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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行规章制度2(共五篇)

更新时间:2022-11-12 09:32:04作者:网络

第一篇:琴行规章制度2

学员守则

各位学员朋友、家长,锡安山琴行在大家的支持下,取得不错的成绩,为了更好提供教学服务及保证教学质量,我们将以制度维护我们的发展,保障学员的利益,望各位学员朋友及家长理解与支持。

1、遵守琴行各项规章制度,尊敬老师,言行礼貌、举止文明、诚实、谦让,同学之间和睦相处;

2、不准在教室及走廊中喧哗、跑跳、打闹;

3、爱护琴行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保持琴行教室卫生,不得将零食带入教室,严禁教室内饮食

6、学员需按时预缴学费;

7、课后学员应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家长需协助老师反映学员在家练习情况;

8、凡十岁以下的学员上下课需家长及时接送,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琴行管理人员说明;

9、请假制度(尊重他人时间,也是尊重自己的时间)

学员需提前向琴行提出请假,再由琴行与老师安排学员补课时间。如学员私下与老师请假,按学员旷课处理;

10、上课迟到

学员迟到,按剩下规定课时上课,教师有权不对其课时顺延;如得到老师口允之下,可以延长补足上课课时。

11、旷课

学员无故不请假,视为旷课;琴行将扣除学员当课课费。

12、休课

学员因故请假一个月或以上,需向琴行说明情况,琴行将视为休课处理,可保留其学籍。

13、补课

因学员原因,需要补课,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补课时间安排;

14、学员应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琴行组织的教学活动,如教学检查,实习演奏会,考核,比赛等。

第二篇:琴行规章制度

琴行规章制度

收交费制度

分期收交费制度:

一期一收,一期一交,一期为十二节课(一季度),先交费后上课;

收费标准: 初级80元/节(在校学生永久性9折),中级100元/节(在校学生永久性9折),高级为120元/节(在校学生永久性9折),每周一至两节课;

课时标准:

每节课课时为国家标准课时45分钟,如超过45分钟但不超过1小时的算一节课。

注:如本琴行搞活动,按活动价收费。

吉他大课为一期十五节课,600元/期,每周一节课。 如要续交学费需提前一节课课时。

考级等级五级以下为初级,六级到七级为中级,八级以上为高级。

退款制度

开课前退款:交全费学员最晚于开课前一天办理退款 退款须带:收据或发票(兑奖处完整) 不能办理退款的情况:

享受报名优惠或丢失交费凭证的学员,一律不可以退款。 开课后已上两次课及以上者不予退款。 双方协商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优惠报名,已在收据注明无退费的情况,不能退款。非琴行、老师原因所致需要退款的,不能退款。

请假调课制度

请假调课,在师生间进行;并由需要请假调课者上报培训部. 学员因故不能上课的,应提前一天以上向授课老师请假; 近段时间无法上课的,还应提前到琴行培训部请假,如:外出旅游、参加考试… 老师因故无法上课的应提前一天以上向琴行请假,琴行培训部报备、通知到学生。

学员请假调课:学员未按规定提前一天请假调课的:

按已上课处理,扣除该生该课时费用。

原因:若学生提早请假调课,教师可以安排其他学员上课等其他工作。

例如:某学员上课时间为星期六第四节,既11:15—12:00;

若该学员要请假调课,应该在星期五17:00之前请假调课并通知培训部;

若是在星期六早上才要求请假调课,则视为未按规定提前一天请假调课。 学员旷课:没有请假调课,也没有来上课的,称为旷课。

按已上课处理,扣除该生该课时费用,理论上应向教师道歉。 学员迟到:上课上迟到后剩余的时间。

如:学员上课是8:15——9:00,学生是8:35才到,迟到20分钟; 那么,该课时只上8:35——9:00的课,25分钟。 友情提示:迟到的学员可与老师协商,看能否在课间休息时间内补上一点课。

教师请假调课:凡没有提早一天请假调课的:

一、把正常课时补上。

二、为学员免费上一节课。

原因:若教师早请假调课,学生可以安排其他事情。 教师迟到:上课上迟到后剩余的时间。

如:学员上课是8:15——9:00,教师是8:35才到,迟到20分钟。 那么,该课时只上只上8:35——9:00的课,上25分钟。 老师迟到10分钟以内的,可与学员协商,看看能否在课间休息时间内补回。 超过15分钟以上的,除上完这节课外,并另找时间为学员重上一节课。 教师旷课:暂定为旷课一节课,为学员免费补上两节课。

上课制度

教师应做到:

老师上课前要做好完善的备课工作,掌握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注意因材施 教,根据具体为学生选择适合其学习的教材,制定学习进度。

教师要尊重、爱护学生,启发学生对乐器的兴趣,不得有打骂学生及打击其 自信心的行为。

教师应当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学员的学习近平况,在鼓励的基础上客观真实的 对学生进行评价,以便更好的提高学生的演奏水平。

教师应该至少一周有一天时间在琴行。

学员应做到:

学员应当尊敬老师,服从教学安排,按照教师教学计划进行训练,并按时完成 老师布置的作业。 上课时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影响他人的学习。

以上规定,请学员与老师互相监督。

第三篇:琴行规章制度

学员守则

各位学员朋友、家长,锡安山琴行在大家的支持下,取得不错的成绩,为了更好提供教学服务及保证教学质量,我们将以制度维护我们的发展,保障学员的利益,望各位学员朋友及家长理解与支持。

1、遵守琴行各项规章制度,尊敬老师,言行礼貌、举止文明、诚实、谦让,同学之间和睦相处;

2、不准在教室及走廊中喧哗、跑跳、打闹;

3、爱护琴行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保持琴行教室卫生,不得将零食带入教室,严禁教室内饮食

6、学员需按时预缴学费;

7、课后学员应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家长需协助老师反映学员在家练习情况;

8、凡十岁以下的学员上下课需家长及时接送,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琴行管理人员说明;

9、请假制度(尊重他人时间,也是尊重自己的时间)

学员需提前向琴行提出请假,再由琴行与老师安排学员补课时间。如学员私下与老师请假,按学员旷课处理;

10、上课迟到

学员迟到,按剩下规定课时上课,教师有权不对其课时顺延;如得到老师口允之下,可以延长补足上课课时。

11、旷课

学员无故不请假,视为旷课;琴行将扣除学员当课课费。

12、休课

学员因故请假一个月或以上,需向琴行说明情况,琴行将视为休课处理,可保留其学籍。

13、补课

因学员原因,需要补课,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补课时间安排;

14、学员应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琴行组织的教学活动,如教学检查,实习演奏会,考核,比赛等。篇二:第7篇--琴行运营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七章

琴行营运管理制度......................................................................................................................... 1 7.1 总则 .............................................................................................................................................. 1 7.2 销售管理职责............................................................................................................................... 2 7.3 销售计划管理............................................................................................................................... 2 7.3.1 销售计划的编制原则、依据 ........................................................................................... 2 7.3.2 编制内容 ........................................................................................................................... 2 7.3.3 编制时间、步骤 ............................................................................................................... 3 7.3.4 计划执行、考核 ............................................................................................................... 3 7.4 促销活动管理............................................................................................................................... 4 7.4.1 总则................................................................................................................................... 4 7.4.2 促销计划制订 ................................................................................................................... 4 7.4.3 促销活动管理 ................................................................................................................... 5 7.4.4 促销活动评估 ................................................................................................................... 6 7.5 价格管理 ...................................................................................................................................... 9 7.5.1 定价管理 ........................................................................................................................... 9 7.5.2 调价管理 ........................................................................................................................... 9 7.5.3 价格维护 ......................................................................................................................... 10 7.6 品牌管理 .................................................................................................................................... 11 7.6.1 品牌管理原则 ................................................................................................................. 11 7.6.2 品牌引进管理 ................................................................................................................. 11 7.6.3 品牌分配的管理 ............................................................................................................. 12 7.6.4 品牌维护管理 ................................................................................................................. 12 7.7 附则 ............................................................................................................................................ 13 第七章 琴行营运管理制度 7.1 总则

1、目的

为提高公司销售业绩,加强各门店销售价格、产品促销、代理品牌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公司销售责任制度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有关销售、价格、促销、品牌的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以下制度执行。 7.2 销售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琴行营运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管理

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琴行营运销售计划的编制

3、负责公司销售价格体系的管理。

4、负责组织并实施公司销售促销活动的管理。

5、负责公司琴行营运品牌管理。

6、负责销售的统计分析。

7、负责各级招投标、批发业务。

8、负责门店的规范营运管理。 7.3 销售计划管理

7.3.1 销售计划的编制原则、依据

1、销售部门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编制销售计划。

2、销售计划的制定必须依据总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依据市场变化情况,各区域经营环境,竞争对手等情况,统筹考虑。

3、销售计划的制定需要依据与供应商签订的销售合同。 7.3.2 编制内容

销售计划内容是指商品销售渠道、品种、及销售金额、进度计划等方面:

1、按商品品种分类,包括钢琴、管弦乐、电声、民族乐器销售计划;

2、按计划周期分类,包括计划、季度计划、月度销售计划;

3、按渠道分类包括,包括老店销售、新开店销售、批发销售计划(含招投标);

4、按销售区域分类,包括北区计划、南区计划、业务部计划。 7.3.3 编制时间、步骤

销售计划是公司全年销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全年销售工作完成起着重要作用。琴行运营中心制订销售计划过程中,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充分调研,按照规范、科学的程序编制:

1、详尽的现状分析。根据今年公司销售业绩完成情况,针对当前市场情况、竞争对手、销售渠道、营销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销售部门做好分析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2、销售部门根据前期计划的执行情况,现状的分析以及未来的预测三者结合起来,提出下一计划期切实可行的销售目标;

3、拟定的销售目标向各销售执行单位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后,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讨论通过;

4、销售计划必须在12月20日前制订完成,报公司领导班子,同时抄送物流部、财务部、采购部、连锁发展部等相关部门。 7.3.4 计划执行、考核

1、琴行营运中心按月度、季度就销售计划的执行情况,做出对比分析,定期召开经济运行分析协调会,分析市场变化情况,结合公司营销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领导;

2、如遇市场异常变化需要调整销售计划,需书面说明原因,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3、琴行营运中心要会同采购部、物流部、财务部、连锁发展部、品牌部等协调好各门店在销售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确保计划指标的顺利完成;

4、销售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必须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考核的计划数一律以上级及主管部门批准或下达的计划数为依据。经济责任制考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分管领导必须随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采取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7.4 促销活动管理 7.4.1 总则

1、目的

为规范促销活动策划程序,指导相关部门促销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保证公司整体销售目标的达成,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促销活动管理。

3、职责

1.琴行运营管理中心主管负责促销各门店的拟定、促销活动的监督以及评估工作。 2.各门店负责促销计划的执行、促销效果的评估和信息收集工作。 3.企划部门负责促销方案的拟定、道具的制作、促销效果的评估等工作。

第4条 促销工作实施原则。 1.促销活动应多以回馈或答谢客户为主题,以赢得客户好感,提高客户对本公司品牌的忠诚度。

2.促销活动应根据公司产品销售情况、营销策略、市场变化情况进行策划,以保证促销效果。

3.促销活动应分阶段进行,合理划定各次活动的时间间隔,以避免造成市场购买疲软。 7.4.2 促销计划制订

1、信息收集与分析

琴行运营管理中心主管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及门店负责提供相关市场信息,并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客户和竞争对手情况。

(2)公司资金周转情况。

(3)公司库存情况及货物调配情况。

(4)供应商营销策略。

(5)新开门店拓展情况。

2、促销策划会议

琴行运营管理中心主管不定期组织召开策划会议,共同讨论促销活动计划。

3、促销计划编制 琴行运营管理中心每年年底负责制订下一的促销计划。《促销计划》包括公司计划、门店计划,计划内容由以下构成:

(1)促销活动目标。

(2)促销活动主题。

(3)促销活动主要内容。

(4)促销活动时间、预算。

4、促销计划审批

(1)促销计划经琴行运营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后,报分管副总审批。

(2)修正后的促销计划审批通过后,由琴行云因管理中心存档。 7.4.3 促销活动管理

1、促销活动现场管理

琴行云因管理中心主管负责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并在实施促销工作前做好以下几种情况的应对措施。

(1)顾客反应热烈,促销现场因人员过多而产生拥挤。

(2)顾客反应冷淡,促销现场无人员旁观,出现冷场。

(3)顾客因对促销活动的理解有偏差,出现现场争吵等情况。

(4)遭遇竞争对手的对抗性促销。

2、促销现场安保控制

3、促销货物清点记录

促销活动结束后,琴行运营管理中心主管应安排各级促销人员对产品进行清点和核对,检查内容包括以下4个方面。

(1)清点当期产品销售数量及库存数量,并根据期初产品库存核对产品数量是否有误。篇三:六乐琴行规章制度

六乐琴行规章制度

收交费制度

分期收交费制度:

一期一收,一期一交,一期为十二节课,先交费后上课;

收费标准:

初级80元/节,中级100元/节,高级为120元/节,每周一至两节课;

课时标准:

每节课课时为国家标准课时45分钟,如超过45分钟但不超过1小时的算一节课。

注:如本琴行搞活动,按活动价收费。

吉他大课为一期十五节课,300元/期,每周一节课。

如要续交学费需提前一节课课时。

考级等级五级以下为初级,六级到七级为中级,八级以上为高级。

退款制度

开课前退款:交全费学员最晚于开课前一天办理退款

退款须带:听课证、收据或发票(兑奖处完整)、本人身份证

不能办理退款的情况:

享受报名优惠或丢失听课证、交费凭证的学员,一律不可以退款。

开课后已上两次课及以上者不予退款。

双方协商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优惠报名,已在听课证或收据注明无退费的情

况,不能退款。

非琴行、老师原因所致需要退款的,不能退款。 请假调课制度

请假调课,在师生间进行;并由需要请假调课者上报培训部.

学员因故不能上课的,应提前一天以上向授课老师请假;

近段时间无法上课的,还应提前到琴行培训部请假,如:外出旅游、参加考试… 老师因故无法上课的应提前一天以上向学员请假,并向琴行培训部报备。 学员请假调课:学员未按规定提前一天请假调课的:

按已上课处理,扣除该生该课时费用。

原因:若学生提早请假调课,教师可以安排其他学员上课等其他工作。 例如:某学员上课时间为星期六第四节,既11:15—12:00;

若该学员要请假调课,应该在星期五17:00之前请假调课并通知培训部; 若是在星期六早上才要求请假调课,则视为未按规定提前一天请假调课。 学员旷课:没有请假调课,也没有来上课的,称为旷课。

按已上课处理,扣除该生该课时费用,向教师道歉。

学员迟到:上课上迟到后剩余的时间。

如:学员上课是8:15——9:00,学生是8:35才到,迟到20分钟; 那么,该课时只上8:35——9:00的课,25分钟。

友情提示:迟到的学员可与老师协商,看能否在课间休息时间内补上一点课。

教师请假调课:凡没有提早一天请假调课的:

一、把正常课时补上。

二、为学员免费上一节课。

原因:若教师早请假调课,学生可以安排其他事情。

教师迟到:上课上迟到后剩余的时间。

如:学员上课是8:15——9:00,教师是8:35才到,迟到20分钟。 那么,该课时只上只上8:35——9:00的课,上25分钟。

老师迟到10分钟以内的,可与学员协商,看看能否在课间休息时间内补回。 超过15分钟以上的,除上完这节课外,并另找时间为学员重上一节课。 教师旷课:暂定为旷课一节课,为学员免费补上两节课。

上课制度

教师应做到:

老师上课前要做好完善的备课工作,掌握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注意因材施

教,根据具体为学生选择适合其学习的教材,制定学习进度。

教师要尊重、爱护学生,启发学生对乐器的兴趣,不得有打骂学生及打击其

自信心的行为。

教师应当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学员的学习近平况,在鼓励的基础上客观真实的

对学生进行评价,以便更好的提高学生的演奏水平。

学员应做到:

学员应当尊敬老师,服从教学安排,按照教师教学计划进行训练,并按时完成

老师布置的作业。 上课时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影响他人的学习。

以上规定,请学员与老师互相监督。篇四:长音琴行规章制度

长音琴行规章制度 1. 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 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 本琴行具有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 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5. 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6. 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7. 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8. 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水龙头,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水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9. 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0. 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1. 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前缴纳下期学费。 12. 凡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调试费用(1次/100元人民币)。篇五:雅和琴行各职位工作职责及工资制度

雅和琴行各职位工作职责及工资制度

经研究决定,雅和琴行2009年工资制度如下:

一、经理

负责统筹安排琴行乐器培训和乐器销售等对内对外各项事务,进行业务的宣传开拓,兼每周不少于10节课的教学任务。月薪1500元,不再领取课时费。超过10次课后每次课按照60%提成。招生以及乐器销售不再进行提成。

二、副经理

协助经理统筹安排琴行乐器培训和乐器销售等对内对外各项事务,进行业务的宣传开拓。负责培训部的课程管理,兼每周不少于12节课的教学任务。月薪1500元,不再领取课时费。超过12次课后每次课按照60%提成。招生以及乐器销售不再进行提成。

三、店长

负责门市部的客户接待、乐器销售,培训部的课程管理、学生练琴管理,琴行卫生管理。

四、专职教师

每周不少于18节课,月薪2000元,超过18节课后,每周按照70%提成。同时负责培训部的值班等管理工作。招生和销售业务参照b类。

五、兼职教师

无工作量限制,每节课按70%提成。招生和销售业务参照b类。

六、招生、销售提成等级制度 a类:在音乐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师或音乐人,成功介绍学生到本琴行学习一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00元提成;成功介绍客户到本琴行购买乐器的,古筝、钢琴按照最终出售价的15%—20%提成。 b类:(本琴行专职、兼职教师、学生数量8—15人的非本琴行教师)成功介绍学生到本琴行学习一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50元提成;成功介绍客户到本琴行购买乐器的,古筝、钢琴按照最终出售价的13%—15%提成。 c类:(普通音乐教师)成功介绍学生到本琴行学习一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元提成;成功介绍客户到本琴行购买乐器的,古筝、钢琴按照最终出售价的10%—13%提成。

第四篇:琴行学员规章制度

琴行学员规章制度

1. 琴行学员规章制度 2. 琴行学员管理规章制度 3. 琴行学员规章制度

4. 琴行学员学习规章制度

1、琴行学员规章制度

各位学员朋友、家长,华律琴行在大家的支持下,取得不错的成绩,为了更好提供教学服务及保证教学质量,我们将以制度维护我们的发展,保障学员的利益,望各位学员朋友及家长理解与支持。

1、遵守琴行各项规章制度,尊敬老师,言行礼貌、举止文明、诚实、谦让,同学之间和睦相处;

2、不准在教室及走廊中喧哗、跑跳、打闹;

3、爱护琴行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4、保持琴房卫生,不得将零食带入琴房,严禁琴房内饮食,使用琴房完毕之后,主动关好电源电器,收拾整齐,带走自己物品及垃圾;

5、课后自觉将上课卡交给老师签字;

6、学员需按时预缴学费;

7、课后学员应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家长需协助老师反映学员在家练习情况;

8、凡十岁以下的学员上下课需家长及时接送,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琴行管理人员说明;

9、请假制度(尊重他人时间,也是尊重自己的时间)

学员需提前向琴行提出请假,再由琴行与老师安排学员补课时间。如学员私下与老师请假,按学员旷课处理;

10、上课迟到

学员迟到,按剩下规定课时上课,教师有权不对其课时顺延;如得到老师口允之下,可以延长补足上课课时。

11、旷课

学员无故不请假,视为旷课;琴行将扣除学员当课课费。

12、休课

学员因故请假一个月或以上,需向琴行说明情况,琴行将视为休课处理,可保留其学籍。

13、补课

因学员原因,需要补课,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补课时间安排;

14、学员应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琴行组织的教学活动,如教学检查,实习演奏会,考核,比赛等。

2、琴行学员管理规章制度

一.学员守则

1、遵守琴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完成作业。

2、不摸电线及插座,注意安全,不追逐吵闹,不高声喧哗,不抽烟,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乱画,保持环境整洁。

3、爱护琴行的各项设施设备,保持乐器的清洁和其他财物的完好,不刻划和损坏乐器,如有刻划或损坏应按市价买断或赔偿。

4、练琴的学员,要按照规定的时间练琴,不应超时,不影响下一位学员的练琴时间。

5、请提前交纳下一学期的课时费。

6、小学和幼儿园的学员应由家长亲自接送,确保路途安全。

二.学员请假、迟到、旷课处理规定

1、因故不能按时上课的,应提前一天向教务中心请假(13813875754或15850604442),并协商补课时间,同时向教务中心登记。未提前一天请假的视为临时请假,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或中心可以不接受临时请假,按旷课论处,不予补课,并不退课时费。

2、每学期请假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3、为不影响下一位学员的上课时间,严肃纪律,凡上课迟到者,将不予补足所迟到的时间,教师只按剩余的课时进行授课(友情提示:如教师允许,可以协商)。

4、无故旷课者,不予补课,并不退课时费。无故旷课三天以上者,教务中心可做开除处理(学费不退).小组课或集体课的学员,不论是否请假或旷课,均不予补课,并不退课时费。

为了提高对您的教学质量与服务,请学员认真阅读以上守则与规定。

3、琴行学员规章制度

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4、琴行学员学习规章制度

一、不准在琴房吸烟、饮食、大声谈笑。

二、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三、不得损坏琴行一切财物,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四、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五、学员按琴行规定缴交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本琴行视学员学习程度、级别等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学员学习费用。

六、学员已缴付的学费、练琴费、培练费恕不作转让及退回,只能按琴行规定价格购买各种乐器或书籍。

七、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本琴行保持每日营业。

八、学员需按时上课,在每期课程内请假不能超过二次(上集体课不可请假,如有缺课,在下一节课由教师补上),并提前一天通知本琴行,否则做自动放弃上课处理,不退任何学费。

九、本规章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内容由本琴行负责解释。

第五篇:琴行员工规章制度

琴行员工规章制度

1、先交费(买卡),后辅导,按期收费,中途不退费。

2、师生按约定的时间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师生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一天向琴行说明,并约定补课时间。

3、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学琴卡,每次上好课须由老师填写成绩(优 秀、良好、一般),每用完一张卡即交给辅导老师。辅导老师凭学琴卡向琴行结帐。

4、爱护琴行音乐器材,没有取得管理人员允许,不准随意动用乐器, 练琴时不能将水杯放到钢琴上。

5、长期练琴的学生,双休日放假。(寒暑假除外)

6、长期培训,随到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