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5-12-20 11:53:53作者:未知
摘要:加入世贸组织给中国农业带来了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严峻的挑战。中国农业必须立足优势,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加快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建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加强科技投入,倡导农业科技创新;充分利用WTO农业规则,保护我国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迎接“入世”挑战。
关键词:“入世”;挑战;农业产业化经营
世贸组织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世贸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上正式接纳中国为世贸组织成员国,这对于中国农业来讲,既带来了机遇,又是严峻的挑战,中国农业要充分利用世贸组织有关保护国内农业的规定,同时加紧农业产业化经营,构筑现代化农业,迎接挑战。
一“入世”对中国农业的挑战
加入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WTO农业框架的影响,农业协议以实现全球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为目标,它的生效将引起世界价格、市场开放、世界进出口贸易格局以及农产品国际贸易规则等方面发生显著的变化,对世界农产品市场及国际农业发展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这些影响将会不可避免地传递到已开始且越来越国际化的中国农业。二是加入WTO后,中国农业受WTO框架约束,要履行加入WTO农业谈判中所承诺的义务,“入世”带来的挑战有:
(一)对农产品生产的冲击
第一,随着贸易保护的相对减少,中国农产品的竞争力由于日益增高的农产品成本而更加削弱。9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生产成本以年均10%以上的速度递增,农产品价格随之快速上升。“入世”后,国际农产品对国内市场的影响更大,一是引起国内农产品价格下跌,引发市场波动;二是进一步加深国内农产品供求矛盾,影响农民收入增加,挫伤其生产积极性,对中国农业生产的长期稳定发展和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不利。
第二,政府对农业生产的调控空间和力度将受到限制。目前中国主要农产品的国家收购价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按WTO标准计算,反映农产品市场支持水平的AMS(Aggregate Measure of Support,反映一国国内支持的综合效果,通过把一国在主要的农产品大项上的农业支持措施所产生的效果综合起来计算得出)为负值。入世后将全部取消管制农产品的非关税措施,仅用关税及关税配额来调节农产品进口,这就意味着,中国对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提价的上限为国际市场价格,再加上对农资价格的补贴,对农业的市场支持水平应控制在农业生产总值的10%以下。显然,这不利于中国通过农产品行政政策和生产资料补贴政策来调控市场,控制农产品成本的上涨,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二)、对农业生产条件、经营管理方式的冲击
第一,从生产条件和经营规模看,中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仅占一亩左右且细碎化,不能形成规模;农业生产边际成本高,粮食生产的商品率较低。国际经验表明,农产品生产是存在规模经济效益的,美国90%的农产品是由年销售额超过5万美元的农场提供的,占有耕地37%的小农场产值仅占10%,不少小农场是在亏损耗状态下运营,其结果是小农场的倒闭或被兼并。欧美农业无论是单位产量还是人均创造值都大大高于中国单位产量和人均创造值。
第二,从经营理念看,中国农民文化水平不高,市场意识淡薄,信息闭塞,产销脱节,而国外农场主所受教育水平较高,市场意识强,懂得以市场经济的“价格信号”来指导生产和销售。有关资料显示:1998年农村劳动力总数中文盲或半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占44.05%,高中程度人数占9.15%,中专以上程度人数占1.83%文化程度偏低,提供给市场的农副产品大多为原材料或初级加工品,价格低、成本高、效益差。而外国农场主市场意识强,能根据“价格信号”不断开发出深加工、精加工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同时运用高科技开发智力农业、精细农业、信息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从产业化经营状况来看,国外许多国家农业的生产、加工、流通、外贸融为一全,科技、文化、管理融为一体,解决了农产品易腐烂,不易储藏和运输的问题,加工转化率高,如可口可乐、雀巢咖啡等。而我国产业化经营虽经历近10年的发展仍处于低水平的初级发展阶段,农产品的保鲜、包装、贮运、销售体系等方面的建设滞后。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大都在2.0-3.7:1以上,而我国只有0.43:1。出口结构上,我国初级农产品出品占80%,深加工品出口仅占20%,而世界农产品出口大国荷兰初级农产品与深加工农产品出口的比例为1:3。当然,“入世”也会给我国农业带来发展机遇:(1)享受大多数成员方的无条件贸易最惠国待遇,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2)以成员国身份全面参加国际农业多边贸易谈判,灵活运用WTO有关条款及争端解决机制,减少其它国家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非关税限制措施等不公平待遇,扩大中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3)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引入国际竞争,促使中国农业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
二、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
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面对“入世”,我国农业应加快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农业资源开发为基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产品,按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原则,实行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优化组合,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体系,形成区域化经营,社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从而实现农业产业的整体规模效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足优势,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根据比较优势理论,一国应出口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进口不具比较优势的产品。针对中国具有优势的特色农产品出口数量不足,而产量大的产品出口率又不够高的矛盾,需大力推行产供销一体化的产业化建设,发展特色农业,政府部门应选择生产有优势、产业关联度较大的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及特色产品,如大力发展我国的优势稻米、优质油料、水果、花卉、水产品、肉类制品等主导产业,利用加入WTO的有利机遇,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主导产业确立后,政府要在资金、技术、人才等各方面向主导产业倾斜和扶持,创造主导产业的政策优势,逐步扩大产业规模。
(二)加快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建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必须是市场开拓能力强,资金力量雄厚,有较强科研开发能力、防范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组织,可以由能人、大户起步,或直接以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或公司牵头,收购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再进行加工,销售,使生产、加工、流通结合起来,实现产业化。各级政府应根据各地实际,搞好规划,加大投资力度,进行重点扶持。如湖南省确定重点建设粮食、棉麻、油料、畜禽、水产、林果、茶叶、蔬菜、烟草、药材等十大主导产业,与此相应,各级政府应加快这些农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的建设,省里重点扶持的龙头企业应增加到40-50个。从目前产业化经营实践来看,龙头企业大多从现有乡镇企业和城市工业中优选组成,这样的龙头企业很难做到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从农业发达国家的农业产业化成功实践分析,在家庭分散经营的基础上,依靠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广大农民自筹资金,联合发展加工和流通企业,从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获得平均利润,进而培育发展龙头企业,是建立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为主要特征的农业产业化体系的重要途径。
(三)加强农业科技投入,倡导农业科技创新。从以资源为基础转变为以科技为基础,是世界农业发展的大趋势。目前我国农业产业的发展主流仍然是被称为“第一次农业革命”的育种技术和农业化学技术,这必然导致农产品品质下降和环境破坏,制约农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农业发达国家,以细胞工程,基因工程,新一代无污染农用生物制剂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第二次农业革命”正在蓬勃发展。因此,我国农产品要参与国际市场大流通,关键还在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学化水平。针对我国农民素质不高,农业技术落后,农产品科技含量低的特点,应建立农村学习型组织,发展农村文化教育;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和精加工,尽可能延长和优化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推动我国农业增长方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增强农业整体竞争力。政府要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科技创新进行正确指导,对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大型龙头企业要注重加强自身的科研工作,并做好对基地和农户的科技服务和指导工作;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应用率和贡献率,克服“成果一大套,农民不愿要”的奇怪现象。
(四)充分利用WTO农业规则保护我国农业。第一,继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质量标准和市场信息等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第二,实施一揽子财政支农政策。如对缺少市场需求的农产品品种给予转产的财政补贴和技术支持;对带动辐射能力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运销企业实行税收优惠。第三,建立健全农产品价格支持体系。根据WTO国内支持“微量允许标准”条款,我国农产品的价格支持与补贴还有较多的调节空间,财政应大力补贴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如小麦、玉米、棉花)和一些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借鉴国际经验,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把支持和补贴重点转向农业生产上。同时,可采取农产品协议规定的“绿箱政策”即采取农业科研、植保、基建等投资,粮食安全储备,作物保险,自然灾害救济,以及区域开发等措施,合法地保护和支持农业的发展。转贴于 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http://paper.stud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