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人权观(3)
更新时间:2006-01-20 10:17:08作者:未知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产阶级之所以在革命过程中提出人权要求并在革命以后把这种人权要求以法律的形式体现出来,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思想解放的需要。资产阶级为了把自己从封建等级制度的桎梏下解放出来,首先发起了以解放思想为目的的文艺复兴活动。接着是启蒙运动。思想解放是人的解放的前提。因此,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针对封建专制制度,提出了一系列哲学思想和政治口号。他们以人性同神性、人道同神道、人权同神权相对抗,强调要张扬人性,泯灭神性;要弘扬人道,摆脱神道;要崇尚人权,消除神权;他们以平等和特权相对抗,主张人生而平等并且始终是平等的[9]。这些思想和口号的提出,为资产阶级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础。"从今以后,迷信、非正义、特权和压迫,必将为永恒的真理,为永恒的正义,为基于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剥夺的人权所取代"。[10]以民主、平等、自由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内容的资产阶级人权观的提出和传播,极大地解放了人们(首先是资产阶级)的思想。
第二,政治解放的需要。资产阶级革命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新的政治国家,在政治上获得解放。为此,资产阶级需要用一种理论来证明其解放的合理性。合法性。人权理论就提供了这种证明。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资产阶级的"现代国家就是通过普遍人权承认了自己的这种自然基础。现代国家既然是由于自身的发展而不得不挣脱旧的政治桎梏的市民社会的产物,所以,它就用宣布人权的办法从自己的方面来承认自己的出生地和基础。"[11]资产阶级在其政治解放过程中,"不得不以人权的形式承认和批准现代资产阶级社会"。[12]由于实现资产阶级政治解放单靠资产阶级自己的力量是不够的,它就必须拉上其他阶级,形成强大的政治联盟。因此,人权又成为吸引人民同它一道推翻专制制度的旗帜和口号。但是,在资产阶级利用人民达到自己的目的时,无产阶级也利用资产阶级来争取和实现自己的人权。对这种资产阶级始料所不及的情况,恩格斯做了很好的说明,他指出:"从资产阶级由封建时代的市民等级破茧而出的时候起,从中世纪的等级转变为现代的阶级的时候起,资产阶级就由它的影子,即无产阶级,经常地和不可避免地伴随着。""资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也有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伴随着。"与资产阶级要求所不同的是,"从消灭阶级特权的资产阶级要求提出的时候起,同时提出了消灭阶级本身的无产阶级要求。"[13]这就揭示了资产阶级的人权要求实际上只具特殊性,即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要求,而无产阶级的人权要求,却具有普遍性和彻底性,即"消灭阶级本身。"
《人权的终结》一书的作者美国的科斯塔斯·杜兹纳教授在该书中介绍"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时,是这样描述马克思对资产阶级革命中人权的看法的:"法国革命在政治上成功地解放了资本主义经济;现在有必要发动一场旨在解放全人类的社会革命。人权是革命的主要意识形态。这些权利属于抽象的普遍人,然而在实践中人权促进了资本主义中非常具体的人以及自私、贪婪的人的利益。从这个角度看,马克思的人权批判具有全面性和彻底性。"[14]马克思一方面肯定了人权在资产阶级革命中的进步作用,另一方面也批判性地指出了这种人权的历史的和阶级的局限性。通过揭示资产阶级人权的本质,马克思从中导出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的观点。
第三,经济发展的需要。资本主义经济是一种典型的商品经济,它需要通过实现商品交换来发展,而从政治或法律上看,实现这种交换的基本前提是每个人拥有对自己产品的所有权和自由支配权,同时也需要每个人取得独立平等的主体地位。这样,才能实现财产自由、买卖自由和等价交换。因此,马克思指出,"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全面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进行交换的个人材料和物质材料,则确立了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产生、实现的基础。作为纯粹观念,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作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平等和自由不过是另一次方的这种基础而已。"[15]商品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平等、自由,上升到政治国家和法律权利的高度,就自然衍生并体现为人权的要求,体制为资本掩盖下的人人平等。自由和享有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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