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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医保机构的介入能让医疗费降下来

更新时间:2006-02-24 00:00:00作者:未知

在2月18日召开的中国医院协会报告会上,卫生部部长高强表示,当前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多种原因长期积累造成的,其主要原因有医疗资源结构失衡、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医疗保险发展缓慢、药品流通秩序混乱、公立医院逐利明显和医疗市场监管不力等。

  在以上问题中,前三个方面可以通过政府加大和改进财政投入的方式,加以解决或

者有效缓解。而后三个方面的共同症结,其实在于公立医院的逐利性,正是由于这个根源,才导致了以药养医、医疗人员腐败、药品流通秩序混乱和医疗市场监管难度加大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不少人提出设立平价医院,让患者享受到低价的医疗服务。但是平价医院毕竟只是少数,让大家都到平价医院看病显然不现实。一旦平价医院人满为患、甚至一号难求之后,供求失衡必然导致实际价格的扭曲,而扭曲的价格反而可能被医院利用。

  因此,降低医疗费用的关键不是在市场中增加几个低价医院,而是应当让现有的医院积极降价。可是,目前优质医疗机构不仅供不应求,而且患者相对医院而言也处于弱势地位,根本没有能力与医院讨价还价,也没有能力鉴别医疗费用的合理性。而让卫生主管部门审查每一账单的合理性也不现实,在没有任何人讨价还价和监督的情况下,医院追逐暴利和提高收费就成为一种必然。

  在目前情况下,降低医疗费用,让医疗机构不再追逐暴利,可以考虑的最有效途径是充分发挥医疗保险机构的作用,让医保机构作为一个既具有讨价还价能力,又有医疗账单审查能力的客户进入市场,成为患者的利益代言人。为此,首先应当改变医保费用报销支付程序。

  目前的支付程序一般是患者先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然后再到医保机构报销费用,如果不能报销的就由患者自行负担。在这种程序当中,医院开出处方之后就没有任何风险,因为无论费用多么不合理都可以拿到钱,他们自然就不会有积极性去降低医疗费用。

  而如果把程序改变一下,让医院先垫付医疗费用,然后由医院直接将账单向医保机构报销。那么,医保机构就可以集中审查各个医院的费用合理性,如果其医疗费用显著高于类似医院或在治疗过程中存在不合理费用,医保机构就可以拒绝支付,而让医院为自己的过失承担后果。

  医院面对医保机构这样的大客户,就不敢随意增加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因为医保机构作为专门机构,有专业能力评估某一治疗过程中各项费用是否必要与合理。

  所以医疗机构欺骗患者的成本大大提高了,难度和风险也加大了。而且这种支付程序也减少了医院、患者和医保机构之间的交易环节,患者不必在承受病痛的同时,又奔波于医院和医保机构之间,不必担心无法支付医疗费而延误治疗。

  除了改变现有的支付程序,公开选聘定点医疗机构和对他们进行动态的管理,也必不可少,这样可以将质次价高的医院驱逐出医保市场。巨大的医保市场是任何一个医院都不愿意放弃的,医院为了获得医保市场的蛋糕,也必然愿意降低医疗费用。当然,选聘医疗机构不仅应当考虑其费用水平,还应当考虑其医疗水平,医保机构应当对医院的治疗情况进行评估,综合医疗水平和医疗费用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只有医保机构真正发挥作用,成为患者的利益代言人,患者才有可能享受到有效的医疗服务。我们也才能对不合理的医疗账单说“不”。也只有这样,服务低劣、收费昂贵的医院才会失去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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