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6-01-10 13:58:39作者:未知
本文将围绕在中国建立私人破产法,提出一些基本问题和想法。限于篇幅,本文不作理论性探究。我希望这样做更能引起有兴趣的人们的进一步讨论,以便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私人破产法,寻求一个可行性方案。众所周知,私人破产法在发达国家的建立经历过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有许多经验和教训值得汲取和借鉴。至少,从发达国家的破产法立法和修改时间的长度来看,我们知道这是一个非常需要耐心,信心,和专业知识的工作。因此,我希望有更多的青年学人能看到这个工作的意义。
我想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为什么要建立私人破产法;二,建立什么样的私人破产法;三,关于如何着手建立中国的私人破产法的一些考虑。
一.为什么要建立私人破产法
建立私人破产法主要是为了保证社会经济发展的稳定,逐步使得普通消费者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免除贷款后由于意外原因而无力还款时的恐惧,树立和维护信用制度的权威,扩大普通消费者获得平等的贷款机会,促进金融信贷业能在一个适当的法律氛围里运行。
首先,私人破产法的建立将把作为债权人的金融团体和作为债务人的普通消费者置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以人道主义的立场,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免其于当意外原因出现而无力还款时遭受债权人索逼债务。事实上,在中国,当企业破产法开始实施时,就是承认任何企业都只是一个具有有限责任的法人实体。因此,从理论上讲,包括银行在内的企业都有烘d产的可能和寻求以破产来摆脱债务的权力。那么,为什么私人贷款者应有无限的法律责任偿还贷款而不能寻求以破产来解脱债务呢?这显然是一个法律上的不平等。
破产法是处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纠纷的一种专门性法律。根据私人破产法,只有专门的法庭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和手段对债务人的债务进行甄别并作出最终裁决。从美国私人破产法的实践来看,当债务人向法庭提出破产申请的那一刻开始,债权人,无论他是银行或其它金融实体,都不再具有法律的权力向债务人追索债务。同时,债务人的所有财产都暂时交由一个法庭指定的管理机构托管。当破产申请由法庭裁定后,法庭会依据债务人的实际偿还能力判决债务人对某些债务予以适当偿还,或不予偿还,一次性地解脱债务人的债务。在这里,债权人和债务人都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依照法庭的裁决行事。
由于私人破产法将债务人和债权人置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对无力还贷的消费者提供一个法律性的解脱方式,因此,它在金融信贷业较为发达的国家,对社会稳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例如在美国,它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安全阀。对发展中国家而言,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特别是各种金融信贷业的崛起,信贷活动的日益增长,私人祖7d产法的建立就显得日益紧迫。从某种意义上讲,私人破产法对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稳定更为重要。在发展中国家,它不仅是一个社会安全阀,它的建立,还将在更广阔的领域,促进市场经济及其相应的法律制度的理性发展。
第二,私人破产法的建立将促进银行对信贷业务的科学管理水平,改善银行对信贷业务的操作方法。由于贷款人可以合法宣告烘d产来减免债务,这对银行的贷款风险预测能力提出新的要求。此外,私人破产法将从法律的角度,对破产帐目作出统一认定,规范银行对破产资产的清算,这将对合理评估贷款银行的业绩起重要作用。在没有私人破产法的情况下,各银行对借款人无法偿还的拖欠款项,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法律认定。所谓"呆账"究竟有多"呆",很难有个准确的定义。当私人破产法建立起来后,根据破产法裁决的破产资产,就立即被视为应该清算的帐目,银行必须即时清算,银行的业绩也能及时得到反映。这无论对银行的投资者和国家金融部门的管理者,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再次,私人破产法将从法律的角度,以人道主义的精神规范银行对拖欠账目的催还操作。
第三,由于私人破产法能依法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它的建立将有力地鼓励一般消费者踊跃申贷。这对于金融贷款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很大的意义。私人破产法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是从法律上承认贷款人和贷款银行都无法预测某些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将影响贷款人还款能力这样一个事实,这个事实是与市场经济的本质直接相关的,贷款银行必须是在估计到这种风险后而同意贷款。因此,当贷款人无法预测的事件果然出现而影响其还款能力时,依靠私人破产法来减少或免除债务,正是贷款银行必须承担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