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总结
2022-11-14
更新时间:2022-11-14 17:36:03作者:未知
2022年XX县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缩项目落地审批时间,将政府投资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工业项目的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70、50、30个工作日内,其中小型低风险工业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落地。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审批事项全程网办,让办事群众和企业不跑路、少跑路。提高审批服务质效,降低企业办事成本。提升办事便利度,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审批流程。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1.分类制定XX县2022年政府投资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工业项目、小型低风险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图。
2.巩固“一个窗口”集成服务机制,实现项目审批综窗受理全程网办。
3.完善审批管理方式。事项谁受理谁主办,谁电签谁负责。开展办件质量随机抽查。
(二)落实“五减”目标。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1.减事项。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审批权限梳理编制与湖北政务服务网3.0事项库完全一致的工改事项库。
2.减材料。通过在线获取、部门共享、材料库获取等方式缩减申请材料10%以上。
3.减环节。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可容缺审批的必容缺办理。规范审批特殊程序,无法律依据的程序一律取消。
4.减时限。将政府投资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工业项目的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70、50、30个工作日内,其中小型低风险工业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落地。
5.减跑动。依托政务服务网与工改平台,全力开展项目审批报建线上帮办代办服务工作。让信息与数据多跑路,让相对人不跑路。
(三)点亮改革“金点子”
1.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除法律规定的特殊工程外其他工程均实行“告知承诺+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图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社会投资项目的施工图联合审查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建筑设计院)
2.整合联合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制定XX县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暂行)办法。探索开展联合验收“一文许可”。开展社会投资项目单体竣工验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工改办、自然资源局、园林局)
3.优化市政基础设施联动报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电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部门进驻大厅。政府完善工业园区水电气网讯主管网建设。非园区项目服务单位主动对接企业,在工程平整场地同时指导帮助申报水电气网讯报装。(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工管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慧泉水业公司、同相天然气公司、电信公司、广电公司)
4.财政支持工业项目降低成本。将信用良好的工业项目涉及的勘查设计费用、施工图联合审查费用、监理费用等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
5.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基金征收。制定减免政策,必征项目的征收时间放宽至竣工验收前。(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非税管理局)
6.加快推进“告知承诺+容缺审批”。向社会公布的告知承诺事项占城市认领事项的比例不低于30%。工改系统中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办件数与考核周期工改系统办件数比率超过40%。(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7.完善中介服务。制定并实施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设立黑名单制度并及时更新,开展中介违规惩戒。(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8.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参照上级部门文件制定并公布我县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文件,包含“红黑名单”、惩戒机制等。(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9.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数据完整包括:绘制规划底图、“三区三线”空间规划,上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各项人均指标等),叠加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性质)、基本生态线规划(基本生态控制线控制分区)、在底图上叠加综合交通规划(城市交通体系结构及主要道路等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划(基本农田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五线控制等批复的主要指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分区、灾害点等)分、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分区、要求等)等11项内容。“多规合一”平台具备“一张蓝图”项目定位功能和“三线”的合规性检查功能。(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湖泊局、农业农村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10.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2022年底前,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必须达100%。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和十政办函〔2020〕47号文件要求,在完成地块前期开发、区域性统一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强调不低于1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的控制性指标要求,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标准地”出让后,土地权利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签订《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书》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项目竣工和投产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验收和达产复核。(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11.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改革。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持续推进“评定分离”改革。进一步完善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鼓励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的,可视为放弃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时对项目情况和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熟悉的,技术标可评定为不合格。持续完善招投标“两金”免收机制。(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12.加强改革宣传报道。全年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不低于20篇次。其中省级至少2篇次,市级至少8篇次,县级至少10篇次。(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四)夯实既往成效
1.持续开展简易低风险项目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告知承诺制,简易低风险项目可不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严格落实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分级分类会议审查和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质效。
3.持续执行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特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前审查;低风险建设工程施工图免于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一般建设工程实行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作为后续施工依据。
4.持续开展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管,开展信用评价。
5.继续执行限额内项目免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化教育工程除外),可不再申办施工许可证,实行备案制。
6.巩固“五证同发”成果。新增用地工业项目全部采取“五证同发”模式加快审批落地。县营商办、自然资源局指定专人落实“五证同发”,审批局全力做好配合。
7.持续完善“多测合一”工作。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发布多测合一政策文件。落实政策应用,房产测绘中应用“多测合一”。统一“多测合一”技术标准,公布“多测合一”机构,开展机构培训,制定机构管理制度。
8.持续完善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纺织产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西城建材产业园等3个园区的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等10项评价抓紧完成审批并对外公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加强沟通协作。(二)加强业务培训。
县政务服务大厅工改专区要有计划地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级各部门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意见及措施。(三)强化履职尽责。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本单位的职能职责主动作为,遇事敢担当不推诿。(四)完善追责免责机制。
对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措施不力的行为提请上级追责问责。按上级文件要求,对在改革过程为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利益而发生的小微错误,实行免责处理。附件:XX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XX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主要内容
参与单位
完成时限
优化审批流程
分类制定XX县2022年政府投资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工业项目、小型低风险工业项目审批流程图。巩固“一个窗口”集成服务机制,实现项目审批综窗受理全程网办。完善审批管理方式。事项谁受理谁主办,谁电签谁负责。开展办件质量随机抽查。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2022年4月底前
落实“五减”目标
1、减事项。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审批权限梳理编制与湖北政务服务网3.0事项库完全一致的工改事项库。
2、减材料。通过在线获取、部门共享、材料库获取等方式缩减申请材料10%以上。
3、减环节。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可容缺审批的必容缺办理。规范审批特殊程序,无法律依据的程序一律取消。
4、减时限。将政府投资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类项目、工业项目的全流程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70、50、30个工作日内,其中小型低风险工业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落地。
5、减跑动。依托政务服务网与工改平台,全力开展项目审批报建线上帮办代办服务工作。让信息与数据多跑路,让相对人不跑路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2022年5月底前
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
除法律规定的特殊工程外其他工程均实行“告知承诺+质量终身责任制”。开展图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将社会投资项目的施工图联合审查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建筑设计院
2022年6月底前
整合联合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制定XX县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暂行)办法。探索开展联合验收“一文许可”。开展社会投资项目单体竣工验收。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工改办、自然资源局、园林局
2022年4月底前
优化市政基础设联动报装
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广电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服务部门进驻大厅。政府完善工业园区水电气网讯主管网建设。非园区项目服务单位主动对接企业,在工程平整场地同时指导帮助申报水电气网讯报装。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工管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供电公司、慧泉水业公司、同相天然气公司、电信公司、广电公司
2022年5月底前
财政支持工业项目降低成本
将信用良好的工业项目涉及的勘查设计费用、施工图联合审查费用、监理费用等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
2022年4月底前
优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基金征收。
制定减免政策,必征项目的征收时间放宽至竣工验收前。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非税管理局
2022年4月底前
加快推进“告知承诺+容缺审批”。
向社会公布的告知承诺事项占城市认领事项的比例不低于30%。工改系统中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办件数与考核周期工改系统办件数比率超过40%。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2022年4月底前
完善中介服务
制定并实施中介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规范服务收费。设立黑名单制度并及时更新,开展中介违规惩戒。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2022年6月底前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参照上级部门文件制定并公布我县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制度文件,包含“红黑名单”、惩戒机制等。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2022年6月底前
加快推进“多规合一”。
数据完整包括:绘制规划底图、“三区三线”空间规划,上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各项人均指标等),叠加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性质)、基本生态线规划(基本生态控制线控制分区)、在底图上叠加综合交通规划(城市交通体系结构及主要道路等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划(基本农田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性质、五线控制等批复的主要指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分区、灾害点等)分、水土保持规划(水土保持分区、要求等)等11项内容。“多规合一”平台具备“一张蓝图”项目定位功能和“三线”的合规性检查功能。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湖泊局、农业农村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2022年9月底前
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2022年底前,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不低于80%。根据鄂政发〔2019〕25号和十政办函〔2020〕47号文件要求,在完成地块前期开发、区域性统一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强调不低于10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的控制性指标要求,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土地。“标准地”出让后,土地权利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签订《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书》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项目竣工和投产后,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验收和达产复核。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2022年6月底前
深化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改革。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持续推进“评定分离”改革。进一步完善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鼓励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项目负责人不参加答辩的,可视为放弃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时对项目情况和投标文件主要内容不熟悉的,技术标可评定为不合格。持续完善招投标“两金”免收机制。
牵头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审批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2022年5月底前
加强改革宣传报道
全年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不低于20篇次。其中省级至少2篇次,市级至少8篇次,县级至少10篇次。
牵头单位:县工改办;责任单位:县审批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其他工改成员单位
2022年12月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