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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主政体的政治稳定功能

更新时间:2005-12-20 14:13:14作者:未知

   稳定状态是任何一个系统存在与发展的前提,维持稳定是每个系统必须具备的内部功能。政治系统(国家是其外在的法律表现形式)也不例外。追求稳定是当今世界各国政权的主要政治目标之一,而如何在社会发展中保持政治稳定则是各国政权在不断探索、寻求解决的重要课题。
    
    在全球化浪潮日益高涨的今天,各个民族国家的外部环境与内部结构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动,面临诸多挑战与考验,政治稳定问题自然倍受关注。政治民主是政治稳定的直接的、重要的相关因素,围绕二者关系学术界有诸多讨论。本文拟从民主,作为一种政治权力的结构形式及运行机制 
    ── 即从政治体制的层面上,梳理政治民主与政治稳定的关系,旨在探讨民主的政治体制是否具备政治稳定的功能、能否产生政治稳定的效应。
    
    一、 制度民主与体制民主
    
    
    在传统的政治思维之中,有关民主的认识主要是在政治制度的层面上展崐开的。对于民主的政治制度的论述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他提出了古崐希腊城邦国家民主制度的标准 
    
    ──“凡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就都是正当或正宗的政体;而那些只照顾统治者们的利益的政体就都是错误的政治崐或正宗政体的变态(偏离)。”①
    
    即使在被称为“黑暗时代”的欧洲中世纪,在西方人的精神生活中仍有对于民主的追求,有着他们对于民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及政治制度的理解。中世纪人在精神领域中皈依于神权。但就世俗关系而论,社会关系的有序与各个阶级、阶层利益的协调即意味着那个时代的民主。奥古斯丁认为,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的合理性在于它是“一种被安排得很好的秩序。秩序就是崐有差异的各部分得到最恰当的安排,每一部分都安置在最合适的地方。”在世俗对教会服从的前提下,世俗也受到教会的关怀与协调,便是中世纪的民崐主的制度安排。
    卢梭是近代以来民主理论最重要的阐述者之一。卢梭说:“唯有公意才能够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② 
    国家属于参加社会契约的全体人民,人民即国家,公意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卢梭的民主理论不仅把西方的民主思想推到了空前激烈的制高点,也为西方崐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
    亚里士多德、奥古斯丁、卢梭是人类历史上三个不同时代中的三位重要的思想家,他们的民主思想分别代表各自所处时代中普遍的民主观念 
    ──对于民主政治制度的理解。由于时代的差异,他们所论述的民主的制度含义和阶级属性各不相同。但是,他们关于人类民主制度的观念仍然具有明显的同质性,即他们不约而同地把民主概括为体现着平民主义价值取向的制度安排(只不过平民主义的标准因时代差异而有所区别)。回顾人类民主理论发展演进的历史,不难看出:民主,在政治制度的层面上,反映的是不同时代标准下的平民主义的价值观念体系,它在本质上是对国家政治关系作出的平民主义的原则规定。当然,这种价值观念与原则最终是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换言之,当某种平民主义的价值观念被以法律形式确定为国家意志的时候,一种民主制度便诞生了。传统的政治思维从总体上就是这样认识与思考民主问题的。从表象上看,这也就是为什么 
    ── 人们一直习惯于把民主归崐入判断政治制度性质的标准范畴。
    进入本世纪以来,有关民主问题认识的视角才逐渐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应首先归功于熊比特。熊比特对于传统的民主观念作出了方法论意义上的批判,熊比特指出:以平民主义的“人民的统治”定义的民主,只是一个意识形态中的政治理念,在现实中却难于界定。而如果观念规范在现实中得不到经验的实证,这一规范也无法成立。事实上,传统的政治思维中,甚至连观察与实证民主的经验性手段都没有提出。熊比特不满足于传统政治思维对民主的理解,而要在新的层面上,以新的视角观察与认识民主问题。
    在熊比特看来,民主是一种政治方法、一种社会政治权力运作的方式。具体到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民主表现为:政治精英竞取社会权力,人民选择政治领导的两个政治过程的统一,而选举则是其集中的表现形式。如果说现代西方社会是民主的话,它就具体地、实在地表现在选举之中。在政治体制层面上,选举程序即是民主。除此之外,人们不能说出民主还有什么其他崐的实际意义。
    熊比特与卢梭的在民主观念上的分歧,实际上反映了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和作为一种政治体制的区别。卢梭揭示的是“制度的民主”── 
    对于崐国家及权力的价值规定;而熊比特更关注的是“体制的民主”── 对于某种价值规定的实现形式。
    
    二、 两种政治体制的结构与功能比较
    
    
    从现实性看,民主建设的真正含义与其说是人们如何对国家及权力做出价值规定,还不如说人们能在多大程度上找到那些价值规定的实现形式。同一民主制度可以有不同的民主体制作为其实现形式,而不同的民主制度也可以表现为相同的民主体制。因此,选择和建立什么样的民主体制就成了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的关键。
    
    所谓政治体制是指国家的权力结构及其运作方式。权力结构即政治权力主体间相对固定的关系形式,表现为对权力主体权限的法律规定;权力的运作方式即行使权力的程序。集权与民主是两种基本的政治体制。
    集权政体的权力结构内部为等级型政治关系,权力运行以支配 — 
    服从的方式进行;民主政体的权力机构内部为平等型的政治关系,权力运行以博奕方式进行。集权政体与民主政体的政治稳定功能各具特点,有十分明显的差别。
    集权政体要么具有绝对的稳定性,要么处于绝对的不稳定状态。结构决定功能,功能影响结构。集权政体的自稳功能与其内部结构密切相关。集权政体的等级结构产生了政治行为的高度同质性,上层政治角色的意图决定下层角色的行为,下层的行动满足上层的需要。从而形成了“压力—稳定”机制。集权政体下的稳定性的前提是政治权力、特别是政治权力的上层角色具有权威性,否则权力结构就难以稳定。这一前提条件导致了政治权力(机构)必须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不断排斥对于其权威可能构成的威胁,必须不断排斥来自体制内外的不同意见。换言之,“压力—稳定”机制具有使集权政体下的社会的、政治的矛盾积累起来的负面效应。从另一方面看,集权政体下社会重大矛盾的解决只能以否定政治权力的权威性为前提,集权政体下的社会矛盾、政治矛盾发展的总趋势必然是对政权的否定,终究会引发政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政治不稳定、甚至政权更迭。
    民主政体常常处于相对稳定和相对的不稳定之间的平衡状态。民主政体的内部结构中的平等型政治关系决定了权力角色行为的异质性,这是该体制的相对不稳定性的原因所在。但由于民主政体下的权力精英间平等的政治关系,即政治角色之间具有形式上相等的影响力、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政治权力又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平衡意味着稳定,民主政体内在的“平衡—稳定”机制导致了它的政治稳定功能。进一步讲,民主政体的政治稳定功能具体表现为:
    ──缓释功能。在民主政体权力结构中平等的政治关系形成了权力精英间的制衡,同时也使政治权力具有了更广泛的社会基础和代表性。在没有绝对的政治权威的条件下,各种社会群体利益表达渠道的较为通畅,各种社会矛盾可以及时释放,不易积累、酿成危机。
    ──微调功能。民主政体下的权力运作采取博奕方式,各种政策的制订要经过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权力精英的反复交涉、协商最终达成妥协。这样国家权力机关实施的政策、法规可以较好地综合各方面的利益要求,使社会矛盾在利益综合的过程中得到不断的调整。
    ──整合功能。整合,是民主政体的政治稳定功能的最重要的体现。利益矛盾与冲突是任何一个政治系统中的客观存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有不稳定因素。民主政体的优越性在于:它使各种利益群体都可以通过合法的政治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或满足自己的利益要求。这样,凡参与政治活动、提出利益要求的社会群体的政治行为,在客观上都是以承认政权的合法性、权威性为前提的;这样,各种利益群体提出的任何否定性的意见与要求,实际上都变成了肯定现行政权前提下的否定;这样,政权就将各种社会群体整合到了现行的政治体制之下,从而获得了广泛的代表性与稳定性。
    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选择不同的政治体制对于其政治、经济发展的影响是迥然不同的。民主政体的“平衡─稳定”机制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中大国的印度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印度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是极其艰难的,人口众多、资源贫乏、社会结构复杂矛盾尖锐,这些都构成了印度社会发展的障碍,孕育着现代化道路上的危机。但是,令世人惊奇的是被认为是第三世界现代化累赘的印度,在独立后五十多年中始终保持了基本的政治稳定。印度于1947年独立后建立了民主政体,1950年印度宪法生效,此后这部宪法经过了80 次的修正案的补充和修正。1952年至1997年的 45 年间印度进行了 13 次大选,成立了 13届民选政府。在民主政体下,印度社会并非风平浪静,民族、种姓、阶级、地区矛盾和冲突不断、此起彼伏,面对现代化进程中不稳态社会的印度政治权力结构并不是强有力的集中制,平均每届民选政府执政时间不足4 年。然而,在频繁的宪法、法律修改和政府变动条件下,在政治相对不稳定的情况下,印度社会却又保持了长时间的相对稳定。这充分表现了民主政体对于社会矛盾的适应、调节和整合能力。
    在政治系统建立和发展的不同阶段上,因需要解决矛盾的性质不同、任务不同,政治体制的稳定功能的表现也会有所不同。因而,对于不同体制的政治稳定功能的评价亦不能一概而论。
    一般来说,政治系统在建立过程中,主要任务是克服旧矛盾,建立起新的政治关系,这时集权体制往往是有效率的,有利于坚决、迅速地克服旧矛盾、扫除旧势力。在政治系统成功地建立起来之后,新的系统内部关系就发生了转化,旧矛盾的消除意味着新矛盾的产生,但新系统中的新矛盾的解决方式不是消除,而是控制、调解和平衡。显然,民主体制更适合于这一阶段中的政治系统自我稳定的需要,也应当成为人们的明智的政治抉择。
    
    三、民主过剩了吗?
    
    在对民主政体的政治稳定功能进行一番理论分析之后,让我们再来看看现实的经验。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的广泛建立,使政治体制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焦点,同时新兴国家的工业化实践也为人们认识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能。于是,政治发展研究领域中便出现了一种引人注目的观点,即认为民主政体对于处在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的发展中国家是不适合的,而似乎集权体制更合乎发展的需要。早在1955年刘易斯就曾提出:“国家越落后,一个开拓性政府的作用范围就越大”,“软弱的政府不能维持自己境内的秩序。”③ 
    此后,塞缪尔·亨廷顿提出了他的著名的“权威主义”的发展理论模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我国学术界,也曾引发过热烈的讨论。亨廷顿的“权威主义”在实践中是以韩国为代表的一些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模式,即所谓“东亚模式”为支撑的。这一模式被认为是集权政体的发展模式的成功范例。
    正当越来越的人们开始相信集权政体似乎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时候,所谓的“东亚模式”却发生了危机。从 90 年代中期开始,以韩国为代表的一些亚洲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化、现代化发展遇到了明显的问题和挑战。特别是 1997 年年中以来蓄积已久的危机终于爆发了, 从 7 月份泰国的金融危机开始,一连串的金融 — 经济风暴席卷了大部分亚洲国家。其中韩国,这个 80 年代亚洲乃至世界的“发展奇迹”,遭受了最为严重的打击,导致了自开始工业化进程以来最严重的衰退。11月,韩国政府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申请高达 550 亿,实际上宣布了国家财政、经济的破产,“东亚模式”向世界亮起了红灯。
    人们似乎在一夜之间都意识到了“东亚模式”的弱点。集权的政治体制与市场化的经济体制的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东亚模式”,韩国是这一模式的代表者。在这种模式下,集权的政治体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美国学者阿姆斯登在总结韩国工业化发展道路时写道:“在韩国,并不是市场机制对资源进行配置,对私有企业进行指导,而是由政府作出投资决策,每个企业不是在一个竞争的市场结构中运行,而是在一个受到控制的市场里运行。”④ 
    台湾知名经济学家李国鼎先生在分析“东亚模式”的经济与政治体制关系时也指出:“事实上,政府过去曾担任民营企业的代管人,新事业的创办人,供应原料,收购成品,及冒最大的风险提供企业所需的贷款,这些工作在经济进步的国家,都是为眼光远大的企业家和银行家所崐担任的”。⑤ 
    在这种模式带来一些为人们所反复论及的好处的同时,也埋藏下了隐患,积累了弊端,这次席卷亚洲的危机正是这一模式的弊端与隐患的大爆发。
    首先,政府动员机制造成了经济集团化与垄断。在集权政体之下,政府必然要集中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社会的经济资源,而集中与控制的有效途径即是扶植并左右国民经济关键部门和行业中的大型企业集团。在政府动员机制的推动下,韩国历届政府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引导,特别是通过政府主导型、间接融资为主的投资体制,将经济资源集中于与政府关系密切的由家族管理的大型“财团”(CHAEBOL)的手中。目前,韩国最大的30 家财团的财产占了该国国民财富的 1/3。这些财团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实行纵向一体化的经营战略,使韩国经济具有很强的垄断性。这样,一方面抑制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国民经济运转缺乏灵活性;另一方面,大企业集团之间激烈竞争造成了经济规模的极度膨胀,形成“泡沫经济”。只要由于某种原因,经济快速扩张的条件被削弱,这种“泡沫经济”的弊端就会暴露无遗。韩国的这次危机就是由于财团经济的过度膨胀,造成严重的生产过剩而引发的。苏黎世肯帕财物公司的经济分析家黑尔一针见血地指出:“韩国的问题是一个经济模式失灵的问题”⑥而韩国经济过度膨胀的根子则在于集权政体下的政府动员机制。
    其次,集权政体积累、激化了社会矛盾。亚洲的集权政体在工业化过程中利用政权力量强制实现社会稳定的同时,使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地积累、加深和加剧。1961年5月18日,朴正熙发动军事政变上台后,以“革命军事委员会”(后称“国家再建最高会议”)的名义宣布禁止一切工会活动。此后劳工运动和社会民主运动均遭到了强行压制。1971年12月颁布的《关于国家保卫特别措施法》,此后于 1972 年在全国实行紧急状态,韩国政府对社会的统制达到了顶点,政府对工会、各类政治团体及普通公众的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进行了极其严格的限制。以暴力为基础的严格的社会管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社会矛盾的公开表现,但绝不能消除社会矛盾,反而在不断地积累和激化社会矛盾。韩国在长达 25 年的专制集权统治下,劳工运动和民主化运动一直没有停止,有时甚至十分激烈,终于爆发了“光州起义”那样的大规模群众性的反独裁运动。
    第三,集权政体不利于市场机制的运作和完善,引发严重的政治性腐败。集权政体一方面没有使亚洲的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的社会矛盾得到及时的缓释和解决;另一方面制造了一个与经济界联系密切的庞大的官僚体制,成为严重的权力腐败的温床。在集权政体下,政府广泛干预经济,政、企关系密切,进而造成了经济运行中的二元调节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社会经济活动受到两种性质、方法和目标均不相同的调节机制的左右,即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普遍发生在集权政体国家中的严重的腐败现象并非偶然,它恰恰是这种“二元调节”的直接后果。“二元调节”模式曾受到许多赞誉,被认为是“官僚—威权主义”(Bureaucratic authoritarianism)政体的经济发展模式的优势所在。但人们却不应忽视其与腐败的密切联系。经济的二元调节造成了腐败的“非凸组合”:
    |
    |
    |
    A| 0B
    <----------------------------------->
    市场调节|政府调节
    |(计划调节)
    |
    |D
    腐败
    在上图所示导致腐败产生的“非凸组合”关系中,OA代表市场调节的加强,OB代表政府(计划)调节的加强,OD代表腐败的加强。在这种“非凸组合”中,假定 A 或 B ,任何一个方向上的调节机制得到加强而相反方向的调节机制被减弱,都意味着腐败的经济动因减少。在二元调节的模式下,两种调节机制在配置资源的目的和方法上存在着矛盾,腐败便从这些矛盾中产生、成为一种经济需要。其典型的表现即是企业运用寻租行为通过政府而不是通过市场即可获取资源与利润。应当说,较为单纯的由政府主导的经济模式(计划经济)或较为单纯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腐败都是较少的和可控的,都不易发展为严重的政治性腐败。而唯独政府与市场两种调节机制大面积交叉和并存则容易造成大范围的腐败。
    韩国的集权政体下出现的普遍、持久而严重的腐败现象为上述理论分析模式提供了最典型的例证。韩国的三星、现代、乐喜金星、大宇、鲜京、双龙和韩国火药等七大财团中,出身于政界、军界的经营管理人员占其副经理以上的主要经营者总数的近 17%。有资料表明,韩国高级政府官员和高级军官退职后几乎都有在财团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经历。⑦ 官、商人事结合化解了对经济活动的种种监督制约机制、废弛了法律,使腐败大行其道。腐败强化了发展的盲目性,从总体上降低了经济活动的效率。在经济扩张时期,韩国众多的财团和企业通过与政府的特殊关系广施贿赂,大搞人情贷款、优惠贷款,结果造成了不良贷款的迅速膨胀,埋下了金融风险的隐患。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腐败对经济及社会的危害暴露无余。
    在这次韩国的危机中表现出的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同时并存的双误现象,充分说明了集权政体于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弊端。从长远来讲,集权政体既不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也不利于政治稳定。
    东亚模式的危机已经在提醒人们:应当重新考虑政治体制与工业化、现代化发展的关系了,到底是集权政体、还是民主政体更适应于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更有利于政治稳定?人们应该作出新的回答。
    
    
    注 释:
    
    ①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32页。
    ② 卢 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 35 页。
    ③ W·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三联书店1990年版, 第 520、516 页。
    ④ 艾丽斯·阿姆斯登:《亚洲的下一个巨人:南朝鲜和后起工业化》,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2年第3期,第50页。
    ⑤ 李国鼎:《台湾经济高速发展的经验》,东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 版,第5页。
    ⑥ 《韩元的损失 —— 韩国以往的政策无法医治今天的经济疾病》, 载《华尔街日报》,1997年11月24日。
    ⑦ 详见贲贵春、尹传学:《南朝鲜企业集团》,辽宁民族出版社
    1987年版,第 222 — 2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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