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申士光电有限公司简介
2022-11-15
更新时间:2006-10-02 11:46:23作者:未知
设计委托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项目 内 容 设计费 1 ¥ 元 2 ¥ 元 3 ¥ 元 备 注 总费用合计:(大写) 元,(小写) ¥ 元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5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 1、乙方需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的初稿。 2、设计完成的时间为_______工作日(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有权要求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以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利;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有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公司账号: