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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代公共领域的结构与功能

更新时间:2005-12-20 14:13:11作者:未知

内容提要:本文阐释了公共领域的存在基础和构成条件,并通过对信息时代四大特征的分析指出信息时代将重建公共领域。在此基础上,笔者分别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次分析了信息时代公共领域的结构变迁,进而阐述了信息时代公共领域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方面发生的功能沿革。

  公共领域的建构可以说是欧洲18世纪启蒙运动最主要的成就之一。它"第一次将一般群众突显在历史之中,正当化了民主政治"(Friedmann, 1987; 夏铸九,1994)。然而,西方社会发展至今,科技理性几乎控制了人类生活的每一方面,这就不能不令人产生一份公共领域之建构尚未完成的乡愁。那么,什么是促使公共领域发生变革的根源与动力?信息时代的来临对这一尚待建构的"现代事业"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公共领域能否借助信息技术而重获新生?信息社会能否因倚重公共领域而获得福祉?信息时代的公共领域与传统的公共领域又有什么不同?对此,笔者将循着批判分析的研究理路,对公共领域在信息时代发生的结构转换和功能变迁以及这些变迁所产生的社会意义予以阐发。

  一、概念探讨

  (一)公共领域

  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首先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它原则上向所有人开放。在这个领域中作为私人的人们来到一起,他们在理性辩论的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达成共识,从而对国家活动进行民主的控制"(哈贝马斯,1998)。这是一种特殊的历史形态,它最先出现于17、18世纪的英国和法国,后来与现代民族国家一起传遍19世纪的欧洲和美国。其最突出的特征是私人在阅读报刊过程中自发地聚集在一起,形成一种松散且开放的弹性社团,他们以俱乐部、咖啡馆、沙龙甚至报刊本身为媒介,在市场经济与行政国家之间展开调节(哈贝马斯,1999a)。随着资本主义和国家科层化的发展,国家建立并控制社会生活的权力日益膨胀,
自由的程度日益下降,而解决这些问题的出路就在于振兴公共领域(乔纳森·H·特纳,
1987: 219-256)。由此,如何才能使近代西方"得而复失"的公共领域"失而复得"就成为一个令西方学者颇为关注的问题。

  当代公共领域研究在理论上的发展和在实践中的运用,大都伴随着将其剥离哈贝马斯所作论述的具体语境,并将之加以移用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对公共领域的概念产生众多的歧异是非常自然的。一方面,公共领域是一个具有历史分期的概念,不同历史时期的公共领域具有迥异的内涵--比如,古希腊"城邦型"与封建时代"代表型"公共领域之间就存在巨大差异;另一方面,同一历史时期的公共领域也可以划分成许多不同的类别--诸如"科学的公共领域"、"文学的公共领域"以及"政治的公共领域"等等。但是,如果我们把公共领域放到整个人类的历时空间和共时空间中考察,我们还是有可能把握其普遍性因素的。笔者将之归纳为以下两点:

  1.公共领域的存在基础
  有价值的社会理论总是同时表现出它的批判锋芒和它对未来的理想,因而流派纷呈的公共领域学说大都指向了共同的终极理想:即通过私人的理性辩论消灭一切统治。而消灭统治则意味着任何一方都不必屈从于其它各方,意味着各方都不再提出统治要求,于是人类社会将实现永远的和谐。可见,公共领域在本质上是要寻求整合而非对抗,它旨在摧毁旧权力且不建立新权力。因此公共领域总是试图以"立法"的方式限制现存权力。但此之前,它却只有通过与旧的统治权力的艰苦斗争,才能赢得一定的"立法权"。因而它本身又免不了带有一定的"强权"性质(哈贝马斯,1999:91)。由此看来,在可以考证的过去和可以预见的将来,任何公共领域都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统治,但真正的公共领域却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权力的非法扩张,从而保持一种相对合理的统治。

  在现阶段,公共领域的主要理想是在国家和社会之间进行调节,从而使国家更好地保障社会的整体利益。因而它存在的前提就是:具有一个既独立于国家也独立于社会的"私人领域"。为此,国家与社会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相分离。因为:其一,只有如此私人领域中的私人才能独立于任何类型的"旧权力",才能建立起超脱个人私利的"公共领域"。其二,在"国家=社会"的情况下,国家与社会之间也不存在自己与自己相协调的问题。尽管国家存在的根本目的都是服务于它所管辖社会的整体利益,但在现实中,国家作为一个最大的"法人行动者",其不受制约的"法人代表"有意或无意的失当行为很可能导致国家所为与社会需求的背离。而这一趋势若得不到及时的控制,那么它将同时导致国家与社会的衰落。事实上,在国家=社会的情况下,社会的末日也就是国家的末日。因此,公共领域的存在必须以国家与社会在一定程度上的分离为基础。

  2.公共领域的构成条件

  就公共领域研究而言,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地点的变迁,研究者、研究者的研究视角以及作为研究对象的公共领域都会有所变动,因而包括公共领域的概念在内的研究结果就会有所不同。但是,任何时期、任何类型的公共领域都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素:⑴(同质或异质的)参与者;⑵(沟通或非沟通的)媒介和⑶(辩论或非辩论的)共识;它们的协同作用决定着公共领域的性质和类型。因为:其一,参与者是社会行动的主体,他们的身份、素质和兴趣决定了公共领域议题的范围、辩论的质量和媒介的使用情况。如果参与者之间过分异质化,那么他们往往会因难以找到关涉他们普遍利益的议题而形成利益竞争的或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其二,公共领域的媒介是一切公共信息的聚会之地,它不但影响到参与者观点的形成和传播,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参与者的数量和范围。其三,不管共识形成的过程和质量如何,公共领域的参与者总是按?quot;共识"行动的。

  为了能在有效能?quot;公共领域"和名存实亡的"伪公共领域"之间作出区分,我们仍须对上述三个要素加以限定。笔者认为,真正的公共领域至少应该同时满足与上述三要素相对应的三个条件:

  第一,公共领域的参与者必须是具有独立人格、能够就"普遍利益问题"展开理性辩论的"私人"。因为公共领域要与旧权力斗争,它就必须首先独立于"旧权力"。这种独立性要求参与公共领域的私人属于一个独立自主的、不受旧权力制约的私人领域。他们既能够自由地进入或者离开公共领域,也可以自由地选择或更换议题、发表意见或保持沉默。

  第二,公共领域具备能够保障参与者充分沟通的媒介。人际沟通需要以信息为载体、媒介为中介。信息是意义的载体、参与者理性思考和辩论的对象;而媒介则决定着信息的数量和流向。单向非沟通的媒介导致信息匮乏也就是导致了意义的缺失:在单面的、甚至是虚假的信息面前,参与者?quot;理性"和"独立"毫无意义。因此,公共领域只有具备了能够保障参与者充分沟通的媒介,才能避免参与者受到上述"选择强制"。

  第三,由"私人"组成的"公众"能在充分辩论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因为:其一,公共领域旨在消除所有统治,因而它应该首先保障其参与者之间能进行广泛和深入的自由辩论;其二,公共领域的参与者只有作为一个群体来行?庞锌赡芟拗葡执嫒?Φ姆欠ɡ┱牛??艽偈苟懒⒌牟斡胝咴诜乔恐频那榭鱿陆?屑?逍卸?奈ㄒ欢?χ荒苁窃诒缏壑写锍傻墓彩丁?   综上所述,本文或许不必为已经十分丰富的公共领域概念增加新的定义,因为本文讨论的重点是公共领域与刚刚开始的信息时代的关系问题,所以采取普遍性视角更有助于我们把握公共领域的历史走向,而上文给出的三个要素及其对应的三个条件已经可以满足我们在普遍意义上界定真、伪公共领域的要求。

  (二)信息时代

  1、概念的澄清

  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革命正在拉开信息时代的序幕,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目前学界在"信息时代"的起始时间和具体称谓上都存在较大分歧。

  在时间上,社会学家詹姆斯·贝尼格认为,"到了1930年代末从工业社会到信息社会的基本转变已经在实质上完成了"。因为在1930年--即在电子计算机开发出来之前十多年--信息部门已经雇佣了全美所有民用工人总数的四分之一。 而著名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则在其名著《大趋势》中明确指出"信息社会开始于1956年和1957年"。其依据是"1956年担任技术、管理和事务工作的白领工人人数在美国历史上第一次超过了蓝领工人";而1957年"信息经济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6%左右,而占收入所得的53%多"。但是美国夏威夷未来学研究中心主任吉姆·德特(Jim Dator)教授则在1996年夏威夷太平洋电信传播理事会第19界年会的主题发言中指出:"在对信息社会已经到来的苍白无力的虚构中,经过数十年的冒充和误解,我们才终于开始进入真正的'信息时代'"T诔莆缴希?壳暗?quot;信息时代"也往往与"网络时代"、"数位时代"、"比特时代"或"赛博时代"等称谓相混同。

  时间之流原本是连续的,把它人为的割裂开来--说某日的23点59分是工业时代,而次日的0时0分就进入了信息时代--原本就没有多大意义。而且,尽管网络本身是无国界的,但到目前为止,网络世界与地理世界之间仍然存在边界。网络世界只能随着网路的延伸而拓展。因而不同地区的不同个体进入信息时代的具体时间会有很大差异。因此本文并不拟对信息时代的起始时间做出非常精确的界定。但是概念的混淆却往往导致意义的含混。所以笔者将在下文中努力澄清信息时代的概念。

  笔者认为,在上述指称当前时代的林林总总的称谓中,只有"信息时代"这个称呼是比较恰当的。首先,从技术角度看,当代的信息技术主要包括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两个层面:数字技术促进了平等;网络技术则意味着开放。所以"网络时代"或
"数位时代"的称谓并不能涵盖当前时代的基本特征。其次,从词源学角度看,"比特时代"或"赛博时代"作为由"音译"而来的外来语,在汉语中已经完全不能反映出它们在英文中的本来含义--"比特"(bit)是binary digit的缩略,它在计算机词典中多被译为"二进制位",或简称为"位"。"赛博"(cyber)一词源于cybernetics(控制论),后来"cyber-"成为表示"计算机,计算机的"之义的前缀--因此采用这种完全不符和"信"、"达"、"雅"的原则的外来语来指称当前时代是不妥当的。再次,从使用者的角度看,网络对用户的吸引力显然不是网络本身,而是网上传输的信息流的质与量。尽管这些信息流是以二进制位的方式在网上以光速传输,但对用户(特别是对参与公共领域讨论的用户)来讲,这些二进制位与广播时代的电波一样是不可见的。他们收发的是以可理解的文字、声音或图像的形式呈现的信息。所以,从公众的角度看,把当前的时代称?quot;信息时代"也是比较合适的。因此,本文用"信息时代"来指称当前的时代。

  2.信息时代的特点

  海量的信息开始采取数位形式在分布式结构的网路上以光速传输标志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尼葛洛庞帝认为数字化世界的四个特质是"分散权力、全球化、追求和谐和赋予权力" (尼葛洛庞帝,1997:269)。笔者接纳了上述"分权"与"赋权"的观点。但笔者认为,全球化和追求和谐并不能涵盖数字世界的特征。首先,当代的信息技术已经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的四维时空观:当人与信息的相对速度为光速时,所有人都可以同处一个虚拟的共时空间。所以,相对于"全球化","消灭空间"更能反映数字世界的特点。其次,"追求和谐"是人类从古至今一以贯之的期求,而信息社会与传统社会相比,其"平等开放"的特点更为突出。第三,尽管这四个特点相互联系、互为因果,但相对而言,"消灭空间"和"平等开放"是信息技术的固有特征:数字技术促进了平等;网络技术则意味着开放。而"赋权"与"分?quot;则是信息技术的上述特征对人类社会的权力结狗⑸?跋焖?斐傻暮蠊?K?裕?收甙凑杖缦滤承蚪?畔⑹贝?奶刂矢爬ㄎ?合?鹂占洹⑵降瓤?拧⒏秤枞??头稚⑷?Α?/p> 

  首先,数字技术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着平等。其一,数字技术把所有的信息数字化为由二进制位组成的"数据包",保证了各种信息之间的地位平等。其二,被数字化的信息可以被无限复制、长久保存和以光速传递,这就意味着信息的成本可以无限降低,从而使人们获取信息的机会更为均等。其三,在数字世界,IP地址是确定个体位置和身份的唯一标识,因而在数字世界中人们的地位是平等的。

  其次,网络技术采用的分布式结构设计在本质上就是与传统的科层式中央控制思想背道而驰的。分布式的交互通信网络先天具有的无数个节点,它们之间可以进行平等的交互通信,而具有无数个信息源和无数个接收点就意味着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面向全世界发言。因此尽管网络所依托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的推动,但网络空间却赋予无权者以发言的权利,甚至使之成为无政府主义者最易得的宣传阵地。"赋权"的结果是"分权",它弱化了中央权威:网络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或团体,它帮助多种多样的势力行动,不论它们是好是坏(埃瑟·戴森,1998)。

  此外,当代的信息科技已经完全消融了空间的三维概念--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用"天涯若比邻"来描述这种境界。但是,在笔者看来,"比邻"与"天涯"仍然是隶属于前信息时代的思想。因为尽管网民仍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时间"的限制,但现在的网络已然消融了"空间"--在由网络使用者、网络和以光速传递的海量信息所营造的网络空间中,你完全可以同时和身处异国的朋友、就在身边的家人甚至是正在南极或太空的科考探险队员们交谈。也就是说,尽管人们拥有不同的IP地址,但大家处于同一个虚拟空间,所以在网络空间里已经无所谓"比?quot;或"天涯"了。

  综上所述,消灭空间、平等开放、赋予权力和分散权力既是信息时代的外显特征,也是它的内在本性,信息时代将与这些有助于瓦解旧权力的特征一起同进退、共存亡。

  二、信息时代重构公共领域

  海量的信息开始采取数位形式在分布式结构的网路上以光速传输标志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尽管现在的信息技术仍处于飞速发展的"幼年时期",但它的重要性已经突显,以致于人们更多地将此次"信息革命"与历史上的"农业革命"和"工业革命"相并列。种种迹象表明,晚近的信息科技革命不仅正在改变着人类的沟通习惯和行为方式,而且正在重塑着人类社会的权力结构和文化生态。它将在"创造一个新文明"
的同时重塑公共领域。

  1.晚近的数位革命将使公共领域重新具备它所赖以存在的基础--国家与社会的分离。

  哈贝马斯认为,资本主义国家科层制的发展和国家权力的膨胀导致了近代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衰落。但种种迹象表明,晚近的数位传播革命不仅正在逐步颠覆传统的纵向金字塔式中央集权统治结构,而且正在直接导致"国家"与"社会"的再度分离。但这次"分离"与近代资产阶级国家与其对应社会的"分离"不同,那时的"分离"鼋鍪侵冈诘乩砩现睾系墓?矣肷缁嵩诠δ苌嫌兴??鸲?选6?畔⑹贝?墓?矣肷缁嵩诠芟降赜蚝统械9δ苌隙冀?兴?钜臁?   如前所述,当代的信息科技已经完全消融了空间的三维概念。在由网络使用者、网络和以光速传递的海量信息所营造的网络空间中,尽管人们拥有不同的IP地址,但大家处于同一个虚拟空间。显然相对于传统的"地理国家"和"区域社会",信息时代的公众所面对的社会将日趋国际化。这样,在"社会国际化"的趋势中,"国家地理化"的特征相对明显:以国际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传播方式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的全球化,从而使各大跨国集团的商业利益再度与国家利益分离;另一方面也使网络使用者得以接触来自世界各地的信息,从而有可能动员起多元的参照系。因而信息时代的国家将像前信息时??母鋈嘶蛲盘迕娑怨?乙谎?娑怨?噬缁帷O衷谡庵中碌摹⒐?矣肷缁嵯喾掷氲那魇迫栽诜⒄怪?小?nbsp;  2.信息时代将为公共领域三个基本条件的实现提供恒久的外部保障。

  第一,信息时代将提升公共领域参与者的"私人"特征。

  "消灭空间"的信息技术不但使人们能够调动起世界范围内的信息资源,而且这种"自助式"的信息获取方式也有益于公众独立人格的构建。而信息时代"平等开放"和"赋予权力"的特点,则使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的选择加入或退出某个论坛、可以听我之想听、言我所欲言。这样,特定的论坛在增加参与者数量的同时不但没有增加参与者的异质性,而且消融了传统大众媒体所固有的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的差异。更重要的是,相对而言,在网际论坛中出场的个人,既不是作为某种职业的从业者也不是作为某种物品的消费者出现的。因而他们往往是具有独立人格的"私人",而这些私人一旦就普遍利益问题达成共识,那么他们的共识就不再是普通心理学意义上的"个人意愿",相反,这些共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社会学意义上的"公意"。
当然,不是所有由"私人"构建的网际论坛都关心"普遍利益"问题,但关心"普遍利?quot;问题的网际论坛却可以使参与者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不受干扰地公开他们的私人观点和主张。总之,由"赋权"与"分权"所导致的集权统治的弱化,将保证公共领域的参与者不再受单一的原则或规范的局限,从而有能力动员起多元的参照系、进而对能各种问题提出自己的"私人"观点。

  第二,国际互联网是迄今为止公共领域最理想的沟通媒介。

  首先,网络传输中相互屏蔽的分层协议不但保障了各类信息的平等自由流动,而且保证人们能够得到最及时、最充分的信息交流和反馈。网络在融合报刊杂志、影视广播以至私人信函(E-mail)等迄今所有媒体的同时也超越了这些传统媒体:它以光速把全世界连在了一起,任何人、在任何时间既可以在各种公共数据库、图书馆、专业论坛和愿意提供帮助的私人中间检索自己需要的资源,也可以向他们提供资料、发布信息或提出建议。简言之,网络空间是"一个与思考等快的世界"(比尔·盖茨,1999)。

  其次,网络不但性能稳定而且使用方便。互联网是一种诞生于冷战时期、被设计为军事用途的特殊媒介。其设计焦点在于:⑴实现不同型号主机的远程通信和资源共享;⑵保证信息在部分网络通路或节点机被摧毁的情况下仍能被传送到目的地。这种多路可及的设计从根本上回避了因部分故障导致系统全面瘫痪的风险。尽管早期网络的界面不够友好,但它还是以其空前稳定和强大的沟通能力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专业和非专业用户。众多用户的加盟迅速改变了互联网的面貌:在一片"读图时代"来临的感叹声中,网络的界面已经友好到"一目了然"的程度。

  再次,网络将因费用低廉而满足更多人的、以及人们更多的沟通需要。国际电联1998年底的有关报告指出,横跨大西洋光缆每话路分钟的建设成本不到1%美分,即使运营成本较高的国际通信卫星每话路分钟的综合成本也不超过1美分。在合理利用的前提下,传输的单位成本可以说随容量的扩大将趋近于零。因此,互联网不仅是一种能够保障公共领域参与者充分沟通的理想媒介,而且其用户?quot;人口结构将越来越接近世界本身的人口结构"(尼葛洛庞帝,1997: 213)。

  第三,网络空间为公共领域的参与者提供了更为理想的论辩环境,从而有助于"辩论共识"的达成。

  信息时代的公共领域将以网络为媒介,因此信息时代的公共领域将更多地存在于网络空间。与其他场所相比,网络空间为公共领域的参与者提供了更为理想的论辩环境。

  首先,网络空间的特征充分保证了参与者的匿名权。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网民可以完全自主的选择并决定自己以何种方式、身份甚至容颜加入或退出哪些讨论组。因而在网际论坛中,肤色、种族、国籍、年龄和性别等先赋性的个人信息就被完全的屏蔽,从而有助于消除既定社会中既有的偏见和歧视。这样网际论坛就为参与者提供了一个更为平等的辩论环境。   其次,网络管理员将为网民的辩论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平台服务。因为网站的生存依赖于网民的点击次数,所以网管人员总是希望更多的人访问自己的站点。因而身处特定地域的网络管理员面对消灭空间的网际论坛只是在征得被管理者同意、或在其要求之下才会对其实施管理。显然,这种不受干扰的论辩环境将有助于"辩论共识"的达成。   总之,一方面,信息时代正在导致"地理国家"和"区域社会"的分离,而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恰恰是公共领域存在的必要基础;另一方面,网络空间的特质还非常有助于公共领域三个基本条件的实现--事实上,现在不计其数的BBS、Newsgroup、NetMeeting或MUD/MOO等形态各异的网际论坛已经遍布网络空间。尽管这些讨论组与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理想模型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但它们作为全球网民公开辩?鄣耐?下厶巢坏?丫?弑噶斯?擦煊虻幕?咎卣鳌R虼耍?收呷衔?畔⑹贝??毓构?擦煊颍徊⑷衔?庵秩?蚧??quot;网际公共领域"是继古希腊"城邦型"、欧洲中世纪"代表?quot;和近代西欧"市民型"之后公共领域的第四种类型。

  三、信息时代公共领域的结构变迁

  网络的使用已经无处不在。因而网际公共领域正日益成为当代公共领域的主要形态。网际公共领域在使用媒介、参与者构成和共识的达成方式上都与传统的公共领域有所不同。也就是说,与传统的公共领域相比,网际公共领域的基本结构已经发生改变。

  (一)微观分析--信息时代公共领域之论辩结?/p> 

  过去发生在广场、沙龙和咖啡馆等场所中的论辩是建立在特定时空中的面对面互动的基础之上的。而目前发生在网际公共领域中的讨论主要是借助于文字进行的。这种借助于文字进行的网际辩论与传统的公共领域辩论相比具有突出的特征。

1.   从"线性"到"网状"

  在传统的公共领域中,无论当时的讨论多么热烈,人们的发言都必须一个一个地交替进行。因为在特定的时空中,人们显然不能同时听取一个以上的人发表言论。因而那时发生在公共领域中的论辩都呈明显的"线性"结构。

  而发生在网际公共领域中的论辩结构则与此不同:在网际公共领域中,特定的话题由一个特定的人物引起;如果这一话题也为其它参与者所关心,那么该话题就会引起其它参与者的回应,该话题也就由此上升为公共领域中的议题;随着参加讨论的人数的增加,讨论以同时发生的多路对话的形式蜿蜒前进。于是整个讨论形成为一个网络,话题的发起者从此成为一个普通的节点,淹没在论辩之网中。同时,讨论还有可能在任何一个节点分叉,从而引起新的议题、形成新的网络。

  可以预见,随着网络的延伸与普及,信息时代公共领域中的论辩将更多的呈现出"网状"结构。

  2.被中介的论辩:"误解"抑或"理性"?

  与古希腊城邦中的广场、近代西欧的沙龙、咖啡馆相比,当前发生在网际公共领域中的讨论明显地表现为被文字和网络所中介。
经过这样的中介,信息的某些方面可能会被屏蔽--据R. L.
伯德惠斯戴尔估计,在两个人的互动场合中,大约有65%?quot;社会含义"是通过非语言的方式传送的;而后来一位专门研究非语言沟通的学者艾泊特·梅热比甚至提出了这样一个公式:相互理解=语调(38%)+表情(55%)+语言(7%)(周晓虹,1997:296)。--尽管在网络中网民也可以使用所谓的"电子表情",但是"电子表情"是一种被符号中介的"表情",它与直接作用于视觉的真实表情有着天壤之别:与真正的表情相比,这些表情符号不但数量有限,而且过分标准化。正确的理解必须基于网众间的相互默契才能达成。因为人们只有经过对符号的识别、理解和联想等多个环节才能还原出这些符号的意义、理解这?quot;表情"。因而,使用它们,就像是在使用"第二语言"--随时存在着误解的可能性。

  然而,笔者认为,抽象的符号具有一种特殊的"缓冲"作用--正如历史所表明的那样,文字的发明提升了人类的抽象思维能力、使人类的行为更加"理性"。对公共领域的参与者来说,相对于直接的"面对面互动",用户在接触这些被中介的信息时将较少地受到暗示、煽动和情境压力等无关因素的干扰。--在前信息时代,"大多数处于暴力之外的政治行动都是通过言辞来实施的,所谓行动就是在恰当的时候找到恰当的言辞,至于言辞本身所传达的知识或信息则完全是另一回事"(汉娜·阿伦特,
1998)。因此,与前信息时代相比,网际公共领域的参与者最为独立。尽管由于论辩被文字和网络所中介,他们之间存在着相互误解的可能;但在网络上,即便是误解,也是理性的误解,它们应当比非理性的误解容易纠正。因而,在信息时代,网际公共领域的参与者之间的论辩将更多的表现为理性的"思想交锋",而不是用"伟辞"回敬他人、操纵他人。

  (二)中观考察--信息时代公共领域参与者之结构:由层级到全民

  在古希腊的城邦,公共领域的参与者是贵族和自由民,他们有数倍于其数量的奴隶供养着。在17、18世纪的欧洲,公共领域的参与者是作为"私人"的资产阶级。最近,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率先"触网"的"电脑新贵"们似乎已经代替了过去的"资产阶级"成为公共领域的主要参与者。但是,笔者认为,对整个信息时代来讲,这种由"电脑新贵"们主导的公共领域只是一个非常短暂的瞬间,它正在成为过去--网络用户的数量一直在呈指数(ax)增长。以中国为例,我国自1994年接入互联网络以来,用户数量每隔半年就增长一倍:截至2000年6月,我国网民数已超过1600万。而且据有关部门估计,到2003年,我国用手机无线上网的网络用户将达2亿5千万(即超过美国人口总数)。   由于网际公共领域的参与者基本等同于互联网络的用户结构,而互联网络的用户结构又将"越来越接近世界本身的人口结构"(尼葛洛庞帝,1997:
213);所以,网际公共领域的参与者最终将由特定的阶层扩展到全球公民。

  (三)宏观讨论--信息时代公共领域之类型结构

  1.由一元到多元

  尽管"财产"似乎与"理性"、"论辩"或"真理"无关,但是无论是古希腊"城邦型"的公共领域还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其参与者都是拥有一定数量财产的"私人"。这并非出于偶然。在那时"财产"与"教育"具有非常强的相关关系:那时只有拥有财产的人才能受到良好的教育。而相应较高的教育水平和有产者对私人财产的推崇也给当时的公共领域创造出极高的协调性。所以,在前信息时代?quot;财产"不但是私人参与公共领域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而且该公共领域的类型也由其参与者所拥有财产的性质所决定。

  但是,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以网络为媒介的公共领域已经忽略掉了参与者的许多私人信息--如果说还有可能通过一个人在网上发表的言论来推测其教育水平、信仰和个人旨趣的话,那么他的财产状况、种族、国籍等个人信息却是被完全地屏蔽掉了。显然,忽略了财产因素的公共领域将更多的围绕参与者的个人旨趣来建立。于是,与前信息时代相比,其参与者正由特定的阶层向全球公民扩展的信息时代的公共领域正呈现出空前多元的特点--在网络中,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的、政治的、科学的、艺术的、女权主义的以及宗教团体的等几乎所有类型的公共领域都共处于同一时空。

  2.弱势群体的崛起

  在上述新近兴起的林林总总的公共领域中,以弱势群体的公共领域的崛起最为醒目。 

  在前信息时代,弱势群体的意见很难进入公共领域。这是由于:一方面,掌握在强势群体手中的报刊、广播、影视等媒体很少能反映出弱势群体的呼声。另一方面,这些传统的单向传媒总是使受众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加上它们所强调的意见具有公开性和广泛性,因而易被认知为社会上?quot;多数意见",而由这种认知所带来的心理压力和不安全感又会引起人际传播中"劣势意见的沉默"和优势意见的"大声疾呼"(王恬,1997)。因而前信息时代的公共领域总是由强势群体主导的公共领域。

  晚近的数位革命第一次降低了公共讨论的门槛,网络日益成为一种人人可入的媒介。弱势群体不但能面向全世界的观众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且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起自己的公共领域。在信息时代,弱势群体终于可以在同意别人的时候完全不背叛自己。现在,在网际公共领域的推动之下,生态保护运动、反核运动以及女权主义运动等公益事业正在取得日益广泛的支持。   当然,弱势群体的公共领域并不总是积极的力量。网络空间也给某些反社会、甚至反人类的群体提供了空前广阔的活动空间。但是正如迪尔凯姆所指出的:犯罪是一种规则现象,因为在任何社会中都不可能不存在犯罪行为;而且,犯罪对社会来说是必须的,它直接或间接的有助于社会进化(迪尔凯姆,1988)。所以,在信息时代,极端主义分子利用网络建立貌似公共领域的极端主义的"公共空间"并不可怕,因为他们的公开行为恰好可以增加社会的"免疫力";真正的危险在于:过分的社会控制反而有可能促使他们利用网络建立起更加隐蔽的秘密空间。

  此外,网络在赋予弱势群体权力的同时并没有削弱强势群体的权力。因此,在网络空间,形形色色的弱势群体的公共领域与形形色色的强势群体的公共领域可以相互交流、合作,也可以彼此博弈。

  由此可见,在信息时代,各种公共领域的讨论区内往往呈现一定的同质性;而在整个网络空间中,各种类型的公共领域之间则呈现出高度的异质性。所以,从总体上看,信息时代的公共领域呈现出空前多元的特点。

  四、信息时代公共领域的功能沿革

  "结构"没有消灭人,也没有消灭主体的活动。事实上,主体的本性就是构成一个功能作用的中心(让·皮亚杰,2000)。信息时代的公共领域是一种全民参与、网状论辩、空前多元新型结构。这是一次根本性的结构变迁。一方面,作为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结构更新的公共领域必将具备全新的社会功能。另一方面,健全的社会都是社会的各子系统之间相对和谐的社会。在下文中笔者将从政治系统、经济系统和文化系统--人类社会的三大经典子系统出发,讨论信息时代公共领域的功能沿革。

(一)   政治功能

  自国家产生以来,"政治"或"行政"就开始对社会的经济、文化等其他子系统产生重大影响,因而大多数学者都把"政治的公共领域"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因此笔者将首先讨论其政治功能。

  1.网际公共领域对民主的"反叛":以自主理想僭越民主理念

  信息时代空前多元的公共领域具有全民参与的网状结构。"全民参与"使进入网际公共领域的议题前所未有的全面;而其网状的论辩结构则使网际公共领域中的议题更加自由和"随机";因而在信息时代公共领域的参与者们拥有了的前所未有的言论自由。因此托夫勒夫妇认为,生活在信息时代的公民可以借助网络就公共问题直接向政府发表意见或投票表决;因而信息时代将?quot;半直接民主"或"直接民主"代替工业时代的代议制"间接民主"(阿尔温·托夫勒;海蒂·托夫勒,1996)。但是,如果我们对"工具所具有的功能"与当前"工具所能发挥出的功能"加以区分,就会发现至少网际公共领域对实现"直接民主"或"半直接民主"的贡献是非常有限的。

  首先,从宏观层面上看,民主本质上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其制度依托是国家;而自由则是个人的自由,其实现的一个最重要的制度形式是市场。自由和民主无论在内在价值取向、还是在外在制度上都存在着矛盾(杨雪冬;王列,1998)。然而,以"平等"代替"统治"、因"消灭空间"而超越国界和?quot;全球市场"取代"区域经济"却恰恰是网际公共领域的根本特征。显然,网际公共领域在本质上就与同"国家"、"统治"相联系的"民主"相背离。

  其次,从中观层面上看,许多网际公共领域更倾向于寻求自主而不是争取民主。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国家支持的跨国公司借助于信息科技不但赢得了日渐雄厚的经济实力,而且形成了一个新的、跨国的资产阶级,他们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总是不断地向国家(包括其母国和所在国)要求经济自主的权利;另一方面,曾经受到主流社会排挤的弱势群体也更倾向于借助于网际公共领域寻得自主。尽管强势的跨国资产阶级和弱势群体都属于少数派,但由于人们在网络中进行跨国的聚会相当容易,因而无论有无雄厚的经济实力,整合严密的少数派论坛都有可能取得全球性的影响;而这种国际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对少数群体的所在国产生影响,所以少数派在国内也有可能赢得一定的权力。这显然对民主制度一贯标榜?quot;多数同意"原则构成了挑战。
  再次,从微观层次上看,网际公共领域的民主蹦芤彩欠浅S邢薜摹5谝唬?缜八?觯??使?擦煊蚰诓客??氏殖龈叨韧?驶?奶卣鳎?蚨?叵到裘艿某稍蓖??扌朊裰鞒绦蚨?鼋鐾腹?钦?降南肮呋蚬嬖颍?湍芑裰孪嗟庇行У墓娣缎Ч?5诙????"网民"往往是消极的"公民",他们大多对"民主"不感兴趣。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网民对虚拟世界的过分痴迷必然导致他们与现实世界相疏离:现在许多以"世界网民"自居的人已经淡忘了他们作为某国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可见,网际公共领域的繁荣反而有可能在客观上减少积极参与国内民主建设的公众数量,从而削弱了民主的合法性基础。

  总之,在信息时代的公共领域中,自主理想似乎已经僭越了民主理念。但是,这种僭越是否恰恰说明:由于前信息时代所设计的民主原则仍存在缺陷,所以一有机会人们就迫不及待的要从中解脱出来?那么,信息时代的公共领域能否有助于建立更为完美的民主原则?我们拭目以待!   2.网际公共领域对民主的"改良":作为自主结果的"越级"民主

  信息时代的公共领域在新的民主原则尚未确立之前单纯吁求自主的行为似乎对当代的民主政治毫无贡献。但事实并非如此。在信息时代,公共领域将作为一种良性的社会纠错机制而存在。

  按照汉娜·阿伦特的观点,由于公共领域的消亡,人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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