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6-11-26 22:20:31作者:李祖华
3、实施阶段
在项目的实施阶段主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和工程进度的管理,及时支付工程款,同时要通过一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来规范管理工作。
(1)工程进度管理:在招标投标时,要求施工队伍在标书中详细编写出施工组织设计和保障措施,编好网络图,开工前落实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机械设备。监理可通过对这些措施的落实情况来控制施工进度。不能落实、按时开工的,监理有权要求更换施工队伍,新的施工队伍可以选择该标段招标时确定的后备中标单位。
(2)工程质量管理:由国土资源部门制订出土地整理规划与设计规范;土地整理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和监理规范。各省、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这些规范,对项目建设进行质量控制管理。凡质量不符合要求达不到标准的,监理有权签发监理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和返工,对监理不力的监理单位,国土管理部门有权撤换,并追究其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3)资金管理:由项目法人负责控制资金投入和预算的执行情况,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经评审论证后的规划设计、投资概算进行投资控制,以避免盲目的和被动的追加投资,给投资者造成很大的压力,资金的拨付、使用按资金使用制度执行。 工程款的支付总的原则按合同执行,在支付进度款时,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结算支付申请表,按合同规定开出正式发票,并附工程量清单,经各村负责管理的人员签字确认完成的工程量,送所在乡(镇)负责管理的人员签字,报监理公司认定,监理公司认定后出具工程款支付凭证,再报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从财务直接将工程款划入施工单位账号。这样既能保证资金能及时安全到位,又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4)制度管理:通过各种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使项目管理走上一条规范的道路,因此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是很重要和必要的,在项目实施阶段应建立以下制度: ①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制。实行项目法人制可以按项目落实管理责任人,由项目法人负责控制投资进度、额度、操作起来比较方便,在实施过程中,可以较快地处理遇到的一些问题,例如: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碰到一些小的工程量的调整和变更,变更单由项目法人负责签署后通过监理公司直接通知工程队,而我们目前的管理方法是行政式的,也是比较麻烦的,需逐级上报,层层鉴字,一张单子多至7、8个人签字,少则3、4个人,时间需要1-2个星期,甚至更长。这种管理方式效益很低,往往会耽误工期,造成机关作风拖拉。因此,实行项目法人制是很有必要的,由项目法人对该项目负完全责任,由项目法人全权处理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出了问题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 ②承包单选择实行招投标制。对项目的地形、面积测量、规划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建设实行招投标制,使项目实施全面走向社会化、市场化管理,同时也可避免选择承包单位时出现腐败现象。 ③项目实施实行合同制。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经招投标确定的各个承包单位,全部实行合同制,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目标,工程价款的结算及奖惩措施,拨款的方式、纠纷的处理都要依据合同来执行。 ④工程进度质量管理实行监理制。目前负责管理土地整理工作的人员都是一些行政人员,对工程建设质量如何控制都不懂,对一个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只是通过视觉来判断,这样就会给工程质量的控制管理留下漏洞,工程建设的质量就难以保证,通过监理,并按监理规范进行监理,既可以大大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又可以大大减轻来自外界对国土资源部门的压力。
4、验核阶段
(1)项目竣工实行验收制.项目建设竣工后,必须组织各级验收核查和整改工作。首先由施工队组织自验,发现的问题可以及时纠正;自验合格后,再由监理方组织进行初验,提出核查意见后由施工方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再由县级土地整理验收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的专家进行验收,合格后再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终验。
(2)资金结算实行审计制。凡竣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资金的结算必须通过审计单位审计后再进行结算。经审计可以避免浪费国家或地方投入的资金,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
(3)资金使用实行监督制。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是否按合同执行,资金的使用、拨款的方向是否正确,票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必须接受财务的监督。凡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和不符合支付渠道拨付的款项,财务有权拒付,以确保资金能及时、安全到位,防止出现差错而引起纠纷。
5、交付阶段
(1)项目完成后实行交接制。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举行交接仪式,建设管理告一段落,由业主负责对项目的运行进行管理。以便明确界限、时效,从交接的那天起计算质量保证的期限。
(2)工程实行质量保证制。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要看运行的结果如何,因此必须实行质量保证制。施工单位在结算工程款时,投资单位应扣留工程款总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如发现工程建设存在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无偿负责修复,否则质量保证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