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中国财政的债务依存度(1991-1997) 单位:亿元
注:(1)1996年债务收入数系按实际债务收入扣除当年的债务收入结余数
计算。相应的,1997年的债务收入按当年国债发行额加上上年债务收入结余数
计算。
(2)1994-1996年为实现数字。1997年为预算数字。
(3)“财政支出”已包括债务支出在内。
资料来源:(1)1991-1996年的国家财政债务依存度和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根据《
中国统计年鉴(1997)》第233、247、256页有关数据计算而成。
(2)1997年数据引自刘仲藜《关于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见《人民日报》1997年3月17日。
2.国债偿债率。它是指一年的国债还本付息额与财政收入的比例关系。可用公式表述为:国债偿债率=(当年还本付息支出额÷当年财政收入总额)×100%。债务收入的有偿性,决定了国债规模必然要受到国家财政资金状况的制约,因此,要把国债规模控制在与财政收入适当的水平上。关于这一指标的数量界限,学术界分歧不大。不少学者主张我国的国债偿债率应控制在8%-10%(刘溶沧,1997;高培勇,1995)。那么,我国的国债偿债率是怎样的呢?从这一指标来看,我国的国债规模是否适度呢?1994年以前,国债发行规模不大,国家财政收入中的债务支出额也不大,1990-1993年累积起来也不过1000亿元左右,每年的偿债率也不过7%左右(1992年除外)。但从1994年起,国债券的发行规模剧增,由此导致债务支出总额迅速上升,1995年债务还本利息就接近1000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重陡然上升到14.2%,1997年预计财政债务的还本付息高达1959亿元,将占到当年的财政收入的23.3%左右(详细情况见表3)。近几年如此高的国债还本付息支出是改革开放以来所不曾出现过的新特征,而且由于国债偿付期过于集中在“九五”期间,可以预计我国的国债还本付息规模在“九五”时期还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债务本息支出的刚性较强,必须无条件如期偿还,而且在财政困难特别是中央财政的困难始终未得到扭转的现实背景下,我们还不得不走“发新债还旧债”的路子,国债规模将象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因此,在“九五”期间我们的债务压力是很大的。对这一点,我们应有足够的认识。
表3 国家财政债务收支及偿债率情况 单位:亿元
注:(1)国债偿债率为当年的债务支出与当年的财政收入的比率。
(2)债务收入包括国内债务收入和国外借款;债务支出包括国内债务还本付息、国外借款还本付息和归还人民银行借款。
资料来源:(1)1986-1996的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7)》第234、236、256页有关材料计算;(2)1997年的数据则根据刘仲藜和陈锦华同志在八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作的报告有关材料换算而成,见《人民日报》1997年3月17日。
3.国债负担率。它衡量的是一定时期的国债累积额占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情况。可用公式表述为:国债负担率=(当年国债余额÷当年GDP)×100%。这是衡量国债规模最为重要的一个指标,因为它是从国民
经济的总体和全局,而不是仅从财政收支上来考察和把握国债的数量界限。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发达国家的国债累积额最多不能超过当年GDP的45%,由于发达国家财政收入总额,这是公认的国债最高警戒线。我国的财政收入,即使加上预算外收入也只占GDP的20%左右,因此,照此推算,我国的国债累积额占GDP比重最高不超过20%为宜。在我国,不仅债务依存度呈不断上升的趋势,而且当年国债发行额占GDP的比重和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也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当年国债发行额占GDP的比重1989年仅为0.35%,1996年则上升到了2.84%(参看表5);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则由1991年的5.41%上升到1996年的5.6%(参看表6)。虽然近几年上升较快,而且有进一步攀升的趋势,但这一指标仍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参看表4)。从国民
经济的承受能力来讲,我国政府债务规模还有进一步扩展的余地。因此,以后应杜绝通过通货膨胀税和铸币税来筹集政府收入,而应大胆改变居民的资产结构,即在居民的资产组合中,提高政府债券的比重,降低居民储蓄的比重,并由此提高政府的可支配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