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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部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2-11-12 09:54:00作者:未知

第一篇:心理部规章制度

院心理部工作制度

一、规章制度

1.学生加入心理部须参加该部门的招新,通过部门的严格审核后,方能加入本部门。

2.注重个人道德修养,积极向上,争取成为其它同学学习的榜样。

3.成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权按规定承担本部门职务工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4.在例会或活动期间,成员有重要事情需请假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部长提交请假条,经签字后方能生效。

5.学生退出心理部,须向该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经过部门严格商议,做出决定后,方可退出本部门。

6.每一位成员必须树立自己的主人意识,对学校和本部门的事要密切关注。

7.若有成员违反有关规定者,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二、日常工作

1.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活动。

2.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教育知识。

3.负责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关注,建立学生档案。

4.对学生常见的轻微心理问题进行必要咨询,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提出治疗建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负责对心理部成员,各班级心理委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6.配合并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纪律

1. 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工作态度认真,兢兢业业。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2. 开会三次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退出部门。

3. 部门开展活动,开展专业知识培训,五次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退出本部门。

4. 每次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按规定请假。

5. 每次会议做好开会记录,按时上交工作总结。

6. 部门成员要团结友爱,携手奋斗,使我院心理部更出色。

附则:

1、本工作制度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心理部。

2、以上规定作为部门成员评优的审核标准。

院心理部

2012年10月15日

第二篇:心理部规章制度

2010级心理部规章制度

一、人员管理分配

本部门由三名部长(张琴、文志鹏、蔡宛玲)和六名干事(叶雪梅、彭玉、赵玮、季升、贺威、余丹)组成,现分配任务如下: 部长张琴:分管叶雪梅、彭玉 副部长文志鹏:分管赵玮、季升 副部长蔡宛玲:分管贺威、余丹

干事叶雪梅:分管检验

1、2班;麻醉

1、2班 干事彭玉:分管定向

6、7班;影像

1、2班 干事赵玮:分管定向

2、

3、

4、5班

干事季升:分管临床

33、

34、35班;定向1班 干事贺威:分管临床

29、30、

31、32班 干事余丹:分管临床

25、

26、

27、28班

二、纪律制度

本部门所有成员平时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期末折算成操行分

1.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工作态度认真,兢兢业业。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2.团队协作意识,凡是有破坏组织团结的,视情节轻重,扣3—5分,并在例会上提出公开批评。

3.工作时态度要温和,尽量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与他人发生口角时,不能深化冲突,可直接联系直属上级进行处理。

4.对心里部提出好的建议并被采纳的加3分。

5.对心里部的活动积极参与,做好后勤工作(如活动教室装饰、安排等),期末时酌情加分。

6.开会或者部门活动三次未到并且无请假者,算自动退出部门。

7.各干事分管好自己所负责的班级,及时与心理委员交流,及时反映学生心理状况。若所管班级同学出现状况且未及时向心理部反映,在例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8.各班心理委员必须按时收发心理调查表并填好汇总表,按时交给对应的干事。若交表不及时或未交表,在例会上对该班进行通报批评。

三、例会制度

1.每月最后一周周六开心理部例会。具体时间地点到时候通知。

2.开会时,提前5分钟进行人员点到,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缺席一次扣5分;

3.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提前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请假。 4.参加会议人员需将手机调为振动或静音。

5.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6.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10级二办学生会心理部

2011.09.16

第三篇:学生会心理部规章制度

校学生会心理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副部长考核评定

1:部长规定的任务要及时的完成,没有完成的超过3次,则在下个学期的综测在部长评定的基础扣除0.2分。次数过多部长决定是否开除学生会。

2:开会迟到,则写一份1000左右的自我检讨书,并在下开会的时候在会上当面检讨,若果有事情要及时跟部长联系,并由部长决定是否同意。在不同意的情况下,缺会3次,则在下个学期的综测在部长评定的基础扣除0.2分。次数过多部长决定是否开除学生会。

3:在带干么事的时候,若果干事没有及时完成的任务则有负责的副部负责,要处理好干事之间感情,不要分化,不要在部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分配事情给予干事。要及时事成跟干事沟通,要记录每一次沟通记录,知道干事对于部门发展以及有什么想法。

4:副部之间要团结,在其他副部有事的时候,跟部长知情的情况下可以帮其他的副部分担一些工作。

5:部长可以在每月评选(据任务完成的情况)最优副部,可以适当奖赏一些物质的东西,或者在综测的时候在基础分数上加上相应的分数。可以提高干事时候的热情。

6:副部如果考试挂科,则部长可以做出相应处罚,挂科严重可以考虑副部去留问题。

第二章:干事考察制度

1: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可以在综测的时候在基础分上加上相应表现分数。

2: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C开会无辜迟到,并没有请假。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3:优秀干事评标

一次评优活动,由个副部在推荐一个人,在评优会上决定一个或者2个优秀干事,优秀干事在综测的基础上加上相应优秀干事学分

a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b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

第三章:部长

所有的奖惩分数,应有部长以及副部开会讨论。

第四篇:心理协会规章制度

心理协会规章制度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更好地组织、管理协会的每一位成员,贯彻落实“快乐学习,快乐生活”的协会宗旨,特制 定一下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心理协会隶属于院团学会,负责全院同学的心理健康工作。

第二条

宗旨:“快乐学习,快乐生活”。

第三条

基本原则:最早的发现问题,最快最好的解决问题;保密原则。

第二章 成员

第一条 组成:由大二的一名会长、两名副会长、大一各班的心理委员和每届应聘的干事组成。

第二条 职责:

会长:

1.负责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

3.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副会长:主要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各项工作。

心理委员: 1.时刻关注着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会长或学工室禀告。

2.严格落实“一周一报,一月一报”的心理汇报工作。 3.积极配合协会的各个活动,服从老师或会长的安排。 4.积极向简讯投稿,不断充实心理园地。

干事:

1.在班级配合心理委员做好本班的心理工作。

2.做好心理协会的宣传。 3.在学工室或心协办公室值班。

4.积极向简讯投稿,不断充实心理园地。

第三章 活动或会议

第一条 协会所进行的一切活动都要遵守学校及学院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每次活动之前都要写好活动策划书,并交给学工室辅导员老师进行审核;得到批准后才能举行。

第三条 开会之前要把会议基本内容交给辅导员老师过目,并通知杨老师具体的会议时间和地点,辅导员老师有时间就会参加。

第四条 会议确定后通知记者团成员到会负责会议的拍摄及会后的新闻编辑。

第五条 每次活动或会议人员都要进行签到,会议期间要做会议记录。 第六条 活动经费要提前预算,遵循节约的原则,尽量把开支做到最少。

第七条 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

1、心理健康讲座

2、心理征文比赛

3、大学生适应性心理问卷调查

4、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竞赛 第四章 考核

第一条 考核细则说明:

1、 每个学期期末进行心理委员的考核。每一学年进行表彰,一学年考核总分排名前十位的颁发学院的“心理健康工作先进个人”证书,并以资鼓励。

2、 考核60分为合格。80分以上为优秀。

3、 连续两年考核合格的心理委员,可作为入党的重点培养对象。

4、 周报是否按时,要求每周要汇报本周的班级情况,汇报时间是周一至周五。

5、 会议到会情况,学院每次心理工作会议都会考勤,缺勤者不给分。

6、 参加活动情况。班级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活动或比赛的加5分,参加学院心理健康活动或比赛的加2分。在校级比赛中获奖的加10分。学院心理健康活动或比赛中获奖加5分。累加不得超过15分。

7、 周报和月报是否详实。根据周报和月报汇报情况酌情给分。

8、 危机干预事件的及时汇报和处理。如果班上有危机事件发生,心理委员及时汇报并有效干预。酌情加分。

9、 其他。指心理委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以及对学院心理部有无贡献,班级是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类的活动等。酌情加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院心理健康协会。

心理健康协会制

第五篇:心理协会规章制度

《心理协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南林学校心理社团是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为主,志愿从事各项服务工作,并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二条 宗旨:提高我院学生的心理素质及自我调试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实现学习和生活娱乐两不误,使大学在学习的同时也能及时的了解和认识社会,并学会适应社会。

第三条 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学院的教育方针,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其面对困难的应变能力。

(二)在校团委的指导和支持下,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有意义的活动,为其在以后就业奠定基础。

(三)在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一系列的学生便利性服务工作,以无偿为主,突出社团的性质,真正为广大学生提供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方便。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入会:凡热衷于服务工作,并且有一定社会实践能力的本院学生,热爱本社团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学习上勤奋刻苦、工作上积极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

第二条 退会:会员向社团提出退会申请,即可自愿退会。

第三条 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按本社团章程规定的入会退会自由

2、有权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所组织的系列活动

3、在会员大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对重大问题享有表决权

4、凡本社团会员在各项活动中一侓平等

5、对本社团工作有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意见个批评的权利

6、根据社团规章制度收取管理和使用会费、吸收和处分会员

7、定期召开例会并制定社团规章制度、活动计划

(二)义务

1、有义务出席本社团全体会议、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自觉遵守本社团章程

3、支持并承担社团委托工作

4、自觉维护本社团声誉,为社团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5、缴纳社费20元,档案费3元

6、服从学工办,团委的领导

7、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8、全体社员每月向社团提交一份心得体会或心理小测试,并在学期末提交一份关于心理健康的小论文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一条 本社团管理机构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三名,部长五名,每部设两个部委。全体会议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全体社员组成,每月召开一次社团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大会,由社长主持,社员共同探讨活动计划以及对工作进行总结

第二条 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本社团章程

2、监督本社团章程

3、选举社团各部门组成人员

4、审查和批准社团工作计划和经费支出情况报告

5、商讨社团内部出现的问题

6、进行活动策划

7、维护本社团的正当权力和利益

8、审定社团内部机构的构成,依据章程规定任免

第三条 社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咨询部、外事部、文秘部

(一)组织部

1、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及安排活动

2、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丰富同学们大学生活、陶冶学生的情操

3、协调其余各部门的活动安排

(二)宣传部

1、负责社团活动相关宣传文字、图片等的策划,设计和发布工作,并能够搜集相关信息,并将活动成宗归纳成文字材料

2、负责社团简报的编辑和印刷

3、负责社团与其它社团的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社团,进一步扩大社团在校内外的影响,为社团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咨询部

1、负责答复来者咨询

2、搜集相关资料,并向其它部门讲授心理健康知识

3、为社团简报提供资料

(四)外事部

1、统一负责社团对外业务的联系、洽谈,为社团争取赞助与合作,为广大同学提供良好的工作机会

2、加强社团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树立良好形象

3、确保与社团联系在外单位的合法性

(五)文秘部

1、负责内部事务、协调社团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各部之间的交流,使社团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2、负责本社团所需物品的采购、活动经费支出的财务管理、日常安排、社团会员档案的管理

3、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记录考勤情况

4、负责社团下档案的建立、健全

5、定期进行工作总结的整理、归档

6、协助管理机构做好大型活动中各部门具体分工,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各部工作情况

第四章 活动

第一条 社团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其国家法制。

第二条 一切外部活动必须经院团委及社团管理人员通过方可执行。

第三条 社团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到团委、学工处登记社团本学期常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由社团部核准并备案。

第四条 社团需每学期向团委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参与人数、活动内容、场地、活动反应,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

第五条 组织开展其他相关活动:

1、心理健康讲座

2、校园风云人物座谈会

3、“爱人、爱己、爱我化院”的义务劳动

4、“献爱心,共建和谐社会”为福利院儿童捐款、捐物活动

5、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按照院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事前递交详细计划书申报

第五章 经费

第一条 本社团所有日常经费开支必须经社长同意签字生效,统一交到文秘部报销

第二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员费

(2)学院资助

(3)活动创造

(4)向外界争取赞助

第三条 本社团经费使用方法:

(1)日常宣传

(2)日常用品

(3)组织活动费用。如:开展讲座,组织各项比赛奖励优胜者

第四条 经费使用原则:以尽可能少的费用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

第六章 管理制度

第一条 社团社长职能

1、负责确定本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和任务

2、领导各部门及下属组织的日常工作,主持社团例会

3、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考评

4、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5、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持

第二条 副社长主要协助社长处理日常工作,做好分工负责非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第三条 部门负责制: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管理机构制定决策。

第四条 档案制度:文秘部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整理、存档。

第五条 财务制度:社团经费原则上自行处理,社团指定专人监督,主要由社长和副社长领导,副社长组织同学们开展各项活动,对各笔经费的来源、管理和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保存期一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由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青苹果心理健康社团行使。

第二条 本章程自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即为全体会员活动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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