畴的基础是对立关系,因此,范畴必
须包括两个(或者更多)相互处于对立关系的同类语法意义。”[⑤]比如完成体和未完成体的对立。兹维
金采夫认为:“语法意义用语言中具有体系性的某种标志来表达,这就使语法意义变成了语法范畴。”[⑥
]对此我们的理解是指语法形式必须系统地表示语法意义,如果不系统,就不能概括出语法范畴。用这样的
标准衡量,现代汉语中的体的语法意义似乎无法上升概括为语法范畴,因为甚至像“了、着、过”这类体助
词在表示体意义时也缺乏一贯性,又何谈系统性呢?不过,我们也应该进一步提出这样的问题:一贯性是否
意味着无例外。如果承认一贯性并不排除例外现象,那么结论就可能不同了。
    弗·帕尔默在《语法》中说:“英语的过去时不只是指过去的时间。它还有另外两个功能。”(第21
3页)即除指示过去时间,如Hecame yesterday.(他昨天去的。)之外,还能一、用于间接引语,以便符合
“时的呼应”这条规则,如He said he went to London every day.(他说他每天去伦敦。)二、表示“不
肯定”,不太可能或不可能,如Could you pass me the salt?(您能否把盐递给我?)I wish I knew.(
我希望我知道(某件事))If John came, I should leave.(如果约翰真会来(这是不可能的),我就走。
)尽管存在上述两种用法,但是它们并没有阻碍语法学家从英语动词的形态变化中概括出“时”的语法范畴
,其原因在于英语动词的这类变化在本质上和现在时、过去时的表达存在系统的相关性,其他与此不一致的
现象是非本质的,并且是有条件的,可以得到解释。
    在俄语中,大部分动词构成完成体和未完成体的对立;但也有少数动词是单体动词,要么属于完成体,
要么属于未完成体;另外还有兼体动词,其中的大多数形式既可用于表示完成体,也可用于表示未完成体。
如果使用兼体动词,有时候体的意义“只能根据语句的总的意思来确定,例如:
    (附图  [图])
    尽管如此,但因为动词的大部分有体的对立,因此这种对立成了“体的体系性的范畴特征”,[⑧]并
且使得语法学家得出“体的范畴囊括一切动词”[⑨]的结论。
    由此可见,在有形态的语言中确定诸如“时”、“体”这样的语法范畴时,国外语法学并没有把一贯性
等同于无例外。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表示对立意义的不同形式之间的区别是否有基本的,或者说本质上
系统的区别。现在我们不妨对本节开头所说的三种情况也作一番考察,看看它们反映的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以下顺序讨论。
    情况一、“着”有时表示运动、动作的持续,有时表示运动、动作造成的结果的持续。这个现象其实不
难解释,问题和“着”无关,而和动词有关。根据马庆株《时量宾语和动词的类》一文的说法,“坐”这一
类词是强持续性动词,“盖”这一类词是弱持续性动词中的“挂类”。前者带时量宾语时表示动作行为持续
的时间(左按:如能带“着”,则也表动作行为的持续),后者加“着”既能表示动作行为本身的持续,又
能表示动作行为造成的状态的持续。可见,不论情况如何,“着”表示持续意义这一点并没有变化,其他意
义的变化仅和动词的语义特征相关。
    情况二、“了”和“过”,“了”和“着”有时可以互相替换而意义基本不变。对这个现象目前似乎还
不能作出全面而准确的解释,但它大体和句子的时相有关,特别和动词的语义特征有关,则似乎是能够肯定
的。这里我们先提出下列三条可作进一步修正的规则:
    一、当后带动量成分并且该动词可后带“了、过”时,非持续动词后面的“了、过”可以互换,如:
    ⑩去了一次——去过一次
    ①①伤了两回——伤过两回
    ①②合并了一次——合并过一次
    二、当表示一种特征或伴随方式时,弱持续动词的一部分,即马庆株所说的“挂”类动词后面的“了”
和“着”可以互换。比如:
    ①③穿了这件衣服真好看——穿着这件衣服真好看
    ①④开了窗户睡觉——开着窗户睡觉
    三、在存现句中,持续动词后的“了”和“着”可以互换,如:
    ①⑤床上躺了一个人——床上躺着一个人
    ①⑥盆里栽了花——盆里栽着花
    情况三,体助词“了”可用而不用。我们对此的解释也是初步的,可作进一步修正和补充,其条件如下

    一、当动词具有完成的语义特征时,后带的“了”才可能不用。如“金融市场出现危机”。但是这一点
和整个句子的时相有关。如“金融市场将出现危机”因时相制约,该句不能加体助词“了”,也不能表示完
成的意思。“坐”无完成的语义特征,但在“他坐一会儿就走了”中,却因时相制约而带上了完成义。
    二、当满足条件一时,如果是单音节动词,大都仍须后带“了”,若是双音节动词,则大都可能不用“
了”,如:
    ①⑦小张丢了一把伞——小张丢一把伞
    ①⑧小张遗失了一把伞——小张遗失一把伞
    三、若补语是表结果的双音节动补短语,也可能不用“了”,如:
    ①⑨队员们登上峰顶
    四、若非充当文章标题,以上不用“了”的可能性要成为现实,往往还需要满足以下两上条件中的一个

    1.有后续句,如:
    ②⑩小张遗失一把伞,小王也遗失一把伞。
    2.句未使用否定副词“没有”或语气词“了”。如:
    ②①小张丢伞没有?
    ②②队员们登上峰顶没有?
    ②③小张丢伞了。
    事实上,条件四中的第2项小条件具有很强的约束力。若符合该条件,即使动词不具有完成的语义特征
,也常可不常体助词“了”。其原因自然在于“没有”表示的是对完成的否定,而语气词“了”则表示对变
化的肯定。
    以上分析表明,情况一其实不能证明“着”在表体意义时不具备一贯性,情况二、情况三则很可能是有
条件的,它们并不能在根本上动摇“了、着、过”之间的分工,也不足以消除用体助词“了”和不用“了”
即所谓的“零形态”之间的区别。因此欲凭此据来证明在现代汉语无法概括出体的语法范畴,其说服力是不
强的。
            四
    以往的讨论的特点是大多把体当作一个语法范畴、语法概念看待,其实,对体应该从语义、语法(词法
和句法)、语用三个平面来看待和研究。如果我们能够这样放开眼界,那么对问题的认识可能会更为全面、
准确和深刻。
    首先,体是一个语义概念。即使像俄语那样存在体的语法范畴的语言,其中的动词之所以有体的语法特
点,也是因为它们具有体的语义基础。如果某种语言无法在形式有系统地、有区别地表示不同的体,该语言
中就不具备成系统的语法上的体,那么就更加有必要给语义体以更大的关注。韩忠诰在《德语动词的体》中
认为:“在德语中,动词的体没有固定的语法特证,没有形成独特的语法体系,而是从语义角度出发,用不
同的语言手段表示出来。因此,在德语中,体属于动词的语义范畴,表示出动作行为的特征”,[⑩]当代
英语中有没有体的语法范畴也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把be、have等看作助动词的语法学家认为英语中存在体
的语法范畴,但如果把be、have等看作链接动词(catenative verb),则应该承认英语中不存在体的语法范
畴。Huddlesfon和Rodney认为,在英语中体意义与其说是语法的,不如说是词汇化的,为了避免术语“体”
在意义上的混淆,有必要把语法体和语义体区分开来。[①①]
    国内语言学家在研究动词时,用“完成”、“持续”、“状态”等语义特征给动词分类,在本质上就是
对语义体的一种分类法。
    其次,体也是一个语法概念。当某种语言中使用某一些语法手段、语法形式来表示不同的体意义时,体
就同时成了语法问题。自然语言中表示体的语法手段可以是词法范围的,比如俄语中的ⅡPOPeB3a(完成体)
——ⅡPOPe3aя(未完成体)(剜穿、切穿);也可以是句法范围的,比如汉语中的“了、着、过”等;又
可以是词法、句法兼有的,比如若把be、have等当作助动词,则英语中的be、doing(进行体)——have don
e(完成体)(干、做)就是这样构成的。
    在语言研究中区分语法体和语义体有很大的必要性,这不仅因为归根结底语法体是在语义体的基础上建
立起来的,而且因为作了这种区分之后,十分有利于防止在研究中把语法分析和语义分析混淆起来。在汉语
研究中,防止混淆这一点尤为重要。陈平在《论现代汉语时间系统的三元结构》中说,他讨论的时间系统“
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语法范畴。”[①②]可是这个时间系统赖以建构的三元中,有两元都是语义性质的结
构:句子的时相结构由句子成分的词汇意义决定,时制的九种基本形式是一种逻辑分类。时态结构(即体结
构)是什么性质,作者没有明说,但从其陈述看,恐怕仍在是语义结构。这样一种类型的系统还说是语法范
畴,其可靠性是令人怀疑的。
    上古汉语中没有体的语法范畴,也没有像“着、了、过”那样比较纯粹的表示体的虚词等,但这并不说
明上古时候说汉语的人不能意识到体的区别,不能在说话时表达这些区别。“由也,升堂矣,未入于室也也
。”(论语)一句中,对动作完成的肯定和否定,是能过句来语气词(矣)和否定词“未”表达的。“既曰
归止,曷又怀止?”(诗经)中,完成的意思是用副词“既”表达的。上古汉语缺乏的是语法体,不是语义
体的表达手段。研究上古汉语所能表达的语义体,是语义研究,研究上古汉语是怎样在句子中用词汇等手段
表达语义体的,是语法研究。注意研究中的这个差别,对于把握好现代汉语中体的多层次分析,同样具有重
要意义。
    体又是一个语用概念。这主要表现在有些人们不太注意的体的类别和人们怎样使用句子即怎样实施以言
行事行为有关系这种现象上。这方面的情况现在研究得很不够,本文也不想展开讨论,这里打算说一下两个
处于语用、语法、语义边缘上的问题。
    一、有些体意义的表达看来和语句内部的上下文有关。我们曾经提到过:体助词“过”在“我吃过粽子
”中表示“经历”,在“我吃过粽子了”中表示“过去完毕”,区别就在于前者句末没有带语气词“了”,
后者句末使用了语气词“了”。[①③]这说明体意义的表达有时会产生变化,而条件可以是话语内部上下
文的变化。
    二、有时候,所谓的体的语法意义其实是语用性质的意义。曲卫国的谈论英语中现在完成体的意义时认
为,过去对这个体的研究都囿于语法或语义层面,把本来的语用含义当成了语法意义。他说:“所谓的‘现
时关联’,‘不确指’或‘延伸’并不是语句的语义表征(semantic representation),因为它们不是现在
完成体这个结构内在的、一定有的语义,它们借助于语境,经过推导所获得的,正如Mcloard所指出的那样:
‘它们是由说话者在一定的交际语境里赋予的,并取决于人们对事件和后果一般和特殊联系的理解。’”[
①④]因此现在完成体是一个语用推理的触发器。
    类似的情况在现代汉语中也存在。动词重叠表示的意义,有的认为是短时态,有的认为是尝试态,都属
于体的范围,[①⑤]比如:
    ②④下班后逛逛街。(表时量短)
    ②⑤他挥挥手表示告别。(表动量短)
    ②⑥你去摸摸,看它烫不烫。(表尝试)
    我们认为动词重叠表示的语法意义只是短时态,尝试态不是语法意义,而是在短时态的基础上形成的语
用意义。这样分析的主要理由在于:基本上动词重叠具有短时的意义,可以说是无条件的,而尝试义的形成
却是有限制、有条件的。以“摸摸”为例,在例②⑥中,它当然表示尝试,可是短时的意义仍然存在。然而
在下句中,“摸摸”只保留短时义,不具有尝试义:
    ②⑦你去摸摸菩萨,会有好运的。
    动词重叠而产生的尝试义是句义制约的产物。人们正是根据句子的意义来推断其中的动词重叠是否表示
尝试义的。马庆株指出“自主的持续性动词可以重叠,非自主动词和自主的非持续性动词一般不能重叠”,
[①⑥]他的说法基本上符合实际。这就为解释在短时义基础上怎么会产生尝试义提供了一个方便:重叠动
词在句中充当谓语主要成分时,它的主语常常是有生的,极可能是人,而生物实施短时动作总有原因,一个
基本原因便是尝试,当谈论的是打算实施的动作时就更是如此了。
    观察表明,在这方面,主语的类别对于形成特定的句义制约起了重要的作用。比如:
    ②⑧车轮转转又不转了。(表短时)
    ②⑨他转转车轮,很沉。(表尝试)
    当主语都由指生物或指人的词语充当时,句中其他成分的语义制约作用就凸现出来了。如:
    ③⑩你要是不信,就再去看看。(表尝试)
    ③①你要是有空,就去家里看看。(表短时)
    由此可知,动词重叠后表示的尝试义是语用推理的结果,动词重叠形式在这里的作用相当于一个推理触
发器。过去的研究忽视了从语用的角度看问题,不仅使得解释复杂化,而且未能抓住本质,不能不说是一个
很大的缺陷。
            五
    谈到体,首先想到的就是它是动词的一个语法范畴,其实这一种限定对现代汉语而言是很不合适的。现
代汉语是一种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的语言,它表达体的方式,同印欧语系诸语言有较大的甚至很大的
不同。如果我们承认在现代汉语中有体的语法范畴,那么为了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也就得对其他的次要语
法范畴如“式”、“数”等作相同的处理,这样,就会导致分类框架的大变动。同样,如果我们能对“了”
的用与不用,“了”和“过”可有条件地替换的现象等作出合理、概括、系统的解释,并对其他的半独立词
的类似用法也作出同样有效的解释,那么我们所描绘出的现代汉语就很可能不同于今天所描写出的面貌。正
是在这个意义上,对体的研究具有超出其自身范围的价值。
    从研究的角度看,现代汉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形态变化也许是一件好事。因为缺少形态变化,就促使我
们更加关注汉语的语义层次;因为半独立的词在运用时比较灵活,难以捉模,就促使我们更加关注它们的使
用条件;因为形式相对难以把握,意义和形式之间的关系显得纷繁复杂,便促使我们多从语用的角度,结合
对句子的理解策略的研究去寻找原因。为了较深刻地了解现代汉语中的体概念,我们或许不应该首先在语法
范畴这个问题上多纠缠,而应该如上所述的那样,在语义、语法、语用三个平面上对现代汉语的体进行全面
研究。在这种研究基础上形成的体概念,概括出来的体的构成系统和表达方式,以及或许由此而建立起来的
体的语法范畴,可望能更准确地反映现代汉语的面貌,因为说到底,人们在语言交际活动中表达出来和理解
到的体意义,本来就是语义、语法和语用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
    ①载《中国语文》1991.4.第252页。
    ②第471页,左按:“语气词”似为“助词”之误。
    ③见《汉语语法论》第104页。
    ④见《汉语语法论》第198—199页。
    ⑤见《汉语语法修辞词典》第497页。
    ⑥见《普通语言学纲要》第386页。
    ⑦  ⑧  ⑨见《俄语语法》第350页、第348页、第34页。
    ⑩载《现代外语》1993.4.第35页。
    ①①见English Grammar第73页。
    ①②载《中国语文》1988.6.第401页。
    ①③第四届现代语言学研讨会论文《关于动态助词“过”的几个问题》。
    ①④载《外国语》1994.2.第50页。
    ①⑤“尝试”其实以归入“式”的范畴更好。
    ①⑥见《汉语动词和动词性结构》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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