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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1)[共五篇]

更新时间:2022-11-15 00:44:02作者:未知

第一篇:2022年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1)

2022年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精选18篇)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里,让自己铭记于心,这么做可以让我们不断思考不断进步。那么好的心得体会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22年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精选1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1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

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2

近期全体教师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教师来说,如果不遵纪守法,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维护教师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教师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危害。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3

“5.13”事故通报和交通事故案例让我吸取教训深刻反思。结合学习新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后使我深深的感觉到道路交通安全不仅关系着过往车辆行人的有序行车同时也关系到每个道路交通构成者的生命安全。

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到了遵守道路交通法则重要性体会到了“珍爱生命杜绝酒驾”的真正意义。在日常生活中道路交通安全时刻围绕着我们只要我出门上路便同道路交通安全打上了交道。在道路上的一次走神过马路时的一次侥幸开车时的一次违章仅仅是一次小小的疏忽这一切都会使一个生命转瞬即逝—飞旋的车轮会无情地吞噬掉行人的生命。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仅是对城市交通的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教我们学会保护他人保护自己。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得学习我了解到文明开车文明走路的重要性。现代交通的发达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无尽的便利但同时也增加了许多安全隐患。时刻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像一个隐形杀手一样潜伏在马路上等待道路违章违规的人出现。所以不论我们是在开车还是在走路一定不能掉以轻心忽视了这个虎视眈眈的隐形杀手。常常看到或者听到路上的交通事故造成了多深重的悲剧“人的生命只此一次”众多血的教训告诉我们道路交通安全不容忽视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真正做到“珍爱生命杜绝酒驾”。

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安全出行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无疑是为创建一个和谐的社会而添砖加瓦而和谐的社会又为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设撑起了一片蓝天。作为一名普通市民和司机我愿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做到“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这也是我们应该做到的通过此次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我认识到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在未来的日子里不论我是开车穿梭在车流中还是行走在人流中我一定坚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来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爱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行车途中不接听电话“系好安全带不开超速车”。避免心存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4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我自认为对自己驾驶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时时处处也都能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但由于一直没有肇过事,慢慢对自己放松要求,麻痹大意造成的必然结果,而且没有将酒后驾驶从思想上真正的重视起来,我深深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5

“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在电视上天天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莫与人抢道,别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皆大欢喜。”这样一串串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标语,经常出现在报刊最显眼的版位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每天媒体也对交通安全方面的内容作报道,时刻敲响安全的警钟。

笔者不会驾车,也对这些类广告似乎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从去年亲自经历酒后驾驶被查,令笔者吸取了终生的教训。

去年我到一个司机朋友家去窜门,热情的司机朋友和贤惠的司机夫人摆起了饭菜,上起了酒,于是我每人喝下了一瓶啤酒。酒毕饭饱两个小时后,司机朋友接到单位领导打来电话,安排他马上到机场去提货,临走时司机朋友硬是把我叫上车。于是我坐在副驾的位置上,我们就上路了,刚行驶几分钟,有位交警同志为我们行了个礼,司机朋友将车停了下来,交警同志拿着酒精测量仪检测。检测结果酒精度超标,交警叫司机朋友把证件交给他登记后,交警就直接将车开到交警队去了。留给我们只有一张罚款单,上面写道:“罚款五百元,扣12分,三个月内重新参加满分考试”。那次酒驾,我站在人情的份额上给司机朋友捐了几百元,作为小小的同情补助。但那次酒驾的教训在我心中永远留下迁悔的阴影。

交通安全成了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很多关于车祸的故事,百分之八十是由于司机酒后驾车酿出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窜的是一篇篇关于血案的故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在平日的生活中,需要我们时时刻刻地牢记: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请记住小强的那句话“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6

9月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死刑案由XX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被告人孙伟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一出,顿时在群众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孙伟铭长期无证驾驶,多次违反交通法规,在醉酒驾车与其他车辆追尾后,为逃逸继续驾车超限速行驶,先后与4辆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网络上很多网友表示不解,“4死1伤”,伤亡为数之大,后果之严重,从最初的死刑到改判无期,是不是法律的制裁力度略显薄弱?法律为什么还能容忍这种人,这种给人民造成极大安全伤害的人一次生还的机会?

对此,各大媒体和网络对有关法律专家进行了走访,最后归结为一条,那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按照刑法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决定对被告人的量刑时,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伤亡后果和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犯罪嫌疑人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一定程度上获得被害方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所以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了这一解释,部份人对此表示理解,但仍有绝大部分人难以接受。

我对这个事件的看法是:法律是用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惩治—固然是法律的一个功用,但法律设立的初衷更侧重通过这种惩治,给犯罪分子本身一个告诫,也给社会中的他人一个警示。所以,量刑的`轻重相比较而言,已经不显得特别重要了。

事件的背后究竟给予我们何种启示?

酒,自古以来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浓郁的酒文化也是中国悠久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古代人喜欢嗜酒,现代人更崇尚喝酒。有事没事,朋友聚会,唠唠家常,沟通感情,饭桌边,酒席上少不了酒瓶的身影,感情因为酒的存在而拉近,气氛更因酒的存在而调和。我们说,适量饮酒对人的身体健康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凡事总讲求一个“度”,超过一定限度,好事也总能办坏,“过犹不及”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从饮酒这个问题上就能显现出中国人安全意识的不强,国民素质的不高。在西方,人们饮酒之后会自觉地选择打的或乘公车回家,绝对不会选择自行驾车,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更是对别人生命的尊重。而我们国人,往往对自己的能力过于自信,“没什么大不了的,看我的”种种逞能表现的背后就往往会酿成大祸甚至悲剧!

在此,我们呼吁,不要痴迷觥筹交错,以正确的态度对待饮酒,善待人生。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7

我们都知道酒驾是很危险的,给自身带来危险的同时也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安全,最近呢,交警部门对于酒后驾驶的行为也进行了严格的检查。

刚看到一个新闻,一男子在交警的示意下进行吹气,这位男子的妻子底气十足的相信并且声称男子根本没喝酒,一起吃的饭,亲眼看着的。

但是结果却令人意外,检测显示该男子属于酒后驾驶,被处以吊销驾照,拘留十日并且罚款,因为这是他第二次酒后驾驶了,该男子说确实是和妻子一起吃的饭,但是在妻子不在场的时候还是喝了一杯酒,因为怕妻子责备,就隐瞒了她。

这下,因为酒驾可是受了不少罚,这种酒驾的行为实在不值得提倡。说到酒精检测,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现象,一般人肯定不知道,就是吃荔枝以后,会检测为酒后驾驶。

不过这也不用担心,在吃荔枝过后十分钟,就会检测正常了,如果恰好就是在车上吃了荔枝,被检测酒驾,也可以对结果提出质疑的,进行抽血检查。

总之呢,酒驾不提倡,要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放在首位。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8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句话我相信每个人一定都知道,但每个人并非一定做得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车的人也越来越多,由此引发车祸也接生不断,但造成车祸的主要原因还是醉驾。虽然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但是有些人还是依然抱着侥幸的心思,就是因为有这种心理,才会让更多“家破人亡”的戏码上演。

能够证实醉驾危害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比如最近,著名音乐人高晓松被判了刑,拘留半年再加上罚款,这就是因为他不重视这个问题,认为稍微喝一点应该没什么,但当你喝了酒在决定要开车时,你已经犯下了大错。每当我在电视荧幕前看到因为一些人醉驾而导致他们的,亲人痛不欲生时,只能默默地叹息,并不断祈祷不要有下一次,但这种事还是接二连三的发生,使他们的家人不得不绝望。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上帝给予我们生命,是希望我们能做有意义的事,而不是让我们白白浪费了的。我有时看到一些人因为醉驾而在法庭上忏悔,就会觉得那些很恶心,难到就因一句忏悔的话,就能换回那些无辜的生命吗?难到就因一句“对不起”就能弥补自己曾犯下的滔天大罪吗?难到就因一些赔偿就能抚平那些失去亲人的人的伤痛吗?我想这是不能的。

在这时,我想对所有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说:“一个人的生命比酒杯更结实吗?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就在你们不理智的选择下悲惨的死去了,而那个人,就是你们的家人的话,你们还会那么做吗?还会忍不住喝一口小酒吗?还会酒后驾车吗?所以请你们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去面对这一严重的问题,不然就会成为你们的不幸。

最后再叮嘱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9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别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10

市局组织各单位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执法者,同时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禁止酒驾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是爱护家人,爱护他人的体现,更是展现职能机关执法,遵法的窗口。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公安来说,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公安干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总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在驾驶公车时,必须带齐双证,签好派车单,坚决杜绝酒驾,加强民警小时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从政治,思想,行动展开爱警活动。

自从公安部提出五条禁令后,xx公安局就加大了对酒驾的严管程度,通过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绷劲酒驾这根弦,加强思想意识。还利用基层党支部的作用,逐一对单位爱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谈话,劝其少喝酒、不喝酒,从根源上杜绝酒驾。

近期xx分局民警酒驾的案例就给我们大家上了一堂真实的教育课,就是因为他一时的思想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因为酒驾失去了工作,为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加上残酷的冰霜,现实是残酷的,教训是惨痛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为了自己关注自己的口,把捉手中的方向盘。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11

醉驾”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你有醉驾的行为就可以定罪,不论你造成了怎样的后果。另外,我们不能等产生重大事故了才来追究刑责,那样的话未免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醉驾定刑、定罪的初衷了,毕竟我们制定相关法律不是为了惩处,而是为了规劝和忠告。

酒驾危害甚烈。据了解,全国每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酒后驾驶达30万人次左右,驾驶员死亡档案中也有30%与酒后驾车有关。这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也凸显了酒后驾车的危害程度。“车祸猛于虎”,此言不虚。酒后驾车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一旦出事故,就是身体、精神、物质等三方面的打击。

法官用“驾驶距离不远”使莫王松免究刑责,显然不妥,有变相纵容、默许酒驾之嫌。诚然,醉驾量刑是要考虑情节,但这个情节应该是酒精超出醉驾标准的多少,有无造成社会危害及程度等,而不是醉驾距离的长短。要是“驾驶距离不远”成为醉驾免究刑责的话,那么此例一开,那今后醉驾超过1000米、2000米算不算,你这个驾驶距离不远到底又是指有多远呢?

只有心存敬畏,才会收敛行为。心理上有所恃,行为上就敢放肆。正因此,当一些人感到交规法条奈何不了他时,开车起来便无所顾忌,即使饮酒也敢上路。所以,要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管控的态势。一旦发现酒后驾驶,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让每个驾驶人都不敢碰这高压线。

酒驾有危险,但更危险的是不能很好的“惩前处后”,否则,“驾驶距离不远”必将成为酒驾的借口了。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12

酒后驾车是指,饮酒后8小时之内,或者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酒后驾车严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民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饮酒之后一定不要驾车。

酒驾之后事故多发的原因:

1.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

2.饮酒后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酒后的人对光、声的反应的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

3.饮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的事情。

5.酒后易犯困、疲劳和打盹,甚至进入睡眠状态。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13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醉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从年轻到年纪大的,从普通工作人员到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同年龄、不同职务、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并非不知党纪国法的明确规定,而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可以蒙混过关。但事实证明这种侥幸心理只会让自己虽未受到法律的惩处但也受到警告处分、免去党政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或者更严厉的处罚。这说明在现今全面从严治党时代背景下党纪严于国法,酒后驾车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在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要受到纪律的严格处分。

酒后驾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201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点了交通安全法》对酒驾行为作出严厉的处罚规定,而同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更是明确将醉驾定性未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党纪严于国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包括酒驾醉驾在内的党员干部违反法律行为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纪处分。”“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纪处分。”2018年三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更是为严肃查处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酒后驾车绝不是小事,党员是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干部是党的骨干,理应在遵纪守法等方面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不仅与党章规定的“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等党员义务要求相去甚远,更会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在做任何事情任何决策时都要算好人生的七笔账:

政治账:违法违纪,就是自毁前程,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经济账: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见钱眼开,利用手中权利肆意掠取钱财,后果必然是“倾家荡产”,竹篮打水一场空;

名誉账:古人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人生在世,名节最重”;

家庭账: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于人多么重要,可如果不珍惜,一意孤行,就会落得妻离子散;

亲情账:如果你违犯了党纪国法,不但要受到法律严惩,亲朋好友也会离你而去,最终成为众叛亲离的“孤家寡人”;

自由账:一旦身陷囹圄,才知道自由是多么可贵;

健康账:暗地里的权钱交易,因见不得“阳光”,且时时处在提心吊胆中,身心憔悴,在毁了工作事业的同时,也毁了身体;

下面我将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作出一下承诺:

1、带头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带头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清正廉洁。

3、带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律观念,做遵守纪律的模范。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14

经济全球化的社会飞速发展时代,作为一名银行工作者,深刻领会保密法精神和规定,指导并推动银行保密工作不断发展,是一项十分及时、必要、重要的工作任务。随着信息化、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以及社会形势的迅猛发展,银行工作中的保密对象、保密领域和保密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本人通过近期对于保密法的深刻学习,谈下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

一、增强保密意识,加大保密教育宣传力度。

伟大的思想家韩非子在《说难》中告诉我们事以密成,语以泄败。

意思是说做事情因为保密会取得成功,因为泄秘会遭遇失败。所以,在日常工作中就是要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细小之处见成败的意识。小事、细事、微事往往就能决定保密工作的成败。就是要在脑子里绷紧一根弦,切实从小入手,从细入手,从微入手,增强保密意识。

银行职员的工作性质和环境决定了其职业生涯较长,这就要求对员工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具有持续性。首先要持续将保密法教育纳入员工上岗培训的内容,打出提前量,使在职业生涯刚开始就加强保密教育工作。其次,要将保密教育经常化。银行职员的保密教育必须与时俱进,要让他们及时学习最新的保密法律法规和技能。同时,要做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让教育对象切实认识到泄密的严重后果和危害。第三,加强对重点涉密岗位员工离岗时的保密教育。员工离职时的保密教育可形成部门规章使其制度化,如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签订保密承诺书等,以避免保密教育前紧后松、虎头蛇尾。

二、规范保密工作建设,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在新的社会发展形势下,我行要规范保密工作,首先应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保密工作制度。

机要文件传阅制度、密押管理制度、出纳制度、保卫制度、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保密工作责任制等,并要将这些制度印成册子,分发到涉密人员手中,有些制度还可采取放大上墙的办法,使人人都能熟悉操作,为把这些制度落到实处,还应科学规定有关涉密部室的保密事项。如:办公室机要文件传阅、借阅;会计部门联行密押的使用和印章、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现金调运计划、运钞路线的管理;信贷计划部门的资金构成、资产质量、数据及传输等,这些都要求各专业操作履行岗位责任,遵守保密制度,使银行的保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15

x月x日是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活动启动仪式。xx大队按照部交管局、省总队、市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五进”宣传活动的需要,围绕上级公安部门确定的宣传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当天,大队共出动警力168人次,出动警车56车次,悬挂宣传横幅40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xxx份,受教育人数16000余人。

一是隆重举行启动仪式。大队以“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宣传主题,在大队门前开展了启动仪式,大队领导班子亲临现场,传达了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的目的、措施和具体部署以及酒后驾驶的危害、后果,引导社会关注预防酒后驾驶的相关工作。

二是邀请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启动日当天,大队邀请了县电视台、县报社记者,对活动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游走字幕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形成了新闻媒体宣传高潮。

三是深入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广场、餐饮酒店较为集中的路段,通过发放《致驾驶人的一封信》、悬挂主题宣传标语、展出宣传图板、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查处酒后驾驶执法装备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同时,大队自行制作了“禁止酒后驾驶”等温馨提醒牌,放置餐饮、酒店前台或张贴在大门口醒目处,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勿开车,开车勿饮酒”。

四是积极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为大力营造专项整治的社会声势,大队结合公路客运专项整治行动日,组织宣传民警先后深入xx、xx沿线公路客运专项整治检查点,向广大驾驶人、乘客及路过群众通报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传达“酒后驾驶”集中整治工作的工作部署和措施,提醒广大驶、乘人员拒绝酒后驾驶,确保安全行车,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16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

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

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

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17

在总队转发《转发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关于万州区公安局对民警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侦办不力且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之后,大队迅速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吴文胜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万州区局的部分领导和民警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

时至今日,“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酒驾醉驾的心得体会18

在我听到XX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XX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

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XXX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XXX的形象。

作为一名XXX,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二篇:酒驾醉驾活动心得体会

酒驾醉驾活动心得体会(精选6篇)

当我们经过反思,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酒驾醉驾活动心得体会(精选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酒驾醉驾活动心得体会1

通过几天的培训学习,使我受益匪浅,针对学习内容,进行以下总结:

一、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是实现安全行车的必备前提

一个没有责任意识的人,干任何事情都会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甚至会酿成惨祸,对于汽车驾驶员来说责任意识尤为重要。驾驶员任何一个失职行为都有可能造成人身和财物的损失。因而驾驶员必须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心,时刻把安全放在心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随时保持冷静清醒的头脑,处处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时刻以惨痛的交通事故为反面教材,提醒自己,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我们就能杜绝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时时刻刻遵章守法是实现安全行车的重要基础

每一位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安全制度,熟记和掌握其内容,在行车中要认真了解道路交通法规的基本原则,熟悉交通管理的具体条款和各项措施,自觉杜绝违章行为的发生,把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制度建立在高度自觉的道德意识基础上。

三、熟练掌握驾驶技能是实现安全行车的内在要求

具备过硬的驾驶操作技能和较高应急应变能力是一个驾驶员实现安全行车的内在要求。要当一名合格驾驶员,必须掌握日益复杂的车辆构造原理,熟练掌握操作要领和安全驾驶方法,要熟悉交通情况,掌握天气、道路、人、车及环境特性,心无杂念,用心驾车,用良好的职业道德来督促自己,勤学苦练,不断提高安全操作驾驶技能。

四、培养良好的驾驶作风是实现安全行车的客观需要

良好的驾驶作风是在长期的驾驶实践中养成的,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行车操作规程,不随心所欲,自我发挥。坚持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做到路好人稀不能飞,车多路孬不能急,遇人违章不能气,要坚持礼让三先,谨慎驾车,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斗气车,要能及时控制不利于行车安全的动作和有失理智的行为,心平气和地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事。

五、精心维护车辆是实现安全行车的可靠保证

确保车辆设施齐全、性能良好,这是行车安全的一个很重要的物质基础。要保持车况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开带病车,要对车辆加强日常维护,提高车辆完好率,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做到一日三查,即出前查,行车中查、收车后检查。就是要保证常规保养不脱期,季节保养不忘记,确保车辆不因发生机件故障而造成行车事故。

酒驾醉驾活动心得体会2

最近一段时间我参加了沁源驾校驾驶员培训班通过理论知识和安全教育、驾驶员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对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等基础知识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认识,对安全驾驶有了更深的体会,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城市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

当你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当你发现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当你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部将今年3月28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定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当我们时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如何尊守交通法规,做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的楷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家庭尽一份自己的力量,我的体会是一句话“一慢解百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坐车出行时,经常会看到公路两旁树立着高大醒目的交通安全牌:“十次出事十次快”、“酒后严禁驾车”、“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注意交通安全”等等。这些语重心长的话语,也许当时的人们对此理解并不深刻,但对于参加学习培训和即将从事车辆驾驶的我来说,理解更透了,感触更深了。回想以前交通事故,哪一起不是车速太快引发的,哪一次不是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真是“车祸猛于虎”啊!

安全行车看起来是很简单的一件事,里面确有一定的道理。就像老师傅开车一样,一个简简单单的操作,一个小小的眼神,一两秒钟的时间,就把这些道理全部包括在内了。

因此,当我们驾驶车辆时,应时时刻刻牢固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危险事故在我们身上重演,把车速放慢一点,礼让先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争做交通安全、文明行车的模范。驾车出行时刻提醒牢记自己:

第一、今天安全意识很强。

第二、今天会稍许慢一点。

第三、今天开车特别认真负责。

第四、今天开车会小心谨慎,注意预防万一。

第五、今天开车前不会喝酒,开车时也不会争道抢行。

所以,安全行车有时看起来是很简单的`一件事,里面也有一定的道理。不过,有时老师傅一个简简单单的操作,一个小小的眼神,一两秒钟的时间,就把这些道理全部包括在内。就像一个人简简单单的往那里一站,就令人觉得威仪万千,或者是一个漂亮的女孩狐媚地一笑,就让人感觉风情万种。

安全驾驶就是要自觉维护交通秩序,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开文明车,行文明路,以实际行动争做交通安全,文明行车的模范,做一个懂法守法的驾驶员。

酒驾醉驾活动心得体会3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酒驾醉驾活动心得体会4

我们都知道酒驾是很危险的,给自身带来危险的同时也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安全,最近呢,交警部门对于酒后驾驶的行为也进行了严格的检查。

刚看到一个新闻,一男子在交警的示意下进行吹气,这位男子的妻子底气十足的相信并且声称男子根本没喝酒,一起吃的饭,亲眼看着的。

但是结果却令人意外,检测显示该男子属于酒后驾驶,被处以吊销驾照,拘留十日并且罚款,因为这是他第二次酒后驾驶了,该男子说确实是和妻子一起吃的饭,但是在妻子不在场的时候还是喝了一杯酒,因为怕妻子责备,就隐瞒了她。

这下,因为酒驾可是受了不少罚,这种酒驾的行为实在不值得提倡。说到酒精检测,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现象,一般人肯定不知道,就是吃荔枝以后,会检测为酒后驾驶。

不过这也不用担心,在吃荔枝过后十分钟,就会检测正常了,如果恰好就是在车上吃了荔枝,被检测酒驾,也可以对结果提出质疑的,进行抽血检查。

总之呢,酒驾不提倡,要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放在首位。

酒驾醉驾活动心得体会5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句话我相信每个人一定都知道,但每个人并非一定做得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车的人也越来越多,由此引发车祸也接生不断,但造成车祸的主要原因还是醉驾。虽然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但是有些人还是依然抱着侥幸的心思,就是因为有这种心理,才会让更多“家破人亡”的戏码上演。

能够证实醉驾危害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比如最近,著名音乐人高晓松被判了刑,拘留半年再加上罚款,这就是因为他不重视这个问题,认为稍微喝一点应该没什么,但当你喝了酒在决定要开车时,你已经犯下了大错。每当我在电视荧幕前看到因为一些人醉驾而导致他们的.亲人痛不欲生时,只能默默地叹息,并不断祈祷不要有下一次,但这种事还是接二连三的发生,使他们的家人不得不绝望。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上帝给予我们生命,是希望我们能做有意义的事,而不是让我们白白浪费了的。我有时看到一些人因为醉驾而在法庭上忏悔,就会觉得那些很恶心,难到就因一句忏悔的话,就能换回那些无辜的生命吗?难到就因一句“对不起”就能弥补自己曾犯下的滔天大罪吗?难到就因一些赔偿就能抚平那些失去亲人的人的伤痛吗?我想这是不能的。

在这时,我想对所有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说:“一个人的生命比酒杯更结实吗?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就在你们不理智的选择下悲惨的死去了,而那个人,就是你们的家人的话,你们还会那么做吗?还会忍不住喝一口小酒吗?还会酒后驾车吗?所以请你们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去面对这一严重的问题,不然就会成为你们的不幸。

最后再叮嘱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酒驾醉驾活动心得体会6

市局组织各单位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一名执法者,同时又是一名守法者。更知道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禁止酒驾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是爱护家人,爱护他人的体现,更是展现职能机关执法,遵法的窗口。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公安来说,根据单位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公安干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市局和总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在驾驶公车时,必须带齐双证,签好派车单,坚决杜绝酒驾,加强民警小时工作外的思想和生活管控,从政治,思想,行动展开爱警活动。

自从公安部提出五条禁令后,xx公安局就加大了对酒驾的严管程度,通过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的形式,让大家在思想上绷劲酒驾这根弦,加强思想意识。还利用基层党支部的作用,逐一对单位爱喝酒,能喝酒的民警谈话,劝其少喝酒、不喝酒,从根源上杜绝酒驾。

近期xx分局民警酒驾的案例就给我们大家上了一堂真实的教育课,就是因为他一时的思想麻痹大意,侥幸心理,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因为酒驾失去了工作,为家人和自己的生活加上残酷的冰霜,现实是残酷的,教训是惨痛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为了自己关注自己的口,把捉手中的方向盘。

第三篇:酒驾醉驾个人心得体会[范文模版]

酒驾醉驾个人心得体会(精选5篇)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酒驾醉驾个人心得体会(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酒驾醉驾个人心得体会1

我们都知道酒驾是很危险的,给自身带来危险的同时也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安全,最近呢,交警部门对于酒后驾驶的行为也进行了严格的检查。

刚看到一个新闻,一男子在交警的示意下进行吹气,这位男子的妻子底气十足的相信并且声称男子根本没喝酒,一起吃的饭,亲眼看着的。

但是结果却令人意外,检测显示该男子属于酒后驾驶,被处以吊销驾照,拘留十日并且罚款,因为这是他第二次酒后驾驶了,该男子说确实是和妻子一起吃的饭,但是在妻子不在场的时候还是喝了一杯酒,因为怕妻子责备,就隐瞒了她。

这下,因为酒驾可是受了不少罚,这种酒驾的行为实在不值得提倡。说到酒精检测,还有一个比较有趣的现象,一般人肯定不知道,就是吃荔枝以后,会检测为酒后驾驶。

不过这也不用担心,在吃荔枝过后十分钟,就会检测正常了,如果恰好就是在车上吃了荔枝,被检测酒驾,也可以对结果提出质疑的,进行抽血检查。

总之呢,酒驾不提倡,要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放在首位。

酒驾醉驾个人心得体会2

醉驾”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只要你有醉驾的行为就可以定罪,不论你造成了怎样的后果。另外,我们不能等产生重大事故了才来追究刑责,那样的话未免违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醉驾定刑、定罪的初衷了,毕竟我们制定相关法律不是为了惩处,而是为了规劝和忠告。

酒驾危害甚烈。据了解,全国每年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中,酒后驾驶达30万人次左右,驾驶员死亡档案中也有30%与酒后驾车有关。这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也凸显了酒后驾车的危害程度。“车祸猛于虎”,此言不虚。酒后驾车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一旦出事故,就是身体、精神、物质等三方面的打击。

法官用“驾驶距离不远”使莫王松免究刑责,显然不妥,有变相纵容、默许酒驾之嫌。诚然,醉驾量刑是要考虑情节,但这个情节应该是酒精超出醉驾标准的多少,有无造成社会危害及程度等,而不是醉驾距离的长短。要是“驾驶距离不远”成为醉驾免究刑责的话,那么此例一开,那今后醉驾超过1000米、2000米算不算,你这个驾驶距离不远到底又是指有多远呢?

只有心存敬畏,才会收敛行为。心理上有所恃,行为上就敢放肆。正因此,当一些人感到交规法条奈何不了他时,开车起来便无所顾忌,即使饮酒也敢上路。所以,要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力度,形成高压管控的态势。一旦发现酒后驾驶,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让每个驾驶人都不敢碰这高压线。

酒驾有危险,但更危险的是不能很好的“惩前处后”,否则,“驾驶距离不远”必将成为酒驾的借口了。

酒驾醉驾个人心得体会3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酒驾醉驾个人心得体会4

近期全体教师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教师来说,如果不遵纪守法,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维护教师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教师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危害。

酒驾醉驾个人心得体会5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句话我相信每个人一定都知道,但每个人并非一定做得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车的.人也越来越多,由此引发车祸也接生不断,但造成车祸的主要原因还是醉驾。虽然现在人们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但是有些人还是依然抱着侥幸的心思,就是因为有这种心理,才会让更多“家破人亡”的戏码上演。

能够证实醉驾危害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比如最近,著名音乐人高晓松被判了刑,拘留半年再加上罚款,这就是因为他不重视这个问题,认为稍微喝一点应该没什么,但当你喝了酒在决定要开车时,你已经犯下了大错。每当我在电视荧幕前看到因为一些人醉驾而导致他们的.亲人痛不欲生时,只能默默地叹息,并不断祈祷不要有下一次,但这种事还是接二连三的发生,使他们的家人不得不绝望。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上帝给予我们生命,是希望我们能做有意义的事,而不是让我们白白浪费了的。我有时看到一些人因为醉驾而在法庭上忏悔,就会觉得那些很恶心,难到就因一句忏悔的话,就能换回那些无辜的生命吗?难到就因一句“对不起”就能弥补自己曾犯下的滔天大罪吗?难到就因一些赔偿就能抚平那些失去亲人的人的伤痛吗?我想这是不能的。

在这时,我想对所有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说:“一个人的生命比酒杯更结实吗?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就在你们不理智的选择下悲惨的死去了,而那个人,就是你们的家人的话,你们还会那么做吗?还会忍不住喝一口小酒吗?还会酒后驾车吗?所以请你们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去面对这一严重的问题,不然就会成为你们的不幸。

最后再叮嘱大家: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第四篇:酒驾醉驾最新法规

酒驾醉驾新规

今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开始实施,醉驾正式入罪。与之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作了相应改变。昨天,芜湖交警、法学专家对新令进行了细致解读。5月1日起醉驾正式入罪

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老师陆在春老师介绍,刑法修正案

(八)于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第二十二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芜湖市交警支队公共关系科科长罗海称,为了打好“酒后禁驾”战役,公安部先后出台了“四个一律”,对酒后驾驶行为一律实行上限处罚;2010年3月又出台了111号令,规定对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一次性记12分,如今醉酒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量刑,与之相衔接、并同时于5月1日起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醉驾行为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对酒后驾驶行为的罚款从200-500元提高至1000-2000元,暂扣驾照的期限从1-3个月提高为6个月。这对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影响更为深远。

据记者调查,尽管公安部门在不断大力整治酒后驾车,但是酒后驾车行为依然屡禁不止。2010年,芜湖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131起,其中饮酒驾驶2027起,醉酒驾驶104起。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行为764起,其中饮酒驾驶730起,醉酒驾驶34起来。从以上数据来看,酒后驾驶仍呈高发态势,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令人生忧。

陆在春认为,即将于下个月一号生效的刑法修正案

(八)增设“危险驾驶罪”,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社会大众对安全出行的诉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也体现了我国刑法的与时俱进。从处罚力度上看,增设“危险驾驶罪”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肇事者的违法成本,能强化对以身试法者的震慑作用;从立法技术上看,增设“危险驾驶罪”将入罪形态界定为低门槛的“危险犯”,不苛求“交通肇事罪”的“严重后果”,而且比刑法第114条所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更有利于实现“罚当其罪”。从处罚性质上看,增设“危险驾驶罪”对于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面临了更加严格的处罚,因为根据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17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芜湖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成都、南京、杭州等城市接连发生酒后驾车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其中一些酒后驾车者以“交通肇事罪”被处罚,一些酒后驾车者以

“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此次“醉驾入罪”,意味着凡醉酒驾驶者,已不是违法嫌疑人,而是犯罪嫌疑人,即便不发生严重后果,也可能被判处刑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规定因醉驾行为吊销驾照的人还将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考证。这也意味着,酒后驾驶不仅仅是扣分吊销驾驶证,还将面临着开除公职的行政处罚。

酒驾肇事终身禁驾

自今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开始实施。为与其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醉酒驾车将被拘役。更严重的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车肇事者会被终身禁驾。

两次酒驾吊销驾照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吊销驾照五年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还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驾可能被解除合同

“醉驾”正式定为刑事犯罪,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届时醉酒驾驶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长可处6个月拘役。“醉驾”入刑,醉酒司机就是犯罪,无疑会影响当事人一生。《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这就意味着,如果公务员醉驾被判拘役,就面临被开除公职。《劳动法》第25条规定:“被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凡因醉驾构成刑事犯罪的,可能会被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学生醉驾终身禁考公务员

醉驾者若为在校学生,那么他将永久失去报考公务员的资格。在公务员招考中也明确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30条之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驾应属故意犯罪,这也意味着,党员如果醉驾被判刑也将被开除党籍。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等

公务员醉驾或被开除

刑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驾”是否犯罪?又该如何处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日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时,围绕这些问题再次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委员认为,醉驾即入罪,而国家公职人员在犯罪后一般都会面临开除公职的处分,这样对公务员来说“后果很严重”。也有人认为,公职人员更应模范遵守法律。

观点一

醉驾入罪易造成打击面过宽

“目前对于醉驾入罪的问题有点情绪化倾向,大家对醉酒驾车、在路上飙车现象非常气愤,但实际上这种行为已经有法律来管了,在入罪方面,要十分慎重。”李连宁委员提出,草案二次审议稿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容易造成打击面过宽。

他建议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一些空间,可单处拘役、或单处罚金、或两者并处,建议在“醉驾”和追逐竞驶后都加上“情节严重的”限制条件。

观点二

醉驾即处以拘役仍偏轻

但也有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对“醉驾”的处罚还应加重。任茂东委员认为,仅处以拘役偏轻,建议改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且他认为,仅是拘役实际中的操作性不强,难以执行,且行政成本较大。

郎胜委员指出,对于“醉驾”当前的实际做法是行政拘留,但目前看来作用不大。达到“醉驾”程度就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对社会的震慑效果会好一些。“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醉驾’还是严一些好”。

观点三

公务员在醉驾上更应率先垂范

也有委员建议对醉驾入罪能否给予一定的过渡规定,目前醉驾即入罪,而国家公职人员在犯罪后一般都会面临开除公职的处分,后果很严重。国务院2007年通过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国家公务员招考时,也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周光权认为,国家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其行为才有公信力,对他们的道义要求高于一般人是没有问题的。他分析,中国目前处于社会转型期,而转型社会也意味着风险社会,运用刑罚手段对一些严重的突出的社会问题给予严厉的压制,也是可以接受的。

观点四

醉驾状态其实很难判断

根据现行的标准,驾车者血液酒精浓度在每百毫升20毫克至80毫克属酒后驾驶,浓度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就算醉酒驾驶。

丛斌委员认为,从科学角度界定“醉酒”很难。不同的人对酒的耐受度是不一样的,有的人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也不一定有事,有的人可能只有20毫克却意识不清。郎胜委员也指出,醉酒程度各国都有不同标准。

针对这一问题,丛斌提出了完善该规定的两个方式,一是单纯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多少毫克,用定量的方式确定犯罪主体。二是将醉酒改为酒后,只要饮酒后驾车上路,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失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五篇:酒驾和醉驾处罚[范文模版]

二、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