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论纲(6)
更新时间:2006-01-17 15:27:12作者:未知
二是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带头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于宪法和法律或者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
三是依程序行政的观念:在当前情况下,依法行政特别要树立依程序行政的观念,完善行政程序方面的法律制度,做到:任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在行政决定过程中应当平等对等行政管理相对人;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在作出不利于相对人的行政决定时应当给予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六)加强培训机构、教材和师资队伍建设
各级行政学院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要把依法行政培训列入对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任职资格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提高培训效果。要统一规划、组织编写一批适应各级公务员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的高质量的教材,或将依法行政内容列入有关公务员教育和培训教材中,并鼓励各部门编写具有部门管理特点的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教材或将依法行政内容列入有关部门公务员教育和培训教材中。
要选聘政治业务素质合格、专业结构合理的教师充实师资队伍;另一方面,要通过教师进修、集体备课、观摩优秀教师授课等方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要注意选聘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实现师资资源共享,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素质优良的专兼职结合的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师资队伍。
(七)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
要完善和落实培训和使用相结合制度,把学法和用法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本职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定期开展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考试考核工作,把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晋升和奖惩、辞退的依据之一。
(八)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制度建设
要逐步实现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机关负责人任职前考法制度,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实施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
除了建立健全上述教育和培训制度外,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还要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着力提高干部素质;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要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作者简介]任 进(1960-),男,福建人,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研究。本文为国务院法制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课题阶段性成果。
注释:
[1]张志坚、唐铁汉主编:《建设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队伍》,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26-27页。
[2] 同上,第46页。
[3] 参见1994年3月8日人事部发布的《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
[4] 参见1995年7月3日人事部发布的《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
[5] 参见1996年7月6日人事部发布的《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
[6] 参见1999年6月24日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实行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管理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