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盈余管理的防范措施
一是完善
会计规范。首先要求公司在改变
会计方法和原则时,应尽可能详细地披露其改变对利润的
影响,包括增加财务报表附表,详细列示所有调整项目。其次坚决反对以重要性为借口,为故意虚报业绩开脱责任。再次对收入确认提出严格要求,特别要避免收入的提前确认。
二是加强审计监控。注册会计师行业应明确对被兼并公司
研究开发费的审计原则,对公司兼并中有关巨额冲销、资产重组以及收入确认等事项的规则应加以补充、完善。外部审计师必须把信息的完整性放在首位,不允许以追求效率而忽视效果的审计
方法取代完整的审计程序。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监管机构应将那些重组过程中预提费用、进行巨额冲销的公司,列入重点核查范围。发现
问题应进行严厉的处理,加大惩罚力度。同时,监管机构还应加强正确引导,使
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建立起公允、合法、一贯地进行会计盈余报告的理念。
参考文献:
[1] Patricia M.Dechow and Donglas J.Skinner.Earnings Management:Reconciling the Views of Accounting Academics,Practioners,and Regulators[J].Accounting Horizons,2000,14,(2)
[2] Paul M.Healy and James M.Wahlen:《盈余管理
研究回顾及其对会计准则建设的启示》[J],北京:《会计研究》,2000,(11)
[3] 贾剑锋,李淑花:《盈余管理与利润操纵的差异》(J),武汉:《财会月刊》,2001(14),25-26
[4] 王静,陶晓敏:《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负面
影响及其对策》(J),南京:《南京
经济学院学报》,2001(5),52-55
[5] 张鸣,刘华:《对盈余管理的理性思考》(J),上海:《上海会计》,2000(8),3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