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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则与她的生命力》的看法

更新时间:2005-12-20 14:13:28作者:未知

 本文对犁铧先生《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则与她的生命力》一文谈点看法。
    首先,讨论一下文前的几个观点。
    一、"如何保证它的基本原则能够具体化为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真正体现它们的次基本原则和具体理论论断、方针政策,并被无产阶级政党或号称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政党不走样地贯彻仍是问题"。我想,目前的问题是应当联系现实,讨论一下:为什么会走样?其原因仅仅或主要是个别领导人或政党的理论失误造成的么?
    二、"正确运用这种武器的主体"指的是什么呢?既然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理论武器,那么,正确运用这种武器的主体就只能是无产阶级,而不可能仅仅是某个政治集团,是其它的阶级及其代表。这就不得不涉及下面的问题:目前在中国有没有具备这种素质的阶级,或者说,中国是否发展到这样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上,无产阶级已经强大到能够自己代表自己。当然,阶级可以有代表它的政治集团,但如果这样,它首先要求的就不是代表者的道德修养,而是对代表者的制约和选择权力。另外,道德在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标准,或者说,道德与一定的社会历史状况相联系并以其为基础,因此,文中所期望的道德修养是由无产阶级的发展程度来保证的,而不是以理论措施做保证的。
    三、"马克思主义具有的生命力,我现在认为主要是他提供了一种认识人类社会的框架"。我觉得"框架"不如"方法"来的贴切。用不同的方法认识世界,当然是应当允许的。马克思从未认为和提出在无限丰富多样的人类思想认识领域只能有一种思想一统天下。中国近几十年来在思想领域的做法,是违背马克思理论原则的,无非是中国几千年来"独尊儒术"政治统治方法的延续。这种情况之所以能够存在,当然有着深刻的现实社会基础。而由于政治权力"独尊"的学说与这种学说的批判、发展精神不相容,因此就不得不对学说进行曲解和用政治权力的理解为标准以摆脱困境。
    "马克思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残忍的剥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这种说法与有的人以为中国社会的落后是源于理论认识一样,都是欠妥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残忍的剥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无产阶级的发展。社会现象的根本原因存在于社会现实之中,虽然理论具有指导作用。
    人们有自由用不同的方法解释世界是一回事,能否正确的解释世界又是一回事。而正确的解释世界是正确的改变世界的前提。儒家学说并非无一可取,然而对于解释世界是无能为力的,林语堂先生在《中国人》一书中有着幽默而深刻的论述。而宗教不过是在人们还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由于对外在力量的不知所措而寻找的心灵慰藉。至于法轮功,则是利用了人们内心的自私、贪婪、愚昧无知,以及社会剧烈变化给自身未来命运带来的恐惧;它是利用中国人的玄学传统爱好,运用薄利多销的推销方式给其始作俑者带来巨大经济利益、并给社会发展和信仰者带来危害和损失的精神和商业欺骗,造假者对信徒们说:"买我的精神产品吧,你们将得到去天国的通行证",而其初衷无非是觅视着他人的钱袋。因此,用儒学、宗教的理论去认识世界,除了走进死胡同,不会有更多的出路。

    以下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则与她的生命力》(简称《原则》)一文的看法
    一、"而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并不像有些学者所断言的那样,仅仅在于它提供了一种批判现存社会制度的武器。事实上,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建设性学说,它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是因为它首先有一套建设新社会的理论,它是以一种完全是为了建设的方法和原则为参照,来批判现实社会的"。这种理解是有问题的。首先,它没有看到批判与建设的内在联系。其次,这可能导致一种错误观点,似乎共产主义社会是马克思主观虚构的产物,是某种强加于这个世界的已定的"框架"。即使空想共产主义也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基础之上的,只是由于空想共产主义者不能找到改造社会的正确途径,才使这种理论陷于空想。马克思恩格斯的功绩,不在于首先提出了一套建设新社会的理论,这在他们之前几百年空想共产主义者就开始提出了。他们的伟大功绩在于:在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客观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资本主义社会必然灭亡、必然要被更高级的社会状态取代的结论,并指出了到达理想社会的现实道路。因此,他们不是先树立一个原则、或者是理性社会,并以此为参照去批判现实社会,而是从现实社会的现象和内在矛盾出发,得出新社会必然取代旧社会的结论。
    二、能够将马克思主义与其它社会科学理论相区分的标志是什么?
    我认为《原则》想探讨的是,能够将马克思主义与其它社会科学理论相区分的标志。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对世界的最一般的看法,就是能够将其与其它社会科学理论相区分的标志。这个标志就是辩证唯物主义最基本的原理(历史唯物主义则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生活领域的运用)。简言之,即:存在决定意识及在此基础之上的主观能动性。听起来似乎简单,有点老生常谈,然而,即使是许多被称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革命家的人,在实践中或说明社会问题时,也常常忘记这个基本观点。而这种"忘记"恰恰又是存在决定意识的有力证明。例如,对现实社会的认识和实践既是如此。许多人经常犯"某一对象的特性不是从对象本身去认识,而是从对象的概念中逻辑地推论出来"(引自《反杜林论》第93页)的错误。
    《原则》所述"价值、认识、目的三个基本原则",如果不是将它们赋予阶级性,事实上,任何科学研究要取得成就,都应遵循这三个原则。
    正因为马克思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及在此基础之上的主观能动性,正是因为客观事物总是在不断发展的,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开放的、发展的思想体系,决定了它的长久的生命力。
    三、《原则》中说:"为大多数人谋利益,规定着马克思主义改造世界的实践的方向,决定着马克思主义对各种社会改造方案是肯定或是否定,是取还是舍"。这是对《宣言》思想的误解。《共产党宣言》中说:"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但是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为大多数人谋利益"只是在现代工人阶级成为社会的大多数的时候才是正确的。否则,我们怎样理解《宣言》中"在德国,只要资产阶级采取革命的行动,共产党就同它一起去反对君主专制、封建主义所有制和小市民的反动性"这段话呢?难道中国的落后不就是因为总是力图照顾小生产的利益和维持其存在么?难道事实不是反复证明小生产正是中国发展的最大障碍么?因此,马克思主义改造世界的实践的方向,是推动社会和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因为这是消灭阶级的必要前提条件。
    四、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否能超越,实际上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能否超越的问题。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是几千年来人类认识领域的两大基本体系,而辩证法是认识的最高形式。因此,我认为,超越辩证唯物主义的最基本的原理(历史唯物主义表述为:"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共产党宣言》序言))、即对世界和社会的最一般的认识是不可能的。但这并不等于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具体结论和看法不能否定和修正,不等于不需要运用基本原理对客观事物的变化发展做出新的说明,不等于某些适用于特定历史阶段的原理不会随着这些历史阶段的消失而不再适用,不等于马克思主义不需要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反对将他们的理论当成一成不变的教条,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他们在世时,就对某些结论做了修正。然而,理论发展要建立在对客观事物深刻认识的基础上,存在决定思维,不但理论发展、甚至对理论的理解都与现实基础紧密相联。在一百多年来,某些所谓理论发展,的确值得商榷。例如"一国胜利论",它在事实上已经破产了。正如人的成长一样,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民族能够跨越必要的发展阶段。这一点,在前苏联已经得到证明,在中国则正在被证明。不过,我们在此谈谈《原则》中所举的理论发展例子。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个观点在理论上是不正确的。马克思曾经说过:"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更具体地说,是"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科学技术只有运用于生产过程,才能成为现实的生产力,在这之前,它只是潜在的生产力。这是显而易见的, 并不会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而有所不同。否则,我们在现实中就不会为科技转化而大费脑筋了。理论家们反复论证这个观点的正确性和超越意义,无非反映了权力既真理、权力崇拜的传统劣根性。当然,这个观点的提出有深刻的现实社会原因。但是,由于社会原因,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不得不大声疾呼,强调科学技术的重要性是一回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理论上是否正确又是一回事。
    《原则》中引用毛泽东的一段话,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有极为相似的论述。至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生产关系,在此前提下,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发展的反作用"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著作中进行证明的主要观点。斯大林和毛泽东的问题在于并没有真正了解"反作用"的前提条件到底是什么。没有认识到:生产方式对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人们如果不能决定怎样生产,也就不能决定怎样分配。革命不能随心所欲地制造。他们将生产关系的改变仅仅理解为分配形式的改变,并且不恰当地强调这种改变的"决定"作用。当然,如果将中国几十年来的弯路仅仅或者主要归咎于理论的失误和领袖个人的素质和修养,那就错了。虽然领袖作为偶然因素对历史产生着巨大影响,但这种偶然因素之所以产生作用的必然因素却在现实社会之中。正是中国这样的社会条件才能产生毛泽东这样的领袖,对共产主义理论进行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的理解和实践才会得到广泛的认同;也正是在中国这样的社会里他才能取得作为领袖的巨大成功,和因为失误而给中国社会带来长久的创痛。
    五、另外,《原则》中用"善"、"真"这种半是道学、半是宗教的用语,去形容无产阶级运动的目的,也是不恰当的。

    2001.9.16

    附录: 

    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则与她的生命力(刘利华)


    下面这篇文章的主要观点提出于1996年龚育之在《人民日报》发表了那篇载有"邓小平理论是区分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的坐标"的观点的文章之后。但其形成是我在多年马克思主义教学与科研工作中慢慢积累的一个结果。正式发表是在1998年。在这篇文章中我把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则归纳为互相联系的三条:它的认识原则,价值原则和目的原则。
    我母亲说我有一个毛病,从小就有,那就是如果我认为什么东西好的话,我会倾注一切言行(倾情?)去证明它好。后来我发现,认真说来,我的毛病是我对于事物或人的积极的或美好的一面敏感,对于消极的方面丑陋的方面反映迟钝。我发现认识对象好的方面后,会不由自主地将其理想化,形成已经包含了我的主观理想化的我对它的注释。因此当我要超越我的前一阶段的认识时,我往往需要突破的并不是对那个认识对象本身的 
    迷恋,而是对我自己的认识的迷恋。我对法轮功的曾有的执著,现在想来,许多是对我自己的认识的执著。
    由于我对于马克思主义在1998年形成了如下的认识,所以当您看了我的这篇文章后,一定会得出结论,我要超越我的这样一种马克思主义观是很难的。
    但是,我现在还是松动了。我现在有如下一些认识:
    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即使如我所概括的,如何保证它的基本原则能够具体化为不同时代和不同国家的真正体现它们的次基本原则和具体理论论断、方针政策,并被无产阶级政党或号称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政党不走样地贯彻仍是问题。
    二、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种指导无产阶级最后解放全人类的理论武器的话,那么正确运用这种武器的主体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修养,这是一个必要前提,但是马克思主义中没有提出任何措施可以保证这一点。在一定历史条件下,道德堕落的主体,可以打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号成为最残忍的政客。
    三、马克思主义具有的生命力,我现在认为主要是他提供了一种认识人类社会的框架。在这个框架中,物质是第一性,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生产力的发展是第一性的。以此来解释人类社会,确实可以得出一种符合经验科学的结论。在一定程度上,这个框架可以指导人类改造社会的实践。马克思主义与反映剥削阶级利益的思想体系相对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残忍的剥削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但是,我觉得儒家强调的伦理道德也可以是一种解释框架,甚至法轮功提出的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存在,离不开一个情字,也可以是一种解释框架。宗教对于人类社会的解释,是人类社会只是无数生命空间中的一种生命空间,人类只是无数生命层次的一个生命层次,...这都可以是一种对于人类社会的解释框架。
    我的这些观点很不成熟,我想提个问题,如果您有兴趣欢迎参加讨论: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内容,或最基本的原则是什么?
    您可以系统地阐述您的看法,也可以对我这篇文章做一些批判性评点,或指出我的文章不通之处。
    您还可以谈您认为更重要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问题。
    犁铧(刘利华)
    ―――――
    纪念《共产党宣言》
    发表50周年
    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则与她的生命力
    刘利华《人文杂志》1998年第6期

    《共产党宣言》从它诞生时起,已经走过了150年的历程。《共产党宣言》的生命力,其实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而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并不像有些学者所断言的那样,仅仅在于它提供了一种批判现存社会制度的武器。事实上,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建设性学说,它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是因为它首先有一套建设新社会的理论,它是以一种完全是为了建设的方法和原则为参照,来批判现实社会的。

    在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和方法中,最基本的是相互联系,不可割裂的三条。而《共产党宣言》也全面而深刻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这三条最基本原则。一是它的价值原则,这就是为全世界大多数人谋利益。《共产党宣言》指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一是它的认识原则,这就是实事求是。马克思恩格斯曾多次指出,他们的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都是来自于对客观世界的实际研究,而不是他们的想象或用黑格尔的三段式去套现实而得出的结论。在《共产党宣言》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规律,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的阐述,都是严格地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方法进行的。一是它的理论目的,就是改造世界,或者叫作实践。在《论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明确提出,过去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而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将这一理论目的更加具体地落实为无产阶级推翻整个私有制革命实践。这三条原则不仅鲜明地体现在《共产党宣言》中,而且贯穿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任何一个社会历史问题的看法中。在所有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中,这三条原则都是不言而喻的。它们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内核。

      为什么是这三条,而不是两条、或者五条、六条构成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则呢?首先由于这三条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需要的理性表达。人类离开改造世界的实践就一天也不能存活。而人类要在实践中获得成功,就必须对客观存在的对象有一种真的认识,认识原则就是在求真认识的需要和过程中产生的;但是光有对事物真相的认识也还不够,因为人必须取舍事物,按照人的内在尺度去改变世界,因此人类还必须有对事物的价值判断,因此就一定会产生价值原则。其次,从马克思主义这些最基本原则的内容来看,它们是被人类的整个历史发展证明了的真理。大多数人利益的实现是历史在曲折发展中体现出来的进步方向。社会主义社会相对于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相对于封建社会、封建社会相对于奴隶社会、奴隶社会相对于原始社会,在人类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中。每一个后继的社会形态相对于前一个社会形态的进步性,都表现为更多的人,特别是更多的劳动群众在更广更深的程度上的解放。封建社会的农奴相对于原始社会的奴隶、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相对于封建社会的农奴、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相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者,都具有更大程度上的人身自由、自主的权利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同一社会形态的历史进步也表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的利益被重视和被实现。实事求是的原则既是被整个人类历史证明了的,也是为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件凡人琐事证明着的唯一正确的认识原则。试看人类社会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每一个进步,不都是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获得的对客观规律的更深刻更客观的认识吗?只是在长期人类社会历史中,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分离、相对立造成了一种假象:似乎思想可以脱离实际独立地发展。作为社会的思想代表的思想家,理论家会以为就在理论和思想的范围内,人类思想就可以获得它的发展动力。直到历史唯物主义点破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样一个事实,实事求是的认识原则,才越来越为思想家、理论家在他们的理论研究中接受和运用。实践的原则,更是一个无须赘言的人类历史长河积淀下来的公理,人类离开实践,就一天也不可能延续,更谈不上发展;没有实践,也就没有人化的自然,也就没有人类作为万物之灵的思想,也就谈不上人类社会和人类思想的进步。第三,以这三条基本原则为基础形成的马克思主义体系,将自己与其他思想体系区别开来。马克思主义与所有其他西方人文历史学科不同的地方首先就在于,它不但把历史科学建立在可以象对自然科学进行研究那样的客观基础上,而且它还第一? 卧诙匀死嗌缁岱⒄构媛傻母爬ㄉ鲜迪至苏胬碛爰壑档耐骋弧?障肷缁嶂饕逡采?剖俏?巳?死嗟睦?妫??侨慈狈κ迪制浼壑道硐氲目凸垡谰荩还诺湔?尉?醚б苍?哟?时局饕迳缁岱⒄沟囊恍┛凸酃媛桑??侨词浅鲇诼壑时局饕逯贫扔篮悖?什?准兜耐持斡篮阏庋?涟?募壑当曜肌B砜怂贾饕宓谝淮伟讶死嗌缁岱⒄沟目凸酃媛珊妥畈┐蟮纳缁峤?降募壑等∠蛴谢?骋黄鹄矗?得髁宋薏?准墩?〗夥诺氖导?仁巧频模?彩钦娴模患仁欠?侠硐氲模?彩欠?峡凸酃媛傻摹?/P>


    马克思主义的这三条最基本原则不但将它与和它同时代的,先于它的各种其他思想体系区别开来,而且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以后,它们也是区别一切非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一切反马克思主义者,包括打着马克思主义旗号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假马克思主义,修正主义者,都在实质上反对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价值原则。他们之攻击马克思主义,是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所进行的有利于广大人民的历史实践,危及到他们狭隘的阶级利益和个人利益。一切具有无产阶级立场的教条主义、经验主义者,他们不反对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原则,但却不能自觉地做到实事求是,他们所以违背马克思主义是由于他们犯了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认识错误。还有相当一些在一定程度上承认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的人,把马克思主义做为一种纯学术、纯概念体系进行研究,并不把它作为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这样的人因为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性,因此只可以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者,而不能被看作是马克思主义者。 

    马克思主义的这三条最基本原则内在地规定了马克思主义形成和发展的理论机制。在马克思主义形成的过程中,马克思中学时代就已经很明确的价值取向一直影响着他理论研究的方向。他说,"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地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i] 
    后来马克思在现实斗争中,将"人类福利"具体化为工人阶级和一切被压迫的劳动阶级的解放。但是如果马克思在青年时代确立的价值取向是为个人谋私利,而不是为全人类谋福利,那么显然马克思绝不可能在后来成为马克思主义的创始者。而实事求是的认识原则,则是马克思走上社会后,在为《莱茵报》和《德法年鉴》工作期间,一步步深入社会实际生活,以实际检验着他先已接受的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哲学,转向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开始形成的。随着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研究,他看到了实践在人类发展史上的重要作用,由此又进一步了解了实践对于人的认识的重要作用,了解了实践是理解黑格尔辩证的否定的契机,是扬弃思辩哲学的武器。这样马克思继承了费尔巴哈又超越了费尔巴哈;吸取了黑格尔又扬弃了黑格尔。正是马克思主义这三条最基本原则,给马克思主义的形成提供了理论的内在动力。运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方法对客观事实进行研究,对自然科学的最新成果进行整理,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唯物辩证法,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最一般规律;通过对历史事实的实事求是的研究,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从而实现了哲学史上最伟大的变革。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特别是它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规律的概括,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现实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的结果。同时它的结论也代表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结论,则更充分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有机统一。历史的主要创造者,是创造人类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他们也本应是历史发展成果的享有者和主人。实践既是获得真理,实现人的价值追求的前提,又是人们掌握真理,进行价值判断的目的。而人们获得真理,对"善"的追求,又是人们使实践更有效,更具有为人的性质的保证。


    马克思主义的这三条最基本原则,反映的是人类社会最大时空范围内存在与发展的最一般规律。这些规律是一直客观地存在于人类现实社会生活之中的,但是只有到了19世纪,只有当无产阶级作为历史发展前途的代表,自觉地以自为阶级的姿态走上历史舞台的时候,人类才具备了发现它们,概括它们和自觉地运用它们的条件。马克思主义就成了明确提出和自觉运用这一人类思想发展高峰才能达到的认识的代表。马克思主义最基本原则的生命力很可能是与人类共终始的。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将这些最基本原则运用于更为具体的层次,则形成了一系列的处于不同层次的次基本原则,象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则、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无产阶级解放的战略原则、策略原则等等。这些次基本原则的适用范围有的可能是几个社会形态,有的也可能只是一个社会形态,有的甚至可能只是一个社会形态中的某个具体阶段。与这些不同适用范围的次基本原则相一致,马克思主义又形成了一系列的个别结论。个别结论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原则于具体实际而得出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这三条基本原则,使马克思主义具备了自我发展、自我超越的机制,马克思主义内在生命力也就在于此。生命力的表现一是发展自己,一是保持自己的特有性质。不能发展,则必定会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死亡;而不能保持自己的特有性质,在发展过程中变异为其他思想,虽然与死亡不同,但是发展的结果已经不是自己。因为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原则是实事求是,因此,当实事变化了的时候,马克思主义也要根据新的历史条件,新的历史问题形成新的答案。而在马克思主义自我超越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则是不能超越的。如果这些最基本原则被超越了,那么超越的结果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性否定。这样一来,可能会形成新的理论,但这新的理论却绝对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了。


    马克思主义的三条最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是有机统一的,相互规定的。为大多数人谋利益,规定着马克思主义改造世界的实践的方向,决定着马克思主义对各种社会改造方案是肯定或是否定,是取还是舍。而要实现这一价值目标,就必须实事求是,必须将其付诸于改变世界的实践。实事求是的原则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提出的一切主张都应当反映客观规律,而不是不着边际的空想。要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就必须投身于人民群众的实践。而实践既是实事求是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没有实践,既不可能得出符合客观规律的认识,也不可能检验这些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更不可能把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价值取向变为现实。

    那么马克思主义是如何发展的呢?总的来说,当然是"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ii] 
    而从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理论机制来看,则表现为如何在无产阶级阶级改造世界的实践中处理好马克思主义最基本原则与次基本原则的关系。这三条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马克思主义,但是一些以这些最基本原则为指导,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概括出来的次基本原则,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随着人们认识领域的扩大和认识能力的提高,是可以作出适当的修正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的自我超越,就是在坚持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在次基本原则和个别结论上的发展、纠正、与创新。这里有三种情况。一是将马克思主义的这三条最基本原则运用于新的历史条件和历史任务,得出新的次基本原则和个别结论。比如,邓小平提出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马克思的时代,只能提出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因为当时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对于人类生产影响的程度还不足以使人看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二是,根据新的历史经验进一步完善过去已有的次基本原则与个别结论。比如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对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的新的概括。毛泽东指出,"诚然,生产力、实践、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生产关系、理论、上层建筑这些方面,在一定条件之下,又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也是必须承认的。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iii]这样的话马克思没有讲过,列宁没有讲过,其他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没有讲过。但是毛泽东根据中国革命实践的特殊经验作出这这样的概括,以这一概括为基础,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极大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使中国革命战胜了重重困难取得了胜利。实践证明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三是运用马克思主义那些仍具有真理价值的次基本原则,解决特殊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的具体问题,修正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已经不适宜的具体结论,提出一些新的具体结论。如列宁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可以在一国首先取得胜利的结论,又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斗争必须走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的结论。


    在实践中真正发展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是很难的。最难的莫过于,马克思主义要求一定要对新的的历史条件和历史任务作出具体分析,创造性地提出新的概括,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不断地把马克思主义推向新的水平。面对这样的理论任务,有些次基本原则可能过时了,需要抛弃;有些次基本原则不够用了,需要发展和充实;但是有些次基本原则还有其存在的历史必然性,还是对客观对象的本质规律的概括,对于实践还有指导意义。如何辨别这样的不同的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回答,对于任何民族,任何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者都是一个全新的任务。当次基本原则过时了或不够用了的时候,如果仍然坚持用原有的次基本原则指导实践,就至少会犯教条主义的错误。但是如果当次基本原则仍然有真理性时就抛弃了它,而以与这样的次基本原则不同的原则去代替,这时所背离的就不仅是这些具有真理性的次基本原则,而且实际上也就不自觉地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三条最基本原则。对于那些一心想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如果他们不自觉地犯了这样的错误,那就是马克思主义史上的悲剧。这样的悲剧不是没有发生过。毛泽东晚年的理论失误,就表现为他在仍然很明确很自觉地坚持着马克思主义的认识原则、价值原则和理论目的的同时,过分夸大了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在这些问题上的那些次基本原则。由于他在指导思想上离开了马克思主义的那些仍有真理性的次基本原则,而他自己却把这些对马克思主义的背离当作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因此当他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去推行他的理论时,就酿成了巨大的历史悲剧。 

    邓小平在毛泽东之后,在战略方向上改变了毛泽东为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制定的战略,纠正了毛泽东在那些次基本原则问题上的失误。但是他与毛泽东一样,对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三条最基本原则是非常自觉的。也正因为他真正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则,因此他才能在实践中和理论上以新鲜内容丰富马克思主义。


    今年,全世界不少地方都在纪念《共产党宣言》发表150周年。这部代表着马克思主义形成并公开问世的不朽著作,在150年间一直展示着马克思主义的强大的生命力。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来源于它对人类存在与发展的最一般规律作出的正确的概括。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些最一般规律的阐述总是与具体的历史条件、历史任务结合在一起的,但是反映这些最一般规律的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则,却总是能在人类发展的新的阶段,新的问题面前,为代表人类进步要求的历史主体提供最一般的也是最深刻的思想武器。中国共产党人经常讲的坚持与继承马克思主义,就是要在生生不息的人类进步实践中,坚持和继承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则和仍然有生命力的次基本原则;而他们所说的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与创新就是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历史任务,补充不够用的次基本原则、抛弃已经过时了的次基本原则、提出新的符合马克思主义最基本原则的次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就在于此。

    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则,是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一个最具基本的理论问题,也是在实践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根本的现实问题。 
    ~~~~~~~~~~~~~
    [1] 马克思:《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0卷, 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页。
    [1]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96页。
    [1] 毛泽东:《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326页。
    [i] 马克思:《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0卷, 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页。
    [ii] 毛泽东:《实践论》,《毛泽东选集》第296页。
    [iii] 毛泽东:《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3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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