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6-11-19 18:02:13作者:佚名
公务员招考、录用第三阶段--面试
中央: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及其他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以进行机关内调剂或进行跨机关调剂。调剂的原则是在同种考试笔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需要进行跨机关调剂的,调剂的机关、职位名称、资格条件等将在人事部网站上公布,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调剂。
面试流程;
1、入场抽签
2、个人自述
3、回答试题
4、突发提问
5、计分审核
6、公布得分
7、考生退场
公务员招考、录用第四阶段--体检
确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主考机关要根据公务员录用对象的年龄特点和机关公务员工作特点,同卫生行政部门协商制定体检标准。
体检内容要重点放在心脏、肝脏、肺、视力、血压、五官等方面。体检标准必须明确规定,什么情况下算合格,什么情况下不算合格.
具体可了解《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公务员招考、录用第五阶段--考核
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1.政治素质;
2.拟录用职位的要求;
3.报考资格条件复审;
4.职务回避考核;
5.道德品质考核
录用考核的方法:
常用的考核方法有三种,即查阅档案考核法、谈话考核法和座谈会考核法。
公务员招考、录用第六阶段
--审批、录用
1.确定推荐比例
2.公布录用候选人名册
3.编制和管理录用候选人名册
4.推荐
5.办理录用手续
6.国家公务员的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32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国家公务员录用备案或审批的程序: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备案工作由国家人事部负责,录用备案程序:
(1)用人部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填写由人事部统一制发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表》;
(2)用人部门将录用表及“关于报送录用表的说明”报人事部备案;
(3)人事部在接到用人部门报来的录用表后,经核实一般在15日内签署意见,对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在其录用表上加盖人事部录用章,并将全部结果通知用人部门;
(4)用人部门接到盖有人事部专用章的录用表后,分别向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的一、二联,考生报到后,第三联报人事部留存。
地方公务员录用审批的程序:
(1)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拟录用职位的要求,综合评定考生的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报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审批;
(2)地市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按录用原则,对用人部门报来签署意见的书面报告和录用审批表进行审核,并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然后由人事部门向用人部门发出通知;
(3)用人部门接到录用通知后,向考生及其所在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由考生所在单位协助办理录用手续。
公务员常见问题解答
一、对有关报考资格条件如何理解?
1、凡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关于“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1)职位中明确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才能报考此类职位。报考职位没有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生、在职人员等,只要符合职位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级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至2005年10月15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年。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否含18周岁和35周岁?
含
二、对招考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如何咨询?
具体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了解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的,请与招考机关直接联系。招考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在人事部网站查到。
三、如何填报《报名登记表》?
1、《报名登记表》中的项目,都必须认真、准确填写,因关键信息填报不全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关于“考生类别”的填报说明
(1)应届毕业生是指将于2006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
(2)留学归国人员是指归国后尚未确定工作的留学人员。留学归国后已工作的,以社会在职人员类别报考。
3、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四、公共科目笔试包括哪些内容?
1、公共科目笔试的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报考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试卷分为(一)、(二)两卷,分别用于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的报考者,并在题型、题量、难度等方面有所不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招考简章》、《考试大纲》的内容如何获得?
《招考简章》将刊登在《大学生》2005年增刊。《招考简章》、《考试大纲》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