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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
更新时间:2006-08-30 17:10:19作者:未知
由于收入降低,北京的不少法官对一项被誉为"阳光工程"的工资改革计划颇有怨言。而据《瞭望东方周刊》了解,北京市此次工资改革,受到影响的不仅仅是法院,税务、工商等传统"强势"部门皆感到"秋凉"。
这场被有些人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都最大工资改革",力求解决部门收入"两极分化"问题,而由于涉及面广,触及利益甚多,正在步人真正的深水区,很多人感叹改革的艰难。
从根本上堵住部门创收
仅以法院为例,《瞭望东方周刊》了解到,北京市朝阳、海淀和丰台三区法院的法官收入下降最大。以前,法官们每审一起案子就会有加班费;现在,工资改革计划取消了加班费,法官收入也不再和诉讼费挂钩。
改革开放后实行的按劳分配政策:
*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政治态度也要看,但只能是按劳,不能是按政,也不能是按资格。
*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必须是严格的、全面的,而且是经常的。
*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对干得好的、干得差的,经过考核给予不同的报酬。物质鼓励不能缺少。对有特殊贡献的也要给奖金。总的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鼓励大家上进。
一些人对此感到欢欣。"过去看着别的有钱单位使劲发钱,我们却只能领那份可怜的死工资,内心感到很自卑。现在不了。"看着新列出的工资表,一位自称在"清水衙门"工作的男士言语中透出自得。
中国公务员工资由于各个部门权力不一,"吃财政饭"的人收入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对此,北京市人事局下发的工资改革计划的精神就是要求各部门同一级别、同一工作年限,收入要一样,而在不同年限、不同级别中体现收入差距。改革力求从根本上堵住部门创收等不正常现象。
接受记者采访的不少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赞赏北京市委、市政府的改革魄力,"这个问题多少年都没有解决。都是公务员,凭什么相差会这么大呢?"
但是,争议也很大。一位被降了工资的人愤愤不平地拿他工作的部门和团委对比,在他看来,自己的部门每天要为财政收回大量的钱,工作很辛苦,但团委的人却只需要在办公室坐坐,"非常轻松"。
《瞭望东方周刊》致电北京市人事局了解情况。该局办公室一位董先生表示,此事非常敏感,上级规定一律不接受采访,人事局只向市委、市政府和人事部报告信息。
但董先生也指出,过去那些过高的收入其实都是超越规定范围自行发放的,这次改革不是降低大家的工资,而是进行规范,"公务员做工作是职责所在,有了工资再领加班费,这就不合适了"。
法官首当其冲
北京公务员工资改革计划:
北京公务员工资改革计划酝酿于2003年夏季,成型于2004年夏天,计划被简称"3581工程",核心要义就是统一全市所有公务人员的收入标准,增加一些"清水衙门"如团委、信访局等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取消那些"富得流油"的部门如税务、法院等单位自行设置的各类奖金、补贴。
根据北京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整顿机关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的通知》,行政级别和工龄资历等成了核定工资标准的最重要依据.所谓"3581工程",即通过改革,使科级、处级、厅级和部级人员的月收入分别达到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万元。
在这次工资改革中,收入明显降低的群体是法官和税务等"强势"部门的人,而法官受到的冲击特别大。北京市财政系统一位官员估算,全市法官实际收入降低的幅度平均在35%到50%之间。
宣武区法院一位法官表示很"气愤"。改革前,这位法官一年的收入算下来,平均每月约为4000多元;经过改革,现在,这位法官的工资表上只有2000元出头。
在这位法官看来,基层法院工作特别繁重,如果一味按照行政级别定收入标准,那还不如找个清闲的机关过舒服日子。
朝阳、海淀和丰台三个区法院"损失"最大。一位内部人士透露,在全北京市,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和案源多寡不一,这三家法院比其他基层法院处理的案子都要多,法官的收入也要高得多。
朝阳区一名公务员告诉记者,该区法院的一名普通审判员,月收入在8000元以上,即便是一个刚进去的书记员也有6000元。但经过这次改革,他们的收入被大幅度下降,有的甚至"降了一半多"。
这位公务员解释说,在朝阳法院,法官除了国家规定的工资,每办一个案子都有加班费,还有月奖、季度奖、年中奖和年终奖。更重要的是,法院的收入主要来自诉讼费,诉讼标的越高,诉讼费就越多。
"我们的活是一年比一年多,而收入却在减少。"朝阳区法院一位法官的言语中透着失望和无奈。
一位法官认为,在法官工资问题上,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由政府主导甚至决定法官的收入,二是将法官的收入标准和其他行政公务员相提并论。
顺应民心还是"用药太猛"
对于这次改革,北京财政系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以"用药太猛"和"弊端严重"来评价。他认为,它将导致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强化官本位,因为官位越高收入越多;二是影响基层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让工资改革变成大锅饭。
对于这次工资改革,有人用三个"了"字进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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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条变短了。全市公务人员的工资结构从过去最多的20多项简化为15项: --行业差距缩小了。各单位间过去"贫富不均"的现象被终结,清水衙门和肥差部门工作人员的收入差距得到了弥合。
他还对执行效果表示担忧:如果这些人的收入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改革用药太猛,会逼迫他们寻找其他"创收"。
但也有人不同意这种看法:必须用"猛药"治"恶疾",这样的改革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从严治吏、取信于民的决心。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晨光教授认为这次改革出发点是好的。他认为,由于中国法官收入偏低,很多地方的法院就将诉讼费收人多寡和法官收入挂起钩来,"这就违背了司法的宗旨"。
不过,王晨光教授也婉言批评,将法官的待遇比照公务员核定,"不是特别合理",也"不大符合司法的性质和规律,在很多国家,法官的工资是由议会来决定,中国的法官工资也最好由人大来主导"。
还有人关心,这种改革,究竟算不算得上是一种按劳分配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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