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6-11-11 09:55:53作者:佚名
目前,华中科大校内宾馆及周边地区宾馆、招待所已住满了考生。
我国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从2002年第一届起,至今全国共有6万多人通过。从往届全国7%以下的通过率,和逐年增加的考生人数,使得司法考试有“天下第一考”的称誉。
司法考试临近,记者邀请武汉万国司法考试学校相关专家对今年考试重点做了相关预测,同时还提供了相关
答题技巧,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司考”专家“划重点”
-法理
1.法理学:重点是法与道德、法的要素、法的本质、法的产生、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法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移植和法的继承、立法、执法和司法、守法和违法、法制和法治等内容。
今年新增5个考点,其中“利益作为法的价值的构成”被考查的可能性比较大。
2.法制史:主要集中在五个时期:中国的西周、唐宋和清末及外国的罗马法和德国法。
3.宪法:重点有五部分:《立法法》、《选举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公民的基本权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今年新增一个考点,即2005年对《选举法》的修改。
-商法、经济法
新增考点中,重要且可考性很强的有,商法:公司的不同分类标准及其意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方面的特征;股份转让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与相关组织的区别。经济法:商业银行的清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概念及其设立;证券业协会的机构设置;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交易与运作;劳动合同的变更。
-国际法
国际公法考点极为分散,考点重复率也远不及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高。
国际私法重在掌握我国规定,且这部分内容有限,考点重复率极高。
国际经济法重点掌握国际贸易法,在国际经济法部分,司法考试至少三分之二的分值集中于国际贸易法部分。
-民法
历年以法条为考察主线,按分值多寡排列如下:合同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婚姻法、继承法。以下就各部门重点作简单回顾:
第一,合同法总则考题主要集中在合同成立、效力、履行和违约责任四个方面。
第二,合同法分则最重要的是买卖合同,集中考察风险、所有权和孳息的归属承担问题。
第三,民法通则中自然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个人合伙制度;代理制度;诉讼时效;所有权取得方式;共有;侵权行为中的特殊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制度等。
第四,担保法中重点掌握以下制度:担保无效;人保与物保的关系,保证合同与保证责任;抵押权;担保物权的竞合等。担保法特别是其司法解释在理解上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结合良好的物权法理论功底加以记忆。
第五,婚姻法考察点集中于婚姻效力(无效或可撤销婚姻)、夫妻财产制度、离婚制度、无过错方精神损害赔偿。
第六,继承法重点掌握死亡时间的判断;代位继承;遗嘱继承;遗产的范围;遗产处理和被继承人债务承担。
针对今年大纲变化及相关情况,预测民法将在三个集中区域出现新题:物权法(除担保物权外)、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侵权行为法之特殊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