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拉德布鲁赫“法哲学时事问题”的现代意义(8)

更新时间:2006-01-20 18:03:13作者:未知

    [8] [日]大沼保昭:《人权、国家与文明》,王志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332页。

    [9] 同注[4],S.100-104.

    [10] 该论文的中译文《法律上的人》,载于[德]拉德布鲁赫:《法律智慧警句集》,舒国滢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41-156页。

    [11] 该论文的中译文《阶级法与法理念》,载于[日]铃木敬夫:《论自由的社会主义》,《札幌学院法学》2004年第20卷第2号,第343-350页。

    [12] 拉德布鲁赫指出:新的人类形象,与自由主义时代的自由、利己及伶俐这一抽象的图式相比,远是与生活具有密切联系的类型,与此相适应,权利主体的知性、经济的、社会的势力关系这一因素也将被共同地考虑。这样,法律上的人,已经不是漂流的鲁滨逊和最初的亚当,即不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社会中的人,即集合人(der Kollektivmensch)。但是,这样,随着法律上的人的类型向社会现实的接近,权利主体也分裂为社会的、并且具有法律意义的多种类型。这在劳动法中特别显著。劳动法,大概是,与自由主义时代中商法的意义一样,在社会性的法律时代中具有标志性意义。参见[德]拉德布鲁赫:《法中的人》,[日]桑田三郎等译,东京大学出版会1971年版,第11页。[德]拉德布鲁赫:《法律智慧警句集》,舒国滢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149页。

    [13] [日]桥本文雄:《社会法与市民法》,有斐阁(1934年初版)1957年版,第19页。

    [14] 王为农:《日本的社会法学理论:形成与发展》,《浙江学刊》2004年第1期,第34-35页。

    [15] 现代德国法仍然严格地把自己划分为私法和公法。其中私法主要包括民法、有关商业的法、公司法、有关财产和租赁的法、雇佣法、交通和公共赔偿责任法、保险和知识产权法等。公法则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税法、刑法、诉讼法和国际公法等。参见Howard D Fisher, The German Legal System and Legal Language, Cavendish Publishing Limited London, 1999, pp.27.

    [16] 陈根发:《日本“法体系”划分中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网》2004年12月。

    [17] [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入门》,[日]碧海纯一译,东京大学出版会1966年版,第105-107页。[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朱林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77-85页。

    [18] [日]我妻荣:《近代法中债权的优越地位》,有斐阁1953年版,第7页。

    [19] [日]我妻荣:《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王书江、张雷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7页。

    [20] 同注[4],S.105-S.106.

    [21] [德]拉德布鲁赫:《法哲学》,[日]田中耕太郎译,东京大学出版会1969年版,第199-200页。

    [22] Radbruch, Rechtsphilosophie. 10 Aufl. , S. 62.这一名言也被译为:“在民主国家中,党派是宪法生命的最重要器官,是钟表的各个部件保持运转的喧闹。”参见[德]拉德布鲁赫:《法律智慧警句集》,舒国滢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第53页。

    [23] 陈根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法理基础》,《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5年第1期,第9页。

    [24] 严存生:《法治社会中的“法律上的人”的哲学思考——读拉德布鲁赫“法律上的人”有感》,《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6期,第105页。

    [25] [德]阿图尔•考夫曼:《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传——法律思想家、哲学家和社会民主主义者》,舒国滢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194页。
    [26] 同注[4],S.108-114.

    [27] [日]尾高朝雄、碧海纯一:《拉德布鲁赫的法哲学》,东京大学出版会1970年版,第142页。

    [28] [德]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朱林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第166页。

    [29] 同注[21],第402页。(法哲学)

    [30] 陈根发:《新自然法学与人权理论》,《浙江学刊》2005年第1期,第171页。

    [31] 同注[21],第388页。

    [32] 最近有学者指出:在20世纪80年代有学者提出“全球化”理念及其相关论述之前,美国的庞德就已经在20世纪50年代意识到了“世界法”及其赖以为依凭的各种社会和经济情势对法律目的在20世纪的型构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而这也是庞德深受社会功利主义领袖人物耶林有关“目的是全部法律的创制者”的思想以及新黑格尔主义权威代表柯勒有关“法律先决条件支配法律”的思想的影响所导致的结果。的确,有关“世界法”的图景在庞德那里还只是一个带问号的设想,但是他毕竟洞见到了这个大问题的存在。参见邓正来:《迈向全球结构中的中国法学》,载[美]罗斯科•庞德:《法理学》(第一卷),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页。与庞德相比,可以说拉德布鲁赫是早先一步对“世界法”的构想和理论提出了同时代无与伦比的宣言。

    [33] 石文龙:《“入世”与我国法律观的变革》,《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年第5期,第4页。

    [34] Editor by Christopher Berry Gray, The Philosophy of Law: An Encyclopedia, Vol.Ⅱ, Garland Publishing Inc., 1999, pp.594.

    [35] [德]拉德布鲁赫:《社会主义的文化理论》,野田良之、山田晟译,东京大学出版会1970年版,第125-126页。

    (本文根据两位作者2005年4月25日在汕头大学联合演讲的内容整理而成)

 

本文标签:

为您推荐

浅析防卫过当

2008-05-20 20:59

浅析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防卫过当是一种轻微的犯罪行为,它符合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即犯罪构成的几个要件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防卫过当的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个公民,客体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即

2008-05-20 20:53

浅析民事代理权制度

【摘要】本文对代理权制度的产生和代理权的概念进行了概述,对代理权的性质、范围、发生、行使等一系列的问题进行了论述。

2008-04-16 10:31

论清末司法制度的半殖民地化

[摘要]本文对造成清末司法制度半殖民地化的领事裁判权、观审、会审制进行了详细论述,并简单介绍了列强在华设立的领事法庭。还以天津教案为例,以从中折射出的清末司法制度问题,着重补充论证了这一问题 [Summary]this text review, conducted trial jointly to make t

2008-04-16 10:28

论清末的司法主权问题

Abstract This text review, conducts trial jointly to make to carry on detailed treatise towards resulting in in the late Ching dynasty judicial sovereignty can'ting independent consular jurisdiction, view, and introduce great powers in brief to e

2008-04-16 10:27

我国反倾销申诉程序及其完善

摘要 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和进出口贸易在持续快速增长。但是在我国对外贸易迅速增长发展的同时,外国对中国出口产品开展反倾销调查的案件迅速增加。但是与此同时,我国市场也在遭受着大量外国企业产品倾销的冲击,因此,应用合理的法律手段抵制不公

2008-04-16 10:24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