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担保之谜:担保法的价值取向
更新时间:2007-03-27 08:45:33作者:佚名
通过对借贷双方借贷心理的分析及借贷成本的比较,我们不难发现,借贷双方最为关 心的因素是借款活动中的效率问题,即投入成本与产出收益之间的比率问题。债权人为 了维护其借款的安全,常倾向于设定担保之债,而债务人有时为了节约贷款的成本而选 择未担保之债。所以,因担保而产生的额外成本问题,是制约担保发展的一个最关键的 因素。要扩大担保的适用范围,必须从削减担保成本入手。
综上所述,影响担保设定的因素主要有三个:安全因素、公平因素和效率因素。其中 ,追求债权的安全是债权人选择担保之债的最为重要的动机,也是决定债权担保的根本 性价值;公平价值是债务人是否接受担保之债所应考虑的一个重要价值,如果担保的条 款违反了公平原则,则债务人不会倾向于担保之债;效率价值是决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是 否采用担保之债的一个十分关键的经济因素,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追求经济效率 的最大化都是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直接动机,担保之债只有在经济效率优于非担保之债的 情况下,才会促使当事人选择适用。我国目前正在制定物权法,完善担保制度应是物权 法所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考虑到三个因素的作用,如果要充分发挥担保之债的功能, 必须从制度上完善担保之债的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在债务不履行情形下,发挥担保的补 充还债功能;必须完善担保合同条款,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必须修改相关制度 ,减少担保设定的成本,提高担保制度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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