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明春公务员招考程序更方便考生
更新时间:2006-01-03 00:00:00作者:未知
取消现场鉴印环节,同时提出更高的诚信要求
本报讯 (记者 陈心华) 记者上午从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获悉,明年春季我市计划招考166名公务员。新的招考程序和方法有所变化,更方便考生的同时也对考生提出更高的诚信要求。
有关部门特别提醒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一定要真实,以免复核时不能过关。
须提交彩色数码照片
报考者报名时需从网上提交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清晰度高的标准照)。网上报名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报名者进行初步审核。进入面试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复核,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本次招考取消现场鉴印环节,报考人员只需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不需再到人事考试测评中心跑一趟。对网络报名、交费、照相及上传照片、下载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有偿服务。具体地点: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C座3楼电话:0592-5368875
笔试时间调整为一天
2006年1月20日上午8:30—10:3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试卷,11:15—12:15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职位及公安警察职位的专业科目。下午2:30—5:00考《申论》试卷。
公安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作为入门分,不再记入总分。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法警、公安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科目的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只作为入门分,不再记入总分。总成绩按公共科目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可免于法检专业科目考试。
只允许依次递补一次
对志愿服务西部欠发达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由福建省青年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报考省直和各设区市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县乡机关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前书面放弃参加面试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省定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只递补一次。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只允许递补一次。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录用资格的,改为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体检合格者网上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考核人员名单,在厦门人事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职位的不再有身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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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资格条件
计划招考的166名公务员中,市法院、检察院系统54名,市公安系统100名,市地税系统12名。
相关具体专业将在人事网上以问答形式解答。除公安系统要求党员或团员、大专学历限厦门常住户口或厦门生源外,其他职位均不限。
2006年1月1日至1月10日网络报名、进行资格初审;2006年1月20日笔试;2006年2月25日后公布成绩及合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