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外来务工青年状况调查报告
更新时间:2007-08-17 22:51:36作者:佚名
为了摸清城市外来务工青年的现状和特点。把握他们的心态和需求,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性意见,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和团中央权益部于1999年4月在外来务工青年比较集中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烟台五城市及外来务工青年输出大省湖南进行了专题调查。
城市外来务工青年的流动和生存状况呈现出新的特点
1、进城务工的农村青年数量呈上升趋势
据广州、深圳等地的不完全统计,今年春节以来经过铁路南下的民工总量已超过146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0%左。在这些进城的农村劳动力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的农村青年。
在进城务工青年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他们在城里打工的时间也相对延长。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进城打工四年以上的外来务工青年占29.8%,三年以上的占17.0%,二年以上的占19.0%。当问及“您打算什么时候回乡”时,选择“目前还没想回乡”的达 45.6%,“永远不回乡的”占2.1%,表示“说不清”的占23.2%。三项之和为70.9%。
形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不断增加。目前,我国4.2亿农村劳动力中,至少有2.5亿剩余劳动力,这是造成农村青年跨区域流动最直接的原因。二是农村乡镇企业正在升级换代和结构调整时期,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显著减弱。三是农村实际收入相对下降。一方面农业收入占全国总量的比重逐年下降,1985年为42.6%。到1995年已降至不足30%。另一方面,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在逐渐拉大,从1985年年的1:1.72扩大为1995年的1:2.33。四是农村青年普遍希望到城市开阔眼界,增长才干,求得发展。在本次调查中,有31.1%的外来务工青年进城打工是“想换个环境,以便更好地发展自己。施展才干”,居9个选项的第一位。而想“到城里学点本事。回家乡好干点事业”和“到城里见见世面,开开眼界”的分别为14.7%和11.6%,三项相加为57.4%;因为生活困难,想进城挣钱养家的青年仅占16.9%。可见,半数以上的农村青年进城打工,主要原因不是衣食无着、生活困难。而是因为普遍感到“外面的世界更精彩”,想到城市这一崭新的环境中见世面、学本领、谋发展。
2、外来和成镇就业的难度增大
从本次调查的情况看,外来务工青年在城市找工作比过去难了。一是外来务工青年进城后找不到工作的滞贸群体人数增多了。以广州为例,1998年外来务工青年约100多万,已经就业的有70多万,还有20多万人暂时不能就业。比1997年上升了16.6%。二是外来务工青年的工作极不稳定,职业变换频率较高。调查结果显示,从1998年3月至1999年3月的一年中,有26.1%的外来务工青年变换过工作。其中,变换过2次以上的达12.8%。工青年变换过工作。其中,变换过工作的处来务工青年以广州市为最高,达39.5%。其中,变换过工作的外来务工青年以广州市为最高,达39.5%,其他依次为深圳(31%)、北京(28.5%)、上海(26%)、烟台(14%)。从年龄分组数据看,变换过工作的外来各工青年以14-18岁最多,达到39.4%;其次为25-28岁(28.2%)、19-24岁(27%)、29.35岁(24.6%)。 这表明,外来务工青年进城以后,经常处在一种职业流动的状态中。
从调查数据看,外来各工青年有相当一部分在三资企业(19.2%)或私营企业(11.4%)中就业。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占6.1%。从事个体经营的占5.9%,四项合计为42.6%。他们大都是合同工、临时工,工作缺乏稳定性,随时都有可能被老板“炒鱿鱼”,失去工作后又会重新进入滞留群体。
外来务工青年就业难度增加,最主要的原因是城市下岗职工人数在不断上升,城市就业面临着十分尖锐的矛盾和沉重的压力。另外,外来务工青年的就业渠道不畅,也是择业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3、多数外来务工青年的生活质量处于较低水平
在接受本次调查的1000名外来务工青年中,无任何经济收入的占5.9%,去年个人月平均收入在399下的占20.8%,400元至799元的占43.9%,800元至999元的占14.5%,1000元至1999元的占12.4%,2000元以上的占2.3%。
虽然多数外来务工青年有数量不等的经济收入,但是却很不稳定。在回答“您今年以来是否有经济收入”时,选择“有时有,有时没有,很不稳定”的外来务工青年达25.1%回答没有收入的达7.9%,两者之和为33%。占外来务工青年总数的三分之一。
大多数外来务工青年的收入除维持基本生活需要外,还要寄钱回家。这就使他们的生活质量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
调查结果显示,在外来务工青年中,有较多业余时间的约占41.9%。业余生活的单调和枯燥,是引发包来务工青年心理和情绪变化的重要原因。当问及“您在城里打工是否会感到寂寞、孤独和无聊”时,有11.8%的外来务工青年 回答“经常感到”,“偶尔感到”和“遇到不顺心事才感到”的分别为29.2%和44.4%,三项之和为84.4%;而回答“从未感到”的仅占8.6%。
4、外来务工青年的权益保障亟待加强
当问及“进城打工以后。您是否受到过歧视或不公正的待遇”时。回答“经常受到”的占3.8%。“偶尔受到”的占51.7%,而回答“从未感到”的仅占28.5%。
调查数据显示。列在前四位的侵权事件是:与城市职工同工不同酬(22.1%);加班后很少或从来不给报酬(19.1%);受到城里人歧视,经常遭白眼(18.7%);用工单位不能提供基本的劳动保护条件(18.7%)。其余的依次为:用工单位提供的吃住条件太差(17.6%);用工单位拖欠工资或变相克扣工资,甚至拒不发放工资(9.8%);业余时间不准外出(8.1%);因公受伤而用工单位不出钱医治(4.6%);用工单位不准外来工参加培训学习(2%)。
从座谈和个案访谈的情况看,外来务工青年和城市职工同不同酬的现象相当普遍,特别是在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尤为突出。在劳资纠纷案中,涉及外来务工青年的有很大一部分是拖欠、克扣或拒发工资的案件。调查中发现的另一个突出问题,是外来务工青年劳动保护条件极差,超时疲劳工作现象十分严重,因而造成了大量的工伤事故。外来务工青年因工伤致残后,大多数不能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经济上的赔偿。在问及“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否得到过单位或社会有关方面帮助”时。有22%的人回答“从未得到过”,23.7%的人表示“要经过努力才能得到”,两项相加达到45.7%。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青年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1、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外来务工青年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强化管理。突出抓好外来务工人员在流入地及就业后的教育、组织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相关制度和服务体系。完善各种措施和手段,使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有序。就业有章,组织管理有机构、有制度。
2、要建立政府牵头、劳动部门主办、社会有关方面参与的外来务工青年培训体系,将外来务工青年培训纳入社会教育序列。对外来务工青年的培训应纳入政府行为。除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实行“谁用人,谁培训”的原则外。对进入小型分散用工单位的外来务工青年,应由政府牵头。劳动部门主办,并动员工青妇等社会力量,建立外来务工青年培训机构和社会网络,对他们进行分层次、多渠道的系统培训。要制定相关政策性规定,将培训与就业挂构,建立学习、考核、发证、上岗等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确保培训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3、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维权工作。保障外来务工青年的合法权益。维权工作首先应使外来务工青年学法、懂法,使其成为知法守法并能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劳动者。同时,各地政府应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并通过司法监督和法律援助。保障外来各工青年不受歧视、不受排斥、不受虐待,与当地人同工同酬、平等对待。
4、依靠政策引导,鼓励外来务工青年回乡创业。各地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外来务工青年返乡创业,在资金信货、土地批租、工商税收、手续审批等方面提供优惠和方便,并在协调和开拓产品市场及提供今年2等方面做好服务和配合工作,以良好的条件吸引更多的青年回乡创业。同时,各地政府应制定相应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民进入小城镇参一就业竞争,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本地化。使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消化。
5、新闻媒介应进一步加强对外来务工青年的正面宣传。充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使城镇居民能正确认识和客观评价他们,在城乡人民之间形成一种相互新生平等相待、友好相处、共建家园的社会氛围。
6、共青团组织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结合的社会服务体系。为外来务工青年成长成才铺路搭桥。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发挥协调作用,联合当地政府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通过建立外来务工青年就业咨询部、培训网点、维权监督岗、团书室、文化部及开辟外来务工青年的入出两地之间牵线搭桥,直接为他们的就业提供定向服务。同时,要继续做好优秀外来青年的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引导外来务工青年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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