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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重塑教育之本

更新时间:2005-12-20 11:50:40作者:未知

A 现象举隅

  当前我国教育发展中存在着的一些现象,不但与诚信原则不协调不合拍,而且严重影响着我国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一是文凭掺水。近年来,教育作为产业发展,吸引了不同的投资主体进入教育领域,也使教育从过去的公共部门转变为重要的经济部门,举办教育,特别是举办高等教育,已经成为一种经济行为。少数学校抓住中国高等教育供不应求的状况,超越自身实力办学,甚至滥发文凭,出现“假的真文凭,真的假文凭”现象,使得文凭的含金量严重下降。

  二是分数贬值。近年来,严格的考试(涉及到升学考试除外)明显松懈,特别是高等学校中的某些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存在着送分现象,整个班级全部过关,绝大部分学生的考分都在90分以上,70多分就算是低分了。尤其是看一看毕业班学生在找工作过程中出示的学习成绩记录,更是好得令人不敢相信。

  三是课时短少。围绕着课时这一要求,相当一部分老师做不到严格、规范。中小学老师往往“拖堂”;大学老师则会出现“短缺”。很多高校上午最后一节课提前5—10分钟下课几乎成为师生之间的默契和共识。试想一下,每天少10分钟,一个星期就是50分钟,一个月、一个学期,一个学年,乃至四年大学,又该是多少时间?

  四是教本陈旧。特别是高校内部专业课程的教材指定,完全依照老师个人偏好,个别学校中甚至出现因教材设课的现象。已经是21世纪了,但学生使用的教本却还是教师个人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编写的讲义。即便是教育部组织编写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以及教育部向各学校推荐的重点高校教材中,也不乏陈旧落后的虚名之作,使慕名选用的教师和学生都深受其害。

  五是招生缺陷。《中国青年报》5月28日的报道《一位音乐教授被解聘的背后》揭露了我国目前教育领域中一个相当普遍的问题,即“考前给考官送黑钱,已经成了艺术院校招生时公开的秘密,成了可怕的习惯”,更可怕的则是“考官联手打分”,把不合格的学生推上来,把合格的学生挤下去。目前不仅仅是艺术院校招生存在这种现象,在各高校具有招生自主权的博士、硕士招生过程中,甚至在一些高校的本科、专科生全国统一录取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现象。

  六是学风浮躁。目前,中小学生在升学的压力之下,在题海战术中疲于奔命,完全围绕考试学习,甚至不惜猜题押宝搞投机;大学生满足于“分不在高,过关就行”,平时学习放松,上课稀拉,临考前突击一两个晚上,就算是学完了一门课。老师忙于各种事务,无暇进行知识充电,更谈不上改进业务技巧,甚至是以不变应万变。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一部分教师的科研问题。由于职业的性质和特点,每个老师除了承担教学任务外,还必须完成一定的科研工作量。但是,怎样完成科研任务,现在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并且有些急功近利的神通是不敢令人恭维的。例如买版面发表文章、买书号出版著作、改编文章进行“拼盘”等等,甚至公然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恐怕就不仅是学风浮躁,还有学术道德的问题需要注意了。

B 原因分析

上述种种教育不诚信的现象之所以存在,除了一般的原因分析之外,还有两个方面需要特别加以注意。

首先是关于信息不对称与教育不诚信的相互关系问题。应该看到的是,在一般情况下,市场经济中的主体进行经济活动之时,绝大多数交易活动都是依靠双方的诚信来维持的,即每一方的信息都彼此公开,掌握信息的一方不会去欺骗对方。但是,市场主体出于自身的利益需要及其在买卖之中的不同地位,往往会使诚信对其行为的约束显得有限而又苍白,加上完全信息要求的不可能性,因此,诚信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往往会严重缺失,并且越是社会转轨变型期就越突出。特别地,教育市场中的主体关系及其进行的活动所蕴含的信息不对称十分明显,这就意味着诚信在教育中极为重要但又很难建设。可以想象的是,在学生和老师之间学生的知识依靠老师传授、成绩依靠老师评改、荣誉依靠老师肯定,尤其是初高中毕业班里,师言神圣,师道神圣,哪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同样可以想象的是,在学校的老师和机关(行政)管理者之间,由于老师既要备课教学,又要批改作业,还要完成科研任务,再加上中小学老师实行“坐班制”,有的还要兼任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大学老师由于高校的扩招和新校区的遥远,差不多都是“早出晚归”,疲于奔命,哪有心绪关注学校管理?这样,无论是师生之间,;还是教管之间,或者是其他教育活动主体之间,彼此的信息都不公开,相互的关系都不融洽,文过饰非,明哲保身,又怎么可能尽职尽力尽心投入教育事业的发展呢?

  其次是关于收益与成本的不对称问题。是教育不诚信产生并趋于严重的另一重要原因。收益大于或者等于成本是经济交易活动得以进行的基本原则,但这要以交易双方彼此信息公开,恪守诚信为前提,并且限于正常利润的范围。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市场中就将出现大量的欺骗和讹诈现象,不诚信的一方收益将大大高于成本,而交易的对方则恰好相反,成本远远高于收益。应该看到的是,由于市场主体的选择力量在长期内总是会使微观个体的收益和成本趋于一致,因此,收益与成本不对称这种现象不可能长久存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忽略其所造成的影响。尤其是教育产业的特殊性,使得其收益和成本估测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教育的成本是有关教育的投入与教育主体在活动中的付出的减少,并且都是看得见的;而教育的收益则是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不但有比较长的时间要求,而且需要合力培养,具有较强的隐秘性。这就使得教育领域中的微观主体对其行为的成本与收益认定容易出现偏差,再加上教育部门中个别单位和个人不讲诚信,玩弄手段,沽名钓誉,非但没有受到制裁,反而成为既得利益者的“示范效应”误导,使教育领域中的不诚信现象产生后也就必然趋于严重。

C 对策建议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各行各业面临着大量的发展机遇,也遇到了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重新整合力量,重组配置资源,重塑竞争意识,按通行的国际惯例参与世界经济竞争,才能真正地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快发展。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人们反思现实,开始越来越多地关注诚信问题,并且把诚信作为“人世”后加快发展的各种措施的基础,教育当然也不能例外。

根据教育领域中目前存在的不讲诚信的行为和现象,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培育教育诚信,以便更好地重塑教育形象,加快教育发展:

  第一,宣传培育并形成“以诚立业”的良好氛围。在当今世界,诚信不但是世界观,而且对于社会和个人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国家来说,“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但是,靠什么才能团结人民?所谓“民无信不立”,就已经指出政府必须实行诚信政策,取信于民。对于一个企业或者一门产业来说,诚信则是立业之本。因为只有诚信,各行各企业之间才能建立互信、互利的良性互动关系的道德杠杆,使市场中的各项交换正常地进行。很难设想,一个不守信用的企业,在现代法治社会里会有长期立足之地;一项不讲诚信的产业,在国际竞争中能够顺利发展。所以,教育要发展,首先必须在教育领域内大张旗鼓地进行诚信宣传,从形成“诚信为本,以诚信立业”的良好氛围。

第二,努力搞好激励教育主体诚信从业的制度安排。应该看到,诚信与否是行为主题的理想选择,并且在实实在在的利益面前无论进行怎样的宣传和培育都是很苍白的,同时也不可能对所有的教育主体的活动行为都进行监督,因此,教育诚信建设的关键在于制度安排,即,有一系列关于教育诚信的规范,有一套激励教育主体诚信从业的制度体系。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正在形成之中,这就意味着我国激励教育主体诚信从业的制度安排既要保留和发扬过去的有中国特色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又要吸收和借鉴世界其他各国,尤其是主要发达国家发展教育的经验教训,才能适应我国“入世”后教育所面临的现实状况,有效地推进和加快我国教育的不断发展。

第三,增加不诚信的成本以杜绝不诚信现象。首先应该使活动主体认识到,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不诚信可能是获取较大收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那种“一锤子买卖”实际上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要使活动主体高度重视诚信,像爱惜生命一样爱惜自己的诚信。增加不诚信的成本,还必须强化法治建没,健全对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尤其是着力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目前对教育不诚信的惩罚力度普遍不够,常有“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之嫌。不难理解,如果“一次制假售假,抵得上十次罚款”,那么,制假售假行为也就非但不会因为“打击”而消亡,反而会越来越厉害,越来越猖狂。所以,增加不诚信的成本,对不诚信的行为重拳打击,甚至是“罚他个倾家荡产”,以便杜绝不诚信的现象,不但必要,而且一定十分有效。

第四,疏通信息渠道以消除不诚信的产生根源。信息不对称是产生不诚信的根源之一,特别是教育产业,由于其市场中的主体关系及其进行的活动性质所决定,老师与学生之间、教师与行政管理人员之间、教师与教学辅助和后勤人员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专业与专业之间等所蕴含的信息不对称十分明显,我们可以采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疏通信息渠道以消除不诚信的根源。例如,就课本陈旧的问题来说,目前采用了选择“教育部指定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重点高校推荐教材”等教材的方法,对一般学校和规模不大的高校确实能够起到一些制约作用。但是,各校在选取教材时,往往只凭一张书单,难免会有几本质量不高的教材混杂其中。然而,如果信息通畅,看书决定取舍,不就可以部分地消除矛盾吗?如果再对入选上述书单的伪劣教材予以严厉处罚,还有什么人再敢玩忽职守,掉以轻心呢?因此,在教育领域中疏通信息渠道,使不同主体间能够公开信息,并籍以进行自由选择公正交易,这对于消除教育不诚信的现象,加快我国的教育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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