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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派”与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形成[1]

更新时间:2006-09-09 16:34:33作者:未知

     同时,还应注意中国各地农业发展的不平衡性,如果“不能分别地把握各地的农业经济特殊关系与不平衡状况,就不能了解中国农业经济结构的具体内容。自然,这并不妨碍我们依据普遍与特殊的统一法则,综合各地的特殊状况来建立我们对于中国农村经济之一般的估计。”同理,他强调“我们不能依据抽象的真理来考察农村经济的各个现象,而必须对于每一个特定的范畴作具体的研究”。而“根据中国历史上的商人资本发达的事实而断定中国的资本主义早已发达,封建势力已摧毁殆尽”这种观点的谬误之处即在于“他们根本没有了解商业资本的特质,只是抽象地抓住资本的概念用此种抽象概念来解说中国农村经济结构的性质”。最后,还要注意“数量和质量的互相转变法则…”。但是,“唯物辩证法决不是一种抽象的形式的理论,在研究的过程中,不能一刻使它和具体的现实的情境失了联络,因此实际的调查和统计以及搜集材料的工作(这些工作本身亦须以辩证法为基础),仍然成为目前第一等的任务”。【17】 
    正是这种指导思想和广泛深入的农村调查,为他们在农村社会调查和“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中提供了基本的方法、论点和论据。 

    三 

    1933年,在农村社会调查的基础上,陈翰笙同吴觉农、孙晓村、王寅生、张稼夫、钱俊瑞、张锡昌、薛暮桥、孙冶方、冯和法等共同发起成立了“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由陈担任理事会主席直到1951年该会解散。1934年他们创办了《中国农村》月刊公开出版,登载大量调查报告和论文,公开宣传马克思主义,并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农村研究进行了广泛的批评。他们的理论自然也遭到其他派别的批评反对,而对他们的批评最为激烈、最为全面的却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另一流派,即中国“托派”。这样,论战双方实际是用同一种语言进行“对话”。 
    论战的导火线是经济学家王宜昌于1935年1月26 日在天津《益世报》的《农村周刊》上发表的《农村经济统计应有的方向转换》一文(由于此派论点后来经常发表于“中国经济研究会”主办的《中国经济》杂志上,故被称为“中国经济派”,而另一派则被称为“中国农村派”)。他在文中对“中国农村派”所主张的以生产关系的总和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和出发点表示不满,认为是“单注意社会条件及人对人关系”而忽视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即忽视了生产力的因素。对“中国农村派”认为土地问题是农村的中心问题,他也表示异议。所以,他认为应实现三个十分重要的方向转换:“中国农村研究的第一方向转换,便是在人和人的关系底注意之外,更要充分注意人和自然的关系”。第二方向转换“便是注意农业生产内部的分析,从技术上来决定生产经营规模的大小,从农业生产劳动上来决定雇农底质与量,从而决定区别出农村的阶级及其社会属性”。第三方向转换“是在注意农业经营收支的情形,资本运用的情形和其利润分剖的情形。这里,不仅要注意到农业主要业务,而又要注意到副业的作用”【18】在后来的答辩文章中,王宜昌对自己的观点又作了进一步的说明和发挥:“第一方向转换”是其理论的“骨干”,?纱松?觥暗诙?较蜃?弧奔础肮赜谂┮瞪??系淖时局粕???獭焙汀暗谌?较蜃?弧奔础肮赜谂┮瞪??系淖时局屏魍ü?獭薄!?9】很明显,他所主张的“农村经济统计应有的方向转换”实质上并不只是主张一种技术性或方法论的转换,而是提出了一种新的理论(但也是以马克思和列宁为依据)解释,目的是为了说明中国农村已是帝国主义殖民体系中的一部分,因而其性质已是资本主义社会。 
    因此,他自然要认为中国农村的中心问题不是土地问题而是资本问题:“中国现阶段农村经济问题的核心,仍是土地分配问题吗?这是很成问题的。据我的意见,资本分配问题才是重要的,土地分配问题在一九二七年大革命以后便过去了。”“据我的研究,今日中国农村经济,已是商品经济,而且资本主义已占优势,土地所有形态已经被资本制生产屈服了。所以‘问题的中心’并不再是土地所有形态,地权,租佃关系等等,而是资本制的农业生产过程的分析。”【20】不过,他并未列出起码的资料数据,而是大段地摘引列宁关于俄国农村资本主义发展的论述作为自己的论据,不能不给人一种牵强附会之感。同样,在论述生产力的重要性时,他也未能以实证性资料来说明中国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变化或发展,而是以十分抽象、艰涩的长篇大论来说明农村研究应注重生产力。他概括自己与“中国农村派”关于生产力的争论“则一点是生产力的技术性,二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三是技术的生产力又表现为社会的历史的生产力”。而“社会的进步发展,是人类和自然的矛盾中,人类更服从而更征服自然。人类征服自然的程度,以技术或生产力表现出来。”【21】在他的理论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技术/生产力实际上是 等同的。其目的依然是要说明中国农村“雇佣劳动者”的增加和“新式生产技术”的结合产生了“资本主义的农村生产力”,由此决定了生产关系/社会的资本主义性质。 
    王宜昌的观点得到了张志澄、王毓铨、张志敏、王景波等人的响应,但王景波的论证方法和角度与他们略有不同。王景波以列宁的帝国主义/ 殖民地理论为根据,认为“中国是一个殖民地,殖民地就是世界资本主义的一个乡村。”因此“外国资本的支配必然要在中国造成以它为主体的商品生产的体系”,“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之发展不仅加重剥削,并且要改变中国国民经济的构成”,所以“中国的一般的经济关系,无论在城市或乡村,都是资本主义的”。这样,“为争得民族的经济之自由发展,所要推翻的生产关系,不是‘封建剥削’,而是外国资本的统治”。“中国的土地问题之解决(即为充分发展民族生产力,消除土地的垄断),无论在经济或政治的观点上,只有在推翻外国资本支配之下,才可思议”,所以“中国民族取得独立后,土地的改革将采取何种的形式,这是属于将来的事,今天且慢些讲”。【22】与王宜昌一样,他也是反复引用马克思和列宁的著作,而缺乏有关中国农村的必要的实际资料。 

    四 

    对于“中国经济派”的批评,“中国农村派”立即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作出大量反驳。 
    首先,他们认为农村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应当是农业生产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农业生产中的社会生产关系),而不是人与自然界(人与土地,机械,肥料等)的关系”,亦即“地主与农民间的关系”,农业资本家与雇农的关系,“农村与都市经济以至于国际市场(对殖民地而言为国际帝国主义)的关系。”农村经济学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是地主、资本家是如何剥削农民、雇工的,农民是如何分化的,工业资本、城市、国际资本帝国主义是如何剥削、压榨农村并使农村破产的。而人与自然的关系等种种技术性问题是农学家或农业经营学的对象,决非农业经济学的对象。也就是说:“中国农业经济研究的对象是中国农村的生产关系,或是农业生产,交换和分配过程之中人与人间的社会关系,而不是别的。”【23】为什么一定要把生产关系而不是生产力作为研究对象呢?这实际有一种理论预设,即中国农村需要社会革命而不是点滴的改良。他们说得十分明确:“假如我们研究的出发点是在旧秩序的持续和局部改良,那末我们一定会以片断的,静止的对于生产力的技术的考察,作为我们的主要任务。反之,假如我们的出发点是在求农业彻底的改造,那末我们一定会以对于农村生产生产关系在其发生,成长和没落的过程之中全 面地把握其本质与归趋,作为我们的主要任务。”【24】 
    其次,对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问题,他们认为生产力是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总和,因为生产资料如不与劳动力结合,生产便无法实现。“但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条件却因所处社会之不同而完全相违异。”所以问题不在于“有否注意生产力”,而在于“怎样注意生产力”,因此应从研究社会经济改造规律这一角度和出发点来注意、研究生产力。【25】当然,他们无法否认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但非常强调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互相作用,尤其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促进和制约作用”。因此“中国经济派”的谬误在于:“1。他们只看到生产关系底被动性,而没有看到它底能动性,即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制约作用,因此也就不能理解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矛盾的冲突。2。他们因从机械的观点来理解运动(生产力推进生产关系),不从矛盾的观点来理解运动(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的对立的统一),因此也就不能理解运动中的飞跃过程,即生产关系底突变。3。这种机械的客观主义在实践方面,不是变成悲观的宿命论者,就是变成乐观的等待主义。”【26】很明显,他们对生产力/生产关系的论述已很成熟, 几近于日后的“标准论述”。 
    第三,他们认为土地问题是农村的核心问题,因为土地是农业生产最主要的生产手段,而中国耕地的百分之七十集中在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十的地主的富农手中。另外,农村商业资本的高利贷资本一般地也是以地权为基础的。而土地问题也就主要是指土地的分配,亦即现存各种土地所有的形态的性质,研究土地问题的根本任务仍是阐明土地所有形态之下所隐藏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27】他们把土地问题作为农村中心问题,无疑比王宜昌等将农业资本作为中心问题更符合中国农村实际,当然就更具说服力。 
    第四,针对王宜昌认为他们的调查首先便以地主、富农、中农、贫农等划分来进行农村调查研究,是在统计之前先定性、“以自己的主观图式来硬嵌社会事象”的批评,他们阐述了自己的分类理论。他们反复强调除了土地等“物质的因素的基本尺度外,我们在农户分类时必需更注意些社会生产关系作为参考。在这里,最适当的生产关系便是雇佣关系。”正是这些社会关系在“统计”之前已决定了各阶级、阶层间质的差异。而“纯客观”的统计,终将导致对这种阶级差别的抹煞和否定,结果反陷入主观的错误中去。“这种‘客观的’统计法除了遮蔽客观的事实以外,别无其它作用。”【28】 
    第五,他们认为帝国主义的侵略并未使中国农村资本主义化,而将农民与帝国主义的对立作为中国农村主要社会矛盾是简化/ 单纯化的帝国主义对中国社会的统治方式,忽视了农村内部的对立,即农业生产关系中的内在/主要矛盾。换句话说,帝国主义的统治是通过中国买办性资本和封建势力的结合来实现的。其结果“使中国农村直接间接地更隶属于列强资本的支配,它使中国农村中半封建的剥削以更加尖锐的形式,起着更加酷烈的作用。同时,我们说,这种变化并没有使农村结构起了质的变化;它只是使中国的殖民地性和半封建性格外尖锐罢了。”【29】 
    另外,对“中国经济派”以列宁对十九世纪俄国农村资本主义发展论述来分析中国农村的作法,他们非常不以为然,并对列宁的有关论述作了十分灵活的解释。“伊里奇在研究俄罗斯资本主义发展时,便常用马和耕地面积来划分农户。但这里有一点是应当注意的:中国的农村经济在土壤,气候,作物等都比革命前的俄罗斯为复杂”,以中国找不到一个客观的物质量作为分类标准。而且,“伊里奇在研究俄罗斯资本主义发展时所应用的材料大半是官家所发表的统计。这些统计材料底编制者对于农村中的生产关系当然是不注意的。在他们底统计中自然不会混进半点社会的因素,而只包括一些物品的计算(这便是王先生所认为是最客观的统计)。所以伊里奇底农户分类法安知不是要利用官家统计材料时所采取的不得已的办法。但如今我们所讨论的是自己实行调查和自己编制统计时所应采用的农户分类方法。”【30】所以“许多研究农村经济的学者欢喜用帝俄的情形全套地搬到中国,来解释中国农村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完全脱离了中国实际。在把两国农村作了对比后,认为“在当时的俄国,资本主义的矛盾已经成为一般经营的基础,而在今日的中国土地所有还是剥夺剩余生产物的基础。”【31】 
    当将以上几点作了详细论述之后,自然就得出了中国农村社会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结论。 
    这次论战,无疑使“中国农村派”的观点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如非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家、长期在定县作乡村改良工作的李景汉在1937年出版的《中国农村问题》一书中也认为“农村的主要问题是由社会生产关系而起的阶级的冲突问题,或是在农业生产,交换和分配过程之中人与人间的社会关系问题。农业生产的根本工具是土地,因之土地问题可说是农村问题的基点。”“农村问题之解决的最大障碍是现有的土地制度。土地问题解决了以后,农村问题才有解决之可能。我们亦要认清土地问题之重心是土地制度,即生产关系而不是生产技术。”【32】 
    在论战中,“中国农村派”毫不讳言自己“反帝反封”进行社会革命的目的,“我们对于中国农村社会性质问题的讨论,目的不在学院式的争辩,而在根据具体的事实跟经验,决定目前中国农业改造运动或农民运动的任务与性质。”而这在“规定中国整个改造运动的任务与性质的时候,是有决定的作用的。”【33】他们丝毫不认为这种目的和理论的预设会防碍社会研究的“科学性”,因为他们认为只有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才是关于人类社会的唯一的科学理论, 既是认识社会的工具,又是改造社会的武器;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革命性与科学性的统一,方法与目的的统一,价值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 
    但是,他们从1928年开始进行的一系列农村调查和研究,都是依严格的学术规范写就的专业报告与论著(因此才对理论界和知识界有说服力)。在他们的研究中,社会学与经济学密不可分,实证性研究与理论性研究紧密结合,因而对诸如社会性质这类“重大理论问题”具有较强的阐释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他们理论建构的意图非常明显,但却十分强调与中国社会现实的相适,努力把“马列主义”中国化,这与对手一味生搬硬套列宁关于资本主义在俄国农村发展的论证方法和结论适成鲜明对照。30年代中期关于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实际上是20年代初和30年代初关于中国社会性质两次剧烈论战的延续和深化。这次论战虽然没有前两次论战那样轰轰烈烈、那样引人注目,但却更加深入。从中,的确可以看到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迅速成熟。 
    “中国农村派”在这次论战前后的论述表明,中共理论界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判断和论证在1935年实际已经完成。而这是关于中国革命的最基本、最重要的理论论证、建构和表述,因为“只有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才能认清中国革命的对象、中国革命的任务、中国革命的动力、中国革命的性质、中国革命的前途和转变。所以,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34】所以,毛泽东稍后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这两篇重要文章中,便可不必详细论证而将中国近代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这一宏观理论概念作为定论提出,并在此基础上展开了有关中国革命的种种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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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见《时事新报》,1920年11月5日。 
    【2】《独秀复东荪先生底信》,《新青年》八卷四号,1920年12月。 
    【3】《马克思学说与中国无产阶级》,《新青年》九卷四号,1921年5月。 
    【4】《蔡和森文集》,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783页。 
    【5 】《中共中央关于接受国际对于农民问题之指示的决议》(一九二九年九月一日),陈翰笙等编:《解放前的中国农村》(一),中国展望出版社1985年版,第40页。 
    【6】见《中国革命与机会主义》,1929年10月版。 
    【7】见《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资料选辑)》上,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46、163页。 
    【8】严灵峰:《“中国是资本主义的经济,还是封建制度的经济?”》, 任曙:《中国经济研究绪论》;见《中国社会性质论战(资料选编)》上,第344、350页;下,第452、473、475页。 
    【9】刘梦云:《中国经济这性质问题的研究》, 《中国社会性质问题论战(资料选编)》下, 第532--552页。 
    【10】毛泽东无疑较早地认识到农村的重要性,因而在湖南和江西进行了一些农村社会调查工作。但其调查范围较小,其方法、手段及细致程度都与现代社会学十分不同,在当时并未引起思想、理论、学术界的重视。 
    【11】陈翰笙:《四个时代的我》,中国文史出版社1988年版,第40页。 
    【12】陈翰笙:《中国的农村研究》,《劳动季刊》第一卷第一期,1931年9月。 
    【13】杜松:《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农村经济调查团活动始末》,《中共党史资料》第45辑,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版。 
    【14】具体方法可参见陈氏所著《亩的差异》,《黑龙江流域的农民与地主》,《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集刊》第1号;《无锡的土地分配与资本主义前途》,《农业的中国》(中国作者农村调查资料选辑,以英文出版);《封建社会的农村生产关系》,《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农村经济参考资料之一》;《难民的东北流亡》,《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集刊》第2号;《中国土地问题》, 《农业周报》第53、54期合刊;《中国的农村研究》,《劳动季刊》第1卷第1期;《工业化与无锡的农村副业》,《女青年月刊》1931年4月号;《现代中国的土地问题》,《中国农村经济》上海1934年版;《广东农村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海1934年版;《中国的地主与农民》,纽约1936年英文版;《工业资本与中国农民:中国烟农生活研究》,上海1939年英文版;另外,由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调查编写、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江苏、浙江、河南、陕西等省的农村调查报告,其中相当部分是由“农村经济研究会”会员主持的。还可参阅《中国农村》杂志上的大量有关文章。 
    【15】张锡昌:《怎样做农村调查》,《中国农村》第二卷第三期,1936年3月; 韦健雄:《农村经济的调查的统计》,《中国农村》第二卷第六期,1936年6月。 
    【16】钱俊瑞:《评陈翰笙先生著〈现今中国的土地问题〉》,《中国农村》第一卷第五期,1935年2月。 
    【17】李鼎声(即李平心):《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的方法论》,《中国农村经济论》,上海黎明书局1934年版,第145─164页。 
    【18】转引自钱俊瑞《现阶段中国农村经济研究的任务》,《中国农村》第一卷第六期,1935年3月。 
    【19】王宜昌:《论现阶段的中国农村经济研究──答覆并批评薛暮桥钱俊瑞两先生》,《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新知书店1936年第三版,第100页。 
    【20】同上,第103─105页。 
    【21】王宜昌:《关于中国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第113─114页。 
    【22】王景波:《关于中国农村问题的研究之试述》,《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第147─174页。 
    【23】孙冶方:《农村经济学底对象》,《中国农村》第一卷第十期,1935年7月;钱俊瑞:《现阶段中国农村经济研究的任务》,《中国农村》第一卷第六期, 1935年3月。 
    【24】钱俊瑞:《现阶段中国农村经济研究的任务》。 
    【25】孙冶方:《农村经济学底对象》。 
    【26】薛暮桥:《研究中国农村经济的方法问题──答覆王宜昌王毓铨张志澄诸先生》,《中国农村》第一卷第十一期,1935年8月。 
    【27】钱俊瑞:《现阶段中国农村经济研究的任务》;薛暮桥:《研究中国经济的方法问题》。 
    【28】孙冶方:《论农村调查中农户分类方法》,《中国农村》第一卷第十期。 
    【29】陶直夫(即钱俊瑞):《中国农村社会性质与农业改造问题》,《中国农村》第一卷第十一期。 
    【30】孙冶方:《论农村调查中农户分类方法》。 
    【31】陶直夫:《中国农村社会性质与农业改造问题》。 
    【32】李景汉:《中国农村问题》,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23、127页。 
    【33】陶直夫:《中国农村社会性质与农业改造问题》。 
    【34】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四卷合订本,1967年版第5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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