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CPA全国统一考试上海考区报名简章
2007-04-18
更新时间:2006-11-17 22:13:01作者:佚名
1、因公短期出国:
申请人 → 系、教研室 → 院部 → 国际合作处 → 校办 →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省外办出国处 → 国际合作处 → 人事处 → 省外办护照签证处
2、 因公长期出国
因公长期出国(单位公派):
申请人 → 系、教研室 → 院部 → 国际合作处 → 校办 →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省外办出国处/省科技厅 → 国际合作处 →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购买jw108表) → 人事处 →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 大使馆
3、 因公赴港澳:
申请人 → 系、教研室 → 院部 → 国际合作处 → 校办 →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省外办出国处 → 国务院港澳办 → 省外办出国处 → 国际合作处 → 人事处 → 省外办护照签证处
4、 因公赴台湾
因公赴台湾(参加学术会议、合作科研,学习还未允许):
申请人 → 系、教研室 → 院部 → 国际合作处 → 校办 →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省台办交流处(参加学术会议) → 国务院台办 →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国际合作处 → 人事处 →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
申请人 → 系、教研室 → 院部 → 国际合作处 → 校办 → 省教育厅科技处 → 省科技厅外事处 →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省台办经济处(参加合作科研) → 国家科委 → 国务院台办 → 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国际合作处 → 人事处 →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