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要做践行“八荣八耻”的模范(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06-09-19 13:42:34作者:未知
胡锦涛同志3月4日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提出“八荣八耻”。这“八荣八耻”概括精辟,内涵深速,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这对于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对于转变社会风气,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华民族历来重视道德文化建设。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中,一个人、一个家庭,只要做了缺德的事,就必然要受到谴责;相反做了好事、善事,总是被人赞扬。近些年,评价一个人的标准,往往把道德准绳放得很低,在这种社会氛围下,我们的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觉悟低了,品德修养差了,党性原则弱了,是非观念模糊了。因此出现了种种社会腐败现象,滋生了大大小小的贪官。胡锦涛同志“八荣八耻”观念的提出,及时为国人包括党员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提出了思想和行为的底线和准则。 常言道:“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由此可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行得如何,做得咋样,是国人赖以学习的一面镜子。所以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领会“八荣八耻”的精神实质,深刻对比反思自己与“八荣八耻”要求的差距,更应清楚何为荣,何为耻,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时时处处事事都要做表率,做好示范,维护和实践好自己的“官德”,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标杆。具体要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模范: 一要循序渐进,不要政策多变,搞短期行为;二要以民为本,不要以官为本,功利主义十足;三要实事求是,不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四要民主法制,不要个人专断、滥用职权;五要诚实守信,不要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六要两袖清风,不要贪赃枉法、祸国殃民;七要艰苦朴素,不要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八要德才兼备不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