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申士光电有限公司简介
2022-11-15
更新时间:2006-10-02 11:47:10作者:未知
合同编号:______
劳 动 合 同
(样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约 须 知
1、 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2、 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3、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5、 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6、 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同第十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条款等签订保密协议。
8、 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文本,以明确其权利、义务。
9、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劳动合同鉴证。
10、 劳动合同的效力,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一)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期限:
1、 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 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二) 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 工作内容
1、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2、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 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2、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时制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甲方应当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四、 劳动报酬
1、 试用期内,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_____________元;
2、 试用期满,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_____________元;
3、 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核发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补贴。
五、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 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有义务遵守;
2、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工作操作规程。
六、 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 双方协商一致的;
2、 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 甲方不能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双方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的;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法律法规已修改,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 劳动合同的终止
1、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 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一方不同意续签,另一方不得强迫;
3、 劳动合同期满后,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签手续;
4、 乙方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八、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 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 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不能就岗位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的。
(四)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 乙方应征入伍的;
5、 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样本”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nb“劳动合同样本”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