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增员操作
2022-11-11
更新时间:2022-11-11 22:44:03作者:未知
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安全措施
随着冬期施工的来临,各项保温防冻、取暖措施已基本落实,为了确保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特制定本安全措施。
1.
项目成立专门的“冬期施工防火及防煤气中毒'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
成员:(含分包单位成员)
2.
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
1)使用电气焊必须开具动火证明,并经审批后方能施工,动火证由各作业队的主管工长填写,施焊人签字,消防保卫负责人签字审批。在施焊过程中,项目安全监控员进行全过程旁站监控,项目安全员必须验证防范措施的有效性。凡未开具动火证而施焊的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防范措施不落实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在操作电焊时,地线必须可靠连接(电气连接),防止打火;施焊结束后,电焊机必须拉闸断电,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在操作面上吸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在指定吸烟室吸烟,烟头未采取熄灭措施的罚款50元。
4)操作面上的碘钨灯应远离易燃物,距离可燃物不能小于50cm,未经值班电工许可碘钨灯不允许移动。
5)草帘等易燃物必须及时清理、收集、并妥善保管。
6)施工现场动明火,必须制定专项防火安全措施,经批准并落实防火用品、用具后,方准施工。
(2)搅拌站
1)冷水加热设施必须设专人负责,停止施工后采取可靠的闭火、盖火措施,烟囱中严禁冒明火。
2)设备操及其他任何人在搅拌站棚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100元。
3)搅拌站棚内严禁使用高热灯具,灯具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规定。
(3)电锯场地
1)严禁吸烟,严禁烟火,违者罚款10元。
2)锯末应及时清理,具体分工由工长安排。
3)木材存放地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4)材料库
1)易燃品、可燃品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具体事宜由材料负责人安排,经工长、技术、安全部门验收后,采取经常性的防范措施。
2)材料包装等易燃杂物,必须及时清理。
3)设置必要的灭火设施,并经常检查其有效性。
4)柴油等易燃品、易爆品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或采取有效的防范隔离措施,悬挂严禁烟火的标志牌。
5)氧气、乙炔瓶设专人管理,距离不能小于10m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5)生活区
1)严禁使用1kW以上的高热灯具照明,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特殊部位经审批后使用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隔离措施。
2)严禁使用电褥子,被批准使用的必须经相应资质部门的检测认证,无人时必须采取断电措施。
3)严禁使用碘钨灯管烧水,违者罚款100元。
4)各室内煤火设专人管理,采取可靠盖火口措施。
5)室内煤火严禁敞口取暖,防煤气中毒、防火灾发生。
6)取暖烟囱距可燃物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规定。
3.
防煤气中毒措施
(1)取暖煤火炉的安装
1)采用煤火炉取暖的,必须安装符合安全要求的炉具。严禁使用自砌的土砖炉和自制的炉具取暖。
2)炉体安装前必须完整,不得有破损,保证安全使用的附件必须齐全完好。
3)烟囱的连接须按排烟方向顺装、烟囱出口应顺风向,烟囱末端应有防止倒风的装置。
4)使用旧烟道、旧烟囱前必须认真检查,严防堵、破、裂等现象。
5)使用煤气炉取暖的车间、办公室、宿舍、工棚等必须安装风斗。
(2)煤火炉的使用和管理
1)第一次点火前必须检查排烟系统,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2)加煤高度不得超过排烟出口。
3)封火时必须打开风档。
4)炉具、烟囱、烟道的积尘必须及时专人清理。
5)取暖住宿的房间就寝前必须检查排烟情况,以及火炉是否正常。
(3)管理措施
1)每个生煤火的房内必须设通风口,小间一个,大间两个。
2)煤火严禁在任何时候敞火口取暖。
3)应不定期地清除烟囱内的积灰,确保畅通。
4)项目安排专职值班人员,每夜12点、2点、4点各寻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
4.
本安全措施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