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6-01-23 10:58:39作者:未知
目 录
1、内容摘要……………………………………………………1
2、正文…………………………………………………………2
2.1.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特征、共同特点及产生原因……2
2.2.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思考………………………………3
2.3.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在刑罚种类上的思考……………4
2.4.关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在刑罚执行上的思考…………6
3、注释、参考文献……………………………………………9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的观念也有了很大变化,各种刑事案件不断上升,其中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比较严重。“统计显示1998年江苏未成年人罪犯总数为564人,占全部罪犯比例的0.76%,而2002年未成年罪犯总数为758人,占全部罪犯比例的0.90%。自1995年以来,全省共审理14岁 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数为14647人,其中 1998年为2347人,2002年为3563人,2003年上半年为1589人,比2002年同期1484人上升7.1%。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增多,但仍以抢劫、盗窃等侵财犯罪为主。据1998-2002年的统计,抢劫、盗窃罪占65.9%,性犯罪占21.5%,杀人伤害罪占7.6%,其他占5%。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1]而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这不能不引起我们沉重的思考和更多的关注。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不仅关系到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无论对于现在或将来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体特征、共同特点及产生原因。
一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 ;“以江苏为例,10-13岁年龄的低龄犯罪占到70%”,“据山东省高级法院刑一庭有关人员介绍,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罪犯占未成年罪犯的比重已经由2000年的11%升到13%左右。 ”[2] 二是从作案未成年人文化程度 看初中、小学文化居多;“以江苏为例,1988年为76.4%,2002年为85.4%”。三是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增长趋势;四是从作案人员来看,农民、学生、社会无业闲散人员居多;五是从未成年人作案人员违法经历来看,初犯,偶犯居多。纵观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他们都具有三个共同的特点:一是法制观念淡薄,犯罪具有偶发性模伤性;二是思维幼稚、偏激,一旦犯罪,容易产生逆反心理;三是社会经历单纯,主观恶性不深。而产生未成人犯罪的原因,我认为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家庭的教育与关爱不够,导致青少年过早受外界不良风气影响,尤其是父母离异后对孩子的伤害和幼小心灵的撞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尽到监护的职责。二是学校对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不力,在德育、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培养上存在薄弱环节。三是社会不良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日益加剧。四是未成年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低,抵御能力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