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6-03-20 00:00:00作者:未知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在《尽快制定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法》的议案中建议,农村的金融困境源自于金融制度安排的非强制性。杨子强所关注的农村金融改革无疑是今年最重要的改革热点之一。从“十一五”规划到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都将是政府下一步大力推行的。
建议出台《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法》
杨子强认为,只要设在农村的所有金融机构,必须将所吸收资金的一定份额投放在当地,且对中小及民营企业、小额农户贷款也应达到一定比例和份额要求。对执行、执法不力者,可自行退出农村金融市场,或者勒令限期退出,将原占有的金融资源转让给执法优良的机构。
“同样是贷款难问题,国家一纸关于农村信用社必须坚定支农的强制性金融政策,便初步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2002年-2005年9月,山东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5.33%、6.7%、11.3%和16.1%;同时,信用社也在大规模的支农中享受着小额农贷稳定的贷款收益。现在新的问题是,中小及民营企业不论在资金数量、金融服务质量和金融风险方面,与小额农户贷款都有本质区别,单一的强制性金融政策并不能保证得到有效贯彻实施。这就迫切需要利用法律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中小及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10年内将农信社改成社区银行
2005年,商业银行逐渐退出农村金融市场,网点不断减少,除农行外,仅有农村信用社还在勉强坚守农村金融这块阵地。中央1号文件中,提出了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并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今年2月底召开的“全国农村信用社工作会”上,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和副主席唐双宁则公开表示,在10年内将把农信社改成社区银行。对农信社改革的方向,则直指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社区性农村银行机构。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看来,目前,农信社改革模式仍然过于单一,绝大多数农信社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实质变化不大。他认为,深化农信社改革,应该允许成立跨行政区划的信用社、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一个基层农信社可以跨几个乡经营,也可以让联社、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跨几个县经营。允许盈利的信用社保留在联社之外,或自主选择加入哪个联社等。
专题采写:本报记者庄士冠
■金融模式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总裁刘汉元提“企业+金融+政策”农村金融模式相当多民企有意入股农村金融
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总裁刘汉元在《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强化金融服务三农》提案中提出了“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政策机制”的模式。具体而言就是,金融机构以信用贷款形式投入农业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则与金融机构共同承担部分金融风险,对农户实施全方位的带动,而农户与企业间则形成利益互补的关系。
经济学家林毅夫在去年两会期间就提出提案,建议采取公司加基地加担保公司再加农户的模式,也就是由龙头企业成立一个担保公司,对银行给农户的贷款进行担保。据悉,这个提案得到了发改委的重视,农发行也非常积极,目前正在积极的试点中。
作为民营资本,也表现出了入股金融机构的相当兴趣。刘汉元表示,现在有相当多民营资本对入股农村金融机构感兴趣,入股后,不仅民营资本能够获利,同时能够解决小额信贷融资难的问题,是两全的事情。
“我们不怕民营、外资资本进来,只要他们愿意进来,就有办法控制小额信贷的风险。”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告诉记者,目前,小额贷款组织主要是商业性的小额贷款组织,它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设立的,其股东人数不超过五人,不得吸收任何形式的存款,不得搞变相集资。在运作的初期,其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捐赠资金;运作一段时间,管理经验逐步完善、成熟后,经批准可以从国内外一个金融机构采取批发资金的外源融资方式扩大业务。
民间资本进入信贷机构已经是农村信贷改革的一个途径。2005年12月,四川广元被确定为小额信贷机构“只贷不存”试点,谨慎试探民间小额信贷模式。
随后,山西“日升隆”、“晋源泰”两家以老票号命名、民间完全出资的商业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揭牌。
■农村资金流邮政储蓄资金将回流农村专家表示这需要利率浮动、税收优惠等政策来加以引导
农村金融改革的另一个焦点,是邮政储蓄的资金回流。2005年,邮政确定改革方案,将邮政储蓄分离,单独成立一个邮政储蓄银行。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不仅首次将国家开发银行列入“一号文件”的农村金融改革方案中,也明确“扩大邮政储蓄资金的自主运用范围,引导储蓄资金向农村回流”的原则。
与小额信贷相反,邮政储蓄“只存不贷”,但其在农村网点之多,布局之广,却是其他商业银行无法比拟的。据云南社科院的研究表明,在全国范围内,邮政储蓄从农村抽走了至少6500亿元资金。而农村金融改革不再限定在农信社、农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身上,只要有合适的客户或营业范围,各类银行都可以参与,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邮政储蓄从农村抽走的资金便可以引导回流到农村。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产业与区域经济研究室主任张元红指出,尽管今年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已成定局,方案明确其可以扩大资金自主运用范围,但是,在邮政储蓄目前无力从事社区性小额贷款业务的情形下,如何引导其将更多的资金返回农村,仍然没有看到明确的政策出台。他表示,要想吸引其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需要让其有利可图,这就要配合利率浮动、税收优惠等政策。
■对话发展农村金融要注意统计科学
新京报:农村信用社改革怎样控制风险?
方兆本:风险控制关键是加强监管。现在农村信用社改革推进得很快,不过有个问题没有解决。现在把农信社原来的呆坏账和现在人员的业绩挂钩,管理部门要求下属农信社报呆坏账数字,却没告诉大家数字是做什么,结果有些人就靠自己小聪明,多报或者少报。管理部门根据报的数据核销呆坏账,多报的就占便宜了,少报的就吃亏了。有时候情况却相反。所以我认为,要发展统计科学,否则按照不准确的数字制定政策,会使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管理部门要多下去看看,多了解情况,才能使政策的制定能够真正做到为农民服务,为三农服务。
新京报:对民营资本进入信贷机构你有什么看法?
方兆本:民营资本如果只是为了自己融资的方便,我劝你不要进入金融机构。
如果你真的想做金融业,眼光放长一点,积极一点,懂得金融市场整体的规律,把入股金融业作为自己的事业来看,那么欢迎。
新京报:今年要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到农村,但邮政储蓄变成银行后,又怎么能够适应金融机构的运作?
方兆本:首先是政策上的引导,至于邮政储蓄银行自身的运作,最缺的是人才,对基层更是这样,惟一的办法就是培训。
新京报:加强农村金融改革的强制性,会不会反而影响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呢?
杨子强:我国农村经济要想跳出“贫困陷阱”,需要对经济进行强刺激,需要《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法》这个推动力。但需要强调的是,《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法》的强制性,并非是反市场和反规律的硬性操作,而是用法律之手、借市场之力,先是以法律强制力“撮合”农村金融与经济建立联系,逐步营造农村的经济规模和福利水平,然后再以法律强制力“保持”金融注入的惯性,最终达到所有金融机构能自由进退农村、获得稳定收益的动态匹配状态。这应该是农村金融市场化进程中的必经阶段。
新京报:在农村金融政策方面,你认为有哪些需要调整和加强?
刘汉元:我觉得国家应该通过免征利息税、适当降低营业税和所得税税率,减少存款准备金、放松利率管制等途径对金融机构进行必要扶持,特别是针对农村现在的实际金融需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符合农民小额贷款需求的政策支撑,并且全面简化农信社繁杂的小额贷款程序。
■新农村财政公共财政阳光照耀农村今年财政3397亿元支持“三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在向人代会做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将达到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增长14%。
中共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今年将全面启动。
对于中国农民来说,今年将看到更多“真金白银”投向农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和医疗,公共财政的阳光将逐渐照耀到中国广大的农村土地上。
取消农业税是第一步
“取消农业税,仅仅取消了长期以来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地租性的税收,而不是长期形成的以农补工的格局得到根本的改变,真正实现工业反哺农业的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我们认为取消农业税只是走出小小的第一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杨元伟说。
根据国税总局的测算,2004年农村增值税税款和车辆购置税等税收,有将近5000亿元,约占农民总收入的15%左右。由此可见,农业税免征以后,农民仍然承担着一定的负担,而且与城镇的居民相比,相对于享受的公共产品的服务而言,也是不对等的。
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部取消农业税后,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关键是要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包括深化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
农村投资重点在基建
“现在基础设施建设靠农民自己攒钱搞,水车坝村里的公路和引水工程,都是村里人自己掏‘腰包’集资修建的,由于资金有限,村里的公路只能修成泥巴路,村里的一些农副产品无法运出去,而农民需要的农资也运不进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板桥乡水车坝村党支部书记涂安祥在接受采访时说。
根据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财政投资方向今年将有很大的调整,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将转向农村,主要包括加强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和减灾体系建设,加强农村道路、饮水、沼气、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加强教育、卫生、文化等农村公共事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