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司考都须过 法学毕业生就业难
更新时间:2005-12-19 16:33:01作者:未知
文摘报6月12日(陈虹伟)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北京昌平的某政法学院采访。在法学院一毕业班女生宿舍里,六位同学当中,除2人考取研究生,1人落实了家乡的某公安学校外,其他3人的工作尚没有着落。记者在校宣传部采访了一名负责人,他承认,虽然距离毕业只有1个月的时间,但目前的就业率仅有50%。
法学专业毕业生为何出现就业难?据了解,2002年,我国确立了司法考试制度。2005年公务员法规定,法院、检察官列入公务员序列。因而,一名法律专业大学生想进入法院、检察院工作,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通过公务员考试;其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公务员考试设立在每年的12月份,应届毕业生都可以报考。而国家司法考试设立在每年的9月份,六七月份开始报名,而报名的时候,应届毕业生尚没有毕业,不可能取得学历证书。因而从2002年司法考试制度确立到现在,当年毕业本科生不能参加司法考试已成现实。无形中,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难度就大大增加了。
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怀效锋主张应该允许应届本科生参加司法考试。他指出,一方面,我国法院、检察院系统普遍缺编,西部地区的法院、检察院甚至出现了断层;另一方面,本科生因无法参加司法考试而进不了这些部门,少数大城市如北京尚可以招收通过司法考试的研究生,而中西部上哪儿招那么多通过司法考试的研究生呢? (《法制日报》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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