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5-12-20 11:22:39作者:未知
选择城镇化道路,意味着我国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将这样一个区域的整体力量发挥出来,而不仅仅是促进其中的城市的发展
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化发展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工业化发展模式所决定的:早期大规模、集中发展的工业化要求发展集中程度高的大城市;后期工业的分散、服务业的崛起以及信息产业发展使城市化更多地表现出分散的特征。
我国目前处于工业化与信息化共存的一个十分特别的历史时期:工业化过程尚未完成,信息化过程已经开始。在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应该生搬硬套西方发达国家所走过的先集中、后分散的城市化模式,而应该努力探索出一条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代表历史发展方向的新的城镇化道路。
根据理解,我国新的城镇化发展道路(模式)必须包含这样两个内容:一是将集中与分散有机地统一起来;二是建立起以城市为中心的区域一体化体系。这种新的城市化模式本文称为以区域一体化发展为中心的城镇化模式,以区别于传统的、单纯强调城市发展的城市化模式。体现在实践上,就是要大力发展大都市区和都市连绵带。
两条不同的城市化道路
一条是以城市发展为中心的城市化道路,另一条则是以区域一体化发展为中心的城镇化道路。
一、跳出旧有城市化思维
这是一条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城市化道路,它主要强调的是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数量的增加。其中城市规模或者说城市的集中程度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发现,凡是工业化程度高的国家,其城市数量也多、城市规模也就比较大一些。自英国工业革命以来,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工业化发展一直是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就形成了一整套长期以来广为人们所接受的以工业化为基础的、以集中程度为中心内容的有关城市、城市化的理论与政策。这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什么当人们谈到城市化道路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是发展大城市呢,还是发展小城镇”的问题。从总体上讲,我国目前仍未走出这种思维定式。
二、什么是“城镇化”
这是一条更能反映现实经济社会空间发展变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它是伴随着现代交通技术、信息技术的突破性发展而引起人类社会逐步地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过渡而走上的城市化道路所产生的相应改变。它的含义在于:交通技术和信息技术使单一城市不断向外扩张,最终将相当部分从传统意义上讲不属于城市因素的资源包括进来了;而且城与城之间通过高速公路走廊,有效地相互连接起来了;城市与附近乡村的联系更加紧密,城乡相互通勤的现象逐渐成为普遍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单一城市与周围的城市以及与它们相近的小镇及乡村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产生各种互动关系,最终构成了一个有机的区域发展体。在这个有机的区域整体中,既有起主导作用的大中城市、也有起沟通城乡之间桥梁作用的小城市和镇,还有部分分布在城市周围、与城市经济活动紧密联系的乡村地区(如蔬菜种植区、花卉种植区、休闲垂钓区、生态绿化区、乡村赛马场、乡村高尔夫球场等)。我将这种特殊的空间区域称为城乡一体化地区。
那么,在这种基础上建立的以促进整个城乡一体化地区发展为目的的城市化的内容,自然就与我们长期以来所谈论的、集中于单一城市及其规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传统城市化是有很大区别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使用“城镇化”概念更合适一些。我国更应该超越传统城市化道路而走出一条新型的、以城乡区域之间一体化的协调发展为中心的城镇化道路。
城镇化要比“羊吃人”方式进步
从理论上讲,不少地理学家、经济学家都曾强调过一体化的居落系统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但是,他们都没有明确地将这一概念纳入城市化这一框架体系中来。为什么需要将这样一个区域一体化概念纳入到城市化框架中来理解呢?原因在于这样一个区域是一个以城市为主导、以城市为中心、以城市的影响力范围为边界的区域,且整个区域的经济活动、产业结构、文化特征等都是由这个区域中的主要城市所决定的。
选择这样一条城镇化道路,意味着我们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将这样一个区域的整体力量发挥出来,而不仅仅是促进其中的城市的发展。它要求我们既要充分发挥这个区域中主导城市对整个区域在整体功能定位、发展规划、产业结构、市场结构、基础设施布局等诸方面的主导作用;也要求我们建立区域范围内比较系统的、完善的城镇体系,做到大、中、小城市及镇在本区域范围内合理布局,进而使其区域整体效益得以充分发挥,最终促进区域范围内城乡经济、社会联系不断增强,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
在推进这样一种以区域一体化为中心的城镇化过程中,关键的因素不是单个城市的规模大小,而是区域内城市之间、城乡之间联系的强弱程度。也就是说,“联系”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与“规模”相比,“联系”是一种更为深刻、更为本质的内在变量。我认为,“联系”就是这种新的城镇化模式之区别于传统城市化模式的最根本要素。
对于我国而言,走以区域一体化发展为中心的城镇化道路,较之于走仅仅以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化道路具有很多明显的优势:1.它通过一种创新的城镇化模式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采取一种更有效的方式实现我国的城市化目标。如果我国农民能在不丧失土地财产、农村在不丧失文化根基的情况下依托城乡一体化区域建设的形式汇入城镇化的大潮,这与传统城市化通过“羊吃人”方式相比较,应该被视为一种伟大的历史性进步。2.建立在区域综合协调发展基础上的城镇化有利于我国在更大范围内更加有效地配置劳动力资源,调整劳动力的区域分工,降低劳动力成本。3.有利于加强城乡联系,进而从根本上瓦解长期以来形成的“农村-农业-农民”体系,促使我国农村发展尽快进入到与城市合作、进而相互促进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4.城乡产业结构将因此得到全面重组与改造。5.最终有利于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缓解由此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政治危机,有利于国家的政治稳定与长治久安。
实际上,我国的现实已经十分清楚地证明了这种新型的、以区域一体化发展为中心的城镇化道路不仅是一种合理的理论模式,而且更是一种非常成功的现实选择,我国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实践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中国未来将有6个都市连绵带
以区域一体化为中心的城镇化模式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最典型表现形式就是大都市区和都市连绵带的形式。因此,在我国目前阶段,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最好办法就是大力发展大都市区和都市连绵带。
根据国际公认的定义,大都市区是指由一个大城市或大都市及其周围的受这个大城市或大都市直接影响而从事相互间互相配合、利益共享的经济与社会活动的城镇、郊区所组成的人口密集地区。都市连绵带通常是指至少由两个以上城市及其周围的镇和农村地区作为其腹地而组成的具有城镇特征的都市群落地区。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至少每个省的省会城市区(包括周围的小城镇和郊区)都已经形成了大都市区了。不少非省会城市区目前也已经扩张成为大都市区了。
从都市连绵带来看,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两个比较成熟的、经济实力较强的都市连绵带,即以港(香港)深(深圳)穗(广州)为核心的珠江三角洲都市连绵带和以沪(上海)宁(南京)杭(杭州)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都市连绵带。这两个都市连绵带共29个主要城市(包括香港),尽管土地面积只占全国的不到1.5%,人口只占全国的8%,但其创造的GDP却占到了全国总量的41%(其中香港占13%)。
根据我国著名的城市地理学家周一星教授的研究,除了以上我们提到的两个已经成熟的都市连绵带外,我国在不久的未来将形成另外四个比较成熟的都市连绵带,即京(北京)津(天津)唐(唐山)都市带、辽中南地区(沈阳-大连)都市带、山东半岛(济南-青岛-烟台)都市带和福建沿海地区(福州-泉州-厦门)都市带。
如果我们在区域一体化发展框架下、将大都市区及都市连绵带主要地作为城镇化地区来分析,并借鉴美国的大都市统计区(MSA)概念的话,估计我国目前实际的城市化水平应该在45%左右,而不是国家公布的39%(2002年底数)。周一星教授预计今后每年还能增长近1个百分点。那么,我国到2020年时的实际城市化水平应该会在60%左右。
为了推进我国以都市区为中心的城市化过程的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参考相关国际经验、针对我国目前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对于跨省、市界范围所形成的大都市区或都市连绵带而言,应该设立一个类似于“大都市区(都市连绵带)管理委员会”的机构统一协调、管理都市区的各项事务,以便减少行政摩擦,提高大都市区(都市连绵带)的运作效率。环渤海地区之所以长期以来都不能形成一个类似于珠三角和长三角都市连绵带那样的成熟都市连绵带,问题的关键就出在这个大区的行政管理协调的效率比较低。2.进一步加强大都市区(都市连绵带)内部与外部的经济、社会联系,特别是要加强道路交通建设,进一步改善大都市区(都市连绵带)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其整体竞争力。珠江三角洲地区目前正在实施的“一小时交通圈”计划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即将实施的“三小时交通圈”方案在这方面为别的大都市区及都市连绵带提供了很好的参考。3.从各大都市区(都市连绵带)所具备的不同自然、市场、人力资源等具体条件出发,建立起各自最具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比如说珠江三角洲都市连绵带已初步建成为世界级的电子加工基地;长江三角洲都市连绵带则在金融服务、汽车制造方面在全国独占优势,等等。4.打破地区封锁,建立起开放、有序的统一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