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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更新时间:2022-11-15 02:34:06作者:未知

第一篇: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麻醉恢复室工作制度

麻醉恢复室的工作人员在麻醉科主任领导下,由麻醉科医师主持日常工作,麻醉恢复室日间开放,晚间急症手术由夜班医师进行观察。其职责范围同麻醉科三级医师负责制。护士长应具体负责行政管理及仪器、物品、药品、消毒及护士的排班工作,日常监护及各种治疗工作由护士来完成。

麻醉恢复室病人一般常规检测项目包括:血压、呼吸、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血常规、尿量、补液量及速度和引流量等。

麻醉恢复室内应给予病人充分镇静、镇痛以减轻各种并发症。

一、恢复室收治标准

1.凡麻醉后患者未清醒,自主呼吸未完全恢复或肌肉张力差或因某些原因气管导管未拔除者,均应送恢复室。

2.凡各种神经阻滞发生意外情况,手术后需要继续监测治疗者。

3.麻醉患者由麻醉医师与手术室护士共同护送至麻醉恢复室,必要时与手术医师共同护送。搬运与护送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防止躁动,防止各种导管脱出,注意呼吸道梗阻,患者保暖等。

4.麻醉医师应向麻醉恢复室医师护士详细交班,包括:

(1)患者姓名、年龄、术前情况、麻醉方式及麻醉中情况、手术方法及手术中的意外情况等等。

(2)所用麻醉药物、肌肉松弛药、镇痛药的种类、剂量和应用方法等等。

(3)手术中生命体征(血压、脉搏、呼吸、尿量和体温等)情况,有无险情或重大病情变化等等。

(4)经过何种治疗性药物处理,效果如何。

(5)手术中失血量、输血及输液情况、尿量等。

(6)各种导管,如胸腔、腹腔引流管,胃肠道减压管,动静脉穿刺导管,导尿管等。

(7)估计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5.值班护士立即接受患者,测量血压、脉搏、呼吸、脉氧饱和度等。并向麻醉医师问清有关病情。将患者妥善固定,以免摔伤或擅自拔除各种导管。

二、麻醉恢复期间的记录

病人到达PACU,有指征时应吸氧,记录生命体征。手术室的麻醉医师应提供完整记录单给PACU工作人员,并等到PACU工作人员开始处理方可离开。记录包括如下内容

1.病人的身份、年龄、手术方法、诊断、既往史摘要、服药史、过敏史、术前生命体征的变化。应记载的特殊情况如耳聋、性格改变或语言障碍。

2.血管内导管的位置和型号。

3.麻醉前用药、抗生素、麻醉诱导和维持用药、麻醉性镇痛药、肌肉松弛药和逆转药,血管活性药、支气管扩张药和其他药物。

4.整个手术过程。对手术的有关问题(如止血是否完善、引流管的处理、体位受限)必须告知PACU的工作人员。

5.麻醉过程,特别是可能影响病人术后早期恢复过程的间题,如化验值、静脉穿刺困难、插管因难、术中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心电图有异常变化。

6.液体平衡情况,包括输液量和种类,尿量,出血量。

三、拔管指证

没有单一的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

1.PaO2或SpO2正常。

2.呼吸方式正常。T形管通气10分钟试验表明,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的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

3.意识恢复,可以合作和保护气道。

4.肌力完全恢复。

5.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内插管。给予吸氧,吸引气管导管内、口腔内和咽部异物;拔管前正压通气、面罩给氧,监测SpO2,估计是否有气道梗阻或通气不足的征象。

四、患者离室标准

1.神志清楚,定向能力恢复,平卧时抬头>5分钟。能辨认时间地点,能完成指令性动作。肌肉张力恢复正常,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呼吸道水肿、神经损伤、恶心呕吐等。

2.血压、心率改变不超过术前静息值20%,且维持稳定30分钟以上。心电图正常,无明显的心律失常和ST-T改变。

3.呼吸道通畅,保护性吞咽、咳嗽反射恢复,不需要口咽或鼻咽通气道,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在12~30次/min,能自行咳嗽,排除呼吸道分泌物,PaCO2能保持在手术前正常范围内。面罩吸氧PaO2不低于70mmHg,SpO2不低于95%。

4.胸、肺X线片无特殊异常,尿量>25ml/h,电解质及血细胞比容在正常范围内。

5.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镇痛药的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以上,方可转出恢复室。Steward曾提出在病人出恢复室以前,应由麻醉医师对病人苏醒程度作一总的评价,苏醒程度可根据:①清醒程度;②呼吸道通畅程度;③肢体活动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价,凡达到4分以上者,才能离开恢复室。

五、离室患者的转运

转运途中,应由值班护士或麻醉医师护送患者返回原病房。危重患者转运至ICU途中,应由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和手术室护士共同护送。并向病房值班护士或ICU医师与护士详细交代病情,并移交病历,包括监护与治疗记录。

在转运途中经常发生患者躁动、恶心呕吐、呼吸抑制、患者坠床等,另外有可能出现电梯停电或出现故障、转运车损坏等意外情况。护送人员均应考虑到并及时处理,安慰患者,保持患者安静十分重要;保证患者在运送途中的安全是护送人员的重中之重。

总之,恢复室将患者处理到最佳状态后,在转运过程中发生意外的情况将最小,反之,意外情况的发生将不可避免。

第二篇:麻醉后恢复室工作制度

麻醉苏醒室工作制度

一、麻醉苏醒室配置

1.设计:麻醉科苏醒室设置在手术室中心区,配置2-3张床位,依据我院手术量和手术情况,手术室无接台手术在手术室苏醒。2.设备:具有监测和处理术后常见并发症的基本设施,如每张床位配备有无创血压监测、脉搏血氧饱和度(SpO2)、心电图(ECG)监测仪、麻醉机、吸引器,常用的呼吸、循环的急救药品和静脉用液体。室内配备多个电源插头、低压氧、医用消耗品及气管内插管用具、除颤器等,并时刻处于备用状态。

3.人员:患者的麻醉医师为苏醒室的责任医师,当班护士协助监测病人。责任麻醉师把恢复过程中的生命体征及特殊处理认真记录在麻醉苏醒记录单上。

二、收治指征

1.凡麻醉后患者未清醒,自主呼吸未完全恢复或肌肉张力差或因某些原因气管导管未拔除者,均应送苏醒室。

2.凡各种神经阻滞发生意外情况,手术后需要继续监测治疗者。3.部位麻醉生命体征不平稳者。

4.麻醉患者由麻醉医师护送至麻醉苏醒室,必要时与手术医师共同护送。麻醉医师全程密切观察病情,防止躁动,防止各种导管脱出,注意呼吸道梗阻,患者保暖等。

三、病人离室指征

1.全麻患者神志清楚,定向能力恢复,平卧时抬头>5秒钟。能辨认时间地点,能完成指令性动作。肌肉张力恢复正常,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呼吸道水肿、神经损伤、恶心呕吐等。

2.椎管内麻醉(特指蛛网膜下腔阻滞)患者麻醉平面低于T5,且平面稳定。局部阻滞麻醉意外患者生命体征平稳。

3.血压、心率改变不超过术前静息值20%,且维持稳定30分钟以上。心电图正常,无明显的心律失常和ST-T改变。

4.呼吸道通畅,保护性吞咽、咳嗽反射恢复,不需要口咽或鼻咽通气道,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在12~30次/分,能自行咳嗽,排除呼吸道分泌物,PaCO2能保持在手术前正常范围内。面罩吸氧SpO2不低于95%或术前基础值。

5.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镇痛药的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以上,方可转出苏醒室。

第三篇:麻醉恢复室各级医师工作制度

麻醉恢复室各级医师工作制度

发布人:cuijian

发布时间:2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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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恢复室的管理制度

麻醉恢复室是密切观察麻醉病人苏醒的场所,对手术、麻醉后危重病人进行监测治疗,及时观察病情变化,提高手术麻醉后病人的安全性。手术后由于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作用尚未消失,常易发生呕吐、误吸、缺氧、高碳酸血症、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常导致心血管功能与呼吸功能紊乱。麻醉恢复室护理工作的正规运作,大大提高了手术病人围麻醉期安全,减少术后并发症发生,提高麻醉科工作效率,缩短连台手术等候时间,增加手术床位周转率。

麻醉恢复室护理工作制度

麻醉恢复室的工作人员在麻醉科主任领导下,由麻醉科医师主持日常工作,其职责范围同麻醉科三级医师负责制。护士长应具体负责行政管理及仪器、物品、药品、消毒及护士的排班工作,日常监护及各种治疗工作由护士来完成。

麻醉恢复室病人一般常规检测项目包括:血压、呼吸、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血常规、尿量、补液量及速度和引流量等。

麻醉恢复室内应给予病人充分镇静、镇痛以减轻各种并发症。病人离开恢复室应符合下列标准:

1.全麻患者需完全清醒,能正确回答问题,呼吸道通畅,循环功能稳定,血氧饱和度下降不超过术前的3%--5%。

2.椎管内麻醉病人通气量满意,一般状况稳定。

麻醉恢复室护士长职责

1.在麻醉科主任及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室的行政管理、护理工作。

2.根据护理部工作计划,制定出恢复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检查,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3.根据当天手术病人情况,进行弹性排班,科学分工、密切配合医生完成全麻病人恢复工作,必要时亲自参加。做好转、帮、带。

4.以身作则、督促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要求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了解本室工作人员思想、工作、学习、关心她们的生活,遵守劳动纪律。

5.组织安排护士的业务学习,指导进修、实习护士临床护理工作和教学工作,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6.督促所属人员做好消毒工作,按规定进行空气和手的细菌培养,鉴定消毒效果。

7.认真执行查对制定和交接班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8.负责麻醉科药品、耗材的请领工作,并定期检

查急诊手术物品准备情况,检查毒、麻限剧药及贵重器械的管理工作并安排护士做好麻醉机及麻醉用品的消毒和保养工作。

9.保持麻醉恢复室内整洁、安静、温度适宜、空气新鲜。10.每月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恢复室护士职责

1.麻醉恢复室护士在护士长的领导下。承担恢复室、药品器械室、麻醉门诊的护理工作,协助领取各种物品。

2.做好呼吸、脉搏、心电图、血氧饱和度等生命体征监测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医生对症处理。

3.密切观察和处理呼吸道问题,掌握吸痰技术,观察病人的意识活动、术后出血等情况。安全而充分的进行术后止痛。

4.帮助病人做肢体活动和深呼吸,必要时需用人工呼吸机辅助呼吸、观察肌张力恢复情况及皮肤颜色并记录。

5.管理所属麻醉科仪器的清洁、保养,定时、定人、护士长定时进行检查。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三查、八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认真学习新技术、新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8.指导进修护士、实习护士和卫生员的工作。

病人交接制度(与手术室、与病房)

1.术后病人转至麻醉恢复室,必须由一名麻醉医生,一名手术室护士护送,做好交接工作,并由交接双方对病人情况评估。

2.手术室护士与恢复室护士要对病人生命体征,实施手术名称、皮肤、静脉通道、随身物品等进行交接,并及时登记。

3.病人离开恢复室送入病房必须由恢复室医生决定并符合以下条件:意识清楚,能够知道人、事、时、地、体温、呼吸速率、心律速率、血压、血中氧气的浓度都要维持在正常值以上。

4.送入病房由病房护士与恢复室护士交接病人的皮肤颜色,呼吸循环系统,意识系统,血氧饱和度、静脉通路及随身物品,并进行记录方可离去。

毒、麻限制药品管理制度

1.毒麻限制药品要做到“四定”即定位置、定数量、定期检查、定人管理,专人领取。

2.毒麻药品除有专人保管,护士凭毒麻药处方领取药品。3.急救药品除定点放置外,还要标志明显,以利抢救。

4.麻醉药品(毒麻药)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需经科主任批准并按时如数还清。

医疗器械使用、消毒和保养制度

1.麻醉前应检查所有的麻醉用具和仪器。

2.麻醉后应关闭各种开关,取下各种衔接管,消毒螺纹管,呼吸囊等。3.麻醉机、监护仪等贵重仪器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维护,发现缺失或损坏应立即保修,保证麻醉设备的完好率。

4.喉镜等麻醉器械专人管理,经常检修,以备随时应用。

5.麻醉器械:螺纹管、呼吸气囊、舌钳等每次用完后浸泡、清洗、消毒或熏蒸,以防交叉感染。

6.浸泡喉镜的酒精溶液要定期更换,并做好登记。

外来人员参观制度

1.外来人员由医院医务处统一安排,科室专人负责。2.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3.外来人员进出手术室必须服从手术室护士长的统一安排和管理,着装整洁,按规定时间完成参观任务,不得长时间逗留在手术室内,以便影响正常工作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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