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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民主:用制度和程序来保障

更新时间:2006-09-01 13:57:17作者:未知

 继党委会决策实行“票决制”后,最近,深圳市又推出了“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一把手”不先定调,其他领导就能充分发表意见,这样就避免了“一把手”先开口,其他领导只能“一致通过”的现象。最近,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过程中,针对如何用更具可操作性的制度和程序保障党内民主,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发展党内民主,关键在于用制度和程序作为保障。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建设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的目标,深圳市的这个做法,正是对民主执政的一个有益探索。  

  深圳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谭国箱说,深圳在加强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中,作了一些大胆尝试,“一把手”末位发言等对“一把手”加强监督制约的做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它通过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了决策重大问题时集体讨论,议事或表决时“一把手”末位发言,并形成会议纪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从而使一言堂、草率决策、临时动议、暗箱操作等滥用权力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的制约。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民主要真正得到落实,说到底要靠领导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思想素质。在一些领导班子中,民主集中制在议事和决策过程中常常遭到自觉或不自觉的扭曲,主要领导先定调子,班子成员随声附和,实际上还是主要负责人个人说了算。  

  “《决定》强调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扩大市县党代会常任制试点,等等。从中可以看出重视党内民主的制度化建设是《决定》的一个亮点。”中央党校教授曾业松说。  

  曾业松认为:“只有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将民主原则、民主权利以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变成党内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才能真正实现党内民主,保障党内民主。”  

  前不久,深圳电视台、深圳有线电视台在合并过程中对中层干部实行缺位竞争上岗,从竞争上岗方案制定、竞争人员资格审议、拟任人选确定到正式名单决定4个关键环节,均采取了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任免、调整180多名干部,无一投诉。落选的中层干部心服口服:“按规矩办事,透明公开办事,不论什么结果我都认。”  

  事事有规矩、人人有约束,加强了沟通、减少了分歧,必然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建立健全领导集体的议事决策机制入手,让党内民主有一个严格完备、约束有力的程序制度保障,才能真正实现党内民主。  “党内民主:用制度和程序来保障”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标签: 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