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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古书辨伪方法平议

更新时间:2005-12-20 00:00:00作者:未知

   梁启超(1873一1929)是中国近代的文化巨人,也是清华国学研究院的著名导师。在本世纪初的疑古辨伪运动中,梁启超尽管承认自己不如胡适、钱玄同“疑古最勇,辨伪最力”, [1]但就古书辨伪方法而论,他的论述最为系统、详密,最具代表性而又影响最大。如张心澂著《伪书通考》,其《总论》部分即多本梁说。特别是论“辨伪的方法”,主体部分即梁氏之说。[2]谢国桢的《史料学概论》、张舜徽的《中国文献学》、吴枫的《中国古典文献学》、王余光的《中国历史文献学》等书,在论辨别伪书的方法时,皆采梁氏说以为代表,皆奉梁氏说为圭臬。[3]

    对梁氏所揭示的辨伪方法,余嘉锡早在30年代就有异议,其说主要见于《古书通例》(又名《古籍校读法》)一书,[4]可惜并未为世人所重。70年代以来,随着马王堆帛书、银雀山竹简、阜阳竹简、定县八角廊竹简、睡虎地秦简、张家山竹简、荆门楚简等大批地下材料的相继出土,学者们开始发现,疑古辨伪运动固然在史观上有其积极意义,但也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许多的“伪书”并不伪。80年代后期以来,时贤对疑古辨伪造成的冤假错案更开始进行深层的反思,李学勤先生的《对古书的反思》、李零先生的《出土发现与古书年代的再认识》,可谓代表。平反疑古辨伪所造 成的冤假错案必须反省造成这些冤假错案的理论依据,而梁启超所揭示的辨伪方法作为判定古书真伪的标准,理应成为我们反省的首选。

    梁启超关于辨伪方法的系统性论述首见于《中国历史研究法》,该书系梁先生1921年秋在南开大学所作讲演之讲稿,同年11、12月《改造》杂志第4卷3、4号揭载部分,1922年1月由商务印书馆初版发行。在该书第五章《史料之搜集与鉴别》中,梁先生提出12条“鉴别伪书之公例,作自己研究标准焉”。 1924年春,梁先生著《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此“本清华讲义中一部分”,[5]后发表于《东方》杂志第21卷12、13、15至18号,并收入《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在其第四节《辨伪书》中梁先生总结出清儒辨伪的6条“重要方法”。1927年2月至6月,梁先生在燕京大学讲授《古书真伪及其年代》一学期,由清华国学研究院学生周传儒、姚名达、吴其昌记录,辑为一书。[6]其第四章《辨别伪书及考证年代的方法》分传授统绪和文义内容两大项,提出了更为详尽周密的辨伪方法,可谓集古今辨伪方法之大成。下面,笔者就以梁先生此说为主,参以前两说,平议其是非短长,以为借鉴。

梁先生从传授统绪辨别古书真伪,第一条标准就是看旧志是否著录。他说:

  

     我们除《汲冢书》以外,无论拿着一部什么古书,只要是在西汉以前的,应该以《汉志》有没有这部书名,做第一个标准。若是没有,便是伪书,或可疑之书。[7] 

  

为什么呢?因为他认为:

  

西汉一代,勤求古书。民间藏匿的书,都跑到皇帝的内府——中秘去了。刘歆编校中秘之书,著于《七略》。他认为假的而不忍割爱的则有之,有这部书而不著录的却没有。我们想找三代先秦的书看,除了信《汉志》以外,别无可信。所以凡刘歆所不见而数百年后忽又出现,万无此理。[8] 

  

其逻辑推导是:天下所传先秦、秦、汉书,尽藏于中秘,刘歆《七略》尽收中秘之书,《汉志》尽可代《七略》之功用,所以《汉志》未著录之书,“便是伪书,或可疑之书”。

这一推理,其大前提根本不能成立。余嘉锡《古书通例·案著录第一》云:

  

《七略》及《汉志》,皆有不著录之书也。以班固本书之说推之,其故有三:一则民间所有,秘府未收也。《楚元王传》曰:“元王亦次之《诗传》,号曰《元王诗》,世或有之。”云“世或有之”,明非秘府所有,“或有”者,如今人言版本学者所谓少见云耳。以其传本少见,秘府无其书,故不著于录。一则国家法制,专官典守,不入校雠也。《礼乐志》曰:“今叔孙通所撰礼仪,与律令同录,藏于理官,法家又复不传;汉典寝而不著,民臣莫有言者。”夫礼仪律令,既藏于理官,则不与他书“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者同。《后汉书·曹褒传》言“班固上叔孙通《汉仪》十二篇”,固既深惜汉典之寝而不著,及亲得其书,乃不与刘向、扬雄、杜林书同入《艺文》者,盖班固作《志》,用《七略》之成例,《七录》不录国家官书,故不得而入之也。一则前汉末年人著作,未入中秘者,《七略》不收,《汉书》亦遂不补也。《七略》之作,由于奉诏校书,故当时人著作,成书较后者,皆不收入。班固直录《七略》,新入者仅三家,刘向、扬雄,以大儒负盛名,杜林《仓颉训纂》,因其为小学书,家弦户诵,故破例收入,其余皆不甚留意。《王莽传》之《乐经》,《律历志》之《三统历》,并不见录,他可 知矣。(刘向、扬雄书,所收亦尚未尽,《方言》是矣。)《艺文志》于汉时书,不尽著于录,证之本书,章章可考。其他古书,真出于西汉以前而不见于志者,皆可以三例推之。[9] 

  

从出土材料的情况看,余说是确凿不移的。著名的石鼓文,共诗十首,徐宝贵先生通过字形的详细分析,认为其系春秋中期左右的作品,可谓的论。[10]这十首石鼓诗,《汉志》、《隋志》皆无著录。著名的楚帛书,有《四时》篇,《天象》篇,《月忌》篇,出于战国楚墓,此书也不见于《汉志》等史志目录。马王堆汉墓所出帛书,如《五行》(又称《德行》)、《二三子》、《要》、《缪和》、《昭力》、《五十二病方》诸种,皆未为《汉志》所著录。睡虎地秦简、张家山汉简里,此 类情况尚多。如以是否见于《汉志》来判断真伪,上述出土佚籍则皆为伪,岂不谬哉!所以,无论 从文献还是从出土材料看,梁氏的这“第一个标准”就不能成立。

梁先生古书辨伪的第二个法门是:“从前志著录,后志已佚,而定其伪或可疑”。[11]梁先生的这一判断,实质是假定后志的作者尽见流传于后世的前志著录之书并皆收录。正因为是尽见著录,所以当“异本突出”,尽管前志已有著录,但后志不载,则定其为伪。这一推论的前提同样成问题。《隋书·经籍志序》云:

  

        其旧录所取,文义浅俗,无益教理者,并删去之。[12] 

  

余嘉锡先生说:

  

既于旧录有所删去,则六朝以前古书为所刊落,不见于著录者,必甚多。故为唐人所不满。《旧唐书·马怀素传》言怀素于开元初上疏曰:“南齐已前坟籍旧编,王俭《七志》以后著述,其数盈多。《隋志》所书亦未详悉。或古书近出,前志阙而未编;或近人相传,浮词鄙而犹证。”……新、旧《唐志》所载隋以前书,多《隋志》所不著录或注为残缺亡佚者,则怀素所谓古书近出,阙而未编者也。《旧唐志》本之毋炬《古今书录》,《新志》本之《四库书目》,二书皆修于开元时,正在怀素之后。故其所录,当为可信。而后来目录家之论古书者,或反以《隋志》不著录,至唐复出为可疑,其亦不考之甚矣!清章宗源尝作《隋志考证》,有王应麟之例,每类补入不著录之书。今其全稿已佚,只存史部,就其书考之,几补六百一十九部,《志》注为梁有隋亡,或残缺者,尚不在此数。推之经、子、集三部,至少当亦不下一千余种,亦可骇矣![13] 

  

《汉书·艺文志》著录有《齐孙子》八十九篇,颜师古注曰:孙膑。《隋志》、《旧唐志》、《新唐志》等皆不见著录。日人斋膝拙堂以为《吴孙子》系孙膑所著,孙膑与孙武同是一人,“武其名,而膑是其绰号”,实际否定了《齐孙子》一书的存在。[14]国人钱穆、金德建皆袭其说,[15]几成定论。但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既出土了《吴孙子》,又出土了《齐孙子》。后者存三十篇,整理者分为上、下两编。又《汉书·艺文志》著录有《黄帝四经》四篇,《隋书·经籍志》已不载,1973年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之乙本《老子》前,有古佚书四篇,即《经法》、《十大经》、《称》、《道原》。唐兰先生认为它们就是《汉志》里的《黄帝四经》四篇。[16]赞同唐说者不乏其人。[17]竹简本《齐孙子》和帛书《黄帝四经》皆属“异本突起”,“前志著录,后志已佚”,如依梁氏之标准,当被 定为伪书或可疑之书。所以,无论考之出土材料,还是证之文献,梁氏的这第二个法门也是成问题的。 

梁先生的第三个方法是:“从今本和旧志说的卷数篇数不同而定其伪可疑。”他说:

  

这有二种:一是减少的,一是增多的。减少的,如《汉志》有《家语》二十七卷,到了《唐书·艺文志》却有王肃注的《家语》十卷。所以颜师古注《汉志》说:非今所有《家语》。可见王注绝非《汉志》原物,又如《汉志》已定《鬻子》二十二篇,为后人假托。而今本《鬻子》才一卷十四篇。又说《公孙龙子》有十四篇,而今本才六篇,又说《慎子》有二十四篇,而《唐志》说有十卷,《崇文总目》说有三十七篇,而今本才五篇。这都是时代愈近,篇数愈少。这还可以说也许是后来亡佚了。又有一种,时代愈后,篇数愈多的,这可没有法子辩说他不是伪书,如《鶡冠子》,《汉志》才一篇,唐朝韩愈看见的,已多至十九篇,宋朝《崇文总目》著录的,却有三十篇,其实《汉志》已明说《鶡冠子》是后人假托的书,韩愈读的,又已非《汉志》录的,已是伪中伪,《崇文总目》著录的,又非韩愈读的,更是伪中的伪又出伪了,又如《文子》,《汉志》说有九篇,马总《意林》说有十三篇。这种或增或减,篇数已异,内容必变,可以是伪书,最少也要怀疑,再从别种方法定其真伪。[18] 

  

古书“时代愈近,篇数愈少”,个中原因,梁先生也知道是“后来亡佚”,怎能据此而定真伪呢?其所举《孔子家语》例,似乎是铁证。但安徽阜阳双古堆一号汉墓出土有一块木牍,“今存篇题四十六条,内容多与孔子及其门人有关……这些篇题的内容大多能在今本《孔子家语》中见到”。[19]阜阳汉简整理组的另一篇文章则直接说:“还有……完整的《孔子家语》篇题木牍等。”[20]定县八角廊竹简也有一种书,“绝大部分内容,散见于先秦和西汉时期一些著作中,特别在《说苑》和《孔子家语》之内”。[21]李学勤先生认为,“这种简书很可能是《家语》。竹简没有《汉志》二十六卷之多,大概只是一种摘抄本,这在出土古籍中是常有的”。[22]

至于“时代愈后,篇数愈多”也不能作为辨伪的标准。余嘉锡先生云:

  

    古之诸子,即后世之文集……既是因事为文,则其书不作于一时,其先后亦都无次第。随时所作,即以行世。论政之文,则藏之于故府;论学之文,则为学者所传录。迨及暮年或其身后,乃聚而编次之。其编次也,或出于手定,或出于门弟子及其子孙,甚或迟至数十百年,乃由后人收拾丛残为之定著……秦、汉诸子,惟《吕氏春秋》、《淮南子》之类为有统系条理,乃一时所成,且并自定篇目,其他则多是散篇杂著,其初原无一定之本也。夫既本是单篇,故分合原无一定。有抄集数篇,即为一种者;以有一二篇单行者。[23] 

  

  诸子之书,既然“散篇杂著”在先,“聚而编次”在后,那么“时代愈后,篇数愈多”也并不能证明其必伪。今人之文集,全集,大多续编、补遗不断,也是“时代愈后,篇数愈多”,总不能说这些续编、补遗皆属伪书,标准一错,其举例也就难以正确。如《鶡冠子》一书,尽管柳宗元以来人们多以其为伪,但唐兰先生发现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里,多有与《鶡冠子》相同或类似的语句;[24]李学勤先生续加论证又发现《鶡冠子》的某些部分和子弹库出土的楚帛书也有联系;[25]吴光先生发现其《博选》、《著希》两篇避秦始皇讳;[26]《鶡冠子·王铁》将县令称为啬夫,裘锡圭先生指出:“在汉代,县令、长已经不再称啬夫,……证明《鶡冠子》不会是汉以后的作品。”[27]英国学者葛瑞汉证明今传本《鶡冠子》十九篇内容浑然一体,彼此有内在联系。[28]李学勤先生指出:“《汉志》所录各书本于刘向、歆父子,一般是当时最好的本子,然而也有失收或所收系不全本的情形,不可绝对化。《汉志》所载《鶡冠子》仅有一篇,或许就是所收不全的例子。”[29]《文子》《汉志》著录九篇,《隋志》、新旧《唐志》均作十二卷,与今本同。唐兰先生发现《文子》与帛书《黄帝四经》相同的有二十余处。[30]定县八角廊汉简“已 整理出与今本相同的文字六章,部分或系佚文”。整理者认为,“《文子》本非伪本,今本《文子》实经后人窜乱。其佚文部分,大半是对天道、仁、义、功、德和教化的阐发”[31]。所谓“佚文”,当指出于今本十二卷之外的文字。既然今本十二卷之外尚有“佚文”存在,又怎能因今本多出汉志》著录三篇而定其为伪呢?所以,梁先生的这第三条标准也是不能成立的。

梁先生的第四条方法是:“从旧志无著者姓名而是后人随便附上去的姓名是伪。”[32]后附的姓名并不见得皆属伪。“古人著书,不自署姓名,惟师帅相传”,“其中数传以后,不辨其出何人手笔,则推本先师,转相传述曰:此某先生之书云耳”[33]。如《汉志》《尚书》家有《传》四十一篇,不注姓氏。《隋志》则云:“伏生作《尚书传》四十一篇,以授同郡张生,张生授千乘欧阳生。”《晋书·五行志》云:“伏生创纪《大传》。”《经典释文·叙序》云:“《尚书大传》三卷,伏生作。”故今本皆题曰:汉伏胜撰。《玉海》卷三十七引《中兴书目》:案郑康成《叙》云:“盖自伏生也。伏生为秦博士,至孝文时,年且百岁。张生、欧阳生,从其学而授之。……生终后,数子各论所闻,以己意弥缝其间,别作《章句》;又特撰大义,因经属指,名之曰《传》。刘向校书得而上之,凡四十一篇。”余嘉锡先生认为,这是说张生、欧阳生之《尚书》虽受自伏生,而其所作《章句》,则以己意弥缝其间,不纯记伏生之口说,故别自专门名家。而此《传》则杂成众手,不出一人,故不可以题为张氏或欧阳氏。传之者推本帅授,知其出伏生。[34]所以《隋志》云“伏生作”,并非为伪,而是出自特定的体例。余先生的这一分析,应较梁说更为合理。

梁先生的第五条方法是:“从旧志或注家已明言是伪书而信其说。[35]这一方法也不能绝对化,如《汉志》著录《文子》九篇,班固自注云:“老子弟子,与孔子并时,而称周平王问,似依托者也。”文子与孔于并时,则在春秋未年。而周平王在春秋初年,故班固疑其为依托。《文献通考》引《周氏涉笔》云:“其称平王者,往往是楚平王。序者以为周平王时人,非也。”[36]楚平王于公元前528至516年在位,正与孔子同时。定县八角廊《文子》只有“平王”,并无周平王,可见是班固理解有误,将楚平王当成周平王,故疑其“似依托”。又《汉志》著录《孔子家语》二十七卷,颜师古注认为非今所有《家语》,似乎今本《家语》为伪。但如上所述,阜阳汉墓出土有《孔子家语》篇题木牍,定县八角廊简也颇有与今本

《家语》相司者,可见今本《家语》来源颇早,难以简单地认定为伪书。由此可见,旧志或注家之言并非辨别古书真伪的绝对标准,我们不应盲从。

    梁先生辨伪的第六第方法是:“后人说某书出现于某时,而那时人并未看见那书,从这上可断定那书是伪。”[37]这一推论的前提存在问题。如果“那时人”能看尽那时所有之书,当然可以。如果他没有看尽呢?事实上很少有人能看尽所有之书,就是刘向父子也不可能。叶适以降,人们怀疑孙武其人其书,就是因为《左传》不载,但银雀山竹简《吴孙子》的出土,正好证伪了此说。

    梁先生的第七条方法是:“书初出现,已发生许多问题,或有人证明是伪造,我们当然不能相信。”[38]他举张霸的百两《尚书》和今文《尚书》中的《泰誓》篇为证。对前人的说法,我们应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取分析的态度,个能只取一面之辞。

    梁先生的第八条方法是:“从书的来历暖味不明而定其伪。”他说:“所谓来历暖味不明,可分二种:一是出现的,二是传授的。”[39]前者他以鲁恭王坏孔子宅发现的壁中书以及张湛注《列子》为证,后者以《毛诗·小序》的传授为证。古书出现的来历和传授的系统有欠清楚,多属自然过程,有意作伪者当属少数,以此定罪,近于栽赃。对壁中书的怀疑,是经不起时间的检验的。王国维《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国新发现之学问》一文,曾列举“自汉以来,中国学问上之最大发现”,居首位的便是孔于壁中书。后来汲冢书的发现,殷墟甲骨的出土,敦煌藏书的面世,特别是七十年代以来大量竹简帛书的出土,足证孔子壁中书的发现是可信的。将其列于来历不明而指其为伪,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列子》之书,自宋人高似孙以来,明人宋濂,近世梁启超、马叙伦、顾实、杨伯峻等称为伪,几成定论。但最近严灵峰先生对其进行了详尽的考证,认为《列子》一书决非张湛所伪造,尽管其中不免掺杂了后人的文字或错简,但其属于先秦古书无疑。[40]严先生的观点,代表了《列子》研究的最新成果,是值得我们重视的,由此可见,梁先生从古书的传授统绪上提出的这些辨伪方法,大多是有问题的;他所列举的论据,也有许多已 经被证伪了。

从文义内容方面,梁先生又提出了五种辨别古书真伪的方法。

第一是“从字句罅漏处辨别”。这又分为三项:一是“从人的称谓上辨别”。梁先生认为:

          

书中引述某人语,则必非某人作。若书是某人做的,必无“某某曰”之词。例如《系辞》、《文言》说是孔子做的,但其中有许多“子曰”。若真是孔子做的,便不应如此。若“子曰”真是孔子说,《系辞》、《文言》便非所能专有。又如《孝经》,有人说是曾子做的,有人直以为孔子做的。其实起首“仲尼居,曾子侍”二句便已讲不通,若是孔子做的,便不应称弟子为曾子。若是曾子做的,更不应自称为子而呼师之字。我们更从别的方法可以考定《孝经》乃是汉初的人所作,至少也是战国末的人所做,和孔曾那有什么关系呢?[41] 

  

这一方法欧阳修当年就曾使用过。貌似正确,实则是以今律古,不合古人著述之体。先秦诸子之书,往往是聚徒讲学而成。先生讲学之言,弟子各有所记录,并加以加工整理,形成各种传本,在学派内部传习,有时还附以各种参考资料和心得体会。其中数传之后,先生的东西和弟子的东西往往难以分辨清楚,所以就推本先师,转相传述曰:此某先生之书。先秦诸子之书,不必如后世作文,必皆本人手著,云某某之作,只是说其学出于某人。[42]如《系辞》、《文言》,它们虽非孔子手著,但其学出于孔子;它们虽经过了孔门后学的整理加工,但其思想仍出于孔子。[43]后学将其归本于孔子,说是孔子之作,正是先秦诸子书的通例。因此,不能因其有“子曰”就否认它们与孔子的关系。相反,从先秦古书的通例来看,“子曰”倒是它们出于孔子的铁证。《孝经》系“孔子与曾参论孝,而门人书之”,[44]其篇首“仲尼居,曾子侍”二语应为实录,后学将其学归本于孔子、曾子,故云孔子作。从形式上讲,应系曾子门人所记;但从思想上言,应渊源于孔子。《吕氏春秋·察微》篇已明引《孝经》,《后汉书》梁刘昭注引蔡邕《明堂论》称“魏文侯《孝经传》”,[45]西汉不但有今文《考经》,而且有出自孔壁的古文《孝经》。凡此种种说明否定《 孝经》和孔子、曾子有关是不能成立的。

梁先生又说:

  

    书中称说的人出于作者之后,可知是书非作者自著。人死始称谥,生人不能称谥,是周初以后的通例。管仲死在齐桓公之前,自然不知齐桓公的谥。但《管子》说是管子做的,却称齐桓公,不称齐君、齐侯,谁相信?商鞅在秦孝公死后即逃亡被杀,自然无暇著书。若著书在孝公生时,便不知孝公的谥,但《商君书》说是商鞅做的,却大称其秦孝公,究竟是在孝公生前著的呢?还是在孝公死后著的?[46] 

  

以“称谥”作为辨别作者的标准,一般是正确的。但古书的形成与流传也有其特殊性。如《商君书》既有商鞅的亲著,如《垦令》、《境内》,也有商鞅后学之作,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我们不能因后者而否定前者。《更法》篇记录商鞅和甘龙、杜挚在秦孝公面前的“御前辩难”虽称孝公谥,但学者认为:“本篇记录翔实可靠,刻画生动感人,撰述者如果不是躬临参与或亲闻其事,恐怕难以致之,因此,其撰述时代极可能很早。”断为车裂前之作。[47]所以,我们不能排除后学在传抄过程中将“君”改为“秦孝公”的可能。不从古书的整体内容出发,只凭片言只语,很容易将流传过程中的问题当成古书原本的问题,从而对古书得出错误的结论。这一点,梁先生不是没有觉察,他说:

  

    说是甲朝人的书,却避乙朝皇帝的讳,可知一定是乙朝人做的。……又如汉文帝名恒,所以汉人著书,改恒山为常山,改陈恒为陈常。现在《庄子》里面却也有陈常之称,这个字若非汉人抄写时擅改,一定这一篇或这一段为汉人所窜补的了。[48] 

  

《庄子·说剑》有“常山”之称,《盗跖》篇有“田成子常”之称。《盗跖》篇最近湖北江陵张家山西汉早期墓葬中有竹简本出土,[49]可见并非汉人著作。但改“恒”为“常”,显属避讳。这种避讳并非《说剑》、《盗跖》本身的问题,而是“汉人抄写时擅改”,是流传中的问题。以流传中的问题来定原著的是非,难免不出问题。所以梁先生论“从人的称谓上辨别”古书的真伪,其说虽不无有见,但不足处也很明显。

    梁先生的第二项“用后代的人名、地名、朝代名”,第三项“用后代的事实或法制”,论述都较正确,值得肯定,问题是要避免“以偏概全”,此不详述。

梁先生从文义内容方面辨伪的第二种方法是“从抄袭旧文处辨别”。他认为此种方法又可细分为三种:第一,“古代书聚敛而成的”。他认为,“战国时有许多书籍并非有意作伪,不过贪图篇幅多些,或者本是类书,所以往往聚敛别人做的文章在一处”,并分“全篇抄自他书的”、“一部分抄自他书的”二种情况进行论证。[50]他肯定“战国时有许多书籍并非有意作伪”、“本是类书”,大体接近事实。但“贪图篇幅多些”,“聚敛别人做的文章在一处”则不合实情。详说可见上文。其所举例也有一定问题,此不细辨。

第二,“专心作伪的书剽窃前文的”。他认为,“有意作伪的人想别人相信他,非多引古书来掺杂不可”,他举了伪古文《尚书》、《列子》、《文子》三例以为证明。[51]《列子》、《文子》并非存心作伪之作上文已有论述;古文《尚书》一般认为系伪作,但传闻陈寅恪先生有异议,[52]因此尚可讨论。从例证的错误可以看出,梁氏所谓“专心作伪”、“剽窃”的指控其实多是古书流传和整理中的问题。

第三,“已见晚出的书而剿袭的”。他以焦氏《易林》和《列子·周穆王》篇为例,他认为《左传》到汉成帝时才由刘歆在中秘发现,《易林》引了《左传》许多话,而《易林》说是汉昭宣时人焦延寿所作,焦延寿不可能看到《左传》,所以《易林》是东汉人见了那晚出的《左传》假造的。[53]其实司马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已提到《左氏春秋》,杜预《春秋序》引刘向《别录》记载了《左传》在汉以前流传的情况,汉兴以来的传授情况《汉书·儒林传》记载得很清楚。在刘歆以前,传《左传》者不断,又怎能说《左传》到汉成帝时才由刘歆在中秘发现呢,以此论定汉昭宣时人焦延寿不可能看到《左传》、不可能看到《易林》有引《左传》语,因此论定《易林》不可能为焦延寿作,必为东汉人假造,这样的论证显然是不合乎历史的。梁先生又认为张湛见了汲冢出土的《穆天子传》,才假造《列

子·周穆王》篇。严灵峰先生以两者互证,比较的结果是“《列子》所引之文并非出自太康二年汲冢出土之《穆传》,必据别出之古本”,《穆天子传“虽在晋太康二年出土,但其成书应在魏安釐王二十五年(西元前252年)之前”,“穆王卒于西元前九百四十一年,列子与郑繻公同时,其生存年代,当在西元前三百三十九年之前,其书当成于战国三家分晋之后,编撰《列子》书者之采集《穆天子传》中文字,亦属自然之事,不足为怪”。[54]最有意思的

是,张湛注指出《列子·周穆王》篇“观日之所出入”出于《穆天子传》,并点明其脱去“西登弇山”四字。如果是张湛伪造,他又何必自揭其短?所以,梁先生举的这一例,也是错误的。

    梁先生从文义内容方面辨伪的第三种方法是“从佚文上辨别”,他认为“有些书因年载久远而佚散了,后人假造一部来冒替,我们可以用真的佚文和假的全书比较,看两者的有无同异,来断定书的真伪”。具体他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从前已说是佚文的,现在反有全部的书,可知书是假冒”。二是“在甲书未佚以前,乙书引用了些,至今犹存,而甲书的今本却没有,或不同于乙书所引的话,可知甲书今本是假的”。[55]前者从逻辑上讲,是不能成

立的。因为人们的眼界有限,不可能阅尽当世之书,难免会出现遗漏。例如宋沈该撰《易小传》六卷。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称:该又有《系辞补注》十余则,附于卷末。今本无之,盖已久佚矣。但今上海图书馆藏《易小传》六卷,附《系辞补注》一卷,为沈该撰无疑。[56]依梁说,则此书必为假冒。又如龚原《周易新讲义》,宋志有著录,但朱彝尊《经义考》称未见,《四库采进书目》未见著录,馆臣亦未之见。然《总目》编成不久,日人林衡辑《佚存丛书》,内中就有龚原《周易新讲义》十卷。[57]此类情况,决非仅以上二例。更

何况还有地下出土的古书,若依梁说,这些都会断成错案。后者说服力较强,但所举例至少《孔于家语》有问题,咬定其系王肃造伪是不对的。

    梁先生从文义内容方面辨伪的第四种方法是从“文章上辨别”。具体他细分为名词、文体、文法、音韵四项,他认为,“从书名或书内的名词可以知道书的真伪”。[58]其实,某一书名或某一名词究竟产生于何时,公认之说并非就是定论。例如《尚书》之称,众口一词皆说它始于汉代,但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帛书《要》篇中就有与《周易》并举的《尚书》之称,而且出自孔于之口。[59]如以为汉代始有《尚书》之称,并以此来定书之真伪,就可能造成误断。又如“黔首”一词,有些人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更名民曰黔首”一语,认为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方有“黔首”之称,并以此来断定古书的年代。其实《战国策·魏策·魏惠王死》章、《吕氏春秋·大乐》诸篇、《韩非子·忠孝》篇、李斯《谏逐客书》、《礼记·祭义》等皆有此称。王念孙云:“盖旧有此称,至秦遂以为定名,非始皇创为之也。”[60]此说良是。抓住一两个名词而定书之真伪,最易陷于偏颇,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大多了。

    文体,梁先生认为,“这是辨伪书最主要的标准,因为每一时代的文体各有不同,只要稍加留心便可分别,即使甲时代的模仿乙时代的文章,在行的人终可看出”。[61]一般而言,这是正确的。但一个时代的文体既有其共性,也有其个性。有的仿古味浓,有的口语性强。稍一不慎,便会酿成错案。比如柳宗元《辨鶡冠子》云“读”《鶡冠子》“尽鄙浅言也”,“吾意好事者伪为其书,反用《鹏赋》以文饰之,非谊有所取之”。[62]柳说疑古者视为定论,不意马王堆帛书《黄帝四经》一出,便告动摇。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古人流传书籍系为实用,并不专为保存古本。有时因见古书文字艰深费解,就用易懂的同义字取代难字。《史记》引用《尚书》是如此,银雀山竹简本《尉镣子》也是如此,初看与今本不同,颇多艰奥文

句,细察今本之所谓“不古”,实系后入的修改润饰。李学勤先生认为,这大概是由于其为兵书,更需要让武人能够学习理解。[63]所以,单纯从文体辨别,就会让今本《尉镣子》蒙上不白之冤。

    以文法、古韵辨伪,标准客观,梁先生重视这一方法,极有眼力。但应注意两点:一是标准要定准,标准一错,全盘皆误。汉语史的研究表明,过去我们对许多语法现象的认识,过于靠后;而古代的语音现象,又异常复杂,所谓的定论往往有误。许多的语音、语法现象,公认是隋唐才出现的,结果后来发现汉代早有了;大家认定是汉代才有的,结果后来发现先秦早有了。这与过去汉语史研究的不深入有关,也与这种研究是建立在不完全归纳法的基础上有关。正因为是不完全归纳,所以新材料一出现,结论往往就得改写。执着错误的文法、音韵尺子去定古书的真伪,往往不伪者成伪。二是要将语言的真伪与思想的真伪、史实的真伪区别开,将局部的伪与主体的伪区别开。先秦古书,往往是先生之言,经过很久一段时间才由后学整理而成。就思想而言,属于先生;但就语言风格而言,失真度就很大了。同为孔子之言,鲁国的弟子和齐国的弟子、三晋的弟子和楚国的弟子记录下来的肯定有所不同,鲁人所传带有鲁方音,齐人所传带有齐方音,三晋人所传带有三晋方音,楚人所传带有楚方音。春秋末期的孔子之语,战国中后期才著于竹帛,必然会带有战国中后期的语言特色。从语言研究的角度而言,其字体非孔子之书,不能 据此去研究孔子

的书法;其方音、语法习惯也可能与孔子有别,不好说这就是孔子的方音和语法习惯。但从思想研究的角度看,这些不同都没有太大的关系。所以,语言形式上的伪并不等于思想内容上的伪,我们不能简单地划等号。同时,局部的伪也不等于主体的伪。《列子》一书,本为先秦古籍,但亦掺杂有后人文字。我们不能因其有后人文字掺杂,就否定其主体部分出于先秦。古书开始出现时,内容较少,传世既久,为世人爱读,学者加以增补,内容加多,与起初有所不同。如《孔子家语》一书,阜阳和定县八角廊有竹简本出土。与今本比较,只不过一简一繁。今本在竹简本的基础上有所增广补辑。我们不能因这些增广补辑部分将其看为伪作,不能因其流传中的问题而否定其本身。

    梁先生从文义内容方面辨伪的第五种方法是“从思想上辨别”。他细分为四层:第一是“从思想系统和传授家法辨别”。他认为,“这必看定某人有某书最可信,他的思想要点如何,才可以因他书的思想和可信的书所涵的思想矛盾而断定其为伪”。[64]这种辨伪法有一个前提,即一个人的思想是不变的,前后一贯的。所以,根据思想的矛盾就可定其一说为伪。这一前提实际是不存在的,人的思想往往有发展变化。前后有矛盾的现象今天存在,过

去也当存在。“看定某人的某书最可信”,这种“看定”作为辨别真伪的标准,也难免出现看错或以偏概全的情况。比如梁氏认定 “孔子的书以《论语》为最可信,则不能信《系辞》,因为《系辞》“有很深的玄学气味”,而“《论语》正相反”。其实重视现实和谈论玄学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一个人重视现实并不意味他不能或不曾谈玄。即便如《论语》,孔子所谓天,既有“天之将丧斯文也”之主宰义,也有“唯天为大,唯尧则之”之自然义,张岱年先生据此说“孔子关于天的思想可能有一个转变”。[65]若依梁说,这两种互相矛盾的思想,必有一种为伪。帛书《要》篇记载了孔子老而好《易》之事,这说明孔子晚年思想有所变化。[66]所以,孔子虽然重视人伦日用,但晚年谈玄并非不可能。我们不能因《论语》之实而以《系辞》之玄为伪。

    第二是“从思想和时代的关系辨别”。梁先生认为,“倘使甲时代在乙时代之前,又并没发生某种思想之原因和条件,却有涵某种思想的书说是甲时代的,那部书必伪”。[67]这一分析似乎无问题,但他一举例,问题就暴露出来了。例如《列子》讲了许多佛理,当然是见了佛经的人才能做,列子是战国人,佛经到东汉才入中国,列子如何得见佛经?……我们只从思想突然的发生这层,已足证明《列子》是假造的了”。[68]所谓“《列子》讲了佛理”,主要有如下几条:一是认为《天瑞》篇的“死之与生,一往一反,故死于是者,安知不生于彼”是佛教的轮回之说,其实这是讲的死生一贯之理,故下文说:“吾知其不相若矣,吾又安知营营求生非惑乎?亦又安知吾今之死不愈昔之生乎?”这与《庄于·知北游》“生

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齐物论》“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的思想基本一致,并非佛教的“六道轮回”之说。[69]二是认为《列子·杨朱》篇抄袭了《沙门果经》,《杨朱》篇讲“万物齐生齐死,齐贤齐愚,齐贵齐贱;十年亦

死,百年亦死,仁圣亦死,凶愚亦死;生则尧舜,死则腐骨,……孰知其异,且趣当生,奚遑死后”似乎与《沙门果经》讲不分愚智,人皆有死的思想相同。但两者的区别十分明显:一个讲贵贱皆死,死后腐骨则一;一个讲人为四大所成,人死四大败坏皆空。一个讲追求当生之乐,不讲来世;一个讲因果报应,尤重死后的来生。[70]怎能说《杨朱》篇抄袭了《沙门果经》呢?三是说《列子·汤问》篇中的“偃师之巧”的故事与佛经《生经》相合。[71]这种相合有两解:一曰“中西哲人不约而同的偶然默合”,一曰《杨朱》篇此段可能经过了后人的增饰加工。如后者,这只是古书流传过程中的问题;如前者,也得不出一定非《杨朱》篇抄袭《生经》不可的结论。梁先生所谓“邹衍以前从没有专讲阴阳的”,仁义并举始于孟子诸说,都是一种基于不完全归纳的假说。以此为标准来辨别古书的真伪,说服力是不强的。由此可见,判定何种思想产生于何时代并不容易,至于说何时代只能有何思想,何思想只能出自何人何书则更不容易。“从思想和时代的关系辨别”古书的真伪,我

们不能被“丐辞”蒙蔽,应要勇于进行前提批判。对梁先生说的“从专门术语和思想的关系辨别”,“从袭用后代学说辨别”诸条,亦应作如是观。

    由以上分析可知;梁先生关于古书辨伪方法的论述,从观点到论据都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这些问题的造成,其原因有三:

一是在价值观上宁失之疑而勿失之信,宁信有伪而不信有真。在考辨古书时,先存了一种“书愈古者,伪品愈多”的偏见。[72]认为战国秦汉之交、新莽与晋代之时存在着假造古书的运动,产生了大批伪书。所以,不但有疑点的古书一概斥之为伪,而且深文周纳,滥用丐辞,将无疑看作有疑,将小问题放大为大问题。这种以疑古为荣、以疑古为能的心态,严重地偏离了客观精神,是欧洲文明中心论影响下中国事事不如人思潮的产物。以这种有色眼镜来看中国古书,自然无书不伪,愈古愈伪。

二是在方法论上缺乏辩证观念与历史观念,以今律古,以今人的著作观要求古人,不懂得周、秦古书的形成和流传有其独特的规律,将古书自然演变的过程看作有意作伪,将古书流传中的问题与古书本身的问题混为一谈,将形式上的问题与思想实质上的问题、将局部的问题与主体部分的问题简单地划等号。如此,古书的通例,如不题撰人,后来题以某子,也只是强调某氏之学;分合无定;多经后人整理;多经后人附益和增饰;道胜于言,

言胜于笔等等,[73]都成了梁氏的伪作之证。

三是论证多依赖丐辞和默证。这一点,张荫麟和胡适在批评顾颉刚、冯友兰时已多有论述,[74]上文的评析也多涉及于此。张岱年先生说:“《汉书·艺文志》所载古代典籍,今日仅存十之二三,何以证明不见于今存典籍者亦不见于《汉志》所载其他书中?近年考古发掘,发现了许多失传的先秦简册,往往以怯对于旧传之疑,足证滥用‘默证’是不足取的。”[75]如果说梁先生在论从传授统绪上辨别伪书的方法时多用“默证”,那么,他在论从文义内容上辨伪的方法时则多用“丐辞”,以不实的前提作为标准来衡量古书。这种不科学的论证往往强词夺理,以不伪为伪,以不假为假。这一问题应当引起学人们的重视。

综上所述,梁启超关于辨别古书真伪的方法基本上是错误的,至少可以说是有严重问题的。简单地袭用梁氏的方法去判定古书的真伪及其年代,往往容易造成冤假错案。笔者指出这一问题,并不是说我们比梁先生更伟大,而只是说我们生逢其时,能够看到许多梁先生所未能看到的新材料、能够想到一些梁先生未能来得及思考的问题而已。自忖才薄识浅,不当之处,敬祈各方家批评。

  

  

主要参考文献 

  

1、 梁启超,《古书真伪及其年代》,《饮冰室合集》12卷,专集104,北京:中华书局,1932年。 

2、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 

3、 余嘉锡,《古书通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4、 李学勤,《对古书的反思》,《中国传统文化的再估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 

5、 李零,《出土发现与古书年代的再认识》,香港《九州学刊》3卷1期,1988年12月。 

6、 严灵峰,《列子辩诬及其中心思想》,台湾:文史哲出版社,1994年。 

7、 张心澂,《伪书通考》,北京:商务印书馆,19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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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38页。

[2] 张心澂,《伪书通考》,第31—33页。

[3] 谢书第168页,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张书第190、191页,郑州:中州书画社,1982年;吴书第200—202页,济南:齐鲁书社,1982年;王书第144—146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

[4] 该书为作者30年代在北京各大学讲授校读古籍时所写的讲义,有1940年排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5] 梁启超1924年4月23日《致葡公书》,见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1016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

[6] 张心澂《伪书通考·总论》认为此书系“梁氏在清华大学讲演”,恐误。

[7]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0页。

[8]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0页。

[9] 《古书通例》第4—5页。

[10] 见《石鼓文年代考辨》,载北京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国学研究》第4卷,1997。

[11]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0页。

[12] 第908页,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

[13] 《古书通例》第8—9页。

[14] 转引自武内义雄《孙子十二篇之作者》,载江侠庵编译《先秦经籍考》中册第377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31年。

[15] 见《先秦诸子系年》第246、247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古籍丛考》十三《孙子十三篇作于孙膑考》,上海:中华书局,1941年。

[16] 《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的研究》,《考古学报》1975年第1期。

[17] 如余明光就著有《黄帝四经与黄老思想》,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

[18]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1页。

[19] 阜阳汉简整理组《阜阳汉简简介》,《文物》1983年第2期。

[20] 《阜阳汉简〈楚辞〉》,《中国韵文学刊》总第1期,第78页。

[21] 定县汉墓竹简整理组《定县40号汉墓出土竹简简介》,《文物》1981年第8期。

[22] 《八角廊汉简儒书小议》,《简帛佚籍与学术史》第409页,台湾:时报文化出版公司,1994年。

[23] 《古书通例》第93、94页。

[24] 前揭唐文。

[25] 《〈鶡冠子〉)与两种帛书》,《简帛佚籍与学术史》。

[26] 《黄老之学通论》第157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

[27] 《啬夫初探》,《云梦秦简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

[28] 转引自《黄老之学通论》第95页。

[29] 转引自《黄老之学通论》第95页。

[30] 前揭唐文。

[31] 《定县40号汉墓出土竹简简介》。

[32]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1页。

[33] 《古书通例》第19、25页。

[34] 《古书通例》第20页。

[35]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1页。

[36] 转引自张心澂《伪书通考》第813页。

[37]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2页。

[38]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2页。

[39]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2页。

[40] 《列子辩诬及其中心思想》。

[41]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3、44页。

[42] 详参余嘉锡《古书通例》卷四“古书不必手著”段。

[43] 参拙著《论帛书〈系辞〉的学派性质》,《哲学研究》1993年第7期。

[44] 司马光《孝经指解》。

[45] 《后汉书集解》第112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

[46]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3、44页。

[47] 郑良树,《商鞅及其学派》第139—14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

[48]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3、44页。

[49] 荆州地区博物馆,《江陵张家山两座汉墓出土大批竹简》,《文物》1992年第9期。

[50]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7页。

[51]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7—49页。

[52] 李学勤,《竹简〈家语〉与汉魏孔氏家学》,《李学勤集》第378页,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

[53]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8页。

[54] 《列子辩诬及其中心思想》第106、107页。

[55]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9页。

[56] 崔富章,《四库提要补正》第6页,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0年。

[57] 崔富章,《四库提要补正》第6页。

[58]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9—52页。

[59] 详见拙著《〈尚书〉始称新证》,《文献》1996年第4期。

[60] 《广雅疏证》卷四上,《高邮王氏四种》本,第109页,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4年。

[61]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49—52页。

[62] 《柳河东集》,第7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

[63] 《对古书的反思》,见《中国传统文化的再估价》。

[64]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53页。

[65] 《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第20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

[66] 详见拙著《试论孔子易学观的转变》,《孔子研究》1995年第4期。

[67]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55页。

[68] 《古书真伪及其年代》第55页。

[69] 许抗生,《列子考辨》,《道家文化研究)第1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

[70] 许抗生,《列子考辨》。

[71] 季羡林,《列子与佛典》,《中印文化关系史论丛》,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

[72]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90页。

[73] 李零,《出土发现与古书年代的再认识》。

[74] 张荫麟,《评近人顾颉刚对于中国古史之讨论》,《学衡》第40期,1925年4月;胡适,《评论近人考据老子年代的方法》,《古史辨》第6册。

[75] 《张荫麟文集·序》,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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