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22-11-11 00:00:11作者:网络
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总结
本届以来,****纪委在上级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推动镇整体工作的重要抓手,深化“三转”,认真谋划,精准发力,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有效促进了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为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协助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建立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保证。
镇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
制定出台了《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分工安排》、《镇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列出了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任务、目标措施,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责任,并按照“四个干”要求,制定了责任清单,落实机关科室、基层各单位职责,构建起从镇领导到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体系。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镇党委班子成员在半年汇报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落实廉政约谈制度,结合“重心下移捉小鬼”活动,镇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对机关科室主任、场直单位负责人、村队党支部书记、队长进行了集体廉政约谈,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党委理论中心组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每次党委会都安排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议题,对镇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重要性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认真落实党委书记“四不一末”制度,坚持做到了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工作,带头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程序,班子成员按照要求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二)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
我们始终坚持把教育预防作为源头防腐的一项重要举措,坚持标本兼治,抓早抓小,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协调组织了“看监狱、算得失”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镇领导、科室主任、基层单位重点岗位人员70人到冀东监狱第五监狱参观服刑人员食堂、监舍,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接受直观警示教育。二是协调组织了“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课堂。
邀请区纪委、区检察院领导就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及案例分析和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形势、农村基层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了深入讲解和剖析,全场150名管理人员全部参加主题教育课堂。三是开展了“党委书记讲党课”活动。
结合“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主题教育,针对镇管理干部存在作风飘浮、干劲不足等现象进行剖析和讲解。四是完善了“惠风园”廉政教育基地功能。
协调有关科室共同建设廉政文化公园,增设廉政宣传展牌、廉政标语、同时对基地环境进行了美化,使基地教育功能更加完善。五是组织开展了“学《条例》明《准则》守纪律”主题学习活动。
结合中纪委对有关条款的解释,组织镇管理干部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集中系统学习,并组织党纪知识考试,使全体管理干部对新《准则》和《条例》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规范了行为、明确了底线、感知了敬畏。六是狠抓《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后,及时组织全场管理干部进行了集中学习贯彻,采取集中培训、撰写心得等形式,做到知责明责,狠抓条例执行,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七是积极开展学习活动。
利用周五下午管理人员学习时间,组织学习党内法规,党章党纪,观看多部警示教育片,同时组织了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三)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把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政治责任来落实。结合“一问责八清理”、机关作风整顿活动,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治理隐形“四风”问题。
按照区委、区纪委要求对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再清理,根据部分科室进驻为民服务中心后相关科室超标的情况,对相关科室进行了重新调整,使办公用房全部符合标准,杜绝超标现象;对公务用车作了进一步规范,严格单车核算、公出派车登记等各项手续。二是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
按照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方案,扎实推动活动开展,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三是加大了教育提醒力度。
加强对党员干部在重要节假日的教育提醒,在春节、五一、端午等节日分别摘发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为镇领导、全场管理干部编发廉政短信。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镇纪委坚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行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严查,专项检查形成常态,并下发整改意见书,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四)坚持引导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把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彻底摒弃平衡照顾、论资排辈的思想,把发展作为选干部、配班子的出发点,严格干部的选用标准和条件,坚持按能力素质和岗位需求选干部,树立了“以发展定能力、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对调整的干部严格落实了廉政审查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把住了选人用人的廉政关。
(五)积极争取党委全力支持纪委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镇党委对纪委查办案件给予了大力支持,党委书记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示督办。
二、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一)把握重点,突出监督的时效性。
充分发挥纪委“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作用,把监督检查的切入点转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
一是加强对镇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的监督。
对镇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通过经常性检查、突击性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部门较好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先后对镇资源发包、工程项目招投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发放督查意见书,真正做到用督查推进工作落实,用追责保障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的监督。
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抽查、走访群众等方式,以“一问责八清理”、机关作风整顿、重心下移“捉小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专项治理等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了对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的监督,对发现的有关工作人员存在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纠正。(二)抓住节点,突出执纪的严肃性。
镇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行为、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严查,重点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加强对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的提醒。
在“五一”“端午”节日前印发《各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并编发廉政微信,同时与区检察院沟通为每位中层管理干部订阅了廉政手机报,每周发送廉政短信,进行专题教育和提醒。二是进行专项检查。
先后进行专项检查12次,在检查中始终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共下发整改意见书32份,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三)突破难点,突出问责的警示性。
围绕镇党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督查的同时,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进行严厉问责。
一是给予1名党员开除党籍处分。
二是对发生违规行为的3名管理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是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名工作人员和14名无故未参加镇会议的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四是对4名在懒政怠政不作为不在状态专项清理中发现的失职失责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五是认真摸排问题线索。
积极与公检法司协调,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维护稳定等重点加强纪律检查。以上是镇纪委推动
“两个责任”
落实有关情况的简要总结,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镇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充分运用两个《条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精准发力,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推进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