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06-01-03 00:00:00作者:未知
(一)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法规定的下列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法规定的下列刑事案件:
(三)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刑法规定的下列刑事案件:
刑事判决书(一审自诉案件用用)
行政执法文书
刑事答辩状
减刑(假释)申请书
刑事裁定书(终止审理用)
传唤通知书(公诉案件用)
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
刑诉法基本原则修改的反思
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技术问题
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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