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5-12-28 17:19:23作者:未知
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的行使有着严格的界限。同时,美国又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和各州根据宪法享有和行使各自的权力。国家的这种制度,决定了美国立法体制[01]的主要内容:国会和州议会分别是行使联邦和州立法权的主体。
美国的议会及其立法权限
按照美国宪法的规定,国会[02]行使联邦立法权。美国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100名议员,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参议院的立法职权主要是:行使联邦立法权,批准国际条约和协定;批准总统的任命;审判弹劾案。参议院设有17个常设委员会:农业、食品营养及森林委员会;拨款委员会;军事委员会;银行,住宅及都市事务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商业,科学及交通委员会;能源及天然资源委员会;环境及公共工程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外交委员会;政府事务委员会;司法委员会;健康,教育,劳工及养老金委员会;规则委员会;中小企业委员会;退伍军人事务委员会;印第安事务委员会。常设委员会根据法律、本院规则、决议设立,跨越国会届别而长期存在,拥有长期不变的职责范围,配有固定的办公经费和助手经费,享有审议权和监督政府部门的权力。
众议院435名议员[03],任期2年。众议院的立法职权主要是:行使联邦立法职权,提出联邦财政法案;提出弹劾;选举总统。众议院设有19个常设委员会:农业委员会;拨款委员会;军事委员会;银行及财政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商业委员会;教育及劳动力委员会;政府改革与监督委员会;众议院行政委员会;国际关系委员会;司法委员会;资源委员会;程序委员会;科学委员会;中小企业委员会;公务行为准则(纪律)委员会;交通及基础建设委员会;退伍军人事务委员会;筹款委员会。
国会两院在权力上相当,但职责各有侧重,又相互制约。例如,提出征税议案的权力属于众议院,参议院不得提出征税议案,只能审议和修正众议院提出的征税议案。此外,综合拨款议案也由众议院提出,参议院只审议和修正众议院提出的综合拨款议案。外交条约和总统提出的人事任命的认可权属于参议院,参议院因而掌握了代表国会控制总统的外交政策和人事的决定性权力;众议院只能借助它的拨款权,对政府的外交政策和人事施加间接的影响。依据宪法,总统缺位时,第一继任人为副总统兼参议长,第二继任人为众议长。依据宪法,弹劾权属于众议院,参议院则享有审判权。众议院对总统的弹劾,须经参议院参加审判的参议员中的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方能定罪[04]。
联邦立法需经国会两院通过方可移送总统批准。
美国各州议会[05]是其立法机关,行使州的立法权。各州议会除一个州(内布拉斯加州)外,其余都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06]。参议院的议员通常为30-40名,也有少的如阿拉斯加州,只有20名。众议院通常为100名左右,也有少的如特拉华州仅为39名。美国50个州目前共有议员7400多人。州议会最常见的委员会是:财政或筹款委员会、司法委员会、市政委员会、铁路委员会、贸易和航运委员会、法规委员会、保险委员会、税收委员会、银行委员会、树林委员会、野生动物委员会、市镇和县内务委员会、军事委员会、公司委员会、公共教育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刑事机构委员会、修改委员会、农村事务委员会、农业委员会、议案定稿委员会、贸易和制造委员会、劳工委员会、特权和选举委员会、公共印刷委员会、道路桥梁委员会等。州议会的立法权限比较宽泛,凡不是联邦专属立法权的事项以及不属于联邦和州宪法明文禁止的立法事项,州议会都可以行使立法权。美国州议会的主要立法职权是:
1、制定、修改或者废除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