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夫妻财产制的必要性
王素杰
夫妻财产制又称婚姻财产制,是指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其内容包括各种夫妻财产制的设立、变更与废止,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问题。夫妻财产制作为婚姻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它不仅影响着夫妻感情,婚姻质量和家庭幸福,同时也影响着民事交易安全。也正因为如此,各国对此都极为重视,每一项法律制度的确立都离不开各国的立法传统、风俗习惯以及经济、政治、文化、历史时期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完善也不例外,因此,了解我国婚姻财产制的历史有利于我们完善夫妻财产制度。[1]
近年来,我国家庭财产、夫妻财产关系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出现了许多值得注意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夫妻双方的收入和财富大量增加,家庭财产、夫妻财产内容复杂,存在形式日益多样化;家庭经济功能强化,不再是单纯的消费单位,夫妻一方或双方以多种形式参议经济生活,夫妻财产被大量用于生产、投资和经营,使夫妻财产关系日益复杂,因财产归属、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处分及债务的清偿引发诸多纠纷和问题;夫妻对经济利益日益敏感和关注,对个人财产即权利保护的需求和呼声日益强烈;另外从司法实践来看,夫妻财产纠纷案件增多,处理难度加大。面对上述新的变化和出现的新问题,现行的夫妻财产制愈来愈显示其不足,难以适应形势的需要,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1] 陈苇,胡平.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