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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反差之大说明了什么?

更新时间:2006-01-16 00:00:00作者:未知

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反差之大说明了什么?      当前,由于国家财政面临很大困难,因此,经济界提出振兴财政的首要任务是提高财政收入的“两个比重”,尤其迫切的是要尽快提高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作为一项监测指标,它表明财政收入的规模应随国民经济的增长而上升,为此,国家要求各级财政预算也应与GDP的增长相适应。近年来,区县级政府均不同程度地关注着这项指标。然而,当区县间做横向对比时却发现了许多问题,区县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数据差距悬殊。从1996年、1997年区县年鉴数据资料上反映,1996年这一比重高的达到410%,低的只有27%;1997年最高为452%,最低也只有40%。反差说明了什么?

邬春仙认为,目前区县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出现巨大反差的现象反映出如下几个问题:

①区县在GDP核算行为上不规范。她说,市统计局对GDP核算制度是统一的,对方法及资料获取渠道等均有明确规定,但各区县并未完全按制度执行,从而出现了GDP核算口径、范围不统一的问题。②人为因素干扰。目前,各区县均将GDP增速作为一级政府的考核内容,比重反差过大,说明数据可能有水分。对此,丰台区统计局副局长李永福也认为,有的区县由于对GDP理解不甚了解,为完成考核而人为提高速度。③制度上不完善。比如对个体单位的核算问题,对中央、市属单位资料反馈的问题等。

宣武区统计局局长史象逵认为,反差大主要问题还在GDP核算质量上,目前包括这个比重、包括GDP,在地区间使用均不合适,尤其是横向比较更不可用。GDP核算质量有待提高,市局从管理上应加强领导,“反差”现象已持续了几年,该是统一的时候了。

许宪春说:透过“反差”,说明目前客观存在着一对矛盾。从GDP核算看,国家并不要求区县(地市)一级核算,但各级统计部门又限于地方政府管理的需要,尤其作为一级政府的考核内容,在地区间又必须要进行核算,加之基层的基础工作薄弱,必然出现核算中的许多问题。

北京市统计局综合处处长魏小真认为,“反差”现象一方面反映出统计基础工作还十分薄弱,另一方面更暴露出多年来对区县统计数据管理上的问题。她说,现在讨论的这个比重是根据区县上报的年鉴资料计算的。从年鉴上报数据要求看,对GDP要求的是区县所属口径,财政收入是地方口径的,但至于区县上报的数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我们从未对其做过审核、检查,只是要求区县自己负责,可以说对这部分数据的管理是空白。以前,区县由于有横向对比的需要,发现过问题,也反馈过意见,但由于市里不直接使用区县资料,所以对这项工作也一直未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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