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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组织与民主

更新时间:2006-09-05 14:25:54作者:未知

  在社会生活中,组织有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
之分。以营利为目标的组织是经济组织,虽然对政治生活也有一定的影响,但这种
影响是受到限制的,以避免权钱交易之嫌疑。非营利组织是指无需向国家纳税的所
有社会组织,实际上就是利益集团。1非营利组织是民主的亲密伴侣、重要支柱和
必要前提,这似乎已经成为现代政治学的基本常识。不过,从现实情况来看,非营
利组织与民主的关系并非象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简单明了,因为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是
非常复杂的,它们之间既可能是正相关关系,也可能是反相关关系,还可能是不相
关关系。

  一、正相关

  许多思想家均认为非营利组织是民主的必要前提,如彼德·伯格和理查德·纽
豪斯认为,"中介结构对于生气勃勃的民主社会是必要的。"2政治学家爱德华·希
尔斯(Edward Shils)在《新兴国家的政治发展》一书中也认为,如果发展中国家想
变得更加民主,那就必须建立具有相当密度的、个人自愿结合的、精巧的社团体制。

  非营利组织是民主必要前提,对这一观点的论证思路主要有两种,一是市民社
会,二是多元主义。

  让我们先来分析市民社会的思路。在十八世纪以前,西方思想家所说的市民社
会指的就是国家。但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市民社会获得了现代涵义,它不再
是国家的代名词,成了专门指称存在于家庭与国家之间的独立的社会活动领域的专
有名词。

  在西方思想史上,人们对市民社会持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度,一是否定的态度,
存在于法国大革命和黑格尔的著作中。二是肯定的态度,存在于英美文化传统中,
认为市民社会是个人自由和权利的最可靠的避难所,在其中,个人自由和权利能够
免于国家权力的无端侵害。

  肯定市民社会的态度与洛克的思想有关。洛克认为,政府的权威来自人民同意
的或者默认的契约。3不过,现代市民社会的观念比洛克的思想要丰富。因为洛克
的契约毕竟只涉及个人,而不涉及社会组织,不涉及个人与政府之间的中间地带。
洛克的思想实质是以契约来约束政府权力,从而保护个人的自由和基本权利。市民
社会的观念则是把个人组织起来,克服个人主义的局限性,以集体的力量来对抗国
家权力,从而保护个人的自由和基本权利。因为个人总是弱小的,他无法依靠自己
的力量独自对抗强大的国家权力。为了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并使自己的声音能够为
国家所倾听,个人必须组织起来,以集体的力量来对抗国家权力。因此而形成的组
织就是本书所说的非营利组织。由于这些组织处于政府与个人之间,所以又称为中
介组织。

  中介组织对于民主的重要性为许多思想家所承认。如罗伯特·奈斯比特认为,
中介组织是自由民主的真正源泉,因为中介组织在个人和现代社会宏观制度之间起
着非常重要的沟通作用。中介组织为对抗国家非正当干预个人生活提供了缓冲区,
"现代政治史中的真正冲突并不如人们所常说的存在于个人与国家中间,而是存在
于国家与社会组织集团之间。"4威廉·康豪塞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众多的彼此
独立、功能有限的组织容许民主控制,但也隔绝精英与非精英相互之间非正当的影
响。"5

  非营利组织在促进民主方面的作用不限于保护个人对抗国家,它也保护个人对
抗他人的不当侵害,制约放肆的个人主义。如哲学家亚当·塞里格曼指出,"市民
社会"不仅强调"个人主义",而且还强调"社群(community)"6,市民社会指的是既
超越国家也超越个人存在的领域。市民社会既对抗国家的影响,也制约放肆的个人
主义,并通过某种方式对个人实施社会化,以使其学会相互合作。在西方历史上,
宗教或者带有宗教色彩的自然法也曾经起过这方面的作用。但是随着宗教权威和自
然法传统的衰落,非营利组织已经不得不担当起履行这一功能的重任。

  托克维尔也认为市民社会的功能就是对抗国家的影响、限制放肆的个人主义。
自愿结合的组织之所以重要不是因为他们促进个人主义,而是它有助于克服个人主
义引起的问题,即个人主义有弱化民众和使解决共同问题的任务复杂化的倾向。所
以,人们的素质越高,人们就越需要自愿结合的组织,也就越能够克服个人主义的
局限性。托克维尔说:"在民主国家,所有公民是独立的并且是弱小的;他们自己
很难做什么事情,也不能迫使其同伴帮助他们。所以,如果他们不学会自愿地相互
帮助,他们都势单力薄。"7

  据此看来,非营利组织是民主的关键,其原因不仅是它能够促进自由,而且是
它能够促进团结。就如托克维尔所说:"只有通过人与人相互之间的互惠影响,情
感和舆论才能得到补给,人心才能得以宽广,人智才能得到开发。"8

  当代研究专制制度的学者也有同样的理路,如彼德·伯格和理查德·纽豪斯认
为自愿组织的关键作用在于创造并维持社会价值,而康豪塞则认为,非营利组织能
够避免社会原子化,从而使得大众不易于被反民主的专制势力所蛊惑。

  自愿结合的组织能够提供民主所需要的实际的技术训练,因而具有民主教育的
功能。就如彼德·伯格和理查德·纽豪斯所说:"社团创制法律,选举官员,开展
辩论,倡议行动进程,这就履行了民主学校的功能。虽然我们可能认为某些社团的
目标是琐碎的、误导的或者怪诞的,但是它们的确履行了这一富有活力的功能。"9

  市民社会理论的核心观念是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存在着一个王国,在这个
王国中存在着由众多的自愿结合的组织构成的网络结构。市民社会中的非营利组织
服务于民主的途径有二,一是通过插入"中介制度"这一缓冲区来保护个人对抗自高
自大的国家权力;二是通过训练个人并创制社会团结网络约束放肆的个人主义并培
养合作精神。因此,市民社会理论的重点在于政治领域之外的社会领域,强调对抗
国家权力、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强调培养公民间的合作精神。

  让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多元主义的基本思路。在美国,多元主义者的理论对手是
精英理论。精英理论认为,美国政治表面上看起来是民主的,但真正统治美国的是
权力精英,因为精英们把握着重要决策职位,选民在选举时实际上并未真正选择政
策。高度分化的政治体制使得有机会出任选任职位的公民无法对其政治行为完全负
责。多元主义认为,精英理论是错误的,在存在精英统治现象的情况下,众多的利
益集团中的精英们之间也存在着实际的竞争,这时即使没有公众的大规模直接参与,
政治体制也仍然会是民主的。在一个社会中,这样的组织数量越多,其政治体制的
民主水平也就越高。非营利组织不仅可以对抗国家、保护个人,而且也能够保护非
营利组织在控制或影响国家的努力中免于其他组织的非正当侵害。组织越多样化,
权力精英在政治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可能性也就越小。

  多元主义者认为,所有的政治都不过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斗争。最好的政治
制度就是能够保护自由结社的权利以及能够调和不同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的制度。
社会是一个充满利害冲突的场所。个人从来就属于许多不同的利益集团,而且其成
员身分和忠诚对象也是交叉的、相互冲突的。只有自由的最大化才能保证个人在多
重利益集团之间作出适当的选择。在政治多元主义看来,所有的利益要求都不是什
么坏事情,它既值得自己追求也值得他人尊重。而且,利益集团在为个人的利益服
务方面远比个人有效。那些找不到合适集团参加的人就应该自己成立利益集团。只
要有能力,就应该去影响政府。多元主义者认为,美国社会存在着大量的利益集团,
这些集团的成员身分并不完全重叠,其权力基础也各不相同,而影响决策的技术也
五花八门。

  市民社会理论与多元主义理论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市民社会理论认为非营利组
织在政治领域之外来对抗国家,保护个人,培养公民的团结精神。而多元主义者认
为非营利组织是深入政治领域并对其进行民主控制的机制。但是,它们的共同点也
是显然的,因为它们均认为非营利组织不仅有助于民主而且对于民主来说是至关重
要的。
    
 
 
  二、负相关

  自愿结合的非营利组织与民主存在着正相关关系。这种观念之所以深入人心,
并成为政治学的一般原则,其原因就在于市民社会理论和多元主义观念已经成了相
当多的人的思维定势。

  不过,非营利组织与民主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并不是无懈可击的。在西方政治思
想传统中,一直有人对市民社会和多元主义的观念不以为然。雅各宾主义、反多元
主义、民粹主义就是其中的典型。

  雅各宾主义认为,市民社会和多元主义观念有两个基本假设,一是非营利组织
和中介制度天生以个人为目的,赋予个人以力量,给个人以自由;二是非营利组织
之间的竞争是确定公共利益的途径。雅各宾主义者对这两个基本假设均提出了质疑。
他们认为,有许多事实可以证明,非营利组织不见得必然有利于个人自由。在许多
国家,家庭、宗族、教会、社区等中介制度结构往往压制个人的力量,限制个人的
自由,而不是赋予个人以力量,给个人以自由。这些中介制度把个人束缚在现行社
会控制中,并经常强化派别界线。结果,它们经常削弱民主统治的基础,并创造人
身依附的体系或者派别敌意。在历史上,1793年法国的中介组织就并未给民众以力
量,而是削弱了民众。也正是这一原因,以解放人性和争取民主为标志的法国大革
命一直努力抵制这些中介组织的权力。

  法国大革命的思想领袖卢梭是雅各宾主义的理论代表。卢梭说:"为了很好地
表达公意,最重要的是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存在,并且每个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的
意见。"10为了实现民主,必须遏制派系的发展,必须消除任何中介组织,从而更
广泛地开拓人类理性的自由发展,取缔植根于旧制度中的特权,扫清民主所需要的
人民自由表达其意志的障碍。

  雅各宾主义的态度在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中也有所体现。黑格尔象卢梭那
样深深地怀疑市民社会,认为市民社会是特殊利益相互冲突的领域,充满着奢侈和
欲望、肉体和伦理堕落。11

  当然,雅各宾主义不只是一个理论问题,在各国政治实践中也有现实的基础。
在欧洲尤其是法国政治生活中,雅各宾主义仍然很有活力。坚持雅各宾主义的政治
家均认为,特殊利益集团会挫败民众对国家的控制,所以以这些特殊利益集团为主
导的社会显然无法实现民主。只有通过能够涵盖整个社会的民主选举的国家才能表
达人民的民主意志。自愿结合的组织是特权或者特殊利益的工具,所以是人性解放
和人民表达公意的障碍。

  从历史事实来看,非营利组织在法国革命一百多年以后即1901年才在法国得到
合法地位,直到今天为止,许多法国人仍然认为来自有组织利益集团的压力是偏见、
非正义和无效率的源泉,国家及其官员则是公共利益的保护者,并且许多法国人还
认为法国的民主比美国的民主还要民主,因为美国的多数意志经常为狭隘利益集团
的需要所挫败,而法国却很少出现这种情况。

  雅各宾主义的主张在东欧也有强烈的反响。例如捷克总理克劳斯(Vaclav 
Klaus)在反对对赞助活动实施税收减免政策时所陈述的理由就具有雅各宾主义的味
道。他说,对赞助活动实施税收减免,无疑是将赞助者的特殊利益置于公共利益之
上。在过去我们生活在错误的、父爱主义的国家怀抱里,它替我们做出选择,何者
该资助,何者该执行,而所用的钱全出自我们自己。现在,我们进行了一场革命,
国家变成了我们自己的国家。感谢上帝,我们能够影响国家决策,并且能够参与国
家在日常工作方面的偏好和优先次序的决定了。然而,赞助者寻求税收减免,实质
上就是在寻求把自己的偏好来取代公众通过民主程序通过国家做出的公共偏好。克
劳斯说,如果个人把资助行为看作是绝对个人的决定,或者运用其税后的钱,这是
正确的。但是,如果赞助者用税前的钱,那么他不仅违反了平等纳税的原则,而且
也违反了公益物品平等分配的原则。赞助者有意无意地通过其行为告诉我们他不承
认国家作为赞助者身分的观点,他要根据自己的意志来实行赞助,他不赞成国家对
优先次序的选择,也反对国家对公益物品的保障。

  雅各宾主义在美国也有一定的市场。美国公众关于责任政党原则的争论中有些
人就认为集团之间的斗争不会自动产生公共利益。他们认为,民主要求若干机制,
以便使选任官员对他们追求的政策负责。换言之,民主不仅需要利益表达,而且还
需要利益综合,把相互冲突的利益的聚合为可管理的整体利益,并在不同利益中找
出重要不重要的次序,以及向选民提供在可能作出的合理选择中可理解的许多项目
创议。自愿结合的组织可能很好地履行前者,但是它们没有手段履行后者。

  就如著名的美国政治科学家沙茨奈德所说,压力战术的显著特点不仅是它能否
赢得选举,而且还在于是否试图劝服多数。压力政治是短路多数的一种方法。12在
此意义上,只有政党才给予提供民主控制的机制的希望。政党能够团结政治领导集
团,并把他们集中在能够为选民所评估的项目行为中。美国利益集团研究者贝里也
说,政党是利益集团的天然平衡器,它们为公民提供寻求国家集体意志的基本手段。
只有政党能够为公民提供公共政策基本方向的广泛选择。不过,从现实情况来看,
美国政党太软弱无能了,无法有效地履行这项功能。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利益集团的
权力特大。通过竞争筹款、政策研究、打入媒体并且与地方支持者联系,利益集团
比政党能够更好地诉诸选任官员以及那些寻求政治职位的人。此外,最近几年里,
专门为政治竞选筹款的政治行动委员会的兴起,也加强了这一现象,从而削弱了政
党作为选举竞争的核心角色的功能。同样,公民团体通过改革政党规则也发挥了类
似的作用,这些政党规则削弱了职业政治人员在提名过程中的作用。结果就是政党
的权力稳定地削弱,尽管这一趋向在八十年代末有微弱的回潮,但已经是回天乏力。
于是,无党派人士的比例逐渐上升,对政党持积极态度的人数逐渐下降。同样,国
会中投票的政党性也不再是常规。在当前,不结盟的证据在公众态度和行为中均非
常明显。向某个人投票而不是向政党投票已经成了美国人的共识,同时投几个政党
候选人的选票数目已经显著增加。很少有人把自己认同于某个党,对政党漠不关心
的人的数目自五十年代以来已经上升了三倍。在过去几十年来,政党的地位急剧下
降,动员公众的能力也因此而削弱了很多。利益集团已经获得了使得自己比以前更
为强大的资源。然而,政党地位的下降、利益集团地位的加强,其结果却不是真正
的民主政治的实现,而是挂羊头卖狗肉。这使得许多人都有受骗的感觉,觉得非营
利组织说起来是有助于民主的发展,但实际上却是阻碍了民主的发展。13

  美国新闻记者迪翁分析道:"美国人讨厌现实的政治实践,因为他们失去了关
于公共利益的所有感觉。在政治极化的最近三十年里,政治不再是人们解决分歧、
寻找救济和向前行进的精巧的进程。现在,当美国人观察政治时,他们本能地认为
当今政治不再是发现、解决分歧,而是故作姿态,提供短期政治收益。"利益集团
政治不可能产生迪翁所说的"公民精神的共同意识"。相反,美国社会次级团体的爆
炸性发展却削弱了发现并动员实施这类感觉所必要的支持的能力。在此意义上,非
营利组织就是民主的障碍。14

  非营利组织瓦解政治体系,削弱整合结构,从而削弱了民主控制,以狭隘的少
数派控制取代了多数控制,因此非营利组织是民主的障碍,这就是雅各宾主义反对
非营利组织的原因所在。

  反多元主义者认为,自愿结合的组织是民主的前提,这一观念的核心是所有利
益或多或少均在集团政治结构中得到了代表。然而,以集团输入为基本基础的政治
会忽略重要的利益,尽管这些利益表面上为大众所控制。换言之,这类政治不仅不
代表多数,而且甚至会不代表所有少数派的利益。

  这在美国政治体系中的确是事实。例如,在三十多年前,政治科学家沙茨奈德
指出:"多元主义天堂的缺陷是天国唱诗班的合唱带有强烈的上层阶级的腔调。"压
力政治本身是一种淘汰性的选择过程,不能服务于零散的利益。压力政治体制是倾
斜的、掺水的、不平衡的,只对某些少数派有利。1960年,在号称民主的美国,"
百分之九十的人不能进入压力政治体制。"15

  在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西方世界出现了众多的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利益集团,
从而对沙茨奈德所说的商业和上层阶级的统治地位提出了挑战。不幸的是,公共利
益集团的发展也刺激了商业和职业组织反抗力量的发展。施洛兹曼和蒂尔尼说,"尽
管出现了其利益未曾得到代表的新兴集团,但是压力社群中的不平衡在最近几年似
乎仍有强化。"16就组织中个人参与和压力体制整体结构而言,情况也是一样的。

  关于个人参与问题,七十年代末一项对美国家庭主妇的调查揭示了这一点。调
查结果表明,40%的受访者是私益性利益集团而不是公益性组织的成员,只有52%
的人既属于私益性组织,也属于公益性的组织。只有10%的人在小学毕业后从未参
加过任何组织,而参加组织的人中73%的人受过大学教育。63%的专业和技术工人
拥有组织成员的身分,拥有组织成员的人中13%的人是劳工。在压力体制的结构方
面也有类似的景象:在所有组织中,70%在华盛顿有活动,52%的组织在华盛顿有
自己的业务办公室。相反,即使假定所有工会、所有民权集团、少数民族组织、社
会福利集团、穷人组织、代表老人、残疾人和妇女的组织均是弱者的代表,那么这
些组织中在华盛顿有活动的也只有5%以下,而在这5%的组织中也只有10%才在华
盛顿有专门的活动办公室。

  当然,这些数字本身并不能够完全说明问题,因为无组织的利益通过政治体制
中的其他渠道也能够得到代表,并且从理论上来说,广泛的代表并不必然是有效的
代表。然而,这些数据也有助于解释所谓"公共利益集团"或"公民团体"的严肃的研
究者为什么怀疑这些集团对美国民主的长期影响。实际上,非营利组织的的倡导者
在提出问题和政策倡议方面远比开发解决方案、加强妥协更有效。通过扩大组织并
保证程序改革来对抗特殊利益集团是幼稚的,因为这些做法至多能设置若干障碍来
抵制特殊利益从而保障较为广泛的利益。

  但是,这些数据至少能够说明非营利组织是民主的前提这一假定是轻率的。尽
管公民团体和非营利公共利益组织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是美国的利益集团体制显
然仍是名不符实的,这一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是有利于有权有势者,尤其是有利于商
业阶级,而不利于广大公众和无权无势者。

  总之,无权无势者和广大的公众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代表,但其代表
的途径并非是自愿结合的组织的体制。因此,非营利组织可能不是民主的前提而是
民主的障碍。

  美国社会中民粹主义者对非营利组织是民主的前提这一主张也提出了挑战。民
粹主义者认为,非营利组织的运作越来越象它们所要控制的国家与商业世界的官僚
制度。非营利组织不支持公民参与,以职业政客的努力来取代公民的自觉努力。象
国家一样,它们也有精英控制和脱离他们所要为之张目的选民的倾向。它们逐渐走
向官僚化,逐渐丧失了作为其本质特征的自发性。就如哈森费尔德和英格利希所说:
"人类服务组织日益职业化的未曾为人所预料到的严重后果是疏离顾客,尤其是赤
贫者和下层阶级与这些组织提供的服务疏离得更远。"17

  这一批评导致了对新型公民政治的呼唤,新型公民政治让公民个人直接从事政
府管理过程,而不是通过代议制度或者非营利组织等中介参与政治。本杰明·巴伯
就是这一新型政治的鼓吹者之一。他说:"自由理论赖以在保障民主(尤其是是代议
制)的同时保护自由的主要手段实际上并不保障民主也不保障自由。代议制即使有
助于责任制和个人权利,但它也摧毁公民参与和公民精神。代议制民主象我们的政
治语言所产生的矛盾修饰法那样吊诡。"巴伯不主张以非营利组织为中介的政治,
而拥护"无中介的自治政府",他在"强力民主"实施计划中根本没有提到非营利组织,
他只提到过"私人利益志愿者",并且以否定的语气提到的。他说:"对民主有价值
的是公共利益志愿者的活动而不是私人利益志愿者的活动,私人利益志愿者活动只
能更加强化利己主义。"18

  所以,非营利组织远不是民主的前提,而是民主的严重障碍,因为它们实际上
只代表少数人的利益,不反映公共利益,阻碍公民积极参与公共决策。

  三、不相关

  第三种观点是非营利组织既不是民主的前提,也不是民主的障碍,它们压跟就
与民主无关。就美国的情况来看,大量的经验研究表明,许多非营利组织在很大程
度上并不从事政治活动,如果民主的实质是政治性的,那么非营利组织与民主就没
有什么关系,虽然在潜在意义上它们可能会有间接促进民主的效应。

  美国政治学家西奥多·洛威(Theodore Lowi)在七十年代末描绘了这一情景:"
如果没有众多的公共服务和慈善机构系统地清除垃圾、清洁街道,帮助流浪者,城
市生活是无法想象的。"然而,洛威注意到:"所有自愿结合的组织,无论规模大小,
均因为坚固的行政内核而失去了其自发性......这样的团体自然获得了潜在的政治
权力,但只在偶然的情况下才具有政治性。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只是做些行政管理
的工作。"

  在八十年代,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教授萨拉蒙(Lester M. Salmon)对非营利公益
服务组织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非营利组织与民主不具有相关性。根据萨拉
蒙的分析,从总体上来看,在所调查的所有组织中,只有3%的组织在一开始从事
一些或者是政治和立法论题或者是特别顾客团体的拥护性的活动,即把将近一半或
者一半以上的经费用于这类活动。至少介入某些政策创议的活动的组织稍多一些,
但也只有18%左右,不到五分之一。大的组织比小的组织更可能从事政治性活动,
具有多项服务功能的组织和社区发展组织比其他组织更可能从事政治活动,但是其
差别也并不是很大。并且从总体上来看,大约五分之四的组织很少参加政治活动,
只做公共服务的"行政管理"的工作。

  为什么如此呢?一种解释是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资助的增长制约了非营利组织
从事政治活动,因为非营利组织介入政治可能会导致政府资助减少。不过,这一解
释很难找到经验证据。相反,政府资助的增长可能是导致高水平的政治倡议活动的
主要因素之一,因为积极参与政治,可以通过政治影响力来争取更多的政府资助,
所以政府资助的增长也可能提高非营利组织从事政治活动的积极性。

  更有说服力的是这一事实,私人基金对非营利组织政策倡议活动的支持很有限,
并且很不可靠。根据克雷格·詹金斯的研究,美国非营利组织从事政治倡议活动的
关键因素是外部资助。然而,这些资助的可得性是有问题的。1971年是这类资助的
高峰年,但是支持非营利组织倡议活动的资助只及美国所有基金会资助的0.705%。
19

  因此,现代非营利性的人类服务组织从事政策倡议的活动非常有限,其原因可
能在于过去三四十年里,社会服务领域逐渐职业化了。自五十年代以来,救济穷人
等社会工作越来越职业化,使得社区组织者和政治活动家越来越疏离非营利的社会
化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关系越来越象医生与顾客之间的关系,社会
工作的实践开始由邻居转向组织,由家庭转向办公室。在这一进程中,人类服务组
织变得与民主的实践越来越不相关了。

  因此,非营利组织与民主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既可能正相关、反相关,也可
能不相关。那么,这两者之间到底是正相关、反相关还是不相关呢?这可能取决于
特定的条件。也就是说,当国家权力过分强大,并对社会自治空间构成威胁时,非
营利组织是民主的前提;当基于经济利益、种族差别或者其他基础的私人团体摧毁
了关于共同目标的实在感觉,扭伤了公民之间的精神纽带时,非营利组织就可能是
民主的严重障碍;而当非营利组织不再从事政策倡议等政治活动,只追求狭隘的角
色概念时,非营利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就与民主不相关。这一结论可能并不令人满意,
但它的确说明了理论分歧与现实政治之间的复杂关系。当然,从总体上来看,对于
实际而健康的民主建设来说,非营利组织虽然有不尽令人满意之处,但在具有集权
传统并且不存在严重的政治不稳定问题的国度里,它对于民主建设的益处显然大于
坏处。

 

  注释

  1 严格地说,国家组织和政党组织也是非营利组织,不过这两种组织是纯粹的
政治组织,因而一般说非营利组织时,不包括这两类组织。
  2 Peter L. Berger and Richard John Neuhaus: To Empower People: The 
Role of Mediating Structures in Public Policy, Washington: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for Public Policy Research, 1977.
  3 洛克:《政府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
  4 Robert Nisbet: Community and Power,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2.
  5 William Kornhauser: The Politics of Mass Society,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59.
  6 Adam Seligman: The Idea of Civil Society, Glencoe, Ill.: The Free 
Press, 1992.
  7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88年。
  8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88年。
  9 Peter L. Berger and Richard John Neuhaus: To Empower People: The 
Role of Mediating Structures in Public Policy, Washington: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for Public Policy Research, 1977.
  10 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
  11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
  12 E. E. Schattsneider: Party Government, New York: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1942.
  13 Jeffrey M. Berry: "Interest Groups and the Changing Nature of 
Interest Groups in America", in Annals of the American Academy, No. 528, 
July 1993.
  14 E. J. Dionne: Why Americans Hate Politics,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1991.
  15 Schattsneider: The Semisovereign People: A Realist's View of 
Democracy in America, New York: Hold, Rinehart and Winston, 1960.
  16 Kay Lehman Schlozman and John T. Tierney: Organized Interests and 
American Democracy, New York: Harper & Row, 1986.
  17 Yeheskel Hasenfeld and Richard A. English, eds.: Human Service 
Organizations: A Book of Readings, Ann Arbor: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 1974.
  18 Benjamin R. Barber: Strong Democracy: Participatory Politics for 
a New Age,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4.
  19 Craig Jenkins: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and Policy Advocacy", in 
Walter W. Powell, ed., The Nonprofit Sector: A Research Handbook,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7, p.29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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